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March 7, 2012

【China AIDS:7190】 Fwd: 【维权网9280】 边缘女性受暴力侵害状况与社会支持网络调查报告(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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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2年3月7日 下午7:51
主题: 【维权网9280】 边缘女性受暴力侵害状况与社会支持网络调查报告(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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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缘女性受暴力侵害状况与社会支持网络调查报告(上)


边缘女性受暴力侵害调查组
维权网协助

201231



一、研究背景及目的............................................................................................................. 3
二、基本概念与文献综述...................................................................................................... 4
三、研究方法与研究思路..................................................................................................... 14
四、调查样本的选取及特征分析.......................................................................................... 17
五、研究结论...................................................................................................................... 19
(一)边缘女性遭受暴力侵害的基本情况..................................................................... 19
(二)边缘女性遭受暴力侵害的原因分析..................................................................... 23
(三)边缘女性受暴力侵害后的求助及社会支持网络情况............................................. 28
(四)中国边缘女性的社会支持网络现状和特征分析.................................................... 31
(五)受暴边缘女性对免遭暴力侵害相关法律知识了解与运用状况........................... 38
(六)国家司法实践中对女性受暴力侵害后提供救助不力............................................. 40
(七)民间组织在反对女性遭受暴力侵害方面的作用.................................................... 40
六、保护边缘女性免受暴力侵害各种障碍初探.................................................................. 42
七、相关对策建议............................................................................................................... 45
八、总结............................................................................................................................. 47
九、参考文献...................................................................................................................... 48
十、附录............................................................................................................................. 50


内容摘要:

本研究以边缘女性为研究对象,采用文献研究、问卷调查、深入访谈的方式,在中国大陆地区对边缘女性遭受暴力侵害的情况及其社会支持网络的情况进行了调查研究,旨在了解中国的边缘女性遭受暴力侵害状况和其遭受暴力侵害后的社会支持网络状况,探究国家制度在保障妇女免受暴力侵害方面有哪些需要改进之处。报告对边缘女性受暴力侵害状况及社会支持网络现状及特征进行了描述和分析,对其发生原因进行了剖析,就边缘女性的正式支持体系的法律依据和司法体系、民间组织及政府的作用及实际行动和存在的问题进行了重点分析,并在此基础上给出了探索性的对策建议。

研究发现边缘女性受暴者第一次受暴力侵害的年龄平均是25岁,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占30%,近42%的被调查者几天甚至几年内一直处于暴力环境中。面对暴力侵害,54%的边缘女性则选择独自忍受。这与边缘女性群体缺乏良好健全的社会支持网络有着非常密切的关系。

边缘女性群体由于其弱势和保护需求的多样性,决定了社会支持不可能由单一主体完成,必须为边缘女性群体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接纳氛围,如此才更有利于边缘女性正式和非正式支持网络的建立,形成多主体合作的支持系统结构。

[关键词边缘女性  暴力侵害  社会支持  履行公约

一、研究背景及目的

199312月联合国大会第四十八届会议第八十五次会议,针对关于消除对妇女的暴力行为进行了讨论,申明对妇女的暴力行为侵犯了妇女的人权和基本自由,也妨碍或否定了妇女享有这些人权和自由,大会通过《消除针对妇女的暴力宣言》(1993年第48/104号决议)的决议 。在《宣言》第四条提到,各国应谴责对妇女的暴力行为,不应以任何习俗、传统或宗教考虑为由逃避其对这种消除暴力行为的义务。

经由二十年的发展,针对妇女的暴力已经被国际社会主要国家公认为对妇女人权的侵犯及性别歧视的一种类型。反对针对妇女的暴力在各国都提上了立法的议程,一些国家在司法领域成果显著。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许多国家都批准或修订了反对针对妇女的暴力的立法。部分国家将反对针对妇女的暴力纳入宪法的一部分 。但许多差距和挑战依然存在。2006年,联合国秘书长科菲•安南指出:只有约半数的联合国成员国有专门处理家庭暴力的现行法律规定,不到一半的成员国有针对性骚扰或性贩运的立法 。即便存在立法,其范围和覆盖面通常也受到限制。

10年来,中国在反对针对妇女的暴力和歧视方面取得了一些进展,法律政策制定从无到有,并不断加以修订;司法部门、妇联等政府部门组织及一些NGO组织开始投入到妇女权益保障及反对对妇女进行暴力的相关行动中,反暴力干预手段和策略更加多元化;随着反暴力运动逐步发展,公众对妇女权益及女性地位的认知也发生了较大的改变,学者及社会各界也开始关注并研究与妇女受暴力相关的课题。

尽管如此,在反对针对妇女的暴力方面的工作,尚还存在着一些不足之处。如相关法律政策的操作性问题,政府部门在女性权益保障中主导责任发挥的问题,反暴力行动与干预项目的监测与评估问题,反暴力服务规范化、专业化的问题,反暴力社会参与问题等。特别是处在社会边缘女性的法律保障问题尤为严重。

处在社会边缘的相对弱势的女性群体,她们在某件事情或活动中不能成为主流,基本被淡化,且她们的话语也得不到主流社会的认可,如失护幼女、女访民、女性性工作者、被强迫卖淫的女性和遭受拐卖的女性等。近年来,各类边缘女性受暴力的报道不断增加,显示其状况堪忧。关于幼女遭受暴力的文字见诸于报端,访民被很多地方政府视为维稳对象,让警察视其为“社会敌对势力”,甚至联系“黑社会”来帮忙治理;2010年中国大陆的扫黄之风,从北到南处处洋溢着抓小姐、裸照、游街的“精神文明”之风;依然有许多女性被拐卖和强迫卖淫,她们有的被新闻报道了,称被成功“解救”。

这些边缘女性遭受暴力的情况如何,遭受暴力后,她们能否有效求助,是本项目关注的重点。

本研究旨在了解中国的边缘女性遭受暴力状况和其遭受暴力后的社会支持网络状况,探究国家制度在保障其免受暴力方面可改进之处,并对中国政府在该领域履行其批准加入的《反对一切形式的针对女性的歧视公约》里面有关反对针对女性的暴力方面的情况,向相关条约机构提出一个客观、公正、独立的民间报告,并将提供给联合国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委员会在评审中国提交的下一轮履约报告时参考。

本项目除了以传统的资料收集方法了解当年中国女性遭受暴力的状况外,将会特别关注幼女受暴力问题、强迫卖淫问题、女性性工作者受暴力问题、女访民受暴力问题。这些实质性问题的研究调查很有必要。我们希望能填补当前社会中现实与理论脱节的问题,又能为这些边缘的、没有话语权的女性在其遭受暴力后如何获得有效的社会支持网络,社会和政府应该如何对受暴力的边缘女性提供救助等进行探讨并引起公众关注,我们希望提供一份具有社会现实意义的重新审视中国目前司法救助体系和社会救济作用的调查报告。

二、基本概念与文献综述

()基本概念

1.  边缘女性
“边缘女性”在目前中国的社会研究中还属于一个比较模糊的概念,在这里主要是指女性中的弱势群体,她们在某件事情或活动中不能成为主流,基本被淡化、忽略或抛弃,且有关她们的处境和权益的话语也得不到主流社会的认可。在本调查中,边缘女性主要包含遭受暴力的幼女、遭受暴力的女访民、遭受过严重伤害的女性性工作者、被强迫卖淫的女性和遭受拐卖的女性等其他处在社会边缘的遭受暴力的弱势女性群体。

