Tuesday, July 25, 2017

【China AIDS:8252】 最高法刑四庭负责人:明知自己患有艾滋病卖淫嫖娼者从重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于2017年5月8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16次会议,2017年7月4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66次会议通过,将于今年7月25日起实施。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四庭负责人就解释的起草背景、主要内容和亮点等进行了解读。

摘要】两高公布办理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案件司法解释。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四庭负责人就解释的起草背景、主要内容和亮点等进行了解读。
  问:解释对明知自己感染艾滋病病毒而与他人发生性关系,致使他人感染上艾滋病病毒的行为是如何规定的?

  答:艾滋病是目前为止危害最为严重的性病,且很难根治,易致人死亡。有的艾滋病患者,不顾社会道德而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如卖淫嫖娼、通奸等,致使他人染上艾滋病病毒。对此,解释规定,明知自己患有艾滋病或者感染艾滋病病毒而卖淫嫖娼的,以传播性病罪从重处罚;致使他人感染艾滋病病毒的,以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行为人明知自己感染艾滋病病毒故意不采取防范措施与他人发生性关系,致使他人感染艾滋病病毒的,亦以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当然,传播艾滋病病毒行为中,除卖淫、嫖娼外,其他性行为以"故意不采取防范措施"为前提。这主要是考虑艾滋病患者的正常生活、交友等行为不应受到歧视,人格应当受到尊重。

  关于致使他人感染艾滋病病毒的伤情认定问题。根据解释第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刑法第九十五条对重伤的定义中第三项规定"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可以适用于故意将艾滋病病毒传染给他人,并致使他人感染艾滋病病毒的情形。即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可以认定为重伤。

  (原题为《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 依法惩处组织、强迫卖淫等犯罪——最高法刑四庭负责人解读两高办理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刑事案件司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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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dnesday, March 15, 2017

【China AIDS:8251】 ILO:工作场所零歧视,让人人都受益(附艾博公益热线)

ILO:工作场所零歧视,让人人都受益(附艾博公益热线)

2017-03-04 ILO 艾博公益

2017年零歧视日

工作场所零歧视,让人人都受益

零歧视不仅仅是保护艾滋病病人的合法权益,更是为那些有能力有资格的劳动者-无论他们是否感染艾滋病-开启一扇机会之窗,提高社会的医疗水平、教育质量以及促进其他行业发展。


媒体通报 | 2017年3月1日





电话那头传来小王虚弱的声音,他刚因为被查出艾滋病感染而失去了成为老师的机会,向国际劳工组织资助的法律热线打来了电话,他不是你想象中的对未来充满期待的硕士毕业生当地教育局在得知他的体检结果之后就通知了他这个拒录决定。虽然凭借小王10年的教育经验,他是这个职位最有竞争力的候选人,他在笔试和面试之后总分位列第一。

"这次拒录摧毁了我成为老师的梦想,否定了我这么多年的努力。"这个36岁的年轻人求助法律热线,"对于这个拒录,我还能做什么吗?我究竟有没有机会成为老师?"

小王的案件并不是偶然事件。在中国,常有艾滋病感染者报告在就业权、就医权和其他权益受到损害。从2010年以来,受到媒体报道并影响力较大的就业歧视案件就有7起,但是没有一个最终胜诉。根据中国疾控中心统计,截至2016年9月,我国报告现存活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65.4万例。据联合国艾滋病署估计,艾滋病感染者的失业率是全国失业率的三倍。

在中国,政府相关政策中仍有对艾滋病感染者以及艾滋病病人的歧视性条款。例如,中国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中就规定艾滋病感染者为不合格,这意味着他们不能成为公务员,这显然与中国在2007年颁布的《就业促进法》中的相关规定相违背。由于《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具有示范效应,实际波及与影响上远远超出考录公务员群体,事业单位比如学校、医院等也沿用这一标准。私营部门的雇主也倾向于沿用这一政府所制定的体检标准,对于他们来说,就减少了重新制定体检标准的成本。对于雇主来说,这显然也是一个更安全的选择。根据2016年人社部的研究报告显示,在中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现行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中直接标明艾滋病或性病不合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已达17个。

