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August 21, 2014

【China AIDS:8126】 会议继续,会议日程建议 Fw: 民间研讨会召集人孙亚被警告

各位同仁:
 
关于8月23-25日在郑州召开的会议,我建议日程安排如下:
 
筹备工作:会议召集单位代表和会务人员,8月22日抵达郑州,召开会务安排工作会议,准备会议材料,进行工作分工。
 
第一天:
8月23日(周六)上午:报到,入住。(注:与会者每个人先行支付交通、住宿和伙食,各个召集单位派出的代表负责登记会议参加人员的信息,我们周日或周一处理报销事务),来不及的,我们会后处理。
8月23日(周六)下午:2:00-4:00,分组会议时间,建议设立下列2-3个分组会议议题:1、受艾滋病影响儿童权益和福利政策及其落实,2、河南省艾滋病医疗和救助政策及其落实,3、艾滋病检测和感染者教育权,4、污血受害艾滋病患者赔偿诉讼和维权。
8月23日(周六)
下午:4:30-6:00:大会培训时间:运用新媒体发声与建立联系
晚上7:00-9:30:大会培训时间:民主议事规则
 
第二天:
8月24日(周日)上午:9:00-12:00,分组讨论河南省教育厅和河南省卫生厅关于"将艾滋病检测纳入大中专院校新生入学体检范围,开展全员健康体检"的新政策,提出问题,探讨对策。
8月24日(周日)下午:3:00-6:00,大会交流各个分组意见,探讨维权倡导工作策略;选派代表,去与河南省教育厅和河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对话。
8月24日(周日)晚上:7:00-9:00,晚餐会
 
第三天:
8月25日(周一)上午:选出的代表去访问河南省教育部门和卫生部门
8月25日(周一)下午:会议结束。
 
万延海
 
From: Wan Yanhai
Sent: Thursday, August 21, 2014 3:56 PM
Subject: 河南省违法出台新生入学体检艾滋病政策,民间研讨会召集人孙亚被警告
 
河南省违法出台新生入学体检艾滋病政策,民间研讨会召集人孙亚被警告
北京爱知行研究所 2014年8月21日发布
 
2014年5月23日,河南省教育厅和河南省卫生厅联合发布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卫生厅关于加强学校艾滋病防治知识教育工作的通知》(教体卫艺〔2014437号)。通知要求"将艾滋病检测纳入大中专院校新生入学体检范围,开展全员健康体检。"
 
河南省教育厅和河南省卫生厅要求将艾滋病检测纳入大中专院校新生入学体检范围的意见引起舆论的哗然,国内外媒体也予以高度关注。要求新生入学体检艾滋病的做法,毫无任何科学和法律政策的依据。
 
为掩盖要求"将艾滋病检测纳入大中专院校新生入学体检范围"政策的非法性,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新更名)于2014年6月2日联合出台《关于规范大中专院校新生入学艾滋病检测工作的通知》(豫卫艾防[2014]1号),称"艾滋病检测作为一个检测项目纳入大中专院校新生入学体检范围,实行自愿、免费检测",要求"各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开展新生体检时,要主动告知学生体检项目中有此项内容,由学生自愿选择,自行决定是否进行检测。"通知要求:"各级卫生计生、教育行政部门要相互配合,加强指导,协助大中专院校开展新生艾滋病检测工作。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检测需求制定计划,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根据计划负责提供检测试剂。"
 
根据通知精神,大中专院校是新生艾滋病检测工作的责任单位,执行检测的单位是"承担新生入学体检任务的机构"(新生体检机构),教育部门负责制定检测工作计划,卫生部门负责提供试剂。
 
2014年8月13日,全国因输血感染艾滋病受害者工作委员会等民间团体发布"河南省新生入学体检艾滋病问题研讨会通知",定于2014823-25日在河南省郑州市召开"河南省新生入学体检艾滋病问题研讨会",讨论河南省教育厅和河南省卫生厅关于"将艾滋病检测纳入大中专院校新生入学体检范围,开展全员健康体检"的新政策。欢迎受到艾滋病影响的青少年学生及其家人、法律工作者、教育工作者、艾滋病社会组织工作人员和媒体记者参会!目前,共有12家民间团体参与共同召集本次新生入学体检艾滋病政策的研讨会,并有十多名担任会议召集人。
 