2.  针对女性的暴力
“针对女性的暴力”(Violence against Women)是指因为性别对女性实施的,或者女性的受害比例远远大于男性的暴力侵害行为(例如性骚扰、拐卖妇女以及社会舆论对被强暴妇女的再度伤害等等)。联合国于1993年通过的《消除对妇女的暴力行为宣言》中将“针对妇女的暴力”界定为“对妇女造成或可能造成身心方面或性方面的伤害或痛苦的任何基于性别的暴力行为,包括威胁进行这类行为、强迫或任意剥夺自由,而不论其发生在公共生活,还是私人生活中” 。本文涉及的“暴力”并不仅仅局限于触犯我国刑事法律的暴力行为,还包括虽然没有触犯刑法但已侵害妇女人身权益的一般违法行为及法律尚未规定的侵权行为。

3.  社会支持网络
社会支持是从精神病学文献中引入的一个概念,研究者认为良好的社会支持有利于身心健康,一方面对处于压力状态下的个体提供保护,即对压力起缓冲作用,另一方面可以维持一般的良好情绪体验 。20世纪70年代社会学家把该理论和社会网络理论结合起来形成对社会支持网的研究。发展至今,社会支持网络被广泛的应用到社会学的各研究领域。但对社会支持概念的理解,至今尚未形成统一的认识。有研究者提出“笼统的讲,我们可以把社会支持表述为各种社会形态对社会脆弱群体即生活有困难者所提供的无偿救助和服务” 。也有研究者从社会网络的角度出发,指出个人的社会支持网就是指个人能藉以获得各种资源支持(如资金、情感、友谊等) 的人际关系和社团构架,通过社会支持网络的帮助,人们解决日常生活中的问题和危机,并维持日常生活的正常运行 。笔者比较倾向于蔡禾综合社会网络和社会交换的视角进行定义,即“广义而言,社会支持既涉及家庭内外的供养与维系,也涉及各种正式与非正式的支持与帮助。社会支持不仅仅是一种单向的关怀或帮助,它在多数情形下是一种社会交换。”

边缘女性作为社会中广泛存在一个群体,在与社会互动的过程中必然与他人或其他社会群体以某种社会关系的形式存在。在各种社会关系中,边缘女性能藉以获得某种社会资源以解决日常生活中的问题和危机的社会关系以边缘女性个体为中心形成社会关系支持网络,按照这种社会支持来源主体的类型,我们将其分成正式和非正式两种社会关系支持网络(如下图一)。

边缘女性是处在社会边缘、话语得不到社会主流认可的弱势女性群体,其在社会的生存和发展中,需要建立一定的社会支持网络,获得资源才能不至于陷入更困顿的处境并摆脱现存的不利处境。建立完善的正式及非正式社会支持网络对边缘女性来讲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1)社会救助的需要。边缘女性处在社会弱势地位,有可能暂时或在较长时间内没有能力经自身努力获得生存必需的物质资料,需要政府和社会给予必要的物质资源、住房补贴、医疗保障和就业机会等。

2)制度(政策)需要。一方面,现有制度缺乏公正性,需要矫正现有制度来调整资源分配格局,向有利于弱势群体处境的方向变化;另一方面现有制度不完善,需要增加制度设计来保障弱势群体的利益获得。故而制度设计作为重要的正式支持网络形式对边缘女性的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3)人力资本提升或结构优化的需要。弱势群体之所以不能获得生存与发展的资源和机会,主要原因就在于人力资本存量不足或人力资本失灵。因此,增加边缘女性群体人力资本存量是实现其自我“增能”的基本途径,当然也是其摆脱不利地位的有效措施 。

4)网络支持需要。社会支持网络理论认为,来自于亲友和邻里的相对稳定的人际互动网络可以为个体提供一定程度的社会支持,而这种支持在特点和结构上都可能不同于正式组织所提供的公共物品和服务。边缘女性群体由于社会排斥以及自身缺乏交换资源,在社会交往中相对封闭,导致她们的个人社会支持网络往往规模小、同质性强,同时反过来又强化了她们对支持网络的依赖性,尤其是在正式组织不能发挥作用的情境下,个人往往需要从亲属、朋友和邻里那里获得支持。这些非正式支持网络,构成了其社会资本的主要组成部分。

(5)专业性技术支持需要。边缘女性群体在社会排斥的作用下被边缘化,造成了她们自身的社会功能受到一定程度的损害,部分丧失其社会参与 (如就业、参政等)能力,需要在这方面得到特殊的支持。因此,需要专业群体(如社会工作者、NGO组织等)及社会为这一群体提供社会资源,有利于重建他们的社会功能,是帮助他们摆脱劣势处境的根本途径。

同时,边缘女性群体需求的多样性,决定了社会支持不可能由单一主体完成,必须为边缘女性群体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接纳氛围,如此才更有利于边缘女性正式和非正式支持网络的建立,形成多主体合作的支持系统结构。

(二)文献综述

1.  国内关于“针对女性的暴力”的研究

第一,关于“针对女性的暴力”现状的研究

目前国内关于“针对女性的暴力”现状研究主要集中在对家庭暴力的研究方面,从法学范畴对反家庭暴力立法问题的探讨较多,如刘晓梅 ,陶毅 ,李明舜 等人的研究。

随着反暴力运动的开展,研究开始关注家庭之外的针对女性暴力问题。如谭琳 、刘伯红 、孟宪范 等人在其女性研究中,均对女性受暴情况进行了相应的研究。
潘恒结合联合国《消除对妇女的暴力行为宣言》中关于“针对妇女的暴力”的概念及分类,从犯罪学的角度对“针对妇女的暴力”进行了界定,从拐卖妇女、性骚扰及亲密关系中的暴力三个方面,分别对国内外的相关统计数据进行了简单的呈现。并得出结论“针对妇女的暴力”现象的表现形式与地区风俗习惯相关联,经济发展水平和受教育程度等因素与“针对妇女的暴力”现象的存在没有必然联系 。(潘恒,2007)

丁玉玲提出女性被害一概念,将其界定为针对女性所实施的,体现女性独特生理、心理特征所实施的侵害行为,如强奸、拐卖妇女以及强制猥亵妇女等。这一概念包含在本研究所讨论“针对女性的暴力”的概念内涵中。丁玉玲在研究中总结了女性被害的传统特点及现代新特点。传统特点即集中性,主要是围绕性犯罪被害;被害隐蔽性,即针对女性的暴力犯罪及性侵犯一般发生在私人场合;被害的严重性,即精神伤痛的不可弥补性。新特点即对三陪女伤害案件的与日俱增,家庭暴力呈现出城市化、高知识层次化的趋势 。(丁玉玲,2006)
第二,关于“针对女性的暴力”产生原因的研究

“只有一个社会容许或者认可时,暴力才能普遍存在。 ”关于针对女性的暴力产生的原因,大部分学者从社会性别角度,寻找女性受暴力的根源。有的学者们从历史传统文化出发,如王晶 认为中国古代礼制社会对女性的禁锢,使得女性成为“第二性”,从而现代社会在一定程度上还残存着男权社会的特点,女性的平等权利受到不同程度的侵害,男性在性别上的优越感,两性之间在待遇、权利方面的不平等客观上也给了针对女性暴力滋生与蔓延的空间。潘恒从社会对两性的传统定位出发,即传统的社会性别秩序导致了两性地位差异,进而诱发了针对女性的暴力的根源,男性暴力文化、公私领域分化的身份关系及双重标准的性道德等都是导致女性受暴力的原因。

