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February 26, 2013

【China AIDS:7670】 四机构联合发布《中国艾滋病四免一关怀政策落实情况公民社会报告》征集联署

四机构联合发布《中国艾滋病四免一关怀政策落实情况公民社会报告》征集联署

 

全国因输血感染艾滋病受害者工作委员会

河南宁陵输血感染艾滋病妇女人群康乐家

河南柘城县艾滋病防治民间促进会

北京爱知行研究所

2013227日联合发布

 

227日,中国四家艾滋病工作民间组织联合发布《中国艾滋病四免一关怀政策落实情况公民社会报告》,并征集联署,递交联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人权高专办),作为今年即将举行的普遍定期审议机制会议利益攸关方材料。

 

普遍定期审议(UPR)涉及对所有联合国成员国的人权记录进行审议,由人权理事会主持并由国家主导,每个国家借此机会公开其为改善国内人权状况而采取的行动及其履行人权义务的情况。

 

本次报告的发起机构之一,北京爱知行研究所曾于2009年向普遍定期审议机制审议中国政府人权状况时递交民间报告,内容涉及中国血友病人群体因使用不合格血液制品感染艾滋病后寻求赔偿受限、医疗等情况,人权理事会在审议中提及该问题。在民间组织的倡导、国际社会关注等共同努力下,血友病人群体的状况有所改善。

 

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将于201310月对中国政府人权情况再次进行普遍定期审议,本次递交民间报告的截止日期是34日。本报告将以中英文形式同时递交联合国人权高专办,希望推动改善中国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及病人的生活医疗状况。

 

报告摘要:

201111月中国卫生部与联合国艾滋病规划署、世界卫生组织共同发布的《2011年中国艾滋病疫情估计》,截至2011年底,估计中国存活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78万人(62~94万人),经既往有偿采供血、输血和使用血制品传播占6.6%(约51480人),其中,河南、安徽、湖北、山西四省估计数,占全国该人群存活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估计数的92.7%(约47722人)。实际数字可能比官方估计更严重。这些省份均为河南及周边,被称为中原地区。本报告将以河南等中国大陆中原地区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的生存状况为例,研究中国艾滋病四免一关怀政策在基层的落实情况。

一、既往问题血液感染艾滋病受害者司法救济权

二、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维权中的人身自由权

三、隐私权(公安部门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的监控)

四、医疗与救助制度中隐私权面临的挑战

五、医疗权

六、健康权(冬季取暖)

七、公民知情权——公共卫生缺乏透明

八、儿童救助权

九、儿童受教育权

 

 

联合发布单位:

全国因输血感染艾滋病受害者工作委员会

河南宁陵输血感染艾滋病妇女人群康乐家

河南柘城县艾滋病防治民间促进会

北京爱知行研究所

 

联署方式:

联署单位需要阅读报告全文,认可报告资料的真实性,同意报告提出的主要观点和建议。希望联署的民间社会组织可以来信参与联署,在来信中提供下列信息:

1、组织名称,

2、组织联系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3、组织主要的使命和活动,

4、说明已经阅读“中国艾滋病四免一关怀政策落实情况公民社会报告”,认可报告资料的真实性,同意报告的主要观点和建议。

联署信箱:wanyanhai2011@gmail.com

 

报告全文下载地址:

https://www.box.com/s/0sk53jhx71axrso0pc56

http://vdisk.weibo.com/s/rVlFR

 

采访联系人:

北京爱知行研究所 万延海 电话:+1 203 600 4437 电子信箱:wanyanhai2011@gmail.com

河南宁陵输血感染艾滋病妇女人群康乐家 李喜阁 13569319760

河南柘城县艾滋病防治民间促进会 朱龙伟 13949909578

全国因输血感染艾滋病受害者工作委员会 孙亚136769976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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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dnesday, February 20, 2013

【China AIDS:7669】 Fwd: 【艾博公益法律:90】 全球基金人权顾问组的申请资料



---------- Forwarded message ----------
From: 艾博公益 AIBO AIDS Relief <aibolaw@163.com>
Date: 2013/2/21
Subject: 【艾博公益法律:90】 全球基金人权顾问组的申请资料
To: China AIDS Group |中国艾滋病网络 <chinaaidsgroupr@googlegroups.com>, 艾博公益艾滋病法律网络 <aibolawhotline@googlegroups.com>, 爱行马拉松俱乐部-艾博公益志愿者平台 <aidswalkchina@googlegroups.com>


参与过  和而不同艾博公益活动的律师或社群专家,有愿意申请的,我们可以作为推荐方之一。



---------- Forwarded message ----------
From: Shallcross, David
Date: 2013/2/21
Subject: 全球基金参考组的申请资料
To: 

大家好!

 

为了落实全球基金理事会2012-2016年战略规划中人权保护方面的目标,全球基金正在建立一个全球性的人权参考组(Global Fund Human Rights Reference Group),旨在为全球基金秘书处解决人权与艾滋病、肺结核、疟疾相关问题的指导和帮助。参考组的5-8位成员将来自于健康与人权领域的专家,包括人权法律学者以及人权项目实施机构代表,希望参考组的构成结构能够反映不同工作经验、文化背景和思维方式,同时希望尽量招收来自于感染者、妇女、MSM、吸毒者、性工作者、少数民族等受影响人群。

 

如果您对于参考组的工作感兴趣,并希望申请加入参考组,请将您的自我介绍、个人简历及2名推荐人的联系方式于31日之前发送至gfhumanrights@gmail.com因为它属于荣誉称号,所以参考组的成员没有工资,但可以报销参加相关会议的交通和生活费。我们估计每月的工作量在10-15小时左右。

 

麻烦大家帮我转发给感兴趣参加的朋友,希望中国能够有一个社区代表参与到参考组!

