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August 3, 2012

【China AIDS:7458】 Re: 维护公平正义,支持CBO-SR采取措施加强资金安全监督

即便人微言轻,也绝不做奴!



在 2012年8月3日 上午10:22,gmail <hivolunt@gmail.com>写道:
顶尖级女羽选手,决策失误,被剥夺参赛资格,不仅失去夺冠机会,更让全国人民难过。新华社的评论,有水平、有高度。一句话,无论什么人,无论做什么事,都有一个底线。民间组织对全球基金有质疑,这是好事。如果质疑得让项目无法执行,损失的是中国人民、是广大的民间组织、是艾滋病防治事业。

回想当年,为GF6是否应当进入中国社区也是吵翻天。现在,最后一笔钱了,加强社区参与和加强资金安全监督的呼声日益高涨,体现了社区对目前这块国际蛋糕的关注和没有蛋糕后的忧虑。

我想借助第一段的话奉劝大家,如果觉得各地都在作假那就想出方式方法协助CBOSR做好各地资金监督。使现在的结尾工作顺利实施。并为将来的中国防艾规划民间蓝图。

请停止无谓的争吵,放弃机构利益,从大局出发,维护好防艾社区的稳定和谐,向国家项目办和CBOSR提出良性建议,试想在经费上吵来吵去的人是否会想起自己参与防艾工作最初的愿景?

当初没有经费苦中作乐和现在抢经费的相互抵触,是否我们偏离了轨道呢?

CBOSR应当邀请各地NGO社区组织参与项目实施的监督及资金安全监督。

谁在作假?NCAIDS看不见,中艾协看不见,各地项目办看不见,但是社区看得见,是时候推出作假零容忍的游戏规则的时候了!

借助社区参与,规范政府机构行为,引导社区良性发展,支持社区机构成长。

维护公平正义,请管理办公室做好各地中标机构资金运营管理,尤其要做好SSR的工作监督。

作为社区,人微言轻,只希望,大家眼睛盯在经费上的时候可以脚踏实地的做好工作!还要想想,如何使自己申请的经费的50%更好的用在目标人群身上!中标机构是经费的使用者而不能成为既得利益者。


发自我的 iPhone

在 2012-8-2,17:40,中国同志 <cnmsmngo@gmail.com> 写道:



在 2012年7月10日 下午3:24,中国同志 <cnmsmngo@gmail.com>写道:
    目前,一些省市的社区小组纷纷反映该省市在全球基金艾滋病项目省级项目分配中出现的问题。如吉林省、上海市社区组织申请设限、河北省乡镇卫生院申请等,对这个动向,我们非常忧虑,并会密切关注。
       全球基金艾滋病项目的省级项目分配,经过多年的磨合与实践,已经取得了比较成熟的实施经验,国家项目办也有比较清楚的操作指导。但是,如果各地社区小组所反映的这些问题基本属实,我们深切担忧,在艾滋病防治领域官方主导层出现的“向左转”思想倾向,会严重影响中国艾滋病政策的积极发展,会更加重对受艾滋病影响人们历来存在的歧视,并会加重对受艾滋病影响的人们与社区参与艾滋病防治工作的歧视与排斥。
       对此,我们郑重建议:
 ( 1 ) 国家项目办应在积极征询CCM“两工委”、国家级NGO咨询小组意见的前提下,
对各地反映的问题立即认真开展调查,及时进行纠正与解决。应重视各省市、自治区已经成立的省级NGO咨询小组在本地全球基金CBO项目评审、督导和评估工作中的参与。
      
(2)全球基金项目是国家项目,具体体现着国家艾滋病政策的落实。国家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卫生部,以及有关政府部门,应针对这类问题对各地各级卫生部门,尤其对掌握主导权的主管官员,认真开展艾滋病政策教育,规避今后出现类似问题。
      
(3)卫生部与有关政府部门,应认真落实前年与去年两年的“国务院通知”,以及2011年“艾滋病日”期间,李克强副总理;温家宝总理对艾滋病防治工作,尤其对民间力量参与艾滋病服务工作的重要讲话,坚持艾滋病政策的持续发展,及时纠正因全球基金问题影响而在卫生部门出现的“向左转”思想倒退倾向。
      
