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爱知行研究所成立“26号文件工作组”,关注受艾滋病影响儿童福利保障
北京爱知行研究所
2012年12月31日发布
2012年12月28-30日,北京爱知行研究所在京召开“民政部26号文件落实与受艾滋病影响儿童权利座谈会”,来自北京、河南郑州、鹤壁、商丘、南阳等地的艾滋病感染者及家属、以及爱知行法律顾问、律师等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呼吁政府落实民政部[2009]26号文件,全面保障受艾滋病影响儿童的福利和权益。
会议决定成立“中国受艾滋病影响儿童福利保障工作公众监督和政策倡导项目计划”,简称“26号文件工作组”,由北京爱知行研究所牵头,联合关注受艾滋病影响儿童福利保障和权益的民间社群工作者、民间团体、民政和社会工作者、医学卫生工作者、爱心志愿人员等,建立关注受艾滋病影响儿童福利和权益的民间工作网络。项目详细情况,参见附录“中国受爱滋病影响儿童福利保障工作公众监督和政策倡导项目计划”说明。
会议决定,建立“26号文件工作组”会议制度,每周六晚上8:00-10:00,通过qq群召开网络会议。项目同时设立邮件组、语音和视频节目,加强参与人员的交流,以及与大众的对话。特此,爱知行邀请关注受艾滋病影响儿童福利保障和权益的民间社群工作者、民间团体、民政和社会工作者、医学卫生工作者、爱心志愿人员等,参加我们的项目活动。有意参与者,可以来信报名参加,联系信箱:aizhixing2012@gmail.com,新浪微博:@爱知行法律项目。报名者需要提供个人或组织简介500字,对受艾滋病影响福利保障工作的意见500字。
爱知行会要求报名人员阅读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和《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受艾滋病影响儿童福利保障工作的意见》(26号文件),提供在本地开展“受艾滋病影响儿童福利保障工作公众监督和政策倡导项目计划”。
附录:《受艾滋病影响儿童福利保障工作公众监督和政策倡导项目计划》
项目摘要
12年前,因为血液污染,中国河南爆发爱滋病流行,数十万卖血农民感染爱滋病病毒,成千上万爱滋病感染者死亡,留下大量孤儿,其中包括感染爱滋病的儿童。随后,全国各地出现大量在输血中感染爱滋病的受害者,其中大多数是妇女和儿童。
大陆污血案爱滋病流行出现在23个省份。2002年12月26日,在全国人大常委会上,前卫生部长张文康表示,“1995年前后因不规范和非法采供血活动造成的艾滋病传播,涉及全国2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重点村供血浆人员的感染率一般为10%~20%,最高达60%。目前发病和死亡病例已相继出现,给当地人民的生产生活和社会安定造成不良影响。”(《健康报》,2002年12月27日)
污血案艾滋病流行引发世人对艾滋病家庭遗留孤儿的关注,以及感染艾滋病儿童的关注。2006年3月1日生效的中国《艾滋病防治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下列艾滋病防治关怀、救助措施:(一)向农村艾滋病病人和城镇经济困难的艾滋病病人免费提供抗艾滋病病毒治疗药品;(二)对农村和城镇经济困难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适当减免抗机会性感染治疗药品的费用。”第四十五条规定:“生活困难的艾滋病病人遗留的孤儿和感染艾滋病病毒的未成年人接受义务教育的,应当免收杂费、书本费;接受学前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的,应当减免学费等相关费用。”
