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十八大前,首都艾滋病患者遭遇安保专项行动
北京爱知行研究所 2013年2月18日发布
2012年11月8日至14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会议选举了中共十八届中央委员会、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表决通过了中共十七届中央委员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工作报告决议,并表决通过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改决议。
2012年6月21日,中央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在京召开第二次会议,原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原中央政法委书记、中央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主任周永康主持会议并讲话。周永康强调,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社会环境,是当前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的重要任务。
2012年8月8日,北京市召开中共十八大安保专项行动动员部署大会,首都十八大安保工作进入决战阶段。北京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首都综治委主任吉林出席会议并讲话,北京市委常委、市公安局局长傅政华出席会议并就全市开展党的十八大安保专项行动进行部署。市委常委、市公安局局长傅政华就十八大安保专项行动进行了部署,明确了动员部署、集中排查整治和解决突出问题、巩固完善和战时严控三个阶段的工作任务,并对做好专项行动各项工作提出了要求。
北京市中共十八大安保专项行动被上升到战争的高度。
北京市十八大安保专项行动,涉及社会矛盾排查化解、突出治安问题和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公共安全隐患中的生产安全、公共卫生安全、食品安全排查整治、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特殊人群服务管理、社会组织服务管理、城市秩序治理等10个专项行动。
遗憾的是,在北京市十八大安保专项行动中,艾滋病患者被称之为"艾滋病危险人群",并作为首都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特殊人群专项组管理的五类特殊群体(社区矫正人员、刑释解教人员、吸毒人员、有肇事肇祸倾向精神病人和艾滋病危险人群)之一而遭遇"特殊人群管理服务专项行动"、"特殊人群暖心专项行动"等安保行动。
本文包括下列内容:
1、北京各区县特殊人群管理服务专项行动
2、北京各区县特殊人群"暖心"专项行动
3、中央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及其特殊人群专项组
4、首都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及其特殊人群专项组
5、十八大安保对首都地区艾滋病患者权益的影响
6、建议
一、北京各区县特殊人群管理服务专项行动
首都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简称综治委)及其下属各区县综治委没有公开其下发的"特殊人群管理服务专项行动"和实施方案相关文件,但透过北京市政府部门的网站和媒体消息,我们注意到北京市下列区县特殊人群管理服务专项行动的情况:
1、海淀区司法局全面部署十八大期间特殊人群管理服务工作
为贯彻落实《海淀区关于开展十八大安保"十大专项行动"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加强特殊人群管理服务工作,确保"十八大"期间各项活动的绝对安全及社会的安全稳定,2012年8月,海淀区特殊人群专项组对十八大期间全区特殊人群管控工作进行了部署。
海淀区特殊人群专项组办公室制定和下发了《海淀区关于开展十八大安保"特殊人群管理服务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成立了海淀区特殊人群管理服务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属地管理、部门配合、社会参与、重点防控"的工作思路,提出了"强化特殊人群管控措施、实现'六个杜绝'、确保全区政治社会稳定、全力保障十八大顺利召开"的总体工作目标,划分了工作步骤,分配了工作任务,明确了工作责任。
区特殊人群管理服务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督查组,自8月起至十八大结束分阶段、分区域开展专项行动的检查工作,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各级工作小组通过加强摸底排查、加强管理防控、加强帮扶救助等工作措施,进一步强化五类人群的管控力度,对重点人实施严密控制,防止涉及特殊人群的重大事件和情况发生,确保十八大期间首都的社会安全稳定。
2012年9月4日,北京市海淀区特殊人群专项组办公室组织召开了十八大安保"特殊人群管理服务专项行动"工作部署会,会上宣读了《海淀区关于开展十八大安保"特殊人群管理服务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建立了以区特殊人群管理服务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为统领,各级工作小组分工负责的工作网络体系,从组织领导、工作目标、任务分配、阶段步骤、工作要求等多个方面对十八大期间海淀区特殊人群的管理防控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