(4)政府与民间力量都需要加强对艾滋病防治经费分配与使用的监督与自律。一方面,如果在艾滋病政策与经费分配上排斥、压制受艾滋病影响社区的参与,而向不能深入干预对象的主流体制内社会组织投入,多年的艾滋病防治实践证明,那种形式主义的艾滋病教育,效果甚微,甚至无效,只能造成艾滋病防治经费的浪费。对此,各方面都不可以歧视社区的监督责任,并应继续加强与完善社区参与艾滋病防治工作已经形成的初步合作与监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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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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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a AIDS:7457】 关于退订全球基金2012项目的声明

各位好:
    
        我是云南省宣威市映山红小组,现申请退订全球基金2012年的项目,退订原因有如下几点:
 
 
1.经费减半,人数不减,导致我们在这么短的时间里,很难保证质量的完成好服务。
 
 
2.防治艾滋病工作是一件大好事,可是我们在一线工作,不能违背良心的造假,做数字游戏。
 
 
3.云南省艾协的部分工作人员(特别是董泽艳,她管财务)对工作不认真,缺乏职业操守,遇到问题就是,推诿.冷漠,不给你解决问题。
         (现付上一例子:  我于2012年8月1日去昆明参加艾协主办的培训会,我是自驾车去的(因为没有通知说不准自驾车),就有了过路费和汽油费,费用也不是很多,后来在报销车费用时候就出现了问题,发给我一张报账单填写,我就把过路费,汽油费填上,并且还付上单记,去报销时,董泽艳对我说报不成,也没有跟我说为什么,我就说没有客车票怎么办呢?她说要我去找客车票来报,我说我跟你写个备注吧,我就回去写了,我是这样写的:”因为自驾车,会务组不支持报销汽油费,过路费,所以,参照客车标准报销,宣威----昆明单程70元,双程140元,市内交通费100元(这个交通费是她们会务组支持的),合计240元”拿去给她看时,她说不要写会务组,还说市内交通费报不成,更为严重的是,她还很冷漠说 我是看你们可怜,看你们困难,我是同情你们,所以报140元给你,交通费不报是,因为你是自驾车,我就说你说话是不是有点自相矛盾了,她就说,你报不报随你,我忙得很。我就说,这是你的霸王条款呢,还是云南省艾协的条款,说报得成也是你,说报不成也是你,什么都是你嘴说了算,有项目规定?有财务制度吗?
           至2004年开始,我们一直致力于帮助感染者,从来都是自己贴进去多少钱都没有计较。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就是被这样的人一点一点的将我们的热情消磨殆尽。
           今年的全球基金扯了那么大一个皮,资金减半,我们都忍受了 ,想着没有钱的时候因为是 一样的做,但是连这个应该要报销的费用都不报销,我 的 感觉是以后大家都不合作了,因为这样的团队,谁还敢为他做事。
           我们草根组织是 她们的种子,种子都不要了,还何谈什么 长成参天大树。社会组织人微言轻,受到不公平待遇没有地方诉说和解决,只有把项目退了,自己心安理得,不趟这趟浑水,给他们自己去乱。不要玷污了我们的小组。
 
 
                                                                                                                                    云南省宣威市映山红小组       袁胜
                                                                                                                                              2012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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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a AIDS:7456】 Fwd: 特定喜讯,继临泉县图书馆免费开放之后,县城所有社区都必须配备图书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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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件人: Kun Chang <changkun2010@gmail.com>
日期: 2012年8月3日 下午6:02
主题: 特定喜讯,继临泉县图书馆免费开放之后,县城所有社区都必须配备图书室
收件人: cnlibrary@googlegroups.com, keepngofresh@googlegroups.com, 爱行马拉松俱乐部-艾博公益志愿者平台 <aidswalkchina@googlegroups.com>, cyhaa <CYHAA@googlegroups.com>


特定喜讯,继临泉县图书馆免费开放之后,县城所有社区都必须配备图书室

泪流滂沱啊,


“常坤的家” 这两年多以身启蒙的倡导工作,越来越看到希望啊,

下一步,引导更多的社区服务,和促使这些资源落实而不是花架子应该是我们的责任了吧

谢谢所有的支持者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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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 坤 Chang K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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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ursday, August 2, 2012

【China AIDS:7453】 Fwd: Re: 对全球基金艾滋病项目​省级项目分配问题的几​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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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件人: 中国同志 <cnmsmngo@gmail.com>
日期: 2012年8月2日 下午5:40
主题: 【LGBT邮件组】 Re: 对全球基金艾滋病项目​省级项目分配问题的几​点意见
收件人: 