会议召集人及其联系方式:
王秋云13783012240
高艳萍18838110074
谢磊15539462085
李喜阁13569319760
张丽霞13523475583
孙亚13676997672
朱龙伟13949909578
李铭15303839610
杜光辉13283767361
朱国印13243066961
聂立升15839852901
 
但是,遗憾的是,本周以来,多名会议召集人被当地卫生和公安部门问询。会议召集人之一的孙亚21日被政府部门问询,警告不得参加本次会议。孙亚通过微博表示:
 
孙亚1968更让人无语的是本月23-25号河南的病友、律师和社会工作者准备开一个相关的研讨会,卫生厅和教育厅的人员和领导请都请不来!却惊动了公安部门,直接表示:和你又有没有关系,不要和政府对着干。儿子6岁染艾滋,病发癫痫,只上过不到三年的小学,不可能上大学。和我没关系,和我儿媳妇有关吧!
 
中国国务院《艾滋病防治条例》第七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和政府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鼓励和支持有关组织和个人依照本条例规定以及国家艾滋病防治规划和艾滋病防治行动计划的要求,参与艾滋病防治工作,对艾滋病防治工作提供捐赠,对有易感染艾滋病病毒危险行为的人群进行行为干预,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属提供关怀和救助。
 
第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主管部门应当指导、督促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中学将艾滋病防治知识纳入有关课程,开展有关课外教育活动。
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中学应当组织学生学习艾滋病防治知识。
 
第二十三条 国家实行艾滋病自愿咨询和自愿检测制度。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48号)要求"教育、卫生部门要建立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切实落实初中及以上学生学习艾滋病防治知识的规定。"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十二五"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办发〔2012〕4号)规定:"所有普通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等学校每学年按照规定要求开展艾滋病综合防治知识专题教育或宣传教育活动;"要求:"教育、卫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建立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在医学院校、师范院校相关课程中纳入艾滋病综合防治知识教育内容,在初中及以上学校开展艾滋病综合防治知识专题教育,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保证课时落实和教学效果。充分发挥学校社团、互联网、学生刊物等平台的作用,鼓励青少年主动参与宣传教育活动,并将落实艾滋病综合防治知识和技能等相关教育作为学校年度考核的内容之一。"

 

附录1:《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卫生厅关于加强学校艾滋病防治知识教育工作的知》(教体卫艺〔2014437号)

附录2:《河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规范大中专院校新生入学艾滋病检测工作的通知》(豫卫艾防[2014]1号)(图片文件)

附录3:《教育部 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预防艾滋病教育工作的意见》(教体艺〔20111号)

附录4:《河南省卫生厅和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性病艾滋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吴尊友是否违反《卫生部关于建立卫生系统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卫办发〔20112号)制定和支持制定"大中专院校新生入学体检艾滋病"政策,引发人民群众不满,给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厅的函》(北京爱知行研究所 201462日发布)

附录5:《河南省新生入学体检艾滋病问题研讨会通知》(全国因输血感染艾滋病受害者工作委员会等 2014年8月13日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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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a AIDS:8125】 河南省违法出台新生入学体检艾滋病政策,民间研讨会召集人孙亚被警告

河南省违法出台新生入学体检艾滋病政策,民间研讨会召集人孙亚被警告
北京爱知行研究所 2014年8月21日发布
 
2014年5月23日,河南省教育厅和河南省卫生厅联合发布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卫生厅关于加强学校艾滋病防治知识教育工作的通知》(教体卫艺〔2014437号)。通知要求"将艾滋病检测纳入大中专院校新生入学体检范围,开展全员健康体检。"
 
河南省教育厅和河南省卫生厅要求将艾滋病检测纳入大中专院校新生入学体检范围的意见引起舆论的哗然,国内外媒体也予以高度关注。要求新生入学体检艾滋病的做法,毫无任何科学和法律政策的依据。
 
