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May 31, 2013

【China AIDS:7778】 中国需要加强儿童权利保护及其立法工作

中国需要加强儿童权利保护及其立法工作

北京爱知行研究所 201361日发布

首先,我们重申,我们认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参见: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国妇女发展纲要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的通知》(国发〔201124号,http://www.gov.cn/zwgk/2011-08/08/content_1920457.htm)确立的下列五项基本原则,并呼吁社会各界以此五项原则作为我们讨论中国儿童发展和儿童权利保护工作的基础:

1.依法保护原则。在儿童身心发展的全过程,依法保障儿童合法权利,促进儿童全面健康成长。

2.儿童优先原则。在制定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配置公共资源等方面优先考虑儿童的利益和需求。

3.儿童最大利益原则。从儿童身心发展特点和利益出发处理与儿童相关的具体事务,保障儿童利益最大化。

4.儿童平等发展原则。创造公平社会环境,确保儿童不因户籍、地域、性别、民族、信仰、受教育状况、身体状况和家庭财产状况受到任何歧视,所有儿童享有平等的权利与机会。

5.儿童参与原则。鼓励并支持儿童参与家庭、文化和社会生活,创造有利于儿童参与的社会环境,畅通儿童意见表达渠道,重视、吸收儿童意见。

近年来,中国儿童权利保护议题受到中国政府和舆论的高度关注,涉及:

1、幼女受到学校校长、教师性侵害;

2、儿童卖淫;

3、儿童贩卖;

4、乡村留守儿童照顾;

5、城市流动人口儿童学校教育;

6、儿童健康,比如儿童感染艾滋病、遭受环境污染之害、有毒奶粉等。

近期,相关海南某学校校长带小学女生宾馆开房为领导干部提供性服务的丑闻震惊国内外,相关维权人士随后因伤人事件而被拘留,引起广泛的社会关注、讨论,包括抗议之声。为此,北京爱知行研究所呼吁如下:

1、社会各界,不论朝野,无论政治立场或派别,不在一时一事上争高下,而全心关心中国儿童发展和儿童权利保护工作,共同督促海南省公安机构和其他省市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性侵害幼女案件。

2、社会各界,不论朝野,无论政治立场或派别,不在一时一事上争高下,而彼此认同各方关心中国儿童发展和儿童权利保护的立场,共同推动中国儿童保护立法工作,推动中国国家立法机关和各省、直辖市和自治区立法机关制定全面保护儿童权利的全国性法律和地方性法律。

3、社会各界,不论朝野,无论政治立场或派别,不在一时一事上争高下,而在全国各地和各个领域建立儿童权益保护工作组织,对儿童发展和儿童权利保护面临的问题和挑战进行多方面和多层次的调研,提出各自的儿童发展和保护政策建议和主张,进行社会对话和辩论。

4、社会各界,不论朝野,无论政治立场或派别,不在一时一事上争高下,而在全国各地和各个领域建立儿童权益保护工作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有利于儿童发展和儿童权益保护的工作。

5、社会各界,不论朝野,无论政治立场或派别,不在一时一事上争高下,共同督促国务院妇女工作委员会、全国妇联、教育部、民政部、卫生部、公安部和财政部等有关部门全面落实《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制定的各项工作目标和策略措施,明确和公布各个部门的工作职责,明确和公布各项工作目标和策略措施的财政预算,确保《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确立的各项目标和策略措施可以被评估和可以被问责。

6、改革现有全国妇联和各级妇联的属性、职责和权力,在国务院妇女儿童委员会领导下,把全国妇联变成政府职能机关,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儿童部,代表中国政府领导、协调和落实儿童发展、妇女发展、妇女和儿童权益保护工作。

7、确保中国政府儿童权利保护工作职能部门各项工作目标、策略措施、财政预算和决算报告信息公开,鼓励社会各界参与,确保政府儿童权利保护工作职能部门的工作可以被评估和可以被问责。

8、中国政府为妇女和儿童发展、权益保护团体提供政治和财政支持。

9、中国公安部下文,确保全国各级公安机关不得随意骚扰儿童权益工作人员和儿童权益倡导人员。

10、中国法律工作人员积极参与保护儿童的法律援助、法律教育和立法调研工作,但因遵循依法保护儿童、儿童优先和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避免法律行动过度炒作和政治化,避免政治斗争等因素干扰我国儿童权利保护工作。

同时,我们提醒社会各界,今年9-10月份,联合国儿童权利委员会将对中国政府落实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的状况进行一次全面的评估。我们认为,围绕着中国儿童权利保护立法工作、落实《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联合国儿童权利委员会对中国儿童权利的审议,中国政府、立法机关和社会各界,可以开展广泛的社会对话和调研工作,共同推动中国儿童发展和儿童权利保护工作。

最后,我们向全中国的少年儿童表达节日问候!