 

From: Harrison, Brianna
Sent: 21 February 2013 10:16
To: Ahmed, Munir; Bagasao, Teresita Marie P.; Bridger, David; Chareonsuk, Sompong; Delegchoimbol, Altanchimeg; Dhakal, Narmada Acharya; Dhingra, Nandini Kapoor; Fareed, Masood; Fontaine, Christopher; Jadav, Sarita; Korovulavula, Losana; Kuo, Nana Taona; Manivong, Khamlay; Naing, Soe; Nepel, Maria; Pokharel, Bina; Quintos, Maria Lourdes; Ranatunga, Dayanath; Shallcross, David
Cc: Kakkattil, Pradeep; Foderingham, Dawn
Subject: FW: ITPC MARCH 1 deadline to apply for Global Fund human rights reference group

 

***apologies for cross-postings***

 

Please share with your networks.

 

Brianna Harrison  Human Rights Programme Officer, UNAIDS Asia Pacific RST, Office: +66 2 680 4135; IP 96135; Mobile:  +66 8307 202 07; Fax:  +66 2 282 8199

 

From: internationaltreatmentpreparedness@yahoogroups.com [mailto:internationaltreatmentpreparedness@yahoogroups.com] On Behalf Of Meg Davis
Sent: Wednesday, February 20, 2013 9:06 PM
To: Internationaltreatmentpreparedness; aids_asia@yahoogroups.com; China AIDS Group |
中国艾滋病网络
Subject: ITPC MARCH 1 deadline to apply for Global Fund human rights reference group

 

 

Please circulate to your networks. Thanks! - M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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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adline to apply:? March 1,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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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OUT THE GLOBAL FUND HUMAN RIGHTS REFERENCE GROUP

As part of fulfilling the Global Fund Board of Directors Strategy 2012-16 objective to protect and promote human rights, the Human Rights Reference Group will advise the Secretariat of the Global Fund on all matters relating to human rights and HIV, TB and malar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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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membership of the Reference Group brings together people from the health and human rights community: including people with professional expertise on human rights law and human rights mechanisms, and people with experience implementing human rights programmes at the regional or country leve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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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Board Strategic Objective 04 on human rights includes these strategic

actions:

1.����?Integrating human rights into the grants cycle;

2.���� Increasing investments in programs that address human rights-related

barriers to health; and

3.���� Ensuring that the Global Fund does not support programs that infringe

human righ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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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principle objectives of the Reference Group for the period of 2013-16 are:

1.����?To provide the Global Fund with ongoing and practical advice on how to

operationalize this strategy,

2.���� To keep the Global Fund abreast of emerging human rights developments

that affect the response to the three diseases, and

3.���� Through task forces, to gather input from health and human rights

experts in order to ensure that the strategic actions above are fully implemen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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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mbership comprises 5 to 8 experts on HIV, TB, malaria and human rights from diverse fields, backgrounds and approaches. Decisions regarding membership will take into account expertise, gender balance, geographical representation, and nature of professional experie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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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ile it may not be possible to include representatives of all communities, decisions regarding membership will also take into account the need for expertise and advice from people living with HIV, TB and malaria; as well as from women organizations, networks of sex workers, people who inject drugs (PWID), men who have sex with men (MSM), migrant and refugee populations, internally displaced persons (IDPs), people with disabilities, indigenous people, and ethnic minorities. The Reference Group will strive to have at least one member in common with the UNAIDS HIV/AIDS and Human Rights Reference Group. All members participate in their personal capacity and do not represent the organizations or networks with which they are affilia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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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mbers of the Reference Group serve on an honorary basis and are not compensated for their participation while performing the standard functions of such membership. Travel costs and per diem associated with meetings of the Reference Group will be provided. Estimated time commitment: 10-15 hours per mon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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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 apply: Please send a one-to-two page cover letter summarizing your qualifications, plus a one-to-two page resume, and the names and contact details for two references to:? gfhumanrights@gmail.com. Deadline for applications is March 1, 2013, and the first teleconference will probably take place the week of March 11,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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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博公益法律项目旨在服务于受艾滋病影响人群的法律和人权工作,促进国际艾滋病和人权框架在中国的实施及国内艾滋病法律政策的具体落实。
 
目前主要工作内容是:提供法律热线、典型性案件义务援助、针对法官律师和社群领袖的艾滋病法律研讨培训,开展艾滋病议题的法律和政策调查研究和整理,相关涉及艾滋病事件的法律和政策问题的研究和倡导等。
 
艾博公益法律项目积极参与国际劳工组织、联合国艾滋病规划署、中国红丝带北京论坛等艾滋病相关的法律工作,贡献了智慧和经验,受到多方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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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iday, February 15, 2013

【China AIDS:7668】 关于艾博公益第三期青年自主实践小额资助项目2013年招标通知

关于艾博公益第三期青年自主实践小额资助项目2013年招标通知

 

艾博公益(AIBO AIDS Relief 

中国青年艾滋病网络 China Youth HIV/AIDS Assembly

2013216

 

《艾博公益青年自主实践小额资助项目》(简称:艾博小额资助)始于2011年,是由艾博公益和中国青年艾滋病网络(CYHAA)联合的小额资助项目。至今已经是第三期了。艾博小额资助的青年活动强调关注艾滋病直接相关问题,同时给青年人以极大的自由支配和信任空间。这是基于我们青年人参与中国艾滋病防治事业的实践经验总结,也是为我们理想实践的长期储备。

 