在 2012年7月10日 下午3:24,中国同志 <cnmsmngo@gmail.com>写道:
    目前,一些省市的社区小组纷纷反映该省市在全球基金艾滋病项目省级项目分配中出现的问题。如吉林省、上海市社区组织申请设限、河北省乡镇卫生院申请等,对这个动向,我们非常忧虑,并会密切关注。
       全球基金艾滋病项目的省级项目分配,经过多年的磨合与实践,已经取得了比较成熟的实施经验,国家项目办也有比较清楚的操作指导。但是,如果各地社区小组所反映的这些问题基本属实,我们深切担忧,在艾滋病防治领域官方主导层出现的"向左转"思想倾向,会严重影响中国艾滋病政策的积极发展,会更加重对受艾滋病影响人们历来存在的歧视,并会加重对受艾滋病影响的人们与社区参与艾滋病防治工作的歧视与排斥。
       对此,我们郑重建议:
 ( 1 ) 国家项目办应在积极征询CCM"两工委"、国家级NGO咨询小组意见的前提下,
对各地反映的问题立即认真开展调查,及时进行纠正与解决。应重视各省市、自治区已经成立的省级NGO咨询小组在本地全球基金CBO项目评审、督导和评估工作中的参与。
      
(2)全球基金项目是国家项目,具体体现着国家艾滋病政策的落实。国家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卫生部,以及有关政府部门,应针对这类问题对各地各级卫生部门,尤其对掌握主导权的主管官员,认真开展艾滋病政策教育,规避今后出现类似问题。
      
(3)卫生部与有关政府部门,应认真落实前年与去年两年的"国务院通知",以及2011年"艾滋病日"期间,李克强副总理;温家宝总理对艾滋病防治工作,尤其对民间力量参与艾滋病服务工作的重要讲话,坚持艾滋病政策的持续发展,及时纠正因全球基金问题影响而在卫生部门出现的"向左转"思想倒退倾向。
      
(4)政府与民间力量都需要加强对艾滋病防治经费分配与使用的监督与自律。一方面,如果在艾滋病政策与经费分配上排斥、压制受艾滋病影响社区的参与,而向不能深入干预对象的主流体制内社会组织投入,多年的艾滋病防治实践证明,那种形式主义的艾滋病教育,效果甚微,甚至无效,只能造成艾滋病防治经费的浪费。对此,各方面都不可以歧视社区的监督责任,并应继续加强与完善社区参与艾滋病防治工作已经形成的初步合作与监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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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dnesday, August 1, 2012

【China AIDS:7455】 Re: 目前已有25省101个组织签名支持《关于感染者社区组织联合质疑国家CBO―SR的公开信》

关于《感染者社区组织联合质疑国家CBO-SR的公开信》

 

CCMCCM监督委员会、中国全球基金中央PR、国家项目办、艾滋病专项工作组、国家级社会组织咨询小组、CCM两工委、各位社区老师:

你们好!

2012726日,感染者社区组织联名在邮件组发出《感染者社区组织联合质疑国家CBO-SR的公开信》后,截止8120时,共收到27107个社区组织的支持签名。但遗憾的是,时至今日,我们没有得到CBO-SR的任何回复。

为了继续推进中国全球基金项目公平、公正、公开的对待社区组织,社区组织于8120:00召开了紧急会议,并作出如下决议:

 

决议1:社区将于即日起,开始组织翻译工作。

决议2:我们将于83日上午11点把邮件发送到日内瓦,83日上午11点之前国家CBO-SR如果正式作出书面回应,另当别论。

决议3:由于目前项目设计脱离社区实际,项目官员缺乏对社区的最基本的理解,同时,项目主管对社区建议不尊重、不作为,建议更换项目主管。

决议4:要求国家CBO-SR给各省市区CBO-SSR发出管理信,要求推迟签署项目协议,直到发布新的管理手册。

决议5:如CBO-SR没有按照感染者社区的建议修改管理手册,社区组织将集体退出项目。

 

我们强烈建议中国全球基金国家协调委员会两工委代表孟林先生、李虎先生、中国全球基金艾滋病项目国家级社区组织咨询小组组长王晓东先生、副组长蔡凌平女士、马铁成先生、慕容枫先生、王龙先生、袁文莉女士、张煜女士、陈海龙先生、罗玫女士将信转发至CCMCCM监督委员会、中国全球基金中央PR、国家项目办、艾滋病专项工作组、国家级社会组织咨询小组、CCM两工委,以保证国家CBO-SR公平的对待感染者社区组织。