【China AIDS:7770】 中国需要加强儿童权利保护及其立法工作

中国需要加强儿童权利保护及其立法工作

北京爱知行研究所 201361日发布

首先,我们重申,我们认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参见: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国妇女发展纲要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的通知》(国发〔201124号,http://www.gov.cn/zwgk/2011-08/08/content_1920457.htm)确立的下列五项基本原则,并呼吁社会各界以此五项原则作为我们讨论中国儿童发展和儿童权利保护工作的基础:

1.依法保护原则。在儿童身心发展的全过程,依法保障儿童合法权利,促进儿童全面健康成长。

2.儿童优先原则。在制定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配置公共资源等方面优先考虑儿童的利益和需求。

3.儿童最大利益原则。从儿童身心发展特点和利益出发处理与儿童相关的具体事务,保障儿童利益最大化。

4.儿童平等发展原则。创造公平社会环境,确保儿童不因户籍、地域、性别、民族、信仰、受教育状况、身体状况和家庭财产状况受到任何歧视,所有儿童享有平等的权利与机会。

5.儿童参与原则。鼓励并支持儿童参与家庭、文化和社会生活,创造有利于儿童参与的社会环境,畅通儿童意见表达渠道,重视、吸收儿童意见。

近年来,中国儿童权利保护议题受到中国政府和舆论的高度关注,涉及:

1、幼女受到学校校长、教师性侵害;

2、儿童卖淫;

3、儿童贩卖;

4、乡村留守儿童照顾;

5、城市流动人口儿童学校教育;

6、儿童健康,比如儿童感染艾滋病、遭受环境污染之害、有毒奶粉等。

近期,相关海南某学校校长带小学女生宾馆开房为领导干部提供性服务的丑闻震惊国内外,相关维权人士随后因伤人事件而被拘留,引起广泛的社会关注、讨论,包括抗议之声。为此,北京爱知行研究所呼吁如下:

1、社会各界,不论朝野,无论政治立场或派别,不在一时一事上争高下,而全心关心中国儿童发展和儿童权利保护工作,共同督促海南省公安机构和其他省市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性侵害幼女案件。

2、社会各界,不论朝野,无论政治立场或派别,不在一时一事上争高下,而彼此认同各方关心中国儿童发展和儿童权利保护的立场,共同推动中国儿童保护立法工作,推动中国国家立法机关和各省、直辖市和自治区立法机关制定全面保护儿童权利的全国性法律和地方性法律。

3、社会各界,不论朝野,无论政治立场或派别,不在一时一事上争高下,而在全国各地和各个领域建立儿童权益保护工作组织,对儿童发展和儿童权利保护面临的问题和挑战进行多方面和多层次的调研,提出各自的儿童发展和保护政策建议和主张,进行社会对话和辩论。

4、社会各界,不论朝野,无论政治立场或派别,不在一时一事上争高下,而在全国各地和各个领域建立儿童权益保护工作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有利于儿童发展和儿童权益保护的工作。

5、社会各界,不论朝野,无论政治立场或派别,不在一时一事上争高下,共同督促国务院妇女工作委员会、全国妇联、教育部、民政部、卫生部、公安部和财政部等有关部门全面落实《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制定的各项工作目标和策略措施,明确和公布各个部门的工作职责,明确和公布各项工作目标和策略措施的财政预算,确保《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确立的各项目标和策略措施可以被评估和可以被问责。

6、改革现有全国妇联和各级妇联的属性、职责和权力,在国务院妇女儿童委员会领导下,把全国妇联变成政府职能机关,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儿童部,代表中国政府领导、协调和落实儿童发展、妇女发展、妇女和儿童权益保护工作。

7、确保中国政府儿童权利保护工作职能部门各项工作目标、策略措施、财政预算和决算报告信息公开,鼓励社会各界参与,确保政府儿童权利保护工作职能部门的工作可以被评估和可以被问责。