为掩盖要求"将艾滋病检测纳入大中专院校新生入学体检范围"政策的非法性,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新更名)于2014年6月2日联合出台《关于规范大中专院校新生入学艾滋病检测工作的通知》(豫卫艾防[2014]1号),称"艾滋病检测作为一个检测项目纳入大中专院校新生入学体检范围,实行自愿、免费检测",要求"各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开展新生体检时,要主动告知学生体检项目中有此项内容,由学生自愿选择,自行决定是否进行检测。"通知要求:"各级卫生计生、教育行政部门要相互配合,加强指导,协助大中专院校开展新生艾滋病检测工作。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检测需求制定计划,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根据计划负责提供检测试剂。"
 
根据通知精神,大中专院校是新生艾滋病检测工作的责任单位,执行检测的单位是"承担新生入学体检任务的机构"(新生体检机构),教育部门负责制定检测工作计划,卫生部门负责提供试剂。
 
2014年8月13日,全国因输血感染艾滋病受害者工作委员会等民间团体发布"河南省新生入学体检艾滋病问题研讨会通知",定于2014823-25日在河南省郑州市召开"河南省新生入学体检艾滋病问题研讨会",讨论河南省教育厅和河南省卫生厅关于"将艾滋病检测纳入大中专院校新生入学体检范围,开展全员健康体检"的新政策。欢迎受到艾滋病影响的青少年学生及其家人、法律工作者、教育工作者、艾滋病社会组织工作人员和媒体记者参会!目前,共有12家民间团体参与共同召集本次新生入学体检艾滋病政策的研讨会,并有十多名担任会议召集人。
 
会议召集人及其联系方式:
王秋云13783012240
高艳萍18838110074
谢磊15539462085
李喜阁13569319760
张丽霞13523475583
孙亚13676997672
朱龙伟13949909578
李铭15303839610
杜光辉13283767361
朱国印13243066961
聂立升15839852901
 
但是,遗憾的是,本周以来,多名会议召集人被当地卫生和公安部门问询。会议召集人之一的孙亚21日被政府部门问询,警告不得参加本次会议。孙亚通过微博表示:
 
孙亚1968更让人无语的是本月23-25号河南的病友、律师和社会工作者准备开一个相关的研讨会,卫生厅和教育厅的人员和领导请都请不来!却惊动了公安部门,直接表示:和你又有没有关系,不要和政府对着干。儿子6岁染艾滋,病发癫痫,只上过不到三年的小学,不可能上大学。和我没关系,和我儿媳妇有关吧!
 
中国国务院《艾滋病防治条例》第七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和政府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鼓励和支持有关组织和个人依照本条例规定以及国家艾滋病防治规划和艾滋病防治行动计划的要求,参与艾滋病防治工作,对艾滋病防治工作提供捐赠,对有易感染艾滋病病毒危险行为的人群进行行为干预,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属提供关怀和救助。
 
第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主管部门应当指导、督促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中学将艾滋病防治知识纳入有关课程,开展有关课外教育活动。
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中学应当组织学生学习艾滋病防治知识。
 
第二十三条 国家实行艾滋病自愿咨询和自愿检测制度。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48号)要求"教育、卫生部门要建立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切实落实初中及以上学生学习艾滋病防治知识的规定。"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十二五"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办发〔2012〕4号)规定:"所有普通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等学校每学年按照规定要求开展艾滋病综合防治知识专题教育或宣传教育活动;"要求:"教育、卫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建立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在医学院校、师范院校相关课程中纳入艾滋病综合防治知识教育内容,在初中及以上学校开展艾滋病综合防治知识专题教育,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保证课时落实和教学效果。充分发挥学校社团、互联网、学生刊物等平台的作用,鼓励青少年主动参与宣传教育活动,并将落实艾滋病综合防治知识和技能等相关教育作为学校年度考核的内容之一。"

 

附录1:《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卫生厅关于加强学校艾滋病防治知识教育工作的知》(教体卫艺〔2014437号)

附录2:《河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规范大中专院校新生入学艾滋病检测工作的通知》(豫卫艾防[2014]1号)(图片文件)