并请孟林先生、李虎先生将信转发至:

联合国艾滋病规划署驻华办事处 马克先生

世界卫生组织驻华办事处 兰睿先生

 

201281


发件人: 997935194
发送时间: 2012-07-27  01:08:48
收件人: gfcbosr; 王晓春; 殷文渊; 董旭; 石晓婷; panshilihui; cailingping; 陈海龙; 罗枚; 马铁成; 王龙; 王晓冬; 袁文莉; 张煜; 孟林; xiaofengbj; 李虎; aidejiayuan; ECPNGroup; chinaAIDS邮件组; LGBT邮件组; NGO邮件组; 非政府组织邮件组; 联席会议邮件组; 孟林邮件组; 同志邮件组; 中国艾滋病病毒携带者联盟; 国家CBO-SR沙莎项目官员
抄送: xiaofengbj; zhenli98; 李虎; sytom160; 任国亮; 托玛斯; 张北川老师; Humphrey Wou; 童老师; yaqiguo; 周易老师; 侬志军老师; 无国界爱心(北京)Love Without Borders(China); 常坤; 夏东华; plwha; UCC of China; Kuo, Nana Taona; Li, Xia; Stirling, Mark; shenjie@163.com; 兰; 老夏; 乌鸦; 小龙; 小强; 游戏; 子愚; PengFei Song; xhhiv; xiaoy1800; 耿文秀; 杨绍刚; 美丽人生; helenzhao; britishconsulate.shanghai; 陈诚; 丁凡; 郝洋; 少鹏; 王子; 小玮
主题: 感染者社区组织联合质疑国家CBO―SR的公开信

感染者社区组织联合质疑国家CBO―SR

公开信

 

CCMCCM监督委员会、中国全球基金中央PR、国家项目办、艾滋病专项工作组、国家级社会组织咨询小组、CCM两工委、各位社区老师:

你们好!

针对国家CBO―SR在管理社区组织参与艾滋病防治工作项目申请的招投标阶段及目前存在的问题,现提出如下强烈质疑:

 

    问题1:国家CBO―SR没有做好充分准备,盲目进行招标,对感染者社区组织有欺骗之嫌。

我们的依据:

2012514CBO―SR发布了项目申请指南及5个相关附件(此链接:http://www.aids.org.cn/indexOther/Bulletin/info_14122.html),在项目申请指南及5个附件中,对感染者关怀工作指标的文字描述,在附件4经费和指标说明、二、活动说明中:(如下)

"支持针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开展关怀与帮助包括如下工作内容:(1)提供服药依从性教育;(2)同伴心理支持和危机干预;(3)高危行为干预服务;(4)动员阳性者配偶和子女进行HIV抗体检测;(5)提供医疗服务信息、生活救助和关怀;(6)提供支持转介服务;(7)促进被关怀和帮助的感染者病人完成CD4检测,服药病人完成病毒载量检测。"

疑问:

为何在我们获批项目后,CBO―SR又通知各省CBO―SSR,要求感染者社区组织原申请经费减半?人数不能减!关怀次数减半(要求半年做3次关怀)??这样做对感染者社区组织是否公平?

质疑:

为什么CBO―SR在招标时,不做出明确指标要求和说明,而在我们项目获批后,把指标和次数强加给我们?(导致我们在实施方案设计、项目实施、预算不合理等诸多困难,)

 

问题2:国家CBO―SR不考虑社区工作实际,有逼着社区组织做假之嫌

我们的依据:

经费减半,人数不减,导致我们在这么短的时间里,很难保证质量的完成好服务。

如:以某省(获得国家级评审通过的)一感染者组织为例:其原中标关怀经费是49.5万元,(49.5万元÷330/关怀成本=要关怀1500人),现在经费减半,但是人数不减,到目前各省社区组织的项目都还没有实施,就算从8月份算起,8―12月还有5个月,共150天。

疑问:

这一组织要在150天内关怀1500人,而且每人还是3次,(4500人次÷150=每天要关怀30人),这个指标能完成吗??现在经费为其减半,经费预算是否合理?怎么执行?

 

问题3:国家CBO―SR不考虑感染者社区工作难度和人群特点,强行索要感染者身份证信息和家庭住址门牌号码,有无意义?