也有部分研究者也从施暴者个体的生理原因及心理原因进行了分析,认为无论是但无论是自然原因、生理原因还是社会、文化原因,最终都要通过施暴者心理产生作用,或是上述各种因素对施暴行为的发生起作用时,都离不开行为人一定的心理参与。施暴行为实际上是行为人施暴心理的外化 。

第三,关于“针对女性的暴力”的预防和救济对策建议

1975年“针对妇女的暴力”问题摆上国际议事日程至今已有三十多年了,国际社会对暴力产生问题的原因、后果和措施的认识已大大提高。在世界各国从立法、司法、行政和社区建设各个方面加强了对这一问题的重视,实行了一系列配套改革,其中的一些针对性措施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关于反暴的预防和救济对策,我国学者对国外的成功经验进行了介绍,如孟宪范 、巫昌祯、杨大文 等人对美国及欧盟地区经验的介绍。

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在北京召开以后,我国社会各界对“针对妇女的暴力”现象也给予了高度关注,政府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对这一问题进行防治,但是在实践过程中,也暴露出很多不足。相关研究者 对我国在预防“针对女性的暴力”方面的立法和实践工作进行了梳理,并提出需要结合国情实际的基础上,借鉴国外先进措施,建立起适合本土的、适合中国国情的“针对妇女的暴力”防控救济体系。从文化方面提出,倡导建设新型性别文化,大力弘扬普及两性平等观念,扬弃传统性别文化中所塑造的男性特征,倡导反暴力运动等;从两性社会地位上提出要打破公私领域分化的身份关系,鼓励妇女走出私领域,加大公权力对“针对妇女的暴力”的干预,呼吁建立起相对健全的法律体系,明确和强化各个机关在反对“针对妇女的暴力”中的职责,完善“针对妇女的暴力”案件所适用的侦查、诉讼程序 。还有部分提到要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反对“针对妇女的暴力”,在社区建立一整套“针对妇女的暴力”的防治和救助服务体系 。

2.  国内关于女性社会支持网络的研究

第一,社会支持网络研究的文献回顾

对社会支持的研究可以溯源到19世纪法国社会学家迪尔凯姆,他通过对自杀的研究发现社会联系的紧密程度与自杀有关 。正如前文在概念界定中提到,社会支持这一概念是20世纪70年代初从精神病学文献引入社会学研究领域,实质上这一概念自30年发端后被广泛的运用到了心理学、流行病学等各个学科之间之中,但是社会支持一词在各个学科间乃至同一门学科内部并未达成共识,社会学家、社会精神病学家、心理学家等都从各自的理论视角出发,来阐释社会支持的内涵。

早期的研究者往往将社会支持看作是宽泛、统一的关系整体,没有考虑到人与人关系的性质,认为只要有关系存在, 这种关系就一定能帮助个人应付日常生活中的困难。如, 伯克曼和塞姆( Berkman&Syme, 1979) 在加利福尼亚的追踪调查发现那种缺乏社区关系的人较之与人有更紧密接触的人在以后的时期里更可能死亡( 贺寨平, 2001) 。之后, 许多研究者发现两个人之间存在关系并不意味着一定要提供社会支持,不同性质的社会关系能够提供不同类型的社会支持。研究者运用定量分析方法对社会支持进行了区分。索茨( Thoits) 将社会支持定义为“重要的他人如家庭成员、朋友、同事、亲属和邻居等为某个人所提供的帮助功能。这些功能典型地包括社会情感帮助、实际帮助和信息帮助。”(马特. G. M. 范德普尔, 1994) 考伯将社会支持区分为情感性支持、网络支持、满足自尊的支持、物质性支持、工具性支持和抚育性支持。韦尔曼运用因子分析方法,将社会支持分为感情支持、小宗服务、大宗服务、经济支持、陪伴支持等 5 (Wel lman and WoI- tley, 1989)。库恩等人将社会支持区分为归属性支持、满足自尊的支持、物质性支持和赞成性支持4 种。卡特纳和罗素将社会支持区分为情感性支持、社会整合或网络支持、满足自尊的支持、物质性支持、信息支持。(Cutrona&Russell, 1990) 等等。

后期研究者们将各种不同类型的社会支持划分开来意味着,一个人为了保证生活中的不同需要,需要大量的社会支持,因而人在社会生活中需要有多种社会关系。一个人的社会关系网络对个体的权利以及主体接近资源从而接受支持有非常重要的影响。但是网络中的资源在个人社会网络中的流动方式是非常复杂的,并不是所有的社会关系都是健康的支持关系,某些非支持性的关系对支持性的关系会产生重要的影响。

第二,国内关于社会支持网络的研究

尽管社会支持作为一个科学术语,早在上世纪70年代就已被提出并展开了研究,但是国内学术界对于该领域的广泛关注则是90年代后了。综观国内已有的研究文献,以研究类型为标准可分为两类:

一类是专题研究。研究内容涉及社会生活各个方面以及各种群体,如陈成文 [以“社会弱者”、“社会支持”为核心概念、对社会弱者的生活状况、社会支持的结构与功能以及支持系统等做了较为详尽的分析和探讨;朱力 通过对西方社会对弱者救助经验的总结,提出依靠政府行为与民间社会行为共同帮助弱者,指出社会支持已成为现代社会扶助弱者的一种日益重要的方式,对弱者的社会支持度是体现社会文明程度的一个重要标志(朱力,1995);徐安琪、张亮 探讨如何运用正式的和非正式的社会支持网络来缓解城乡家庭面对压力,研究发现多数家庭是通过亲缘网络的支持以不同程度地缓解压力,正式的社会支持给予家庭尤其是弱势家庭以社会救济和多方面的援手,有效地缓解了不少家庭的压力或危机。(徐安琪、张亮,2008);贺寨平从网络成员的个人特质和社会角色与为老年人提供社会支持的关系进行了研究(贺寨平,2008)

另一类是比较研究。国内跨社区的研究,如对城乡居民社会支持的比较研究,张文宏、阮丹青运用1996年“天津城乡居民社会网”的问卷调查资料,对市民和农民的社会支持网进行了比较研究,对亲属、同事、朋友在财务支持和精神支持中的作用进行了对比,并从文化和结构两个方面对研究结果给予了解释,认为家庭支持的重要性并未随着社会结构的巨大变迁而显著降低,家庭关系的重要性在与人们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工具性支持领域中表现尤其显著(张文宏、阮丹青,1999) ;蔡禾等人在对城乡居民社会支持的比较研究中指出,人们在寻求支持时,实际上是受到了社区性质和社会成员自身特征的影响,生活在城乡不同社区的人对血缘和业缘关系的选择是不同的,城市居民更倾向从业缘关系中寻求支持,而农村居民则更倾向于血缘的关系(蔡禾等,1997) ;跨文化的与国外社区比较研究,如坷莱尔•婉格尔等在北京与英国利物浦老年社会支持网的比较研究中,比较了老年社会支持网的5种类型在不同地区的分布和成员互动的差异,认为尽管两地存在文化和社会制度的差异,但老年人的社会支持网类型的分布仍有很多相似之处(坷莱尔•婉格尔、刘精明,1998)等 。

第三,国内关于女性社会支持网络的研究

随着社会的发展,出现了许多妇女工作所没有遇到的问题,传统的解决办法已不能解决问题,这就需要一些非政治因素注入到这个群体中来。在妇女问题较突出的社会转型期,构建妇女的社会支持网络显得十分的重要,对于推进妇女自身发展,以及促进社会问题的解决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随着社会支持网络概念的引入及妇女工作的开展,我国学者开始研究女性的社会支持网络的构成及女性在社会关系的互动中应该如何建立社会支持网络等。