     2011-2012年,我们累计资助十个/次高校学生社团/小组,培养了一批预防艾滋病志愿者,其中杰出的代表有黄俊超(@HMMVS)、张帅、程帅帅(@HIV志愿者)、张广义(@张广义的张广义)、柯晓雯(@柯晓雯的坚持)、杨传意(@南华同伴教育阳光站)、彩虹社(@XmuRainbow社)。仅通过互联网检索公开的信息,就可以发现他们杰出的志愿者精神和精彩的艾滋病活动以及产生的影响。2012年开始艾博公益第一期青年行动研习营(Youth Action Institute),通过青年人自己的“教育、分享、参与”来实现成长和发展的目的。

 

2013年,我们依然传承《艾博公益青年自主实践小额资助项目》的特色,鼓励青年人积极参与到艾滋病直接相关问题,并充分发挥他们的志愿精神和聪明才智,创新和改进艾滋病预防活动的形式和内容,提高宣传的力度和广度,使艾滋病预防活动在校园常规化,同时扩大其影响力,培养出更多具有社会责任心和公民意识的青年人。

 

和而不同中心,致力于推广阅读、推动公民教育,通过与政府和非政府组织的交流合作,开发和推广最佳实践经验,搭建沟通渠道与合作平台和公益产品营销网络平台,促进公民社会。http://blog.sina.com.cn/u/1975123057

 

中国青年艾滋病网络(China Youth HIV/AIDS Assembly,简称CYHAA)是非营利性的公益机构,始于200611日,致力于维护人类生命的健康和尊严,通过推动公民在公共卫生和人权保护的广泛参与,改善艾滋病人和感染者生存状态。

 

一、项目主题:艾滋病直接相关的任何问题;自主安排形式(但必须包含至少五场同伴教育);

 

二、项目实施周期:201331日—20131231

 

三、资助金额:1000/组,共计五组。该笔资金将由获得资助的社团或者小组自由支配于合理的通讯、市内公共交通、材料费用,必要的保险、药物、饮用水等开支;不支持聚餐、饮酒、大批量印刷、长途旅行、礼物、劳务费用等;每笔活动开销要求有详细的发票单,并且在提交项目总结时一并提交。

 

四、申请者条件:

1、在校大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为大三(含大三)以下学生)或学生小组(小组成员为三人以上,且为大一或大二学生);

2、申请者中必须有三个人的电子邮件,必须三个人都有新浪微博;并指定其中一人的微博为本项目活动信息发布渠道;

4、申请负责人必须有支付宝帐号用来接收资金;

 

五、申请方式:

1、申请者需提交该社团或学生小组三人简历及明确谁是第一负责人(所有简历需含电子邮件和新浪微博帐号,特别注明服务于所本项目活动信息发布的新浪微博帐号);

2、申请者提交该学生社团或学生小组既往参与艾滋病相关问题的活动总结(并附带相关活动照片三张);

3、申请者委托一位中国艾滋病社区的非政府组织或艾滋病工作积极分子(可以是以往参加过艾博公益小额资助和青年行动研习营的青年人)写一份500字左右的推荐信,推荐人务必在了解申请人情况的前提下负责任的进行推荐。

4不需要提供完整的项目周期内详细计划、资金预算等;

5请把以上信息发送给 aiboyouth@sina.com ,并抄送aibolaw@163.com ,以一周内收到回复为确认发送成功。

 

六、项目申请截止日期:2013315

 

七、项目管理及其资助周转流程:

 符合申请者条件,且履行“申请方式所有要求”;

 项目管理者以新浪微博(@艾博公益)向活动批准的社团或小组告知已获得1000元自主实践小额资助;并定向发送《艾博小额资助项目实施指南2013》;

 通过支付宝向社团或小组的项目第一负责人预支500元;

 社团或小组通过新浪微博发布活动A通知(活动预告)、B总结(活动微直播或活动结束后的新闻稿)和C资金使用说明(任何一个活动必须包含这三个部分),并 @艾博公益 

 项目管理者将根据④判定该活动是否符合“项目主题(艾滋病直接相关的任何问题)”,并根据情况做出符合(准予报销)或不符合(不予报销或其他处理方式)

 如社团或小组预支的500元资金使用完毕,请把使用完毕的费用发票邮寄项目管理者处;

 项目管理者整理发票,根据财会要求入账;并预支下一个500元;

 社团或小组需在20131231日前使用完毕所获得的1000元小额资助,如果不能使用完毕,将被要求退回,并将影响下一年度资助;

 社团或小组需在7月、12月提供半年度工作总结和资金使用总结;

 社团或小组需在20131231日前,提交一份完整的工作总结和资金使用报告;

   注:申请团队在执行本项目期间如果有其他项目同时进行,请将两个项目独立执行。如涉及资金交叉的地方请提前与协调人进行沟通。

 

八、联系咨询:

协调人:柯晓雯

邮件咨询:aiboyouth@sina.com

新浪微博咨询:@艾博公益 @柯晓雯的坚持

志愿者平台爱行俱乐部QQ群:6197064

博客:http://blog.sina.com.cn/u/2607219135 

 

 

 

附件:

 

个人基本信息

                                    

姓名

 

性别

 

籍贯

 

民族

 

所在学校

 

专业

 

出生年月

 

年级

 

移动电话

 

Email

 

QQ

 

个人主页(更多的了解我的办法)

新浪微博:

博客地址:

 

目前住址

 

邮编

 

所在团队

 

特长爱好

 

性格

 

我组织及参加过的活动

 

所在团队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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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a AIDS:7667】 中共十八大前,首都艾滋病患者遭遇安保专项行动

中共十八大前,首都艾滋病患者遭遇安保专项行动

北京爱知行研究所 2013218日发布

2012118日至14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会议选举了中共十八届中央委员会、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表决通过了中共十七届中央委员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工作报告决议,并表决通过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改决议。