8、中国政府为妇女和儿童发展、权益保护团体提供政治和财政支持。

9、中国公安部下文,确保全国各级公安机关不得随意骚扰儿童权益工作人员和儿童权益倡导人员。

10、中国法律工作人员积极参与保护儿童的法律援助、法律教育和立法调研工作,但因遵循依法保护儿童、儿童优先和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避免法律行动过度炒作和政治化,避免政治斗争等因素干扰我国儿童权利保护工作。

同时,我们提醒社会各界,今年9-10月份,联合国儿童权利委员会将对中国政府落实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的状况进行一次全面的评估。我们认为,围绕着中国儿童权利保护立法工作、落实《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联合国儿童权利委员会对中国儿童权利的审议,中国政府、立法机关和社会各界,可以开展广泛的社会对话和调研工作,共同推动中国儿童发展和儿童权利保护工作。

最后,我们向全中国的少年儿童表达节日问候!

【China AIDS:7778】 叶海燕故意伤害他人被依法拘留

 民网南宁5月31日电   (记者 庞革平)30日,广西博白县警方查处一起故意伤害他人案件,持刀故意伤害3名妇女的叶海燕被博白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5月30日11时33分,广西博白县公安局接到报警,称在博白镇饮马江二路46号出租屋有人被砍伤,请出警处置。博白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民警快速赶到现场,发现现场有3名妇女受伤,衣服被划破,伤口外露。经现场询问,3名妇女系被一名叫叶海燕的妇女持刀砍伤,并指认叶海燕仍在室内。处警民警向叶海燕出示证件,将其传唤回派出所,并在现场收缴用于砍伤他人的菜刀1把。受伤的3名妇女被送到医院治疗。

经警方调查,5月30日上午11时许,博白县妇女张某(61岁)、梁某(57岁)、覃某(61岁)等人认为2012年叶海燕在网络上污蔑她们所开的旅社为"性交易10元店",并将她们亲人的照片传到网络上,造成家庭矛盾、名誉受损。为此,找叶海燕讨说法,要求赔偿损失。叶海燕用手机拍照,受害人上前阻止,双方发生争执。叶海燕持菜刀将张某、梁某、覃某3人砍伤。其中覃某背部被砍4刀,张某左上臂被砍2刀,梁某左手虎口被砍1刀。经法医鉴定,张某、梁某、覃某3人为轻微伤。

目前,叶海燕因涉嫌故意伤害他人被博白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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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China AIDS:7780】 广西玉林市警方31日向中新网通报

如果是真的砍了3-4刀怎么可能定为轻微伤?如果定为轻微伤那么肯定不是用菜刀砍伤那么严重。真担心海燕!


在 2013年5月31日下午4:45,Xi1 Tian1 <tian1xi1@gmail.com>写道:
  中新网玉林5月31日电(记者 杨志雄
刘万强)广西玉林市警方31日向中新网通报,玉林市博白县警方5月30日查处一起故意伤害案,持刀故意伤害3名妇女的叶海燕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通报称,5月30日11时33分,博白县公安局接不知名的报警,称在博白镇饮马江二路46号出租屋有人被砍伤,请出警处置。博白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民警不知名快速赶到现场,发现现场有3名妇女受伤,衣服被划破,伤口外露。经现场询问,3
名妇女系被一名叫叶海燕的妇女持刀砍伤,并指认叶海燕仍在室内。处警民警不知名向叶海燕出示证件,将其传唤回派出所,并在现场收缴用于砍伤他人的菜刀1把。受伤的3名妇女被送到医院治疗。
  经警方调查,2013年5月30日上午11时许,博白县妇女张某(61岁)、梁某(57岁)、覃某(61岁)等人认为2012年叶海燕在网络上污蔑她们所开的旅社为“性交易10元店”,并将她们亲人的照片传到网络上,造成家庭矛盾、名誉受损,为此找叶海燕讨说法,要求赔偿损失。叶海燕一边用手机拍照,一边持菜刀自卫。受害人上前阻止,双方发生争执。叶海燕持菜刀将张某、梁某、覃某3人砍伤。其中覃某背部被砍4刀,张某左上臂被砍2刀,梁某左手虎口被砍1刀。经法医鉴定,张某、梁某、覃某3人为轻微伤。
  目前,叶海燕因涉嫌故意伤害他人被博白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在 13-5-31,Kun Chang<changkun2010@gmail.com> 写道:
>  @玉林公安:
> 【叶海燕故意伤害他人被依法拘留】5月30日,广西博白县警方查处一起故意伤害他人案件。持刀故意伤害3名妇女的叶海燕被博白警方依法行政拘留。@广西公安@博白县公安局_gxbbxga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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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a AIDS:7769】 广西玉林市警方31日向中新网通报