宋爱芹等人通过对不育妇女的个性特征、社会支持情况及两变量之间的关系研究, 得出不育妇女获得的社会支持比已生育的健康女性少, 情绪不稳定、性格内向的不育妇女不易于接受社会支持 (宋爱芹、李芳、翟敏, 1998)。张艳霞从社会性别理论、社会网理论以及组织制度变迁理论等视野出发,采用个案法对北京市26 位非自愿离岗女性进行了研究, 论及了非自愿离岗女性的社会支持需求状况, 并且得出她们的社会支持体系是由正式支持系统和非正式支持系统构成的结论 (张艳霞, 2001)。肖显富 从妇女社会工作的角度提出了社会支持网络在妇女社会工作中的应用,并分析了非正式支持及正式支持在女性工作中发挥的具体作用。董霞从微观(家庭支持网络、朋友支持网络、志愿者支持网络)、中观(社区帮教支持网络、社区监管支持网络)及宏观(政府支持网络、社会文化支持网络)层面提出建立防止女性复吸毒社会支持网络体系,强调各个支持网络的功能整合,从而有效降低女性吸毒者的复吸率 。依据相关调查,中国妇女在社会支持网络中最倚仗的是以血缘和地缘为主的非正式网络,同时由于社会交往的时间、空间相对有限,获取的支持力度也相对较弱。当社会处于空前剧烈的流动和变迁时,多数妇女群体的社会关系重新整合 。提出在深刻而巨大的社会变迁中,要建立以政府为主导,以街道、社区为纽带,以血缘、地缘等初级社会关系为依托,以非营利社会组织为补充的弱势群体社会支持系统模式。特别是在妇女发展和维权方面如职业介绍提供法律援助、化解劳资纠纷精神支持、促进妇女在新的社会环境中构筑新的社会关系网络提升妇女社会交往和互动的能力,以便获得新的社会支持资本通过建立健全多层次、多形式的现代社会关系支持网络,形成保障格局,切实救助社会弱势群体,再加上弱势群体自身努力和互动中获取更多的社会资源和资本,弱势群体终将由“弱”变“强” 。

()现有研究述评

现阶段国内关于“针对女性的暴力”的研究,相比而言家庭暴力的研究相对较多,对处在社会边缘女性群体遭受的暴力及非亲密关系针对女性的暴力研究相对较少,在“针对女性的暴力”的研究中,多从社会学、性别研究角度,法学、犯罪心理学角度进行了相关研究,一般是从呈现官方统计数据出发,从而探讨针对女性暴力产生的原因,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在对现象的描述中,由于相关统计结果受当事人的思想观念的影响及当事人有意隐瞒等,统计结果无法完全反映实际情况,统计数据背后存在大量隐数无法呈现,这是关于女性受暴力研究中不可避免的。

关于“针对女性的暴力”产生之因,不同学者从自然、文化、社会及个人等因素展开了讨论,研究者就女性的社会性别劣势是女性受暴力的根本因素已基本达成共识。在对策建议的探讨中,目前研究者们提出了要建立符合中国国情的本土化的防暴体系,加强女性社会支持网络的建立,引入非政府组织的建立等建议,同时也指出了要完善我国相关法律体系中对女性的保障。但是究竟如何建立符合本土化的防暴体系,这个体系中是否应该将处在社会边缘的女性群体纳入,非政府组织在女性暴力如何进行干预及救助,如何评估和监督政府和非政府组织的防暴工作,却没有提出相关的建议,仅停留在呼吁阶段。

在国内大陆地区,学者们对社会支持网络已经进行了广泛的讨论和研究,同时将社会支持网络运用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和各中群体,特别是关于需要再弱势群体中建立社会支持网络这一观点得到了一致的赞同,同时关于如何在各类群体中建立完善的社会支持网络,学者们也展开了较为丰富的研究。

社会支持网络在性别社会学及妇女工作领域也得到了运用,国内学者已纷纷开始关注女性社会支持网络的建立问题,如前文所述部分学者已经对某些特殊女性群体(下岗女工、不孕不育女性)的社会支持网络现状进行了调查和分析,同时在如何建立女性社会支持网络这一问题上研究者们已经展开了一些研究。但是这些研究一般多是针对存在某一困境或者问题相对集中单一的女性群体研究中,加上边缘女性这一概念本身在国内尚未得到较为广泛的应用,关于本研究中定义范围内边缘女性群体的研究大陆地区目前尚还没有,所以关于这一部分女性群体遭受社会暴力情况的研究更是比较鲜见。

三、研究方法与研究思路

()研究方法

1.  文献研究法
文献研究:文献资料的收集和分析包括:通过对女性研究的主要著作阅读及期刊文献的收集,梳理出“针对女性的暴力”相关研究及关于女性社会支持网络的相关研究,了解现有研究状况,分析现有研究特点及其不足之处;收集联合国及欧美等国近年来有关反对“针对女性暴力”运动的政策法规等文献资料,比较分析我国在反对“针对女性暴力”运动方面在政策法律保障方面的不足及可借鉴之处。
媒体分析:我国网络媒体对边缘女性的报道分析,以百度新闻为抽取样本的对象,分别以“侵犯幼女”、“上访女”、“失足妇女”为词条进项搜索,共抽取有效样本39份,并对抽取有效样本通过SPSS17.0进行分析。抽取的样本时间范围为20072011五年间。主要从八个方面进行了分析,即事件发生和被报道的频率,事件的波及面,不同遭受暴力人群事件的成因,事件发生后的救助,国家制度和相关机构的作用,受害人群的社会评价和社会形象,受害人群最后的结果跟踪。
该部分研究的主要目的是了解主流网络媒体对边缘女性的社会评价及社会形象塑造,对近年来发生的边缘女性受暴力状况和反对“针对女性的暴力”相关的实践工作进行全面和基本的了解。为实证研究的开展及做好探索工作,同时弥补实证研究中的不足之处。

2.  实证研究法
本研究采用定量研究与定性研究相结合的方式。
定量研究:网络调查和实地调查方法相结合的方式。共收集问卷82份,其中网络调查问卷35份,实地调查47份。数据整理后运用社会统计软件(SPSS)对有关变量进行相关分析、回归分析。

在网络问卷调查中,调查员花了近一个月的时间在各大女性门户网站比如网易女人频道、搜狐女人等发帖,也利用在线社会调查网站建立了数据、并且通过加入几个女性QQ群与有类似问题的女性聊天,也通过新浪微博等工具转发号召大家作答。在论坛上的发帖,首先是以“关注女性”这样的引人注目的题目进行发帖,可是效果并不好,虽然有人阅读,但是并没有人留言,更不用说填答问卷了。后来调查员将帖子题目改为“有奖问卷填答”之类的,希望得到更多人的关注,可是效果依然不理想。在问卷发放之初,正值人大会议开始,为了肃清网络环境,帖子一度被管理员删除或隐藏。

除了调查对象难以找到这个困难之外,问卷的可靠性和真实性也无法保证。这种问题发生在答应填答问卷的人员那里,即,调查员虽然已经把填答要求详细的告诉他们,他们也答应按要求填答,可是问卷回收回来并不是符合要求的问卷,调查员再找他们该填,他们或者说没时间,或者就干脆不理调查员了。本问卷调查在QQ群中邀请的女性回应的比例是1:35,收集问卷42份,符合本研究目标对象与受暴力问题的有32份。