2012621日,中央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在京召开第二次会议,原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原中央政法委书记、中央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主任周永康主持会议并讲话。周永康强调,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社会环境,是当前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的重要任务[1]

201288日,北京市召开中共十八大安保专项行动动员部署大会,首都十八大安保工作进入决战阶段。北京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首都综治委主任吉林出席会议并讲话,北京市委常委、市公安局局长傅政华出席会议并就全市开展党的十八大安保专项行动进行部署市委常委、市公安局局长傅政华就十八大安保专项行动进行了部署,明确了动员部署、集中排查整治和解决突出问题、巩固完善和战时严控三个阶段的工作任务,并对做好专项行动各项工作提出了要求[2]

北京市中共十八大安保专项行动被上升到战争的高度。

北京市十八大安保专项行动,涉及社会矛盾排查化解、突出治安问题和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公共安全隐患中的生产安全、公共卫生安全、食品安全排查整治、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特殊人群服务管理、社会组织服务管理、城市秩序治理等10个专项行动[3]

遗憾的是,在北京市十八大安保专项行动中,艾滋病患者被称之为"艾滋病危险人群",并作为首都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特殊人群专项组管理的五类特殊群体(社区矫正人员、刑释解教人员、吸毒人员、有肇事肇祸倾向精神病人和艾滋病危险人群)之一而遭遇"特殊人群管理服务专项行动"、"特殊人群暖心专项行动"等安保行动。[4]

本文包括下列内容:

1、北京各区县特殊人群管理服务专项行动

2、北京各区县特殊人群"暖心"专项行动

3、中央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及其特殊人群专项组

4、首都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及其特殊人群专项组

5、十八大安保对首都地区艾滋病患者权益的影响

6、建议

 

一、北京各区县特殊人群管理服务专项行动

首都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简称综治委)及其下属各区县综治委没有公开其下发的"特殊人群管理服务专项行动"和实施方案相关文件,但透过北京市政府部门的网站和媒体消息,我们注意到北京市下列区县特殊人群管理服务专项行动的情况:

1海淀区司法局全面部署十八大期间特殊人群管理服务工作

为贯彻落实《海淀区关于开展十八大安保"十大专项行动"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加强特殊人群管理服务工作,确保"十八大"期间各项活动的绝对安全及社会的安全稳定,20128月,海淀区特殊人群专项组对十八大期间全区特殊人群管控工作进行了部署。[5]

海淀区特殊人群专项组办公室制定和下发了《海淀区关于开展十八大安保"特殊人群管理服务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成立了海淀区特殊人群管理服务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属地管理、部门配合、社会参与、重点防控"的工作思路,提出了"强化特殊人群管控措施、实现'六个杜绝'、确保全区政治社会稳定、全力保障十八大顺利召开"的总体工作目标,划分了工作步骤,分配了工作任务,明确了工作责任。[6]

区特殊人群管理服务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督查组,自8月起至十八大结束分阶段、分区域开展专项行动的检查工作,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各级工作小组通过加强摸底排查、加强管理防控、加强帮扶救助等工作措施,进一步强化五类人群的管控力度,对重点人实施严密控制,防止涉及特殊人群的重大事件和情况发生,确保十八大期间首都的社会安全稳定。[7]

201294日,北京市海淀区特殊人群专项组办公室组织召开了十八大安保"特殊人群管理服务专项行动"工作部署会,会上宣读了《海淀区关于开展十八大安保"特殊人群管理服务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建立了以区特殊人群管理服务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为统领,各级工作小组分工负责的工作网络体系,从组织领导、工作目标、任务分配、阶段步骤、工作要求等多个方面对十八大期间海淀区特殊人群的管理防控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8]

海淀区加强了特殊人群重点人的排查防控工作。矫正帮教科积极发挥区特殊人群专项组办公室工作职能,对全区"五类"特殊人群重点人员进行了排查统计。海淀区目前共有"五类"特殊人群13504人,其中社区矫正人员527人,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2534人,社区矫正重点人2人,刑释解教重点人40人;我区管理重性精神疾病8098人,其中新建档134人、访视7953人次、应急处置73人次,重点病人173人,无法管理患者1234人;全区共报告艾滋病确诊病人 211人,其中已死亡 23,感染者664人,其中已死亡 10人;海淀籍吸毒人员1470人,其中社区康复132人,社区戒毒35人,高风险吸毒人员29人。对"五类"特殊人群重点人,建立电子台账,司法局、公安分局、卫生局分别针对重点人员制定管控工作方案,严密监控,不留死角,最大限度预防一切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情况发生。[9]

海淀区海淀镇开展 "十大专项行动"确保十八大期间社会安全稳定 ,包括"特殊人群服务管理专项行动"。对全镇刑释解教人员、吸毒人员、社区矫正服刑人员、有肇事肇祸倾向精神病人进行摸底排查,做到底数清楚、信息准确、内容详实。对于重点人,严格落实管理责任,逐一建立工作台账、逐一制定防控方案、逐一落实防控措施。在十八大期间对高风险以上重点人实施专人全天候监控,确保不发生问题。对有实际困难和信访问题的特殊人群,集中力量开展关爱化解工作,通过实施教育转化、帮扶救助等措施,帮助特殊人群解决实际问题,努力从源头上减少不稳定因素。[10]