  中新网玉林5月31日电(记者 杨志雄
刘万强)广西玉林市警方31日向中新网通报,玉林市博白县警方5月30日查处一起故意伤害案,持刀故意伤害3名妇女的叶海燕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通报称,5月30日11时33分,博白县公安局接不知名的报警,称在博白镇饮马江二路46号出租屋有人被砍伤,请出警处置。博白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民警不知名快速赶到现场,发现现场有3名妇女受伤,衣服被划破,伤口外露。经现场询问,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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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警方调查,2013年5月30日上午11时许,博白县妇女张某(61岁)、梁某(57岁)、覃某(61岁)等人认为2012年叶海燕在网络上污蔑她们所开的旅社为"性交易10元店",并将她们亲人的照片传到网络上,造成家庭矛盾、名誉受损,为此找叶海燕讨说法,要求赔偿损失。叶海燕一边用手机拍照,一边持菜刀自卫。受害人上前阻止,双方发生争执。叶海燕持菜刀将张某、梁某、覃某3人砍伤。其中覃某背部被砍4刀,张某左上臂被砍2刀,梁某左手虎口被砍1刀。经法医鉴定,张某、梁某、覃某3人为轻微伤。
  目前,叶海燕因涉嫌故意伤害他人被博白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在 13-5-31,Kun Chang<changkun2010@gmail.com> 写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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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ursday, May 30, 2013

【China AIDS:7768】 @玉林公安: 【叶海燕故意伤害他人被依法拘留】

 @玉林公安:  【叶海燕故意伤害他人被依法拘留】5月30日,广西博白县警方查处一起故意伤害他人案件。持刀故意伤害3名妇女的叶海燕被博白警方依法行政拘留。@广西公安@博白县公安局_gxbbxga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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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a AIDS:7767】 Fwd: 【维权网13975】 女权工作者叶海燕被带走 或遭刑事指控(图)



---------- 已转发邮件 ----------
发件人: Quan Wei <weiquanwangchrd2009@gmail.com>
日期: 2013年5月31日下午12:00
主题: 【维权网13975】 女权工作者叶海燕被带走 或遭刑事指控(图)
收件人: weiquanwang_chrd <weiquanwang_CHRD@googlegroups.com>


(维权网信息员梁克专报道)今天(5月30日)中午1时许,著名女权工作者叶海燕在广西玉林市博白县的家中被警察带走。目前仍滞留在该县的城关派出所里。



叶海燕的新浪微博显示,最后的信息更新时间为上午11点59分。此前的十多分钟里,叶海燕一连发了几条信息。大意是,约有十一个人冲进她租住的屋里殴打她,麻烦大家帮忙报警。



而中午1点40分,一名当地网友发出微博称,有几个女人殴打叶,叶被迫自卫,之后被博白县城关派出所警察带走。本网信息员辗转联系上这名发出微博的网友。该网友说,叶海燕嘱咐她帮忙照看其女儿,她看到警察带走叶海燕时,还带走了一把刀。



下午6点半,几名赶到城关派出所询问情况的当地维权人士向本网信息员证实,看到了戴着手铐的叶海燕。他们对叶的处境表示担忧,“叶海燕很有可能遭到刑事指控,希望得到更多朋友的关注”。



通过查看叶海燕之前的微博留言得知,今天上午9点左右,当地妇联和居委会的人给叶海燕的房东施加压力,要房东把叶海燕赶走,叶致电妇联询问此事,但对方矢口否认。



叶海燕在留言中写道,“我女儿在附近的学校上学,为了女儿的教育我才选择就近居住”,“如果对我的驱逐令不解除,我会到博白县每一个部门去询问,到底是谁在下这样的命令,同时,我也对我和孩子的安全,孩子未来的教育担心。”