海淀区加强了特殊人群重点人的排查防控工作。矫正帮教科积极发挥区特殊人群专项组办公室工作职能,对全区"五类"特殊人群重点人员进行了排查统计。海淀区目前共有"五类"特殊人群13504人,其中社区矫正人员527人,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2534人,社区矫正重点人2人,刑释解教重点人40人;我区管理重性精神疾病8098人,其中新建档134人、访视7953人次、应急处置73人次,重点病人173人,无法管理患者1234人;全区共报告艾滋病确诊病人 211人,其中已死亡 23人,感染者664人,其中已死亡 10人;海淀籍吸毒人员1470人,其中社区康复132人,社区戒毒35人,高风险吸毒人员29人。对"五类"特殊人群重点人,建立电子台账,司法局、公安分局、卫生局分别针对重点人员制定管控工作方案,严密监控,不留死角,最大限度预防一切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情况发生。
海淀区海淀镇开展 "十大专项行动"确保十八大期间社会安全稳定 ,包括"特殊人群服务管理专项行动"。对全镇刑释解教人员、吸毒人员、社区矫正服刑人员、有肇事肇祸倾向精神病人进行摸底排查,做到底数清楚、信息准确、内容详实。对于重点人,严格落实管理责任,逐一建立工作台账、逐一制定防控方案、逐一落实防控措施。在十八大期间对高风险以上重点人实施专人全天候监控,确保不发生问题。对有实际困难和信访问题的特殊人群,集中力量开展关爱化解工作,通过实施教育转化、帮扶救助等措施,帮助特殊人群解决实际问题,努力从源头上减少不稳定因素。
2、石景山区卫生局管理服务并重,加强特殊人群管理
区卫生局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精神病病人摸底排查工作,累计排查登记在档的精神病2586名。区卫生局将入户访视及免费投药纳入日常管理工作,联合相关部门入户走访重点病人,提供免费药品、医疗干预,心理支持等专业服务。截至目前,累计投药1713人次,药品金额合计约16万元。区卫生局加强对艾滋病感染者/病人的发现、报告、流调与随访管理;对辖区内居住的艾滋病病人认真落实"四免一关怀"政策;对生活困难的艾滋病病人给予一次性生活补助,及时化解不稳定因素。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累计悬挂横幅12条、摆放展板40余块,义诊群众150余名,发放宣传材料2000余份,宣传品200余件,宣教群众800余人。
二、北京各区县特殊人群"暖心"专项行动
2012年,为进一步加强和创新社区矫正人员、刑释解教人员、吸毒人员、有肇事肇祸倾向精神病人和艾滋病危险人群五类特殊群体的管理服务工作,确保"十八大"的胜利召开,首都综治委特殊人群专项组开展了特殊人群"暖心"专项行动。
2012年4月18日,首都综治委特殊人群专项组召开第一次全体(扩大)会议,以此为标志,首都综治委特殊人群专项组成立。专项组副组长、市司法局副局长林兆波对组织实施特殊人群"暖心"行动进行部署。
1、通州区玉桥街道办事处《特殊人群"暖心"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北京市通州区玉桥街道办事处在《特殊人群"暖心"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暖心"行动指导思想为:"以中央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特殊人群管理与服务精神为指导,以"十八大"安保工作任务为目标,完善和创新特殊人群社会管理机制,切实管理好、服务好五类特殊群体。"工作目标为:"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十八大"安全保卫工作的总体要求及区综治委特殊人群专项组办公室组织协调三个工作小组的要求,通过广泛、全面、深入、细致的调查摸底、梳理排查、关爱化解等多种方式和途径,对五类人员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帮得实、控得住",确保实现"五个不发生"的工作目标。"五个不发生",即不发生五类人员组织、参与的暴力恐怖袭击事件;不发生五类人员组织、参与的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政治事件;不发生五类人员组织、参与的群体性事件;不发生五类人员组织、参与的重大刑事案件;不发生五类人员组织、参与的其他社会影响恶劣的重大事件。"
玉桥街道办事处对"暖心"专项行动从2012年5月至10月五个阶段的工作予以部署,包括:(一)调查摸底阶段(2012年5月2日至5月31日)、(二)排查梳理阶段(2012年6月1日至6月30日)、(三)解决问题阶段(2012年7月1日至8月31日)、(四)检查阶段(2012年9月1日至9月30日)、(五)严防严控阶段(2012年10月1日至10月31日)。其中第一阶段"调查摸底阶段"的"任何与目标"、"方法和要求"如下:
任务与目标:指导所属基层单位对分管的特殊人群进行详细的调查摸底,清楚五类人员具体人数和相关各类数据。
方法和要求:一是要完善人员信息管理台帐。特别是针对社区矫正人员、刑释解教人员、吸毒人员、有肇事肇祸倾向精神病人四类人群中下落不明、没有落实现住地管理的人户分离人员,切实做到底数清楚、信息准确、内容详实,对已报告的艾滋病感染者(病人),要做到底数清楚。二是要全面开展走访工作。对社区矫正人员和另外四类特殊群体中有危险隐患苗头的人员,采取面见一次对象本人,开展一次交心谈话的形式进行走访,通过找对象谈心、深入村居委会和对象家庭走访、与公安派出所会商等多种途径,全面搜集所管人员的思想状况,力求做到不遗漏任何一个异常的信息。通过深入走访工作,实现重点人员"四清"工作目标,即"家庭生活状况清、就业情况清、思想状态清、社交活动范围清",并做好台帐记录工作。三是要做好新出监所矫正帮教人员的衔接工作,尤其是"三无"人员和"特殊老病伤残"人员的无缝衔接工作,确保衔接及时,无漏管现象的发生。四是加大有肇事肇祸倾向重性精神疾病信息收集报告工作力度。卫生、公安、民政等部门要定期沟通有肇事肇祸倾向重性精神病人管控、服药治疗和社区康复等信息,并纳入北京精神卫生信息管理系统。
2、昌平区北七家镇召开特殊人群"暖心"专项行动部署会