2、石景山区卫生局管理服务并重,加强特殊人群管理

区卫生局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精神病病人摸底排查工作,累计排查登记在档的精神病2586名。区卫生局将入户访视及免费投药纳入日常管理工作,联合相关部门入户走访重点病人,提供免费药品、医疗干预,心理支持等专业服务。截至目前,累计投药1713人次,药品金额合计约16万元。区卫生局加强对艾滋病感染者/病人的发现、报告、流调与随访管理;对辖区内居住的艾滋病病人认真落实"四免一关怀"政策;对生活困难的艾滋病病人给予一次性生活补助,及时化解不稳定因素。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累计悬挂横幅12条、摆放展板40余块,义诊群众150余名,发放宣传材料2000余份,宣传品200余件,宣教群众800余人。[11]

 

二、北京各区县特殊人群"暖心"专项行动

2012年,为进一步加强和创新社区矫正人员、刑释解教人员、吸毒人员、有肇事肇祸倾向精神病人和艾滋病危险人群五类特殊群体的管理服务工作,确保"十八大"的胜利召开,首都综治委特殊人群专项组开展了特殊人群"暖心"专项行动。

2012418日,首都综治委特殊人群专项组召开第一次全体(扩大)会议,以此为标志,首都综治委特殊人群专项组成立。专项组副组长、市司法局副局长林兆波对组织实施特殊人群"暖心"行动进行部署。

1、通州区玉桥街道办事处《特殊人群"暖心"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北京市通州区玉桥街道办事处在《特殊人群"暖心"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暖心"行动指导思想为:"以中央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特殊人群管理与服务精神为指导,以"十八大"安保工作任务为目标,完善和创新特殊人群社会管理机制,切实管理好、服务好五类特殊群体。"工作目标为:"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十八大"安全保卫工作的总体要求及区综治委特殊人群专项组办公室组织协调三个工作小组的要求,通过广泛、全面、深入、细致的调查摸底、梳理排查、关爱化解等多种方式和途径,对五类人员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帮得实、控得住",确保实现"五个不发生"的工作目标。"五个不发生",即不发生五类人员组织、参与的暴力恐怖袭击事件;不发生五类人员组织、参与的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政治事件;不发生五类人员组织、参与的群体性事件;不发生五类人员组织、参与的重大刑事案件;不发生五类人员组织、参与的其他社会影响恶劣的重大事件。"[12]

玉桥街道办事处对"暖心"专项行动从20125月至10月五个阶段的工作予以部署,包括:(一)调查摸底阶段(201252日至531日)、(二)排查梳理阶段(201261日至630日)、(三)解决问题阶段(201271日至831日)、(四)检查阶段(201291日至930日)、(五)严防严控阶段(2012101日至1031日)。其中第一阶段"调查摸底阶段"的"任何与目标"、"方法和要求"如下:

任务与目标:指导所属基层单位对分管的特殊人群进行详细的调查摸底,清楚五类人员具体人数和相关各类数据。

方法和要求:一是要完善人员信息管理台帐。特别是针对社区矫正人员、刑释解教人员、吸毒人员、有肇事肇祸倾向精神病人四类人群中下落不明、没有落实现住地管理的人户分离人员,切实做到底数清楚、信息准确、内容详实,对已报告的艾滋病感染者(病人),要做到底数清楚。二是要全面开展走访工作。对社区矫正人员和另外四类特殊群体中有危险隐患苗头的人员,采取面见一次对象本人,开展一次交心谈话的形式进行走访,通过找对象谈心、深入村居委会和对象家庭走访、与公安派出所会商等多种途径,全面搜集所管人员的思想状况,力求做到不遗漏任何一个异常的信息。通过深入走访工作,实现重点人员"四清"工作目标,即"家庭生活状况清、就业情况清、思想状态清、社交活动范围清",并做好台帐记录工作。三是要做好新出监所矫正帮教人员的衔接工作,尤其是"三无"人员和"特殊老病伤残"人员的无缝衔接工作,确保衔接及时,无漏管现象的发生。四是加大有肇事肇祸倾向重性精神疾病信息收集报告工作力度。卫生、公安、民政等部门要定期沟通有肇事肇祸倾向重性精神病人管控、服药治疗和社区康复等信息,并纳入北京精神卫生信息管理系统。

2、昌平区北七家镇召开特殊人群"暖心"专项行动部署会

根据十八大安保工作要求,201277日,由北七家镇司法所牵头,主管副镇长参加,北七家镇召集辖区派出所、卫生院、社会事务科、综治办等部门共同召开北七家镇特殊人群"暖心"专项行动部署会。会上,成立了北七家镇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小组、戒毒工作小组、有肇事肇祸倾向精神病人和艾滋病危险人群工作小组,并对各个小组的工作进行了分工,研究制定了北七家镇特殊人群"暖心"专项行动实施方案。[13]

3、怀柔区开展特殊人群"暖心"专项行动

20128月至10月,怀柔区特殊人群专项组在全区开展特殊人群"暖心"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强和创新社区矫正人员、刑释解教人员、吸毒人员、有肇事肇祸倾向精神病人和艾滋病危险人群五类特殊群体的管理服务工作,切实维护怀柔区社会安全稳定,确保"十八大"的胜利召开。[14]

  怀柔区"暖心"专项行动共分调查摸底、排查梳理、解决问题、督导检查、严防严控等五个阶段进行。在梳理排查的基础上,各街道、乡镇对排查出的每一名重点人,要严格落实管理责任制,切实加强重点人的日常管控工作。要组织开展下落不明和居住地不固定人员的查找工作。对所管人员经电话联系、走访、个别谈话等多种渠道。还未联系上的人员,要组织力量加大查找力度,最大限度的降低失控率。要集中力量开展关爱化解工作。本着服务为先的理念,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一解决,最大限度利用现有的各类救助政策,帮助五类人员解决生活、看病、用药与住房等困难,对有关主管部门或镇乡、街道难以解决的,要依靠特殊人群专项组协调相关部门、镇乡、街道研究解决,并探索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不稳定因素。