"目前,想要成为公务员、教师、医生等都需要进行入职体检。如果感染艾滋病,无论他们的能力如何,都会被拒录。" 法律热线的公益律师如是说。 

为积极应对艾滋病,国际劳工大会通过了《关于艾滋病与劳动世界的建议书》2010年 (第200号),建议书成为全球政策制定者、雇主和工人组织制定和实施工作场所艾滋病防治行动的指导性文件。《建议书》中指出,不应该在雇佣关系的任何阶段对确实或怀疑感染艾滋病的工人有任何歧视。应通过有效的手段来确保不歧视原则在工作场所中得以施行。确实或怀疑感染艾滋病不得成为终止雇佣关系的理由,或阻止录用或作为判断为不适宜劳动的医学基础。应当在工作场所采取措施,减少艾滋病的传播并降低其影响,通过确保尊重人权和基本自由;确保性别平等和对女性赋权;确保采取措施,预防和禁止工作场所暴力和骚扰;促进女性和男性积极参与应对艾滋病;促进所有劳动者的参与及赋权,而不论其性取向或者其是否属于脆弱群体;促进保护女性和男性性与生殖健康以及性与生殖的权利;确保个人信息的有效保密,包括医疗信息。

只有劳动者远离了由于确实或者怀疑感染艾滋病而带来的歧视,这些劳动者以及他们的家属就不会有被社会孤立的恐惧。国家层面以及工作场合中更便利可及的艾滋病教育、信息渠道、卫生措施、以及社会支持能够帮助他们过上健康和充实的生活,同时这也对国家经济发展和社区建设有益。


在零歧视的路上

从一些角度来说,在消除艾滋病相关的羞辱和歧视的政策制定方面,中国确实取得了实质性的进展。从2004年以来,中央和地方地方政府都相继出台了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条例去消除对艾滋病感染者的歧视。《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2004年修订)中加入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这一条款。

在2006年,中国政府通过了国际劳工组织《就业和职业歧视公约》(第111号公约);紧接着,在2007年公布了《就业促进法》,这些都表明了中国政府实现公平法制社会的决心。

近些年来,中国的省级政府也意识到了对艾滋病感染者相应权益保护的重要性,在对教师入职体检标准的相关政策方面有所进展。例如,2013年,广东省教育厅对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修订时,向社会发布的征求意见稿中仍然保留2011年版中关于艾滋病不合格的规定。在采纳了国际劳工组织、联合国艾滋病署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联合反馈意见后,2013年修订版果断删去自2007年以来沿袭5年之久的"不合格"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第十八条规定。

一起向"零"前进

在刚刚由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十三五"行动计划》中就将"依法保障感染者和病人就业的合法权益"列入防治战略中。达到零歧视,需要政府、雇主、劳动者和所有社会中的个体的一同努力。零歧视不仅仅是保护艾滋病病人的合法权益,更是为那些有能力有资格的劳动者开启一扇机会之窗,无论他们是否感染艾滋病,同时提高社会的医疗水平、教育质量以及促进其他行业发展。

"零歧视不只是在政策层面的一个抽象目标,而与我们每一个人都息息相关。通往零歧视需要我们不断地改变固有的心态与价值观,让每个个体对经济增长所做的努力都有回报,没有人因为与工作本身无关的理由而被排除在外。政策必须做一个榜样。" 国际劳工组织北京局局长德美尔这样说道。

小王在法律热线中获得了有效的法律支持和心理支持。法律热线所介绍的公益律师帮助他获得了人民币8万元的赔偿。但小王还是失去了他最擅长的工作——做一名老师,而学校也失去了最有能力的候选人,并由此不得不进行赔偿,这是一个两败俱伤的局面。

"感谢法律热线帮我度过了困难时期。我希望零歧视的日子赶快到来,对我来说,那一天就是我可以告诉周围的人我感染了艾滋病就跟我得了感冒一样稀松平常。"最近在找到了私立学校的教职之后,小王这样告诉法律热线的工作人员。(国际劳工组织资助的艾博公益法律热线:+86 138107268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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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iday, January 6, 2017

【China AIDS:8250】 1、艾博公益热线原则内容技巧20161213



1 ——扩大艾滋病相关权益保护的可及性

——扩大艾滋病相关权益保护的可及性
和而不同中心艾博公益法律项目
艾博公益艾滋病法律网络        
201612
艾博公益艾滋病热线
13810726838

2 艾博公益法律项目(艾滋病法律网络)工作框架

艾博公益法律项目(艾滋病法律网络)工作框架
改善艾滋病人
生存状态
艾博公益青年项目;艾博公益健康教育和社区支持项目;艾博公益治疗项目;
普法和健康教育
倡导方式:行为动员;
信息公开;专家研讨;
政策建议;立法参与;
人大
政协
政府
媒体参与
自媒体创作
法律援助
热线:13810726838
社会工作
个案管理
法律政策
调查研究
培训、研讨会、小组工作