根据十八大安保工作要求,2012年7月7日,由北七家镇司法所牵头,主管副镇长参加,北七家镇召集辖区派出所、卫生院、社会事务科、综治办等部门共同召开北七家镇特殊人群"暖心"专项行动部署会。会上,成立了北七家镇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小组、戒毒工作小组、有肇事肇祸倾向精神病人和艾滋病危险人群工作小组,并对各个小组的工作进行了分工,研究制定了北七家镇特殊人群"暖心"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3、怀柔区开展特殊人群"暖心"专项行动
2012年8月至10月,怀柔区特殊人群专项组在全区开展特殊人群"暖心"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强和创新社区矫正人员、刑释解教人员、吸毒人员、有肇事肇祸倾向精神病人和艾滋病危险人群五类特殊群体的管理服务工作,切实维护怀柔区社会安全稳定,确保"十八大"的胜利召开。
怀柔区"暖心"专项行动共分调查摸底、排查梳理、解决问题、督导检查、严防严控等五个阶段进行。在梳理排查的基础上,各街道、乡镇对排查出的每一名重点人,要严格落实管理责任制,切实加强重点人的日常管控工作。要组织开展下落不明和居住地不固定人员的查找工作。对所管人员经电话联系、走访、个别谈话等多种渠道。还未联系上的人员,要组织力量加大查找力度,最大限度的降低失控率。要集中力量开展关爱化解工作。本着服务为先的理念,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一解决,最大限度利用现有的各类救助政策,帮助五类人员解决生活、看病、用药与住房等困难,对有关主管部门或镇乡、街道难以解决的,要依靠特殊人群专项组协调相关部门、镇乡、街道研究解决,并探索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不稳定因素。
通过广泛、全面、深入、细致的调查摸底、梳理排查、关爱化解等多种方式和途径,对五类人员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帮得实、控得住",确保实现"五个不发生"的工作目标。
4、顺义区召开特殊人群社会管理服务工作会
2012年7月18日,顺义区特殊人群社会管理服务工作会召开。会议部署了顺义区综治委特殊人群专项组成立工作及专项组2012年工作任务,宣读了《关于开展特殊人群"暖心"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区综治委特殊人群专项戒毒工作小组、有肇事肇祸倾向精神病人和艾滋病危险人群防控工作小组代表进行了发言。
5、石景山区卫生局管理服务并重扎实推进特殊人群暖心行动
一是加强管理。卫生局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精神病病人摸底排查工作,通过重性精神病人的危险性评估,将有肇事肇祸倾向、存在安全隐患的患者列入重点病人管理,建立特殊人员信息管理台帐,联合居委会及管片民警进行严密管控;加强对HIV感染者/艾滋病病人的随访和管理工作,对美沙酮门诊吸毒的艾滋病病人进行重点摸排,对辖区内居住的艾滋病病人的随访频率由半年一次增加至每月一次,及时了解病人的生活、工作以及流动性等情况。
二是重视服务。卫生局本着"服务为先"的理念,集中力量开展关爱化解工作,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不稳定因素。卫生局将精神病入户访视及免费投药纳入日常工作管理,联合相关部门入户走访重点精神病病人,提供免费药品、医疗干预,心理支持等专业服务;对生活困难的艾滋病病人给予一次性生活补助,及时化解不稳定因素。区卫生局联合区残联、区民政局、公安分局、老山街道办事处等单位举办宣传及义诊活动,累计悬挂横幅12条、摆放展板40余块,发放宣传材料2000余份,宣教群众800余人,义诊群众150余名。
6、海淀区卫生局发放300份艾滋病患者救助物资,价值6万余元
截至2012年10月30日,海淀区综治委特殊人群专项组各部门在全区开展了"五类"人员全方位拉网式摸底排查:经排查,全区共有社区矫正人员535人,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2536人,排查出重点人43人,其中社区矫正人员4人,刑释解教人员39人;我区管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8098人,通过排查评估,有肇事肇祸倾向重点病人173人;全区艾滋病确诊病人188人,艾滋病感染者654人;海淀籍吸毒人员1470人,社区康复132人,社区戒毒35人,高风险人员29人。通过摸底排查,实现了我区特殊人群底数清楚、信息准确、内容详实。现已根据排查情况,逐一建立了重点人台账,并制定了针对性防控措施。全区对"五类"开展了救助帮扶工作,区司法局共向涉及"十八大"驻地及重点线路的11个司法所累计发放专项工作经费82750元,区卫生局节前开展7名贫困精神病人救助,发放帮扶资金2万余元;发放300份艾滋病患者救助物资,价值6万余元。
三、中央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及其特殊人群专项组
中央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简称中央综治委),是协助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领导全国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的常设机构,前身是"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2011年9月,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更为现名并调整了职能。
2011年2月19日,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党校举行的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社会管理及其创新专题研讨班发表的讲话中强调,要"扎扎实实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管理体系"。