通过广泛、全面、深入、细致的调查摸底、梳理排查、关爱化解等多种方式和途径,对五类人员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帮得实、控得住",确保实现"五个不发生"的工作目标。

 

4、顺义区召开特殊人群社会管理服务工作会

2012718日,顺义区特殊人群社会管理服务工作会召开。会议部署了顺义区综治委特殊人群专项组成立工作及专项组2012年工作任务,宣读了《关于开展特殊人群"暖心"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区综治委特殊人群专项戒毒工作小组、有肇事肇祸倾向精神病人和艾滋病危险人群防控工作小组代表进行了发言。[15]

 

5、石景山区卫生局管理服务并重扎实推进特殊人群暖心行动

一是加强管理。卫生局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精神病病人摸底排查工作,通过重性精神病人的危险性评估,将有肇事肇祸倾向、存在安全隐患的患者列入重点病人管理,建立特殊人员信息管理台帐,联合居委会及管片民警进行严密管控;加强对HIV感染者/艾滋病病人的随访和管理工作,对美沙酮门诊吸毒的艾滋病病人进行重点摸排,对辖区内居住的艾滋病病人的随访频率由半年一次增加至每月一次,及时了解病人的生活、工作以及流动性等情况。

二是重视服务。卫生局本着"服务为先"的理念,集中力量开展关爱化解工作,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不稳定因素。卫生局将精神病入户访视及免费投药纳入日常工作管理,联合相关部门入户走访重点精神病病人,提供免费药品、医疗干预,心理支持等专业服务;对生活困难的艾滋病病人给予一次性生活补助,及时化解不稳定因素。区卫生局联合区残联、区民政局、公安分局、老山街道办事处等单位举办宣传及义诊活动,累计悬挂横幅12条、摆放展板40余块,发放宣传材料2000余份,宣教群众800余人,义诊群众150余名。[16]

 

6、海淀区卫生局发放300份艾滋病患者救助物资,价值6万余元

截至20121030日,海淀区综治委特殊人群专项组各部门在全区开展了"五类"人员全方位拉网式摸底排查:经排查,全区共有社区矫正人员535人,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2536人,排查出重点人43人,其中社区矫正人员4人,刑释解教人员39人;我区管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8098人,通过排查评估,有肇事肇祸倾向重点病人173人;全区艾滋病确诊病人188人,艾滋病感染者654人;海淀籍吸毒人员1470人,社区康复132人,社区戒毒35人,高风险人员29人。通过摸底排查,实现了我区特殊人群底数清楚、信息准确、内容详实。现已根据排查情况,逐一建立了重点人台账,并制定了针对性防控措施。全区对"五类"开展了救助帮扶工作,区司法局共向涉及"十八大"驻地及重点线路的11个司法所累计发放专项工作经费82750元,区卫生局节前开展7名贫困精神病人救助,发放帮扶资金2万余元;发放300份艾滋病患者救助物资,价值6万余元。[17]

 

三、中央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及其特殊人群专项组

中央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简称中央综治委),是协助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领导全国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的常设机构,前身是"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20119月,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更为现名并调整了职能。

2011219日,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党校举行的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社会管理及其创新专题研讨班发表的讲话中强调,要"扎扎实实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管理体系"

2011年的全国两会上,"社会管理创新"一词首次以重要篇幅写入政府工作报告。20115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研究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问题。

20117月,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发布《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社会创新管理的意见》,是中国第一份关于创新社会管理的正式文件。文件限县团级以上干部阅读。"社会管理创新"成为中国政治事务中重要的名词。

 

201191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主任、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在北京主持召开中央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并讲话。会上,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中央综治委副主任回良玉宣读了中办、国办关于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更名为中央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的通知。

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下设特殊人群专项组,包括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和所谓"易感染艾滋病危险人群"的管控。特殊人群专项组把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易感染艾滋病病毒行脆弱人群等相关人群被称之为艾滋病危险人群,并且把艾滋病和精神疾病、吸毒、刑事犯罪人员等合并管理。

2011117日,周永康主持召开中央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第四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加强和改进对特殊人群的服务管理。周永康表示,"对艾滋病患者和易感染艾滋病病毒人群,要坚持预防、救治、救助、管理相结合,遏制艾滋病传播。"[18]

目前,全国各地,乃至乡村小镇,普遍建立了"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及其下属"特殊人群专项组",牵头单位为各级司法部门或综治委办公室。

中央综治委委员特殊人群专项组组长司法部部长吴爱英提出:特殊人群专项组以及下设的4个专项工作小组和各成员单位要"采取有效措施抓好四方面工作切实加强特殊人群服务和管理",包括:切实加强社区矫正人员监管教育和帮扶工作、切实加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切实加强吸毒人员强制隔离戒毒和戒毒康复工作、切实加强有肇事肇祸倾向精神病人和艾滋病危险人群防控工作[19]

关于艾滋病防治工作,吴爱英指出:扩大艾滋病监测、抗病毒治疗和综合干预覆盖面,加强艾滋病抗病毒治疗定点医院及传染病医院建设,切实解决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就医问题

 

四、首都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及其特殊人群专项组[20]

2012118日,首都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第一次全体(扩大)会议在北京会议中心召开,"首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正式更名为"首都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简称首都综治委。"首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更名为"首都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简称首都综治办

首都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简称"首都综治委",是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政府的议事协调机构,有成员单位57家,首都综治委下设10个专项组,分别是1、实有人口专项组,牵头单位为市公安局;2、特殊人群专项组,牵头单位为市司法局;3"两新组织"专项组,牵头单位为市委社会工委;4、社会治安专项组,牵头单位为首都综治办;5、法律规章专项组,牵头单位为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办公室;6、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牵头单位为团市委;7、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组,牵头单位为市委教工委(市教委);8、护路护线联防专项组,牵头单位为首都综治办;9、科技创安专项组,牵头单位为市公安局;10、社会矛盾多元调解专项组,牵头单位为司法局