附录3:《教育部 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预防艾滋病教育工作的意见》(教体艺〔20111号)

附录4:《河南省卫生厅和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性病艾滋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吴尊友是否违反《卫生部关于建立卫生系统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卫办发〔20112号)制定和支持制定"大中专院校新生入学体检艾滋病"政策,引发人民群众不满,给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厅的函》(北京爱知行研究所 201462日发布)

附录5:《河南省新生入学体检艾滋病问题研讨会通知》(全国因输血感染艾滋病受害者工作委员会等 2014年8月13日发布)

Saturday, August 16, 2014

【China AIDS:8124】 10家民间团体联合举办河南省新生入学体检艾滋病问题研讨会

兹定于2014823-25日在河南省郑州市召开"河南省新生入学体检艾滋病问题研讨会",讨论河南省教育厅和河南省卫生厅关于"将艾滋病检测纳入大中专院校新生入学体检范围,开展全员健康体检"的新政策。欢迎受到艾滋病影响的青少年学生及其家人、法律工作者、教育工作者、艾滋病社会组织工作人员和媒体记者参会!

报名和申请资助信箱:aizhixing2010@gmail.com

报名和申请资助截至日期:2014820

会议捐款paypal和支付宝帐号:chineseaizhixing@gmail.com

 

河南省新生入学体检艾滋病问题研讨会通知

全国因输血感染艾滋病受害者工作委员

河南省商水关爱互助自救协会

河南省柘城民间艾滋病防治促进会

河南省巩义康乐家园   

河南省鹤壁阳光家园

河南省兰考焦裕禄关艾协会

河南省宁陵康乐家

河南省灵宝市关爱之家

河南省信阳青竹林健康教育服务中心

北京爱知行研究所

 2014813日发布

兹定于2014823-25日在河南省郑州市召开"河南省新生入学体检艾滋病问题研讨会",讨论河南省教育厅和河南省卫生厅关于"将艾滋病检测纳入大中专院校新生入学体检范围,开展全员健康体检"的新政策。欢迎受到艾滋病影响的青少年学生及其家人、法律工作者、教育工作者、艾滋病社会组织工作人员和媒体记者参会!

报名和申请资助信箱:aizhixing2010@gmail.com

报名和申请资助截至日期:2014820

报名者需要预先阅读:

1、联合国世界人权宣言

http://www.un.org/zh/documents/udhr/

2、中华人民共和国艾滋病防治条例 

http://www.gov.cn/flfg/2006-02/12/content_186324.htm

3、《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卫生厅关于加强学校艾滋病防治知识教育工作的通知》(教体卫艺〔2014437号)

http://www.hnwst.gov.cn/html/1/272/2014-6-10/44807.html

注意:所有参与人员需要认真填写报名表,并把报名表发到联系人邮箱

 

河南省新生入学体检艾滋病研讨会报名表

姓名(或其它常用名)

 

性别

 

联系邮箱

 

所在地名称

 

联系电话

 

年龄

 

是否需要资助?

1、资助交通,2、资助住宿,3、资助伙食,4、全部资助,5、不需要资助。

是否愿意赞助本次会议?

1、是,2、否。如果可以赞助,请说明赞助金额。

是否已经阅读报名通知要求的阅读内容?

1、是   2、否

是否感染艾滋病病毒?

 

 

 

会议背景:

20145月下旬,河南省教育厅和河南省卫生厅发布《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卫生厅关于加强学校艾滋病防治知识教育工作的通知》(教体卫艺〔2014437号)。通知称,为贯彻《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意见》(豫政〔201156号),落实《河南省防治艾滋病"十二五"行动计划》(豫政办〔201253号),加强学校艾滋病防治知识教育工作,现通知如下:"将艾滋病检测纳入大中专院校新生入学体检范围,开展全员健康体检。"

河南省教育厅和河南省卫生厅要求将艾滋病检测纳入大中专院校新生入学体检范围的意见引起舆论的哗然,国内外媒体也予以高度关注。要求新生入学体检艾滋病的做法,毫无任何科学和法律政策的依据。