在实地调查过程也充满艰辛,虽然我们有多个地方的关注女性性工作者的组织合作,想要了解其暴力事件,也需要调查员对其社群中的情况比较了解,且具有比较好的引导能力。我们起初采用一个社工加一个社群联络员的方式进行调查,效果很好。但是成本和资源有限,我们只好选择有调查经验并能够用电脑操作的社群领袖或积极分子,逐个培训了调查员调查注意事项,展开调查。过程中,有的被访者是东南亚籍,需要翻译;有的志愿者遇到警察来抓被访者差点也一起被抓;有的志愿者要坐车到另外一个城市去访谈。这份报告虽然不尽全面,尤其是网络调研的信度有待考证,但的确是志愿者付出了很大的心血,也从其一个角度反映边缘女性遭受暴力的状况。

定性研究:在进行网络调查和实地调查时,对部分有倾诉意愿及访谈意愿者进行深度个案访谈,先后访谈44人,通过深度访谈进一步了解和探索目前国家制度和相关法律规定和社会保障措施在预防女性暴力方面和受暴力后的状况如何发挥作用。

()主要研究思路

本文以边缘女性为研究对象,了解及分析边缘女性的受暴力状况,同时从不同角度分析其遭受暴力的原因,其遭受暴力后的求助情况及社会支持网络状态,探讨我国政府及民间组织、司法系统在反对针对女性的暴力方面所做的实际行动及其不足之处,并试图提出可供参考的对策建议。
具体的研究思路如下:首先通过文献查阅,了解当前研究状态,探索并,了解与项目相关情况,通过媒体分析,了解当前女性受暴力情况及反暴实践情况。其次,在对项目有比较明确的方向后开始建立指标,并设计问卷进行调查。第三,在开展实际的调查及访谈,收集样本后,开始撰写本报告。本报告在对研究背景及目的后,对现有研究文献进行了一个试探性的综述,进而分析调查样本特征,得出基本结论,并对边缘女性的受暴力状况及社会支持网络进行分析,并探讨政府及民间组织司法体系等在保障边缘女性工作中的实际工作及其不足之处,并提出可供参考的对策建议。研究基本路径如图二:


图二:本研究的基本思路

四、调查样本的选取及特征分析

(一)样本选取
本研究样本的选取全国范围内符合本研究中所定义的受暴力边缘女性为调查总体,由于武汉、云南、天津、杭州、北京、河南、河北、广西等几个省根据其地域特点,有代表性,故而在这几个地区派遣调查员进行实地调查,对女访民、女性工作者、被迫卖淫女性、被拐卖女性、幼女遭受暴力者及其他形式遭受暴力的女性进行实地调查。网络调查样本选取主要是调查员先后在天涯论坛、搜狐女人、豆瓣网、新浪微博等网站上发问卷,并在问卷星和调查派这两个专业问卷发放网站进行问卷发放,通过QQ群、邮件等方式收集。具体收集样本类型及来源如下表:

(表一:问卷调查对象来源及类型)(单位:人)

在进行实地问卷调查及网络问卷调查时,通过对问卷的分析,在尊重被调查者意愿的前提下,争取对相关问题进行追问,并进行深度个案访谈,共有访谈个案44例,深度访谈30份。以弥补问卷调查在了解受暴力对象的具体心理及相关细节等方面的不足,以期能更深入、广泛地获取相关信息。

问卷回收后,统一集中进行整理并录入计算机,对于问卷数据的分析则是采用专门的统计软件SPSS17.0来进行,主要包括单变量的统计描述和双变量的交互分析。对于访谈的资料,先做归类,然后在分析写作过程中有所体现。

(二)样本基本特征

本次问卷调查年龄最小的14岁,最大的54岁,平均年龄31岁。本调查者中涉及到未成年人的部分如果是一对一访谈得出的问题情况的,都事先争取其监护人的意见。如果是通过网络回收得到的问卷的情况,我们都事先在问卷说明中附上情况说明。需要注意的是,调查中很多未成年人被性伤害等问题是不敢向周围人透露的,网络调查作为一种帮助其宣泄和自我表露的途径。(图三)

因为很多被调查者不愿意透露籍贯和出生地等,因此在整个问卷统计中,这部分的作答比例比较小,而且考虑其隐私性和自愿性,这部分不再要求和未进入调查分析数据。对于其收入状况,65%的被调查者收入不足1500元。(图四)

图例同上:蓝色频数,红色百分数
   
五、研究结论

(一)边缘女性遭受暴力基本情况

1.  受访者受暴力时间状况
受暴者第一次受暴力的年龄最小的受暴时间是8岁,最大的是50岁,平均是25岁。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占到30%,其中38%的受暴者第一次受暴力时间是1小时以下的,但是有将近42%的被调查者是受暴力后,几天甚至几年内一直处于暴力环境中,并持续遭受暴力的危险,例如有的被调查者是被拐卖的或者被强迫卖淫的,第一次遭受暴力后,在环境中直到被解救或者脱离该暴力环境。

因此我们不得不深思,对于这类受到暴力的人群,我们如何去帮助到她们,或者她们被解救后,其原有社会支持网络是否存在,在哪些方面仍然需要得到支持。(图五)

在深入访谈部分,同样可以验证出,在她们遭受暴力的时候,她们不仅身体受到了长时间的折磨,甚至会是暴力威胁、恐吓或者在个人尊严和精神方面的侮辱等。
  
“是去北京,然后他们梧州市驻京办事处的人就把我们抓住送回来,先是关在梧州市驻京办事处几天,然后藤县计生局的人说你回来什么问题都帮你解决,但是回来了,回到桂林的时候,他们说,‘看你还有多少钱去北京,去了我们就把你又带回来,什么也不帮你解决,看你怎么样’。当时去的时候,抓我的人还想打我。”(F43,被强迫结扎)

“刚进入这行的时候我是服务员,16岁,当时去被摸了,心里不舒服,又不好意思说吧。后来说又来了一个熟人,说也是心情不太好,让我去陪陪他聊天。我也很好奇,上去之后,开始那个人也是说话,但后来就开始摸。后来我也是跑下来了,蛮委屈,但又不好意思说。过了五六天,我们就说要走。但是老板就不让我们走,说我们要是走的话,就告诉我们的家人是做这个(性工作)的,当时又很害怕家里人知道。第二天晚上就在我们三个女孩子喝的饮料杯子里下了药,我们之前都没有谈过朋友,估计是和别人谈好破处吧!当时不知道。”

(F17.  16岁被同乡带到酒店上班,并被迷奸“卖处”)

他们说我们不老实,威胁我们要拘留我们,有一个姐妹说了句:凭什么?被他们打得鼻子/嘴都出血了还打掉了一颗牙齿,吓死我们了。他们让我们跳脱衣舞,说谁跳得好就放谁,我们不会跳就乱七八糟地跳了一会。最后我们都被干了一次还逼我给他们口交,一个被他们两人弄了肛门。整个过程可能有3个多小时,没有人进房间来。
(F3.性工作者被警察殴打、跳脱衣舞,性侵犯)
访问员:根据我们前面的了解,后来你被送到派出所去了,在被送到派出所去前,也就是让你拍照你不拍照,并对你进行大骂,这个过程有多久?
案主:记不太清了,反正我觉得是蛮久的,应该有个把小时吧(一个小时)
访问员:你能给我讲讲去派出所的过程吗?
案主;当时我和那个客人是一趟车被拉过去的,到了以后,就分开一个个的审问的我们,就是问我家是哪里,为什么要做这行呀之类的问题,问完以后就让我在笔录上签字,按手印。弄完了之后,把我关了30个小时,就把我送去拘留了。
         (来自F18. 性工作者被警察殴打、侮辱)
他打了大约有10多分钟吧,拳打脚踢的,扇了我好几个嘴巴,当时感觉血就从嘴角流下来了,头晕眼花的,一点都还不上手,因为当时我坐在副驾驶上,我感觉他打了好长时间就像一天那么漫长。
                 (F19. 曾是性工作者,25岁被前男友施暴,现任丈夫常有言语侮辱)