2011年的全国两会上,"社会管理创新"一词首次以重要篇幅写入政府工作报告。2011年5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研究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问题。
2011年7月,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发布《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社会创新管理的意见》,是中国第一份关于创新社会管理的正式文件。文件限县团级以上干部阅读。"社会管理创新"成为中国政治事务中重要的名词。
2011年9月1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主任、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在北京主持召开中央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并讲话。会上,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中央综治委副主任回良玉宣读了中办、国办关于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更名为中央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的通知。
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下设特殊人群专项组,包括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和所谓"易感染艾滋病危险人群"的管控。特殊人群专项组把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易感染艾滋病病毒行脆弱人群等相关人群被称之为艾滋病危险人群,并且把艾滋病和精神疾病、吸毒、刑事犯罪人员等合并管理。
2011年11月7日,周永康主持召开中央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第四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加强和改进对特殊人群的服务管理。周永康表示,"对艾滋病患者和易感染艾滋病病毒人群,要坚持预防、救治、救助、管理相结合,遏制艾滋病传播。"
目前,全国各地,乃至乡村小镇,普遍建立了"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及其下属"特殊人群专项组",牵头单位为各级司法部门或综治委办公室。
中央综治委委员特殊人群专项组组长司法部部长吴爱英提出:特殊人群专项组以及下设的4个专项工作小组和各成员单位要"采取有效措施抓好四方面工作切实加强特殊人群服务和管理",包括:切实加强社区矫正人员监管教育和帮扶工作、切实加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切实加强吸毒人员强制隔离戒毒和戒毒康复工作、切实加强有肇事肇祸倾向精神病人和艾滋病危险人群防控工作。
关于艾滋病防治工作,吴爱英指出:扩大艾滋病监测、抗病毒治疗和综合干预覆盖面,加强艾滋病抗病毒治疗定点医院及传染病医院建设,切实解决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就医问题。
四、首都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及其特殊人群专项组
2012年1月18日,首都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第一次全体(扩大)会议在北京会议中心召开,"首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正式更名为"首都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简称首都综治委。"首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更名为"首都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简称首都综治办。
首都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简称"首都综治委",是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政府的议事协调机构,有成员单位57家,首都综治委下设10个专项组,分别是1、实有人口专项组,牵头单位为市公安局;2、特殊人群专项组,牵头单位为市司法局;3、"两新组织"专项组,牵头单位为市委社会工委;4、社会治安专项组,牵头单位为首都综治办;5、法律规章专项组,牵头单位为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办公室;6、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牵头单位为团市委;7、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组,牵头单位为市委教工委(市教委);8、护路护线联防专项组,牵头单位为首都综治办;9、科技创安专项组,牵头单位为市公安局;10、社会矛盾多元调解专项组,牵头单位为司法局。
首都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简称"首都综治办",是首都综治委的常设办事机构,与市委政法委机关一个机构、两块牌子。
首都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简称"首都综治委")的主要职责是:
1、负责协调、指导各区县各部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决策部署,重点协调、推动涉及多个部门的社会管理重要事项的解决;