综观《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意见》(豫政〔201156号)和《河南省防治艾滋病"十二五"行动计划》(豫政办〔201253号)没有任何要求新生入学体检艾滋病的意见。

我国《艾滋病防治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国家实行艾滋病自愿咨询和自愿检测制度。"

《艾滋病防治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根据预防、控制艾滋病的需要,可以规定应当进行艾滋病检测的情形。"

我国国务院《艾滋病防治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4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十二五"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办发〔20124号)、《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预防艾滋病教育工作的意见》(教体艺〔20111号)都没有要求将艾滋病检测纳入大中专院校新生入学体检范围。

相反,《艾滋病防治条例》第三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属。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属享有的婚姻、就业、就医、入学等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河南省教育厅和河南省卫生厅要求将艾滋病检测纳入大中专院校新生入学体检范围的做法,违反了我国艾滋病防治条例规定的自愿检测制度,而且必然将严重侵害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的隐私权、教育权和就业权。

《预防控制艾滋病宣传教育知识要点》(卫办新发(2004191号)表示:1、艾滋病通过性接触、血液和母婴三种途径传播;与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病人的日常生活和工作接触不会被感染。2、艾滋病自愿咨询检测是及早发现感染者和病人的重要防治措施。

如果与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病人的日常生活和工作接触不会被感染,那么新生入学体检艾滋病就毫无任何科学依据。

不仅如此,一旦新生入学需要体检艾滋病,学生们就不太会接受日常生活和工作接触不会感染艾滋病病毒的说法,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的恐惧和歧视就会更加严重。河南省教育厅和河南省卫生厅的恶法提供了学生们学习歧视的错误榜样!

Friday, August 15, 2014

【China AIDS:8123】 常坤:谈学生(艾滋病预防)社团的成长


《社会工作与艾滋病》征稿,http://blog.sina.com.cn/s/articlelist_2408250953_11_1.html 


谈学生(艾滋病预防)社团的成长

 

常坤 2014814

 

曾几时起,不太乐意谈或花费精力去搞所谓的团队能力(组织)建设,转而的是对一个个个体人的关注和制度(规则)建设,这里所指的制度(规则)建设是意识培育下的自主实践、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行为。不管是始于201054日的艾博中心(原"常坤的家"),还是艾博公益青年项目(包括青年自主实践小额资助、YAI等),都是在这个思路下的体现。这固然是和我的一些经历和反思是有关系的,有兴趣的同学自己检索吧。

 

艾博公益青年行动研习营(YAI)自2012年新浪微博众筹600个红包共计12000元(当时貌似大陆还没有流行"众筹"一说吧?)开展的第一期起,到刚刚结束的西安第四期活动,有近百名同学参与。结合艾博公益青年自主实践小额资助项目等的经验,共同编辑《动员和培育青年参与艾滋病志愿行为的体系建设——以"艾博公益青年项目"为例》这本手册(貌似这又是"众包",呵呵)。我谈到这里有2个原因,其一,每次YAI期间都要不得不面对营员对于社团管理成长的问题和讨论,尽管YAI日程里没有涉及;其二,也用这个例子说明经验积累的加工和传承的重要性,而这又是社团成长的最大弊病。也算是有本文的原因吧。

 

作为我个人来说,是从做学生社团起步走到了现在的艾滋病社会工作者的境地,并且在这个过程中实现了自己理想、事业、职业和生活的合一。而且有相当一部分NGO工作者也是因为学生时代社团的工作而走进了这个岗位或者事业。

 

YAI期间,我也多次坦率地承认,相比2003年电脑、智能手机和互联网的局限性,现在大学生社团的工作所面临的挑战性要多的多——这不仅仅表现为大学生们借助于互联网及其应用工具让自己可选择的范围方面,更表现为因信息获取的便捷而提高的思辨和自我学习能力。这也是一把双刃剑吧,器要善以利用。

 