首都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简称"首都综治办",是首都综治委的常设办事机构,与市委政法委机关一个机构、两块牌子

首都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简称"首都综治委")的主要职责是:

1、负责协调、指导各区县各部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决策部署,重点协调、推动涉及多个部门的社会管理重要事项的解决;

2、对各区县各部门开展社会管理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3、总结推广各区县各部门在社会管理工作中的成功经验和做法;

4、加强对社会管理有关重大问题的研究,提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大政策措施建议;

5、协调、指导社会管理法规制度建设;

6、办理中央综治委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首都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职责和当前主要任务:

首都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简称"首都综治办")的主要职责是:

1、调查研究社会管理综合治理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

2、承担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有关组织协调和督导检查工作,推动跨部门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事项的解决;

3、了解掌握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进展情况,总结推广成功经验和做法;

4、协调推动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有关法律法规的实施工作;

5、办理首都综治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当前主要任务是:负责基层基础建设、督导考核、流动人口和特殊人群服务管理、预防减少违法犯罪、社会治安防范、重点整治等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

2012418日,首都综治委特殊人群专项组召开第一次全体(扩大)会议,以此为标志,首都综治委特殊人群专项组成立。专项组副组长、市司法局副局长林兆波对组织实施特殊人群"暖心"行动进行部署。

首都综治委特殊人群专项组负责加强和创新社区矫正人员、刑释解教人员、吸毒人员、有肇事肇祸倾向精神病人和艾滋病危险人群五类特殊群体的管理服务工作。特殊人群专项组下设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小组、戒毒工作小组、有肇事肇祸倾向精神病人和艾滋病危险人群防控工作小组,工作组分别由司法局、公安局、卫生局牵头。

 

五、十八大安保对首都地区艾滋病患者权益的影响

中央和各级政法委主导下的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特殊人群专项组把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称之为艾滋病危险人群,作为特殊人群进行管理和提供服务,其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的权益影响是全国性的,而不限于北京市各区县。同样,中共十八大前的安保也不限于北京地区,其对全国各地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权益的影响需要另行研究。

首都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及其特殊人群专项组2012年开展的各项特殊人群服务管理专项行动,包括各项十八大安保行动,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的影响是多方面。因为首都综治委、各个区县综治委、各个街道和镇综治委及其特殊人群专项组、各个工作小组没有公开更多的政策文件和特殊人群服务管理的具体方法和策略文件,本文无法对首都综治委及特殊人群专项组十八大前的安保行动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权益影响进行全面深入的分析。本文主要是基于对综治部门网站和新闻媒体对综治工作的报道资料的整理,而没有对权益受到影响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进行调查,因而无法对首都综治委、特殊人群专项组及十八大安保行动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权益影响的复杂多样的情况进行分析。

十八大之后,类似的特殊人群服务管理专项行动会否用于新的重大国事活动的安保?中共十八大产生的新领导班子会否继续沿用上述安保行动措施?尚有待于进一步观察。但显然,首都综治委及特殊人群专项组2012年的各项行动已经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的权益产生广泛、深刻和长期的影响。

尽管首都综治委十八大安保特殊人群服务管理专项行动也给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一些实惠,比如海淀区卫生局发放300份感染者救助物资,价值6万多元。特殊人群服务管理行动也强调帮助特殊人群融入社会。但是,这些利益好处和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遭受的污名化、隐私暴露、人身自由限制和威胁是微不足道的。

1、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工作给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带来严重污名化

把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称之为"艾滋病危险人群",是一个严重错误和产生污名和歧视的说法。艾滋病病毒感染和艾滋病只是疾病,而不等同于人的道德或法律相关的行为。而且,在抗病毒药物广泛用于艾滋病治疗后,艾滋病病毒感染并不那么凶险,艾滋病越来越成为一个需要人类学会共处的慢性疾病。艾滋病病毒并不通过日常生活接触传播。艾滋病是一个每个人可以预防的疾病。

不仅把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称之为"艾滋病危险人群"是一种错误而误导的说法,而且和社区矫正人员、刑释解教人员、吸毒人员、有肇事肇祸倾向精神病人等人群合在一起,统称之为"特殊群体",更加加重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的歧视和污名。

考虑到首都综治委及其区县、街道(镇)综治委相关文件通知和会议传达范围之广泛,而且主要在各级政府和社区管理人员中传达,以及中央、北京市和区县级官方媒体对特殊人群专项服务管理行动的报道,上述污名和歧视的影响范围非常广泛。同时,北京市十八大安全动用了70万名安保志愿者,他们所接受的教育和所从事管控特殊人群的任务,无疑加深了安保志愿者的歧视态度或敌视态度。

2、特殊人群专项服务管理行动导致严重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隐私泄露

首都综治委市级、区县级、街道(镇)级特殊人群服务管理专项行动初期,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拉网式的摸底排查,"五类"特殊人群重点人,建立电子台账,司法局、公安分局、卫生局分别针对重点人员制定管控工作方案,严密监控,不留死角,最大限度预防一切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情况发生。

首先,北京市各级综治委及其特殊人群专项组获得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的私人资料,就违反中国传染病防治法关于保护传染病患者隐私的规定那个以及违反国务院《艾滋病防治条例》关于保护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隐私的规定。