2、对各区县各部门开展社会管理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3、总结推广各区县各部门在社会管理工作中的成功经验和做法;
4、加强对社会管理有关重大问题的研究,提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大政策措施建议;
5、协调、指导社会管理法规制度建设;
6、办理中央综治委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首都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职责和当前主要任务:
首都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简称"首都综治办")的主要职责是:
1、调查研究社会管理综合治理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
2、承担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有关组织协调和督导检查工作,推动跨部门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事项的解决;
3、了解掌握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进展情况,总结推广成功经验和做法;
4、协调推动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有关法律法规的实施工作;
5、办理首都综治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当前主要任务是:负责基层基础建设、督导考核、流动人口和特殊人群服务管理、预防减少违法犯罪、社会治安防范、重点整治等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
2012年4月18日,首都综治委特殊人群专项组召开第一次全体(扩大)会议,以此为标志,首都综治委特殊人群专项组成立。专项组副组长、市司法局副局长林兆波对组织实施特殊人群"暖心"行动进行部署。
首都综治委特殊人群专项组负责加强和创新社区矫正人员、刑释解教人员、吸毒人员、有肇事肇祸倾向精神病人和艾滋病危险人群五类特殊群体的管理服务工作。特殊人群专项组下设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小组、戒毒工作小组、有肇事肇祸倾向精神病人和艾滋病危险人群防控工作小组,工作组分别由司法局、公安局、卫生局牵头。
五、十八大安保对首都地区艾滋病患者权益的影响
中央和各级政法委主导下的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特殊人群专项组把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称之为艾滋病危险人群,作为特殊人群进行管理和提供服务,其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的权益影响是全国性的,而不限于北京市各区县。同样,中共十八大前的安保也不限于北京地区,其对全国各地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权益的影响需要另行研究。
首都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及其特殊人群专项组2012年开展的各项特殊人群服务管理专项行动,包括各项十八大安保行动,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的影响是多方面。因为首都综治委、各个区县综治委、各个街道和镇综治委及其特殊人群专项组、各个工作小组没有公开更多的政策文件和特殊人群服务管理的具体方法和策略文件,本文无法对首都综治委及特殊人群专项组十八大前的安保行动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权益影响进行全面深入的分析。本文主要是基于对综治部门网站和新闻媒体对综治工作的报道资料的整理,而没有对权益受到影响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进行调查,因而无法对首都综治委、特殊人群专项组及十八大安保行动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权益影响的复杂多样的情况进行分析。
十八大之后,类似的特殊人群服务管理专项行动会否用于新的重大国事活动的安保?中共十八大产生的新领导班子会否继续沿用上述安保行动措施?尚有待于进一步观察。但显然,首都综治委及特殊人群专项组2012年的各项行动已经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的权益产生广泛、深刻和长期的影响。
尽管首都综治委十八大安保特殊人群服务管理专项行动也给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一些实惠,比如海淀区卫生局发放300份感染者救助物资,价值6万多元。特殊人群服务管理行动也强调帮助特殊人群融入社会。但是,这些利益好处和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遭受的污名化、隐私暴露、人身自由限制和威胁是微不足道的。
1、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工作给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带来严重污名化
把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称之为"艾滋病危险人群",是一个严重错误和产生污名和歧视的说法。艾滋病病毒感染和艾滋病只是疾病,而不等同于人的道德或法律相关的行为。而且,在抗病毒药物广泛用于艾滋病治疗后,艾滋病病毒感染并不那么凶险,艾滋病越来越成为一个需要人类学会共处的慢性疾病。艾滋病病毒并不通过日常生活接触传播。艾滋病是一个每个人可以预防的疾病。