3 艾博公益法律项目(网络)宗旨

艾博公益法律项目(网络)宗旨
         AIBO AIDS Relief 
Law Network 是和而不同
中心艾博公益法律项目衍
生出来的行动网络。艾博
公益,致力于维护人类生
命健康和尊严,改善艾滋
病人生存状态
        法律网络旨在①
务于受艾滋病影响人群的
法律和人权工作,②促进
国际艾滋病和人权框架在
中国的实施及③国内艾滋
病法律政策的具体落实,
消除制度性歧视。

4 艾博公益热线:(1)服务内容及宣传

艾博公益热线:(1)服务内容及宣传
        始于20101210日的艾博公益热线(AIBO AIDS 
Relief Hotline13810726838,致力于改善艾滋病人和感
染者的生存状态,专业律师和社群专家365天早8-10
点,竭诚为您服务。
邮件咨询:aibolaw@163.com
单向性的个案咨询服务就是艾博公益法律项目对应热线咨询以
案主咨询为主,不就案主咨询外事项深入分析;
热线服务开展新的探索
双向性的个案工作管理服务将提高艾博公益热线的工作主动
性,就部分案主的咨询相关的其他情况进一步询问、跟踪,运用科学的专业
知识和技巧、以个别化的方式为受艾滋病影响的人提供法律和心理方面的支
持和服务,减低压力、解决问题、挖掘社会关系、善用社会资源和机会,提
高生活福利水平,以期一劳永逸地解决案主的问题。【13

5 幻灯片 5

6 幻灯片 6

艾博公益热线:(2)服务对象及其需求的界定
 
服务对象的需求不是找定一个目标就走下去,而是先跨
一步,再继续发掘、选择或思考而随时改变方向。
服务对象:受艾滋病影响的人群。
服务对象的需求:就业、就医、婚姻、财产、隐私保护等
服务对象需求的界定:
Ø
服务对象找上门;
Ø
明确艾滋病相关问题;
Ø
热线沟通作为提供服务的必要条件;(艾博热线五年工作中最有意思的现象
Ø
合理、现实、可行;
需求的开发:
Ø
工作框架的内容;
Ø
宣传;
Ø
外展和社群社区活动,赋予服务对象意识到问题,什么情况下需要
我们和找到我们的方式;
Ø
培育新人,促进不同身份者的共同参与;
Ø
保持与社群的关系是弱关系;

7 简易程序 (单向性的个案咨询服务)

简易程序
(单向性的个案咨询服务)
艾博公益热线:3)服务程序和记录
个案工作程序1
(双向性的个案工作管理服
务)
普通程序(1
普通程序(2

8&nbsp;&nbsp; 2010年12月-2011年11月&nbsp;&nbsp;建档82例 2011年12月-2012年11月&nbsp;&nbsp;建档123例 2012月12月-2013年11月 建档358例 2013年12月- 2014年11月 建档373例&nbsp;&nbsp;&nbsp; 2014年12月-2015年11月 建档372例 &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2015年12月-2016年11月 建档236例(合计1544) 服务对象的分布:咨询人员基本覆盖全国,但主要来自河南、江西、福建、云南、陕西、辽宁、浙江等省,此外也有海外华人,比如阿根廷、日本等。 服务对象的身份:除艾滋病毒感染者和病人之外,也有医疗机构、NGO工作人员、CDC工作人员、律师等。

  201012-201111  建档82 
201112-201211  建档123
201212-201311 建档358
201312- 201411 建档373   
201412-201511 建档372 
           201512-201611 建档236合计1544

服务对象的分布:咨询人员基本覆盖全国,但主要来自河南、江
西、福建、云南、陕西、辽宁、浙江等省,此外也有海外华人,比如阿
根廷、日本等。
 服务对象的身份:除艾滋病毒感染者和病人之外,也有医疗机
构、NGO工作人员、CDC工作人员、律师等。
艾博公益热线:
4)服务统计;服务对象的分布和身份

9 艾博公益热线:(5)生产知识:归纳形成工具书

艾博公益热线:(5)生产知识:归纳形成工具书
五年来,和而不同中心艾博公
益热线在多位律师和社群专家
的参与支持下,提供了2000
人次的优质咨询服务,截至
20156月,建档1129,跟
踪并主动解决其中的困难。
2013年,我们对热线咨询进行
归纳整理,并编辑成册《艾滋
病相关权益保护100问》;
20152月,正式出版发行
《艾滋病相关权益保护100
问》定价15.8元。