“海南万宁校长开房案”发生后,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5月27日,叶海燕等人在海南万宁市第二小学门口举牌抗议,牌子上写着:“校长,开房找我,放过小学生!”叶海燕的抗议掀起一股效仿热潮,众多网民也纷纷举牌拍照后上传网络。



叶海燕,网名流氓燕,关注性工作者与艾滋病,2005年在湖北武汉成立中国民间女权工作室。遭到当地政府打压后,叶被迫离开武汉。2011年至今,叶在广西博白县成立浮萍健康服务工作室,继续致力于女权运动。其工作室多次被不明人员打砸。




博白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电话:            0775-8225310 begin_of_the_skype_highlighting            0775-8225310      end_of_the_skype_highligh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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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a AIDS:7766】 小寒:我在拘留所里普及同性恋知识



 

小寒:我在拘留所里普及同性恋知识
    

                           5月17日,长沙的同志活动图片

 5月17日是“国际不再恐同日”,中国多个城市的志愿者走上街头,向公众倡导反歧视。在长沙,超过100余名“同志”和支持同志的人走上岳麓区街头,向公众普及同性恋知识。活动中,有参与者举着反歧视标语,并高喊“我同志,我骄傲”、“撑同志,反歧视”等口号。

当晚活动结束后,长沙市岳麓区公安分局从酒店带走了正在睡梦中的活动组织者小寒,并以“未经公安许可,擅自组织游行活动”对其处以12天的行政拘留。警方的行动引起广泛关注,亦在网络上引起争议。

新浪微博上,有人批评小寒太过“莽撞”、“激进”,因其只有19岁,有人怀疑他如此年青不可能组织这样的活动,“背后定有大佬操控,小寒只是牺牲品”。有人批评警方的行动冒失和不合时宜,完全不了解5月17日“国际不再恐同日”的背景。有社群评论人士则认为,年青一代,不再像上一代同性恋者经历艰难的自我接纳过程,他们的骄傲感来自内心深处,追求平等的动力更为强劲。并乐观认为:“同志运动进入新的时期。”  

事件已过去两周,小寒已从拘留所回来,但争论并未完全平息。5月30日,阿强对话中国内地首次“同志游行”的组织者小寒。

 

  小寒是谁?

 小寒:我在拘留所里普及同性恋知识

                  2013年1月,小寒给长沙市公安局局长发“人民奖状”

1994年出生的小寒,9岁时父亲去世,14岁读初中即辍学,辗转武汉、长沙等地打工,并照顾患病的母亲。目前常居长沙,与母亲和男友共同生活。

通过搜索引擎,能找到多条关于他的新闻。

2010年,16岁时,小寒与母亲一起在武汉打工,并担任一论坛版主。因无钱交房租而被当地《楚天都市报》报道,采写新闻的记者还向其捐助100元。笔者通过搜索发现,在知名的武汉《东湖社区》论坛,一位叫“笑傲江湖”的女网友发贴,呼吁网友“兄弟姐妹们,请不要再纠缠于他为什么16岁就能当版主,而要从心底里问一下自己是不是真正有一颗悲悯的心?”该版主称“做版主,首先要有一颗善良的,宽容的,正直的心,才华却是其次。”

而关于小寒的另一篇报道,发布于今年1月9号,标题为《90后网友给长沙市公安局长颁发"人民奖状"(图)》,该条新闻在百度能搜到760条转发,新浪、凤凰、人民网等皆有报道。这篇出自当地官方媒体的报道中,小寒给长沙市公安局长颁奖,夸他是“老百姓最贴心的领导干部”。当地红网发评论说:网友颁发的“人民奖状”不亚于“诺贝尔奖”。

 

以下内容摘自相关报道。


记者找到了这位草根颁奖人。当被问及发“人民奖状”的原因时,“我不是‘五道杠’也不是‘五毛党’”,这名年仅十八岁的网友“向愈韩”强调,自己是无车无房无工作的纯�丝,真不是拍马屁的人。

去年6月底,”向愈韩”和朋友在长沙市芙蓉区望龙小区某网吧上网,遇到民警在例行身份证检查。当时警察并未携带证件,因一件小事和“向愈韩”发生了冲突。“向愈韩”通过红网“问政湖南”平台,查到长沙市公安局局长李介德的电话,向其致电反映情况。李介德当时在开会,会后马上给“向愈韩”回了短信,并安排了人员处理。最后事情以当事警察给“向愈韩”电话道歉而平息。