 “我跟您说他们年龄小啊,他不是人啊,畜生也不能是这样的啊,自己亲眼看到一个人在教养院里被双手烤在暖气管上27天。电棒充一夜电啊,就是在脑袋太阳穴上和胳膊上近距离的狂打,有一回在和上级领导谈话的时候,自己做在小板凳上低着头,领导让抬头自己还没来得及抬,就是上来左手抓头发,右手三耳光,自己双手被烤在栅栏上半个月。”
          (来自F30. 二哥被迫关进教养,精神失常,自己上访被关进教养,殴打、性侵、侮辱)

莫名其妙的被警察抓了,理由是不存在的“卖淫罪”。当时手被警察用手铐拷着,在地上跪了好几个小时,还被警察用脚和手打。
                 (来自F26.云南被警察在家以卖淫罪抓,并殴打,多次上访无果)

2.  遭受暴力的情景
在样本中,呈现出的是对边缘女性各种类型的侵犯,主要可以概括为性侵犯,人身自由的侵犯以及生命的侵犯。侵犯事件发生的范围也是比较广泛的,有在农村和社区对幼女的侵犯,有在公众场合对上访女性的侵犯,也有在娱乐等场合对女性性工作者的侵犯。体现了边缘女性容易受到侵犯,并且有着较少的自我保护力。
所有被访边缘女性中,有5%的人所受暴力侵犯是在上访过程中,父母不在身边监护的情况下所受暴力边缘女性占6%,在工作和学习环境中遭受暴力的女性占10%,在娱乐场所中受暴力侵犯的占11%,在被限制人身自由的情况下所受暴力侵犯占30%,在家中遭受暴力侵犯的女性占31%,在多种情境中遭受暴力侵犯的占到3%,其他情境中遭受暴力侵犯的占2%。(图六)

图例同上:蓝色频数,红色百分数

3.  受暴力侵害形式描述
受访者中33%的人遭受过性侵犯,75%的边缘女性遭受过武力暴力,16%的人遭受过精神暴力或虐待,有14%的女性遭受过拐卖,13%的女性被强迫卖淫,65%的女性遭受过口头侮辱,21%的女性曾经被限制人身自由,7%的女性遭受过其他暴力,比如强迫结扎。仅有6%的女性是受过一种暴力,其他都是两种或者更多种暴力同时遭受。(图七)


女性遭受各种暴力侵害比例分布

“有一次妈妈不在家只好向继父要钱,继父突然对我很好,给我钱还让我歇息。几天后我还在睡觉发现他爬在我身上,下面非常疼,我喊妈妈,可妈妈上班去了。我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他恶狠狠地说:你敢告诉你妈,看我怎么收拾你。那次以后继父对我比以前好了,经常给我买零食和衣服,过了几个月妈妈的单位组织去北京旅游7天,我天天被他弄,连白天都不放过,那时候我已经知道是怎么一回事了。妈妈回来那天正好撞见我们在床上,她扑上来打我,样子可怕极了,咬牙切齿的,继父乘机溜出去了。妈妈又一次警告我不能讲出去,不然学校会开除我,我找了一些这方面的书来看,知道自己被强奸了。”
                              (来自F1.幼年被虐待,继父强奸)

“自己是河北人,家中有两个哥哥,自己是最小的女儿。当时被人贩子以找工作的原因,骗到山西。当时的自己完全失去自由,老公会在生气的时候打自己,当时几乎是每三天以打架,打架的时候大家就是不要命的那种。最后自己给对方生了一个女儿,在结婚后两年自己以出去串门的理由跑出来的。”
                              (F37. 被拐卖到山西,被丈夫打)

“当时进去后为了管理自己,信访办的人还专门为自己买了一个铁床,铁床很窄,自己就被四肢分开绑在上面,全身的衣服都被扒光,信访办的人用剪刀将自己的内裤剪开,并用棉签捅自己的阴道。而且大十月份的信访办的人不会给自己一点盖的东西,一次在自己被抬出去的时候信访办的新来工作人员给自己披了一个破毯子还被上面的领导破口大骂。自己的嘴里缠着就是拖地的破布,嘴里一条眼睛上面一条、脑袋上一条。在里面就是常年不让洗澡,一天一次大小便。如果要是还想上的话就是拉在内裤里边。因为长期不让刷牙的原因,自己的两颗牙齿开始腐烂,便被拔掉了。现在的自己是有点精神方面的问题,开始的时候主要是左边的时候发麻,但是到现在发现自己身体的右半部分也开始发麻。腰椎脊椎出现问题,不能正常的生活和劳动,现在48岁还没有结婚,四年的教研所生活毁了自己的一生。”
 (来自F30. 二哥被迫关进教养,精神失常,自己上访被关进教养,殴打、性侵、侮辱)

4.施行暴力者的身份或社会关系
在所有受访者中,遭受有亲属关系的人的暴力的边缘女性占样本的20%;遭受信访办相关人员的暴力的女性占样本的11%;遭受工作学习场所的人的暴力的女性占样本的11%;遭受黑社会、拐卖人口分子的暴力的女性占样本的17%;遭受朋友的暴力的女性占样本的17%;遭受其他暴力人的暴力如国家计生办等占20%,有4%的人遭受两种以上施暴者的暴力。(图七)

因本研究在界定边缘女性群体时,将上访女性、幼女作为了主要群体,故而在调查对象的选取中对该类型的群体选择的比例比较多,所以得出的来自亲属关系的暴力及警察、国家计生委比例之和占48%,该比例仅代表调查样本中的比例,数据不具总体推广性。

边缘女性遭受暴力侵犯通常不只遭受一种暴力侵犯,也不只遭受来自一个施暴者的暴力侵犯。重暴力发生在同一名边缘女性身上的事件也不少,比如童年遭受拐卖继而被强迫卖淫,在提供性服务的过程中被警方抓捕等类似事件。

(二)边缘女性遭受暴力的原因分析

1.网络媒体眼中的原因分析
根据网络媒体在对边缘女性受害及受侵犯的原因分析,笔者通过对收集的39例有事因分析的报道,讲事件成因根据微观,中观和宏观方面来进行归类,得出的结果如下:

表二: 媒体对边缘女性受暴的归因层次分布表

由图表可知,边缘女性受侵犯原因归结为个人和家庭等围观层面所占的比率找到了71.8%,而社会政策、结构等中观和宏观方面的原因只占到了28.2%。这是否说明边缘女性受侵害的主要原因是个人和家庭等原因,和社会的政策,结构等相关度不大呢?