其次,上述拉网式摸底排查以及后续访问和管控措施,势必导致感染者和病人私人信息在社区层面被广泛知晓。

3、特殊人群专项服务管理行动限制公民人身自由,制造敌意和恐怖气氛

在中共十八大之前,针对特殊人群采取安保措施,把包括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在内的所谓特殊人群视为假想敌,采取一切手段,不发生五类人员组织、参与的暴力恐怖袭击事件、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政治事件、群体性事件、重大刑事案件和其他社会影响恶劣的重大事件。

为此,北京市五类特殊人群人员可能会被暗中调查,被登门上访,被要求填写各种旨在管控自己的表格,以及被要求在特定时期不得出门或不得组织或参与公民有权利可以参与的社会活动。

特殊人群专项服务管理行动限制公民人身自由,制造敌意和恐怖气氛。

4、政法委主导的综治委领导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服务管理,破坏社会信任

艾滋病流行暴露了人类的脆弱性。艾滋病病毒感染和人类隐私行为相关,涉及性行为和注射吸毒等,因此保护好隐私,有安全感,才能鼓励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易感染高危人群积极参与艾滋病防治工作。

相反,那些担心自己被艾滋病病毒感染的人们可能拒绝艾滋病检测,不仅延误自己及时获得艾滋病治疗的时机,也导致艾滋病病毒在无知中疯狂传播。

政法委、公安局、司法局领导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把病人服务管理,也是外行领导内行,而且导致中国艾滋病防治工作失去公众信任和参与,威胁艾滋病防治工作。

 

六、建议

1、给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的建议:取消中央和各级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特殊人群专项组,停止一切可能导致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泄露隐私、被污名化、被歧视、被限制人身自由的安保行动。对北京市乃至全国的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及其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工作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权益影响,进行一次全面的调查和评估。

首都综治委、区县综治委、街道(镇)综治委应该公布2012年各项特殊人群服务管理专项行动的政策文件、工作简报和特殊人群管控方法策略的文件。

2、给首都地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要求各级卫生部门停止泄露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隐私,停止参与各级综治委特殊人群专项组的工作,并就卫生部门泄露感染者隐私事件道歉和提供经济赔偿。应该要求卫生部门公布参与综治委特殊人群专项组工作的政策文件、工作简报和对感染者管控的方法策略等信息。

3、给首都地区艾滋病工作民间社会组织:要求各级卫生部门停止泄露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隐私,停止参与各级综治委特殊人群专项组的工作,并就卫生部门泄露感染者隐私事件道歉和提供经济赔偿。和卫生部门合作开展艾滋病检测的民间社会组织应该暂停艾滋病检测动员工作,确保民间社会组织和卫生部门依照艾滋病防治条例建立健全保护隐私的制度。

4、给研究人员:对中央和各级综治委,包括首都综治委,在特殊人群服务管理上的工作进行研究,收集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工作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权益产生影响的证据材料,为政策修改提供决策依据。



[1] 周永康主持召开中央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全体会http://www.sdzz.org/sdzzxw/xwrd/201206/t20120625_258679.html

[2] 北京市党的十八大安保专项行动正式启动http://www.sdzz.org/sdzzxw/xwrd/201208/t20120817_263076.html

[3] 化解群众心结 营造平安北京,北京日报20121019http://bjrb.bjd.com.cn/html/2012-10/19/content_150172.htm

[5] 海淀区司法局全面部署十八大期间特殊人群管理服务工作,http://hdsfj.bjhd.gov.cn/sifadongtai/zonghe/2012-08-30/574.html

[6] 海淀区司法局全面部署十八大期间特殊人群管理服务工作,http://hdsfj.bjhd.gov.cn/sifadongtai/zonghe/2012-08-30/574.html

[7] 海淀区司法局全面部署十八大期间特殊人群管理服务工作http://hdsfj.bjhd.gov.cn/sifadongtai/zonghe/2012-08-30/574.html

[8] 海淀区9月特殊人群工作动态http://hdsfj.bjhd.gov.cn/sifadongtai/jzbj/2012-10-09/689.html

[10] 海淀区海淀镇开展 "十大专项行动"确保十八大期间社会安全稳定,海淀镇政府网站http://hdx.bjhd.gov.cn/tpxw/tztg/201208/t20120827_442187.htm

[11]  党的十八大安保公共卫生安全专项行动工作简报 60http://sjshb.bjsjs.gov.cn/ztzl/aqbz/8a8481d23b213253013b6416357d036b.html

[12] 《关于印发特殊人群"暖心"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玉字〔20127 号),北京市通州区玉桥街道办事处2012613日印发

[13] 北七家镇召开特殊人群"暖心"专项行动部署会http://www.bjchp.gov.cn/bqjz/tabid/3444/InfoID/160585/frtid/4968/Default.aspx

[14] 怀柔区开展特殊人群"暖心"专项行动http://www.bjhr.gov.cn/publish/main/hrdt/hrkx/20120904155031979334185/index.html

[15] 顺义区召开特殊人群社会管理服务工作会 http://www.bjshy.gov.cn/Item/47882.aspx

[16] 党的十八大安保公共卫生安全专项行动工作简报 46http://sjshb.bjsjs.gov.cn/ztzl/aqbz/8a8481d23b213253013b64633a0a0379.html

[17] 加大十八大维稳力度 转入实战阶段部署http://hdsfj.bjhd.gov.cn/sifadongtai/jzbj/2012-10-30/798.html

[18] 周永康:加强和改进对特殊人群的服务和管理,http://news.xinhuanet.com/politics/2011-11/07/c_111151558.htm

[19] 采取有效措施抓好四方面工作切实加强特殊人群服务和管理,中央综治委委员特殊人群专项组组长司法部部长吴爱英,http://www.moj.gov.cn/index/content/2012-08/20/content_3779601.htm?node=7338

[20] 首都综治,http://www.sdzz.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