   “有不服我会追着投诉,如果感动了也想大声表扬。”自称爱较真的“向愈韩”说。

长沙市公安局宣传处负责人表示,这个帖子他先前已看过,公安系统会珍惜这份信任和荣誉,把工作做得更好。而当得知“颁奖人”是90后时,他显得有些诧异。“我原以为90后不太关心这些事。”  

  小寒同时还是一家文化传媒公司的负责人。这家叫“湖南同爱文化传媒”的百度百科介绍说,该机构成立于2009年9月。是由同爱社区志愿者自发组织的一支专注于同性爱人群的志愿服务机构,协会会长是小寒,目前该机构为商业注册,小寒是法人代表。

 出生草根,很早就要打工养活自己和母亲,让小寒比大多数年青人早熟,他懂得如何与媒体互动,并借助媒体的力量。

“他胆子大,顾虑少”,他的朋友说。


 “今年的活动达了预期”

     问:这次5.17的活动准备了多久?
     答:我们是从3月份开始准备的,大概就是3、4、5三个月。

     问:去年的第一次活动有多少人参加?
     答:去年只有21人参加。今年有来自14个省市的,共有105人参与。

     问:当初有没有想过去派出所申请?
     答:去年去申请了,今年我们也计划去申请,但如果去申请可能会带来更多问题。比如你申请了反而可能被盯着举办不了。而且我们也咨询了律师,律师说可以做,但最坏的结果就是要被治安拘留。我还特别问了律师参与者有没有问题?律师说参与者不会有问题。

     问:很多城市都是低调的在做同志活动,你当初为什么想要做一个户外的,看上去很高调的活动?
     答:我认为需要通过媒体,通过这种活动更多的人来了解同志群体,香港、台湾等很多地方都有(同志游行),内地也需要有人来起这个头。 

     问:当天的活动顺利吗?
     答:当天还是比较顺利,唯一的就是线路安排上不是很完善。

     问:有没有达到你的预期?
     答:达到了我的预期,我是与去年活动做对比来评估的,跟去年相比已经有很大的进步了,在参与的人数和筹款的数量上。

     问:你觉得活动算游行吗?如果算,你怎么看同志上街游行反歧视?
     答:在拘留之前,我自己的定位是“反歧视活动”,  但既然警方定位这是“游行”,那么我也不反对 。

     问:警察是什么时候把你叫走的?
     答:18日凌晨2点多,我还在宾馆睡觉。

    “所长说他干儿子也是同性恋”
    小寒:我在拘留所里普及同性恋知识


     问:警察来找你的时候,你是怎么想的?
     答:我想,他们终于来了,包括我们核心志愿者都已有心理准备,活动之前已经有过思想准备。只是警方带走的另外两个是参与者,我不希望影响到他们。我又觉得他们来得有点早,要么是活动现场被解散,要么第二天约谈话,不应当是半夜来。

     问:他们把你带到湖南大学保卫处,是怎么跟你说的?
     答:他们说,只是了解一下情况,配合工作,谈完早点放回去。

     问:因为组织活动被拘留,之前准备的时候有没有想到可能会有这样的结果?
     答:之前咨询过相关法律人士,这些都考虑到了。

     问:听说你在里面有两天一直没有吃饭,为什么?
    答:当时没有心情吃饭,主要是不解外面的情况,也担心外面的状况,另外,也不认可行政处罚决定,中间存在一定程度的违规操作。警方处罚决定还没有正式下达,就让我们签字认可这个决定。

     问:律师见你的时候,跟你说了什么?
     答:律师问了一些具体情况,是否有告知可以行政复议的权利,但办案单位并未告诉我。另外,我也了解了一下外面的情况。

     问:在看守所里的情况是怎样的?
     答:我作为重点监控对象,一直没办法跟外界联系,我主要担心外面(工作)是怎么处理的?后面就慢慢好了,即来之则安之。到是那些民警很好奇,一般关进来的,都是打牌的、赌博的,现在关个游行的,还是组织同性恋游行,大家都来问我关于同性恋的问题。还有一位副所长说他干儿子也是同志,一位中队长说,他儿子一次跟他说,也要跟他出柜。几乎整个所的人都知道我的情况,所长还问,你真的喜欢男的吗?你是先天的还是后天的呢?你们这个(同性恋)有多少人,我们所里有没有这种人?呵呵,刚开始比较心急、焦躁,但是后来就好了。