近期,我们在邮件组看到了CBO―SR发给某省CBO―SSR的管理手册,在手册中:要求接受我们关怀服务的感染者填报的表格里,要求填写身份证信息和家庭住址门牌号码。

我们认为:

(1)       国家CBO―SR这样做,严重违背了中国全球基金国家项目办牵头制定的CBO技术指南中"以人为本"地发挥社区组织的特殊作用的原则。

(2)       国家CBO―SR这样做,严重违背了由CBO―SR自己发出的项目申请指南中二、4"以服务人群利益为中心的原则"(如果我们索要隐私信息,目标人群将会拒绝接受我们为他们提供的关怀服务)。

(3)       作为未注册的社区组织,我们没有权利索要被关怀对象的涉及个人隐私的相关信息。

 

问题4:国家CBO-SR在《管理手册》的项目数据收集部分,将社区小组与疾控部门捆绑在一起,要求社区小组将感染者和病人的真实信息先向辖区疾控中心提交,在获得疾控核实、并证实与疾控的活动不重复时才能报送CBO-SSR,这些规定大大增加了社区小组开展活动的难度,同时增加了感染者隐私泄露的风险。

我们的依据:

国家CBO-SR在《管理手册》的项目数据收集部分的第2324页规定:CBO要"向辖区疾控中心提交报表,获得确认后报送CBO-SSR",而疾控中心要"将核实通过的数据及时录入国家艾滋病综合防治数据信息系统,避免与疾控中心开展的干预活动重复报告"。

而我们知道疾控中心与社区小组是不同性质的机构,业务范围和职能也不相同,所处的环境和位置更不对称,如此要求疾控为社区小组服务,在大部分地区不具有可操作性,同时强行要求社区小组收集感染者的各种真实信息,一方面与社区小组服务目标人群的作用相违背,另一方面大大增加了感染者隐私被泄露的风险。

我们认为,国家CBO-SR制定这些不可行的规则,意在提高对社区小组的考核和评估机制,而事实上对社区感染者小组的考核和评估可以通过促进被关怀与支持的感染者/病人按照国家要求完成CD4检测的比率来进行考核和评估。

 

问题5:国家CBO-SR违反《申请指南》的操作要求和"广泛参与"的原则,剥夺了正在执行中盖项目的小组、甚至是所在地区有中盖项目而自己并未执行中盖项目的小组申请全球基金项目的权利,从而使"广泛参与"的原则成为一纸空文,并导致全球基金在全国范围内出现地区分配不均衡的严重问题。

我们的依据:

根据《申请指南》第四款对申请机构的要求:"所申请的活动不能与该机构已经获得其他来源经费支持的活动重复(例如已经申请和正在执行的由中盖项目所支持的男男性行为人群干预和感染者/病人关怀以及其他相关活动)",由此可见,只要同一个小组申请的中盖项目的活动与全球基金的活动不重复即可,并没有规定同一个小组不能同时申请中盖项目和全球基金项目,更没有规定中盖项目覆盖的地区所有的小组都不能申请全球基金。

然后国家CBO-SR却规定执行中盖项目的小组、甚至是中盖项目覆盖的城市的所有小组都不能申请全球基金,赤裸裸的违反全球基金《申请指南》的要求,对全球基金的"广泛参与"的原则带造成了人为限制。

质疑:

CBO-SR是如何做出这样明显违反《申请指南》的决定的?其决定的依据是什么,流程是怎么样的,是否有征求社区意见?制定这样的决定,是因为个人因素,还是根据全球基金的要求?全球基金在执行过程中是否受到了中盖项目的影响?

 

问题6:国家CBO-SR在财务方面,只关注管理,而忽略了实际操作的可行性,使全球基金项目无法执行。

我们的依据:

(1)     CBO-SR在《管理手册》中规定会议、培训的宾馆需要选择在当地政府采购指定的酒店,同时对活动会议室租金、食宿费做了最高限额的规定,经过对部分地区的政府采购指定酒店的调查,这些最高限额的规定通常不能满足酒店的要求,从而导致活动无法开展。

(2)     CBO-SR规定凡是在1000元以上的支出都必须开支票,而绝大部分社区小组都是没有注册而挂靠在其他机构的,这样的规定大大增加了社区小组开展活动的难度,在各种活动中几乎都要带着托管机构的支票本,这是完全不现实的作法。

质疑:

CBO-SR是否能区分政府机关和社区小组的作用?在财务管理方面,采用政府的管理方式,一味强调管理,是否会造成全球基金项目执行的失败?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强烈建议如下:

(1)          关怀活动经费减半,人数也应该减半。

(2)          半年填报一次关怀服务工作记录表即可。

(3)          取消管理手册中"身份证信息和家庭住址门牌号码"。

(4)          建议国家CBO-SR在《管理手册》中,删除数据收集需要先向疾控提交的要求,改为直接向CBO-SSR提交,同时增加对促进被关怀与支持的感染者/病人按照国家要求完成CD4检测的比率的考核和评估。

(5)          CBO-SR出具书面说明,解释违反《申请指南》的过程和原因,同时组织中盖项目地区的CBO-SSR对中标项目和申请项目进行重新审核,并对于地区项目分配不均衡的问题制定补救措施。

(6)          在《管理手册》中删除会议、培训的宾馆需要选择在当地政府采购指定的酒店的要求,删除1000元以上的支出都必须开支票的要求。

 

同时,我们强烈要求中国全球基金中央PR办公室在81日前作出明确答复,并要求

国家CBO―SR及各省CBO―SSR作出明确整改。如期得不到明确答复,我们将会把此信翻译成英文版提交给全球基金日内瓦总部和国际社会,并邀请社会公众、国内外新闻媒体进行监督。

同时,我们强烈建议中国全球基金国家协调委员会两工委代表孟林先生、李虎先生,中国全球基金艾滋病项目国家级社区组织咨询小组组长王晓东先生、副组长蔡凌平女士、马铁成先生、慕容枫先生、王龙先生、袁文莉女士、张煜女士、陈海龙先生、罗玫女士、履行职责、介入调查,并在81日前作出明确答复,以保证国家CBO―SR公平的对待感染者社区组织。

同时,我们还强烈呼吁,感染者社区组织继续签名支持!

并请孟林先生、李虎先生将信转发至:

中国卫生部部长 陈竺先生

中国卫生部党组书记 张茅同志

联合国艾滋病规划署驻华办事处 马克先生

世界卫生组织驻华办事处 兰睿先生

 

 

联名组织名称:

福建爱之城堡、

浙江杭州爱在钱塘互助组、

河南新郑爱卫阳光家园

福建莆田湄州爱之家、

半边天-河北永清感染者互助组、

山东德州爱之旅关爱工作组

浙江宁波爱在甬城互助组、

河北爱之光感染者关爱小组、

浙江(义乌)爱在商城互助组、

江苏南京快乐人生工作组、

福建省福桐联合会、

河北固安爱知关爱感染者互助组、

河北唐山凤凰爱关爱工作组、

江苏南京快乐人生工作组、

河北沧州爱无界关爱工作组、

吉林通化爱之山城工作组、

辽宁沈阳萤火虫工作组、

吉林长白山下感染者工作组、

天津海河之星艾滋病感染者工作组、

上海爱的家园互助小组

上海静安爱之家关爱小组

上海闸北温馨家园

上海虹口馨艾家园

上海联络员联合关怀平台

重庆爱助之家

天津月季花关爱之家

河南柘城县艾滋病防治民间促进会

河南信阳青竹林感染者互助组织

河南尉氏红丝带协会

福建省厦门蓝凤凰关爱小组

河南省西峡县红丝带病友联谊会

云南大理宾川县阳光家园工作小组

云南大理宾川县爱心家园工作小组

2012726

回复:【China AIDS:7451】 Fw:Re: 呼吁响应支持RCC国家级社会组织咨询小组


支持RCC国家级社会组织咨询小组继续抗争、努力争取!

                                   
        受全球基金四川省社会组织咨询小组组长、绵阳同志关爱小组负责人樊静先生电话委托,在此代表樊静先生及绵阳同志关爱小组表示支持!
        宜宾同心工作组、宜宾同心感染者关爱小组坚决支持!
                                    宜宾同心工作组(邱勇)
                                                          

----- 原始邮件 -----
发件人:xiaofengbj <xiaofengbj@126.com>
收件人:chinaAIDS邮件组 <chinaaidsgroup@googlegroups.com>, LGBT邮件组 <tjgaga@googlegroups.com>, NGO邮件组 <ngo-action@googlegroups.com>, 孟林邮件组 <menglin-plwhas@googlegroups.com>, 联席会议邮件组 <china_hiv_aids_cbo_network@googlegroups.com>
主题:【China AIDS:7448】 Fw:Re: 呼吁响应支持RCC国家级社会组织咨询小组
日期:2012年08月01日 11点0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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