我在2013年冬天兰州的一次活动上对在座的一些艾滋病预防社团的领导者说,不经过系统深入地学习和精益求精的演练准备,随手拿着网上下载的PPT或者什么材料,就以自己学长的原因而熬出来的社团领导者的身份而对自己的社员们开展艾滋病宣传教育,不得要领甚至粗制滥造,这无异于误人子弟或"杀人犯"角色。为什么呢?因为你消费了TA这第一次宝贵的机会,除非遇到切身的利益相关,TA的第二次还会贡献给你吗? 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总能听到组织活动难以动员人参加的抱怨。我的理解是,你组织的活动没有人参加,不是服务对象的问题,而是活动组织者的问题。

 

在艾博公益青年自主实践小额资助项目过程中,我们经常会遇到与部分学生社团/小组失联的情况,尽管根据规则的建设,我们这里有该社团/小组三人的联系方式。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因为该社团的领导人或什么部长们已经陷入一种以所谓"职责分工""各司其责"或"管理社员"而非"服务社员"为主要借口的伪能力锻炼之中。每次在YAI期间,一旦讨论到学生社团管理的问题,我就要反复强调,一个学生社团的主体是社员和活动的参与或服务对象,而社团各级领导者仅仅是主导。各级领导者们不是要牺牲社员和活动参与或服务对象来锻炼自己的,而是通过各种学习途径竭尽所能为社员和活动的参与或服务对象提供服务的。话是这么说,实际上却在糟粕的大环境的影响下,都想当个管理者、指挥家。

 

绕了一个圈子,我想有些学生会不耐烦了,追求PPT格式的框架和心灵鸡汤一样的语录,让人很容易追求短平快而失去一些东西。校园的环境并不简单,党委团委,学校学院,社联学生会,还有形形色色的商业诱惑,能够坚守参与在艾滋病这个小众领域的学生社团,都是不简单的。

 

艾滋病毒和艾滋病的污名化是一项社会运动,而反污名化和消除歧视也是一项社会运动。作为对艾滋病肆虐而忧国忧民的艾滋病预防社团,固然对此要有深刻的认识,这里的基础就是人类的生命健康和尊严。

 

我们认为,艾滋病预防社团的最基本的使命应该是把复杂的艾滋病相关问题简单化,通过社团的智慧和创新把艾滋病毒的传播和预防内容铺垫开来,让我们的同学、舍友、老乡和老师等免于因为无知和侥幸而受到艾滋病毒的伤害,这就足够了。关于艾滋病相关的权威信息,以世界卫生组织、联合国艾滋病规划署和中国国家疾病控制中心的网站为参考标准。

 

我们认为,艾滋病预防社团开展活动的最有价值的地方是自己的校园,最有机会和便宜(biàn yí)的目标群体是自己的同学、舍友、老乡、老师等。

 

我们认为,社团本身就是一个支持性环境,而这个支持性环境的建设的重要载体就是工作活动经验的积累总结和传承,可以包括规章制度、活动计划、活动总结和案例等,绝对不仅仅是证书奖杯。

 

我们认为,学生社团的主体是社员和服务对象,社团各级的领导者是主导。主导是为主体服务的,而不是牺牲主体来到达锻炼主导者的目的。在这个支持性环境里,不管是社团的各级领导者还是社员服务对象,共同相互学习、积累总结经验、传承修订价值才是最有价值的。

 

我们认为,学生社团的活动在以使命的基础上,应该充分迎合社员和服务对象需求,并在这个过程中把艾滋病预防重点知识融入进去。比如,在YAI第四期上,某高校学生说,很多社员参加他们社团是为了参与支教活动的,他们的艾滋病活动就没人参加。我的建议是,为什么不可以考虑把艾滋病预防知识融入到支教的内容之中,这样参与支教的社员就需要学习艾滋病预防知识,而且也能够对支教对象提供艾滋病预防知识。实现这个,我敢打包票,绝对不用为没有人参加活动而发愁。比如,迎合青年大学生恋爱交友或恋爱困扰解决的需求,开展的同伴教育或小组活动,也可以把艾滋病健康知识融入其中。

 