     问:在所守受到欺负了吗?
     答:没有受到欺负,我进去之后,里面的很多人看了报纸。(知道我是)游行进来的,然后就说,你是在湖大那边做游行的啊,很多人对同志的情况也有一些了解了。

    问:在里面时,你想的最多的事情是什么?
    答:主要担心外面的情况怎么样,因为突然被带走,账目公开还没有做,宾馆的帐也没有结,我母亲的情况也不了解,你们这些参与者我也没有打声招呼,后来想的就是如何给民警普及LGBT文化知识 。

    
    问:这件事情,在微博上引起很大的争议,你知道吗?你怎么看待这次活动?
    答:我还没有特别了解,我昨晚刚回来,只是跟志愿者们聊了下天。我觉得,肯定有一小部分的人抱着站着说话不腰痛的心态,相对来说,大多数人是关注我们这个事情,关注我个人的遭遇。
 
    问:你自己怎么评估这个活动,如果总分是100分,你给这次的活动打多少分?
    答:我会打 80分。因为跟去年相比,有一个很大的跨越,而且整个活动按我们原来的方案做完了,多家媒体报道也都发出来了,而且国内外的媒体都有报道,参与者的跨度也很大,方方面面吧,都比较满意。

  “这12天,我向30余位干警普及知识”

 问:有人说你才19岁,没有能力组织这次活动,是被别人利用了?

 答:走自己的路,让别人去说吧。没必要回应,因为事实就是这样的啊,每一个猜测,每一个怀疑我都要回应,我没有空!我们去年的活动圈内都有很多批评,认为张扬,引起政府关注不好,你有你去想的权利,我有我做事的权利。

 问:也有人批评说上街是过激的行为,同性恋应当低调,你认可吗?

答:在拘留所,民警跟我说,我没有歧视你们啊,但是从内心深处还是有歧视的,你问他你的孩子是同性恋你怎么办?他马上说不接受。有歧视怎么办?需要更多的同志站出来,向普通的群众宣传,介绍正确的同志常识,很多人都不知道身边有这样的情况,觉得离自己很遥远。100年前,美国人能想到他们的同志运动能走到今天吗?几年前,香港的同志游行也只是很少人参加啊。你总不能等着异性恋来帮同志争取权利吧!

 问:这件事情有没有给你一些启示?

 答:有。如果说还有提升的地方,那就是来年会跟公安部门做更有效的沟通,我知道,我去申请,他也不会批,但我们的有效沟通还是很重要,最大化的保障参与者的安全和隐私等。比较遗憾的是,没有做好后期的舆论沟通。

 问:这个经历会影响你未来继续做同志公益吗?

 答:对我来说,我会一直坚持把这个事情做下去,当成自己的事业,明年我肯定还要做,哪怕你再把我拘留15天,最多也就是拘留15天嘛,我觉得15天换一次有价值的同志活动也是值得。 

问:你做了一件很多人从来没有做过的事,甚至很多人都不敢想的事,但也受到了警方的拘留处罚。你对警方的处罚怎么看?

答:长沙警方无形中为这次活动的宣传做了很多“积极”的事情,让更多的人知道了同志反歧视活动。

 问:你的性格是怎么样的?

 答:如果我今年是50岁、60岁的人,有社会地位的人,我也不会做这样的事。我还年青,我有自己的想法,我有时间去坚持我的理想,我的性格是不考虑后果,包括这次活动,我们都考虑到了会有这种情况,但我们还是要去做。年轻让我更有活力、更有勇气。

 问:有没有后悔过?

 答:不后悔,12天值了,在里面我向很多民警普及了知识,如果我不被拘留,他们不会知道同性恋是怎么回事。这12天,我至少给30位以上的政府机关公务人员普及了同性恋知识。我觉得很划得来啊。如果不是因为这个事,他们可能鸟都不鸟你。有个办案民警对我说,因了这个事,我了解了很多同性恋的事情。未来我还会继续将这个活动办下去。 

 问:此时此刻,你最想表达什么?