2.受暴者眼中的原因分析
受暴者在对自己受暴力的原因分析中,因生活角色的不同持不同的观点。据调查中的样本案例,基本上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以性工作者、爱滋病患者为代表的“命苦派”;两一类是以上访者为代表的“社会不公派”。

大部分性工作者及艾滋病患者在受暴力后,倾向于将受暴原因往往归咎于个体,很少从社会角度来认识,比如有的人认为自己天生命不好等,把罪责归咎于自身。

“由于自己是麻风康复村的子女,成长过程中就受到很多歧视和排挤,本身也很自卑,所以当初嫁人的时候并没有告知对方自己的家世,结婚后,还是觉得夫妻间因坦诚相待,于是把真相说了,但从此就开始了折磨的生活。起初,觉得是自己隐瞒在先,就没有反抗,但后来遭受的暴力变本加厉,曾经偷跑回娘家诉苦,但父母觉得,向我们这样的人,能嫁出去就算好的了,就让自己忍一忍,这一忍就是三年,包括丈夫的家人也会在言语间侮辱自己,后来,实在不想再这样生活,更不想让孩子在这样的环境里长大,就坚决搬回了老家。丈夫即使这样,又不肯离婚。”(F45:麻风病女性受家暴)

答:坐牢回来才知道那些人是黑社会,和公安的关系很好。他们当天是7个人轮奸我的,旁边有几个在看热闹。
问:你家人知道这件事情吗?
答:劳教通知书都送到家里了,全村人都知道了,现在出来了也没脸面回家。
问:如果现在碰到那种情况你会怎么做?
答:我现在不敢包夜了,就是再有那种事情也不去报案了,我不想坐牢。
问:如果现在有人愿意帮助你讨个说法,你愿意吗?
答:不愿意,我想起来就害怕,现在还经常做噩梦。要是我有别的办法也不会做小姐
……
问:当时的办案民警还记得吗?
答:记得,认出来还有什么意义,我们这样的人永远都是被欺负的,认命吧。
(F2. 性工作者被骗出去遭轮奸,报警后被判三年劳教)
答:这件事情他不知道,但是我做小姐的事被他吵得全村都知道了,现在春节都不敢回家,家里人在村头都抬不起来。
问:你现在工作的地方就是当初被强暴的那家酒店吗?
答:现在不是,一开始做小姐的是那家。在那里一段时间后才知道,原来那两个警察是酒店的股东,后来我又陪了他们几次都是不付钱的。时间做才了认识了一些黑社会的人,我们就自己做了。
问:现在不怕了吗?
答:现在有人罩着,不用怕,严打会提前通知我们/客人跳墙(不付钱)他们帮我们去讨。
问:那么要不要付出什么代价呢?
答:他们想那个的时候就来找我们,不收钱,这样挺好的。只怪自己命苦才走到这一步。
(F3.性工作者被警察殴打、跳脱衣舞,性侵犯)

而上访者相对来说,对社会因素的归因多于个人归因,笔者在访谈中,意识到整体而言上访者的生活水平一般处于赤贫状体下、收入较低,同时具有较强性格及公正追求意识,他们认为之所以遭受暴力是因为“社会太黑暗”—官僚体制不合理、法律作用没发挥。并表示还会坚持继续上访,直到有个说法。

自己本来就是一个老老实实的农民,种着村里的剩余土地,但是村里在04年的时候突然说是要讲村里的土地租出去搞绿色生态基地,如果农民要是想种地的话,需要出土地的承包费。自己在村里没有这个决议的时候还可以免费的种,现在出现对农民好的政策,现在却要出钱,所以一气之下就联名上访,但是最后却被拉入黑名单,自己现在被限制自由。在04年的时候因为自己的上访曾被拘留。在拘留所,被拘留所的人员和黑社会人员武力、恐吓、言语侮辱。

但自己觉得自己的行为本生是合法的, 所以在从拘留所出来后还是会积极的上访,自己的苦难没人懂得,我会坚持上访。
(F41.河北农民,自己土地被村租出,种地要承包费,上访过程中受暴力)

在自己的正当权益受到损害后,自己曾找过各级的任命政府也曾在两会期间,带着自己的老公在天安门伸冤过,但是结果是除事情未解决外,自己还被人监视起来,没有自由。自己没什么文化,对法律的了解主要是通过一些社会宣传,要进一步防止受暴力,要正的人多点,关键是官员之间。不管我以后的生活要怎么过,但是我还是会坚持上访的。
(F39. 北京摆地摊,上访被抓入劳教所遭暴力)          

问:“有无政府方面的帮助”
答:“狗咬狗,政府的检察院主任说是要了解自己的情况但是都不用做笔录和按手印,就是让自己不断的说,还说是让自己大胆的说,他要讲自己的经历帮助自己为自己伸冤,但是最终却不了了之,最后成为检察院向信访办要钱的借口。
……
问:有没求助相应的机构呢?
答:公安局检察院两个月一次轮不上。妇联还是不办事情、律师主要是别人资助自己10000元自己请一个但是知道现在人家还未接案,总是说要出差没时间。天下乌呼吁鸦一般黑求助什么啊,没用。
问:对法律了解吗?
答:不了解,良心的法律就是老百姓的法律无法无天的共产党是流氓党,百姓和他讲法律,他和百姓讲流氓,百姓是老子他就是孙子,百姓是孙子他就是老子。
还想说的话:希望媒体的帮助自己,希望中国别欺负过人吹嘘人权丑闻。
(来自F30. 二哥被迫关进教养,精神失常,自己上访被关进教养,殴打、性侵、侮辱)
1.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相信国家会给我一个公平的交待的
2.通过媒体方式,想让更多的人知道这件事情,让他们也来评评理
3.协商,如果施暴者有足够的诚意,给我们相应的说法和经济赔偿,那我们不再把事情闹大,大家和和气气过日子,互不干扰。
(来自F26.云南被警察在家以卖淫罪抓,并殴打,多次上访无果)
问:那你觉得这些法律对保护你们有效果吗?国家制定的这些法律?
答:没有
问:国家制定这么多法律禁止打妇女,你认为没有效果的原因是什么?
答:政府说了算,不是我说什么就是什么的
问:还有什么原因?
答:我们没有钱,斗不起官,经济非常非常困难。
问:那你觉得有什么办法以后可以避免他们打人?有没有办法可以避免?
答:没有
(F24. 艾滋病患者,温总理视察沙河时,被误当上访者被警察抓起)

3.对边缘女性群体受暴力侵害归因的剖析

第一,对媒体分析之因的剖析

对网络媒体中将边缘女性受暴甚至受害原因72%归结于个人和家庭微观层面,这是值得深思的,理由如下:

在阅读报道录入数据时,笔者注意到一个很明显的现象,就是受侵害边缘女性的生存环境绝大部分都是条件不佳的地方,更多的是生活在农村。如侵犯幼女案件中,六成以上的受害者都是留守儿童,因爷爷奶奶照顾的疏忽,遭受同村老人侵犯。失足妇女的状况也相近,大都是农村条件的差的女孩。那么在个人和家庭围观层面的背后,其实是贫富差距过大,农村照顾资源过度缺乏的社会结构层面的原因。

但媒体为何一直强调受害人个人以及家庭的原因,这也是值得思考的。从表二中可以看到,七成以上的报道都将受害人受侵害归结为自身和家庭等微观层面的原因。对于边缘女性,媒体更倾向于将不幸都归于受害人自身,而不愿意提及到社会和公民在保护边缘女性应有的责任和义务,这是一种逃避和掩盖。究其原因,还是对边缘女性身份的不尊重,即不能正视边缘女性应有的尊严和权利。虽然媒体一直强调报道时的客观性和真实性,但是媒体还是会受到了自身价值倾向的影响,这是与自身的职业要求不相符的。

在报道中,28.2%的报道也正视了社会政策等宏观层面对边缘女性的不利影响。前面已经分析过,边缘女性的问题不是个人的问题,而是整个社会的问题。并且究其原因,造成侵犯的深层原因也是社会层面的。因此,应着重宏观的层面去着手,去保护边缘女性生存和发展的权利,并且要倡导大众对边缘女性的理解和关注,营造一个对受侵犯边缘女性较好的氛围。