我们认为,学生社团应该对自己的社员进行定位指导,具体可以参照常坤在2011年设计的"大学生两个三社会实践自我评估标准(第一个三点:全球视野,专业背景,良师益友;第二个三点:职业定位,专业学习,兴趣爱好")。根据我们的经验,这个过程是非常有意思的,结果时常是非常痛苦的。根据这个标准,经过定位指导之后,很可能你看好的重点培育对象都离开艾滋病志愿工作了。

 

我们认为,铁打的社团流水的社员,在完成社员的定位指导之后。社团各级领导者和社员应该培育自身具备三种意识(信任意识、规则意识、权利意识)。根据临泉县艾博中心四五年致力于把意识教育融入服务之中(新公民培育),并通过支持性环境建设强化意识转为行动的经验,具备这三种意识的团队会收获(1)团队成员会尽量不给他人带来麻烦(表现为按时保质完成任务,履行职责避免影响他人工作);(2)团队成员之间形成相互支持和宽容的氛围,非常快乐!

 

经过"两个三自我评估"之后留在社团的人必然是积极分子;信任意识和规则意识会降低沟通成本,避免冲突,比如守时,多制订一些制度规则,按制度规则所载有的程序办事也会减少通知时间等;而权利意识要首先体现在人人平等,作为社团的一员,人人平等不能仅仅体现在社团章程上,还特别表现在信息获得、参与机会上。这也是为什么艾博公益青年自主实践小额资助项目要求登记三个人的联系方式, 即便如此,有时候信息还是被垄断。比如,某期YAI,该社团/小组领导人没时间参加,而就说该社团就没人参加,我私下里询问了他们社团的一些人,竟然说不知道。类似这样的现象都是非常恶劣的,把社团当私产,把社员当锻炼自己的牺牲品。这种情况下,我认为,这个领导人也并没有得到什么锻炼。

 

我们认为,在以上的基础上,学生社团的管理成长,应该考虑这三点:(1)社员以"两个三社会实践自我评估标准"进行自我定位评估;(2)对社员进行新公民培育(新公民定义:具有现代文明的生活方式和行为习惯,具有信任意识、规则意识和权利意识的公民);(3)人人平等,社团各级领导者要时刻想着为社员服务,而不是耍嘴皮子安排任务,还美名其曰"锻炼机会"。作为艾滋病预防社团,要加强专业知识,艾滋病问题固然很复杂,但其背后有很多逻辑上的预防宣传特点。

 

比如,我在艾滋病知识普及时,我会突然说,艾滋病就是行为病。除了无知和意外之外,很多人感染艾滋病毒,就是违背"规则意识",没要严格约束自己的行为。而进行行为干预,就是要求受艾滋病影响的人群具有"规则意识"。具体点就是,要规避与陌生人发生性关系,发生性行为要全程正确使用安全套,不要违规接受输血等。这其中,还蕴含着"信任意识"和"权利意识",就看你从什么角度和层面说起来了。

 

最后,我相信,以上的道理和套路大家都懂,逻辑还是那个逻辑,也不见得什么惊人之处,但为什么不同的人或学生社团就差距那么大呢?这个需要读者自己思考了。是快乐,还是煎熬,你的选择。

 

       可以考虑关注微信微信公众号:艾博公益

 

 

常坤:谈学生(艾滋病预防)社团的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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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ursday, August 14, 2014

【China AIDS:8122】 常坤:(临泉县艾博中心)规则意识培育下的自我服务行为

常坤:规则意识培育下的自我服务行为

2014年8月14日,#艾博基金# 天津孙先生同学通过向支付宝(582765214@qq.com)捐10元,非常感谢!欢迎更多捐赠,加入#爱行俱乐部#支持 @艾博社区发展中心 #和而不同书屋##新公民培育# @艾博公益 #改善艾滋病人生存状态 #免费法律治疗心理辅导热线4000599121
 
2014-06-25 艾博公益

规则意识培育下的自我服务行为

常坤

20131030

 

 

       近期波折不断,身心稍有疲惫,就安排自己多多的时间在临泉县艾博社区发展中心(原"常坤的家")了,这是我在20105月创建的服务于社区居民和青年学生的活动场所。与这里的孩子们聊聊故事,谈谈世界,也看看他们写的文章。

 