 答:我希望更多的同志能团结起来,6000万同志中哪怕有一小部分人站出来,力量就大不一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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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dnesday, May 29, 2013

【China AIDS:7765】 Fw:ITPC CHINA Fw:《致世界卫生组织总干事陈冯富珍女士,要求关注病毒型肝炎的倡议信》需要大家的联署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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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esday, May 28, 2013

【China AIDS:7762】 Fwd: 关注女童公开信

常坤  艾滋病工作者



---------- Forwarded message ----------
From: 周六一 <guanzhunvtong@gmail.com>
Date: 2013/5/28
Subject: 关注女童公开信
To: lijunpx@gmail.com
Cc: yuleinihao@sina.cn


李老师,你好!

我是潘老师的学生,上次在广州的讲座上见过您。请您支持这份公开信并帮忙转发给其他的朋友,也请帮忙转发给柯老师。谢谢!

祝好,
韵雪

跌破中国社会的底线,我们忍无可忍

救救中国教育,救救孩子们!

致中国教育部部长袁贵仁:

近期媒体曝光的幼女被性侵事件,多宗为学校校长和老师所为,这些令人发指的事件让我们对中国教育系统彻底失去信心,忍无可忍。这些事件如下:2013514日,海南万宁第二小学校长、房管局一职员猥亵未成年少女518日,新华社报道安徽潜山一名乡村小学校长,12年里先后对9名四年级以下女学生性侵2012823,《南方都市报》报道阳江市阳春石望镇某小学的校长强奸两名12岁女生2012619日,《中国青年报》报道乡村教师刘军红涉嫌强奸、猥亵多名小学女生。

这些被性侵的女孩大多来自农民、农民工和城市基层市民的家庭。这些事件不仅反映出部分教育工作者道德沦丧,而且揭露出教育系统内部更深层的危机。教育应该以人为本,但是今天的教育被不断的商品化和精英化,教育资源分配严重不平等。来自基层家庭的孩子不仅得不到公平的教育权利,甚至连们的身心都受到侵犯和伤害,们年幼的梦想被扼杀,作为人的尊严践踏。

为了拯救教育系统的信任危机,也为了中国孩子的未来,我们要求:

1. 开除事发当地教育部门领导职位,建立性侵事件的预防和处理机制;

2. 成立专门的调查小组,对全国学校的性侵事件进行调查,并公布调查和处理结果;

3. 在学校内部组成由家长、教师和社会人士管理的“反性侵与性骚扰管理委员会”,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4. 教育部部长袁贵仁向受伤害女童的家长公开道歉,向全社会检讨教育系统内部的问题。

如果类似事件再次发生,教育部部长袁贵仁应当承担责任,引咎辞职。

教育是立国之本,教育学家陶行知先生说:“在教师手里操着幼年人的命运,便操着民族和人类的命运。”曾经的“人民教师”,现在他们的职业也变成了一个缺乏灵魂的谋生工具,幼女被性侵事件更让整个社会尤其是教育工作者蒙羞,也让孩子们的中国梦还没来得及形成就已经夭折。救救中国教育!救救中国孩子!

本联署信对中所有中国公民征集签名,如果您支持,请把您的签名发送至guanzhunvtong@gmail.com

联署人:

柯倩婷 中山大学副教授

李思磐 澳门大学博士生

郭于华 清华大学教授

潘毅 香港理工大学教授

严海蓉 香港理工大学副教授

顾静华 香港理工大学助理教授

古学斌 香港理工大学副教授

邱林川 香港中文大学副教授

任焰 中山大学副教授

许怡 中山大学讲师

薛红 华东师范大学讲师

卜卫 中国社会科学院教授

邓韵雪 香港大学博士生

刘亚 香港理工大学博士生

范璐璐 香港理工大学博士生

张颉颖 香港中文大学博士生

吴子峰 北京大学硕士研究生

陈航英 北京大学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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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 the change you want to see in the worl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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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 Li
PhD student
Department of Sociology
Faculty of  Social Sciences & Humanities
University of Macau
Taipa, Macau
Convenor
New Media Women Network(focus on gender issues in mass communication),Guangzhou
Mobile:86-13570122856(Mainland China) 853-62850254(Macau)
MSN:phoenixpx@hotmail.com SKYPE:lijunpx
Micro blog: http://weibo.com/u/1407955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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