不仅把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称之为"艾滋病危险人群"是一种错误而误导的说法,而且和社区矫正人员、刑释解教人员、吸毒人员、有肇事肇祸倾向精神病人等人群合在一起,统称之为"特殊群体",更加加重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的歧视和污名。
考虑到首都综治委及其区县、街道(镇)综治委相关文件通知和会议传达范围之广泛,而且主要在各级政府和社区管理人员中传达,以及中央、北京市和区县级官方媒体对特殊人群专项服务管理行动的报道,上述污名和歧视的影响范围非常广泛。同时,北京市十八大安全动用了70万名安保志愿者,他们所接受的教育和所从事管控特殊人群的任务,无疑加深了安保志愿者的歧视态度或敌视态度。
2、特殊人群专项服务管理行动导致严重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隐私泄露
首都综治委市级、区县级、街道(镇)级特殊人群服务管理专项行动初期,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拉网式的摸底排查,对"五类"特殊人群重点人,建立电子台账,司法局、公安分局、卫生局分别针对重点人员制定管控工作方案,严密监控,不留死角,最大限度预防一切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情况发生。
首先,北京市各级综治委及其特殊人群专项组获得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的私人资料,就违反中国传染病防治法关于保护传染病患者隐私的规定那个以及违反国务院《艾滋病防治条例》关于保护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隐私的规定。
其次,上述拉网式摸底排查以及后续访问和管控措施,势必导致感染者和病人私人信息在社区层面被广泛知晓。
3、特殊人群专项服务管理行动限制公民人身自由,制造敌意和恐怖气氛
在中共十八大之前,针对特殊人群采取安保措施,把包括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在内的所谓特殊人群视为假想敌,采取一切手段,不发生五类人员组织、参与的暴力恐怖袭击事件、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政治事件、群体性事件、重大刑事案件和其他社会影响恶劣的重大事件。
为此,北京市五类特殊人群人员可能会被暗中调查,被登门上访,被要求填写各种旨在管控自己的表格,以及被要求在特定时期不得出门或不得组织或参与公民有权利可以参与的社会活动。
特殊人群专项服务管理行动限制公民人身自由,制造敌意和恐怖气氛。
4、政法委主导的综治委领导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服务管理,破坏社会信任
艾滋病流行暴露了人类的脆弱性。艾滋病病毒感染和人类隐私行为相关,涉及性行为和注射吸毒等,因此保护好隐私,有安全感,才能鼓励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易感染高危人群积极参与艾滋病防治工作。
相反,那些担心自己被艾滋病病毒感染的人们可能拒绝艾滋病检测,不仅延误自己及时获得艾滋病治疗的时机,也导致艾滋病病毒在无知中疯狂传播。
政法委、公安局、司法局领导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把病人服务管理,也是外行领导内行,而且导致中国艾滋病防治工作失去公众信任和参与,威胁艾滋病防治工作。
六、建议
1、给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的建议:取消中央和各级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特殊人群专项组,停止一切可能导致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泄露隐私、被污名化、被歧视、被限制人身自由的安保行动。对北京市乃至全国的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及其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工作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权益影响,进行一次全面的调查和评估。
首都综治委、区县综治委、街道(镇)综治委应该公布2012年各项特殊人群服务管理专项行动的政策文件、工作简报和特殊人群管控方法策略的文件。
2、给首都地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要求各级卫生部门停止泄露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隐私,停止参与各级综治委特殊人群专项组的工作,并就卫生部门泄露感染者隐私事件道歉和提供经济赔偿。应该要求卫生部门公布参与综治委特殊人群专项组工作的政策文件、工作简报和对感染者管控的方法策略等信息。
3、给首都地区艾滋病工作民间社会组织:要求各级卫生部门停止泄露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隐私,停止参与各级综治委特殊人群专项组的工作,并就卫生部门泄露感染者隐私事件道歉和提供经济赔偿。和卫生部门合作开展艾滋病检测的民间社会组织应该暂停艾滋病检测动员工作,确保民间社会组织和卫生部门依照艾滋病防治条例建立健全保护隐私的制度。
4、给研究人员:对中央和各级综治委,包括首都综治委,在特殊人群服务管理上的工作进行研究,收集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工作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权益产生影响的证据材料,为政策修改提供决策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