       两周前发生了一个小小的插曲,一直萦绕在我脑中,因为它里面所体现和蕴含的正是我所设计的以"信任意识""规则意识""权利意识"为策略的新公民培育的使命。

 

       那天我在艾博中心里一边整理和而不同书屋的图书,一边和两个六年级学生聊天。偶然间看到三个小姑娘在出入登记表上登记之后,就来到电视机前,取下装有绘画纸的文件夹,首先看了看别的同学的绘画作品,然后问我,还有白纸吗?我说有,让她们稍等。我自文件柜里取出白纸予她们。她们就自行开始用彩笔画画。不久,她们绘画结束之后,把完成的绘画作品放到文件夹里,把彩笔放到彩笔筒里,到出入登记台那里签离开时间,就走了。

 

       我一直梦想有这么一天,需要参与艾博中心提供服务的人,不需要任何特别的管理者,就能够依照艾博中心所设定的规则(服务内容),自如随愿的参与服务,获得服务的成果;并且在这个过程中,保护爱护艾博中心的设施和其他参与服务的人;如果更进一步,那就是参与服务的人能够加入服务的提供、规则的制定和支持性环境的营建。

 

对于这个梦想,太多的人说这次痴梦。但通过这个小小的插曲,我似乎又看到了曙光,这三个小姑娘的自我服务行为让我很激动,她们的坦然和自如是源于她们和我们之间的信任和规则意识的形成——这不就是我们目前的工作所追求的吗?

 

每每我给临泉县艾博社区发展中心的实习生谈起在这个不足150平方的小小空间里,发生的富有深意而有趣的故事和表现的丰富多彩的现象,以及融入服务之中的公民教育所带来的成果,我甚是激动和兴奋。随后的日子里,我会慢慢的整理出来,希望通过这些小小的故事,来引发对艾博中心的认识和关注。

 

妈妈前段时间看了部电视剧《兰陵王》,我也偷偷了看了一些,在其中一集里,北周的皇帝对天女说,"新的贱民村要交给你管理,你可以让她变得像你的家乡一样,进而改变我大周国。"这不正是我们的"公民权利教育从家乡开始"吗?

 

我的家乡,我们身边的朋友在变化,你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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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dnesday, August 13, 2014

【China AIDS:8121】 “涉毒艺人,各大演出公司永不录用!”违反我国《禁毒法》和《戒毒条例》关于“戒毒人员在入学、就业、享受社会保障等方面不受歧视”的规定

"涉毒艺人,各大演出公司永不录用!"违反我国《禁毒法》和《戒毒条例》关于"戒毒人员在入学、就业、享受社会保障等方面不受歧视"的规定

北京爱知行研究所 2014814日发布

813日下午,北京演出行业协会和42家演出公司签订《北京市演艺界禁毒承诺书》。各大演出公司承诺将不录用、不组织涉毒艺人参加演艺活动,净化演艺界队伍。演出公司还承诺将面向演艺人员,开展经常性法律法规宣传活动,不断提高其法律意识。涉毒艺人,各大演出公司承诺永不录用!

北京爱知行研究所强烈谴责北京演出行业协会和42家演出公司签订《北京市演艺界禁毒承诺书》,对"涉毒艺人,各大演出公司永不录用!"的决定!我们认为,"涉毒艺人,各大演出公司永不录用!"违反我国《禁毒法》和《戒毒条例》关于"戒毒人员在入学、就业、享受社会保障等方面不受歧视"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自200861日起施行)第五十二条规定:"戒毒人员在入学、就业、享受社会保障等方面不受歧视。有关部门、组织和人员应当在入学、就业、享受社会保障等方面对戒毒人员给予必要的指导和帮助。"

国务院《戒毒条例》(自2011626日起施行)第七条规定:"戒毒人员在入学、就业、享受社会保障等方面不受歧视。"

我们非常遗憾地注意到,13日下午的活动由北京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北京市文化局、北京市新闻出版广电局在北京市禁毒教育基地联合举办。我们认为,北京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存在严重的执法犯法的情况,为对戒毒人员的就业歧视创下了非常恶劣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