10 幻灯片 10

艾博公益热线:6)服务原则
Ø
服务对象主动提出原则;
Ø
服务对象利益最大化原则;【12
Ø
明确艾滋病相关问题;
Ø
明确热线服务仅是建议,服务对象需亲力
亲为;
Ø
服务对象核实(提出证据)原则;
Ø
能力受限,明确告知【7】;
Ø
一事一议原则【2
Ø
信息专一使用原则【3
Ø
"三不要求":不搞检测;不做药品;不介绍
对象;
社会工作七大原
则:
1、个别化
2、接纳
3、尊重
4、理解关怀
5、非评判
6、案主参与及自决
12
7、保密性
适用"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2015
年的新的探索工作,将面临很多服务
制度的修订。

11 幻灯片 11

艾博公益热线:(7)利益冲突
Ø
个人利益与社会责任、法律法规;【4
Ø
服务对象情绪和服务提供者心理健康;
Ø
服务原则(信息专一使用、一事一议等)与
预警;【5】【12
Ø
服务原则(保密性等)与在行政干预、司法
干预、研究需要等方面;【9
Ø
服务对象的自决不能;
Ø
服务对象滥用热线;【6
Ø
价值中立和客观性的矛盾;【8
Ø
项目目标和工作原则;

12 幻灯片 12

艾博公益热线:8)目前的困难
Ø
"利益冲突"急需解决
Ø
专业知识储备不足。【7
Ø
双向性的个案工作管理服务还在探索阶段,一方面
适合个案不足,一方面运营成本高;
Ø
服务对象在接受我们服务过程中,突然消失。
Ø
信任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对我们组织不熟悉的感染
者,一方面希望我们的帮助,一方面会提供虚假或片
面信息,浪费了我们的时间和精力。(服务对象需求
的界定)
Ø
宣传面不够
Ø
艾博公益热线4000599121还有被充分利用的空间;

13 2、由法律热线衍生出的法律援助

2、由法律热线衍生出的法律援助
        作为第三方专业
的艾滋病公益法律援
助,我们不仅在权益
维护和隐私上最大限
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利
,而且还能够协调
缓和双方矛盾,同时
推动中国艾滋病防治
事业的法治建设和保
现在大部分情况下,
我们希望通过我们的指导,
努力赋予受艾滋病影响人群自我解决问题的能力。

14 诉讼不是目的,是手段。 民事侵权 这几年大概有二十几起吧,基本都是自然人之间。 两大类:①婚姻破裂财产分割;②以泄漏隐私敲诈勒索(单阳同性同居者)。 也有几起是自然人与用人单位之间。 现在用人单位都很聪明,你当着他们的面表述你已经收集的证据或给艾博热线/劳动仲裁机构打电话或把起诉书草稿给他们看看,基本就解决问题了。【10】 行政侵权 与学校入学,事业单位考试录入【12】

诉讼不是目的,是手段。

民事侵权 这几年大概有二十几起吧,基本都是自然人之
间。
两大类:①婚姻破裂财产分割;②以泄漏隐私敲诈勒索
(单阳同性同居者)。

也有几起是自然人与用人单位之间。

现在用人单位都很聪明,你当着他们的面表述你已经收
集的证据或给艾博热线/劳动仲裁机构打电话或把起诉书
草稿给他们看看,基本就解决问题了。【10

行政侵权 与学校入学,事业单位考试录入【12

15 3、艾滋病反歧视培训研讨会(已举办34期)

3、艾滋病反歧视培训研讨会(已举办34
期)

16 艾博公益艾滋病反歧视培训研讨会特点

艾博公益艾滋病反歧视培训研讨会特点
u
时间:半天-6天时间。
u
活动地域:区域性
u
参与人员:不同身份。
u
活动方式:参与式、授课式或综合
u
活动目标:扩大艾滋病相关权益保护的可及性(
识教育,行为动员,个案帮扶和征询,信息公开,
专家研讨,政策建议,立法参与)
u
活动内容:特定目标

17 艾博公益热线的意义

艾博公益热线的意义
"这么多年没有什么实质性进展,目标渐
渐模糊,风险又大,的确有坚持不下去
的理由。"
"大的国家层面确实是举步维艰,但
地方和社区层面有很多工作,很多一
个个鲜活的个案需要协助,有时候你
仅仅几句话就省了人家奔波或者耽误
病情啊,甚至救人性命和命运!"

18 继续扩大扩大艾滋病相关权益保护的可及性

继续扩大扩大艾滋病相关权益保护的可及性
 2、欢迎推荐有意于艾滋病权益维护工作
的积极分子加入"艾滋病反歧视研讨
(培训)人员资料库";《艾滋病相关
权益保护100问》附录有申请表格。
3、也可以考虑加入【爱行俱乐部QQ群:
6197064】(开放群,请注意隐私保
)。
4、扫描微信公众号:
1、欢迎加入 艾博公益法律邮件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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