第二,对边缘女性群体自我归因分析的剖析

边缘女性群体对自己受暴的原因分成截然不同的两条路径中,其背后存在着的一致的原因即是:正常的程序及渠道无法达致他们的要求,无法使自己的诉求得到实现。这种诉求无法实现,受分析主体主客观因素双方面的影响,即或者来自于分析者的内心的畏惧和顾虑,或者来自客观上于某种正规手段的被阻断。

尤其是在中国性工作者是不合法的,在不合法的外衣下,女性性工作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严重的侵犯。他们对自己遭遇的归因为“命苦”,实质是在遇到自身正当诉求无法找到正常出口的现实时,而“被迫”接受这种无奈的“宿命论”。受暴者对受暴的原因认识不仅影响其往后是否遭受暴力,还影响到其在暴力发生后的应对。在受访的边缘女性,很多是首次受暴后,对自身受暴这件事情的严重性认识不够,而是寄托在“只能以后自己机灵点儿”“只希望下次不要碰到这样的了”。

“主要是觉得自己做的是社会上起码是现在还不认可的事情,如果要是把事情搞大的话,将会损害双方的利益,再说是在自己的家中,自己很怕人家以后会来找自己的麻烦。”
(F38. 性工作者,客人不给钱,被殴打并语言侮辱 )
“当时警察要拍照,还打我、侮辱我,我想过告他们,但这也只是想一下而已,因为我一个人是斗不过他们的,他们怎么说都是对的。而且又没有人帮我们,我们到哪儿去告他们呀,我知道他们是不合理的,也没办法。”
(来自F18. 性工作者被警察殴打、侮辱)
“自己在遭受暴力以后,因为觉得首先是自己家的事情不应该惊动别人,其次还是因为那个原因,自己就更不好开口,觉得求助会让自己没面子。”
(F36. 性工作者,丈夫为教师,自己原为个体户,后丈夫外遇并受其殴打)
答:那天我在KTV等客人,来了一个年轻的小伙子,他和老板娘说要带我出去一个小时但给包夜的价钱(350),我坐上他的车去了郊外的一个工厂,进了一个房间才看见有十几个人,他们在赌钱。我们进了里间开始做事,还没有结束就进来好几个人,他们有的摸我的上面有的开始脱裤子,我害怕得大喊大叫,有人用我的内裤塞进我的嘴里。他们七手八脚按住我,一个接一个不知道有多少人弄了我,后来我可能昏迷了。醒过来以后有个50多岁的大叔叫我赶快跑,说他们去吃宵夜了,一会就回来了。我起来时发现阴道里塞了两根火腿肠,顾不上穿衣服就跑出那个工厂,跑了十多分钟在路边有个小商店,我求老板给我打个电话,老板非常奇怪我为什么没有衣服穿,我打电话给老板娘,老板娘打的来救我,我是光着身子进警务厅报案的,第二天还去指认现场,可是就回不来了。公安局说我卖淫判了3年劳教,警察说我是卖淫,因为去的时候给了老板娘350元。
问:你知道是什么原因吗?
答:坐牢回来才知道那些人是黑社会,和公安的关系很好。他们当天是7个人轮奸我的,旁边有几个在看热闹。
(F2. 性工作者被骗出去遭轮奸,报警后被判三年劳教)
调查发现,作为国家的执法机关的公安,经常成为暴力侵害的实施者,致使很多边缘女性求助无门。

1.  受暴者遭受暴力后的救助情况
但面对暴力侵害,仅有46%的边缘女性采取求助措施,54%的边缘女性则选择独自忍受。当她们求助时,她们往往找公安的人比例(27%)比较高,即使这样,仍然有一半(50%)的受访者表示求助效果无用,有13%的人甚至认为求助使得他们状况更差。只有27%的受访者愿意求助于政府,求助后政府不处理或者帮助施暴者的占多数,只有6%的受暴者认为政府处理中惩罚了施暴者。可见政府在对边缘女性免遭暴力的工作是缺位的。(图八)

图八:求助途径百分比 图九:

图十:

从下图中我们可以看到,很多受暴者因为各种原因不去求助,求助前会考虑很多。害怕社会歧视是非常主要的一个原因,另外就是不相信任何人,也不知道如何求助,在求助信息的可获得方面不足。

图十一:

注:为各种不求助情况所占比例

2.  受暴求助效果的影响因素

受访者主动求助的效果受多重因素影响,受暴者是否求助,会受其年龄、职业、施暴者的淫威、自我评价等的影响。在研究中发现,职业与法规效果间的相关系数r=0.727,可见职业对法律法规效果的认定具有很大影响。即越是有正规职业的人群,越是可能通过法律途径来保护自身免遭暴力伤害,维护自己的基本权益。

暴力持续时间与求助措施采取状况相关性较大,相关系数r=0.980;暴力持续时间与政府部门求助状况和法规效果的认定也具有很大的相关性,相关系数分别为r=0.740,r=0.941. 即暴力对其的伤害程度影响其是否采取求助措施,这在一定意义上影响了那些遭受平常暴力行为的人的决定,她们或许会习惯于暴力而不去求助,或者会因为暴力对其伤害性较小而不去维权。这也符合中国传统女性的性格特点,认为问题不大而采取忍耐。那些越是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的人群越是会采取各种求助方式,求助措施采取状况与法律了解途径的相关性较大,r=0.883。那些年幼的女性因为对暴力的感知相对不敏感,因此,往往是在事后向家人求助。而性工作者会因为职业不合法不敢求助;面临越强大的施暴者,受暴者可能因为年幼等原因也不愿意去求助。

“不敢往那个方面想(去报警),怕他们会告诉家里人,还有就是没有人帮我们,但是老板认识警察呀黑道上的人。”
(F17.  16岁被同乡带到酒店上班,并被迷奸“卖处”)
“但是我还是不会去做的(投诉警察),因为我们在这里还要继续生活、做生意,要是以后他们更不会放过我的。得罪了他们,以后他们随便找个理由给我们点儿麻烦,到时候就连店面的门也打不开了。”(警察打性工作者)
(来自F18. 性工作者被警察殴打、侮辱)
  “这个事情被对方的现任女友发现,他现任女友骂自己,最后自己咽不下这口气就去对方家理论。没想到前男友拉偏架,自己的脸上被抓花了。当时如果自己是一名普通的市民的话,一定会去警察局告对方,但是碍于彼此之间的关系,自己就默默的忍受了。”
(F35. 性工作者 北京打工时被老板打看,被客人的女朋友打)

3.  受暴者受暴后,求助对象包括家人朋友、医生、律师、政府、社工等民间工作人士。

“后来出院后我给艾老师发去好几个信息,都没有回。当时发的是艾老师在邢台给我们留的那个号码,我说需要艾老师的帮助。”
(F24.  艾滋病患者,温总理视察沙河时,被误当上访者被警察抓起)

“我当时就吓哭了。我立即又给我外甥打电话,我对外甥说我有病,你可以给我一起去看病吗?我外甥说我要是去郑州,他可以给我一起去看病。”
(F23. 农村,感艾滋病后经常遭夫家人辱骂和毒打)

“后来求助于梅子他们(汉达康福协会社工),又给了一些法律上的帮助,才离了婚。”
(F45,麻风病人遭受家暴)

“最后在同学老师多次的坚持打电话,我不顾一切冲出那个小屋子,听从老师的意见,买了火车票,然后不再理会他们的花言巧语纠缠,最后上车回来!”
(未成年女性被网友骗和限制人身自由)(问卷中个案描述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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