2009年3月17日,中国民政部发布《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受艾滋病影响儿童福利保障工作的意见》(民发〔2009〕26号),所谓“26号文件”。26号文件定义:“受艾滋病影响儿童包括艾滋病致孤儿童、父母一方感染艾滋病或因艾滋病死亡的儿童、携带艾滋病病毒或感染艾滋病的儿童。”要求“各级民政部门要采取资金保障与服务保障相结合的方式,满足受艾滋病影响儿童的基本生活以及教育、医疗、技能培训等多方面的需求,切实保障受艾滋病影响儿童和其他儿童一样健康成长。”包含五点要求:(一)要制定艾滋病致孤儿童的基本生活不低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的养育标准。(二)要为受艾滋病影响儿童提供与其他儿童均等的受教育机会。(三)要为受艾滋病影响儿童提供便利的基本医疗条件。(四)要建立大龄受艾滋病影响儿童就业和生活服务制度。(五)要采取多种形式妥善安置艾滋病致孤儿童。
根据联合国艾滋病规划署资料,截止2011年底,估计共有78万(62万至94万)名成人和儿童爱滋病病毒感染者,其中包括该年内4.8万(4.1万至5.4万)名新发感染者。在估计的78万名爱滋病病毒感染者中,估计有15.4万(14.6万至16.2万)名爱滋病人。2011年,估计共2.8万(2.5万至3.1万)例爱滋病相关死亡。在2011年估计的4.8万例新发感染中,81.6%是经由性途径传播感染,包括52.2%的异性性传播和29.4%的同性性传播。18%是经注射使用毒品感染,0.4%经母婴传播感染。在估计的78万名爱滋病病毒感染者中,28.6%为女性。
但是,中国爱滋病流行数据和防治工作依然缺乏透明,爱滋病防治工作信息不公开,公众难以确切地知道上述数据的真实性和政府落实上述法规政策落实情况和政府各项承诺的落实情况。中国政府对爱滋病相关法律政策的执行,缺乏问责制,公众难以通过法律途径来推动政府落实上述承诺。同时,中国政府在落实上述承诺时,缺乏对边缘少数民族人群和流动人口中受到爱滋病影响儿童的保障措施,因为户籍限制、城市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排斥、语言上的困难等,少数民族人群和流动人口中受到爱滋病影响儿童严重缺乏社会经济支持和医疗保障。
本项目旨在推动:
1、透明:中国政府公开调查受爱滋病影响儿童的范围及人数,公开国家对受爱滋病影响儿童福利待遇的财政预算和决算,卫生、民政、财政、审计等部门向社会公开通报对受爱滋病影响儿童的相关资金的划拨使用情况、审查监督报告,接受全社会的监督,在立法、行政、监督过程中充分保障受艾滋病影响儿童、家长、独立专家、民间组织的多方参与与合作。
2、政策落实:全面落实民政部《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受艾滋病影响儿童福利保障工作的意见》(民发〔2009〕26号)提出的各项要求。
3、公众参与:鼓励和培训爱滋病感染者及其家人和公民社会组织,建立监督政府和推动政府执行保障受艾滋病影响儿童福利政策的公民社会网络。
宗旨和目标
本项目最终目标是保障中国所有受爱滋病影响儿童的健康和人权。
项目具体目标是:
1、政策落实:中国全国和各省政府全面落实民政部《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受艾滋病影响儿童福利保障工作的意见》(民发〔2009〕26号)提出的各项要求。
2、透明和问责:推动中国各省政府公布受艾滋病影响儿童流行病学数据,公布各省受艾滋病影响儿童福利保障工作的政策、预算报告和决算报告,对不落实民政部《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受艾滋病影响儿童福利保障工作的意见》的地方政府,采取法律行动和其他社会行动,追究政府责任。
3、公众参与:鼓励和培训爱滋病感染者及其家人和公民社会组织,建立监督政府和推动政府执行保障受艾滋病影响儿童福利政策的公民社会网络。
项目目标人群
1、受益人群:18岁以下受爱滋病影响儿童,包括爱滋病感染者死亡后遗留的孤儿、感染爱滋病的儿童、爱滋病感染者家庭的儿童。
2、项目工作目标人群:1)受爱滋病影响儿童的家长或监护人,一般是感染爱滋病的父母或感染爱滋病儿童的父母。2)参与艾滋病防治工作的民间组织工作人员。3)受爱滋病影响儿童。4)社会工作者、民政工作者、卫生工作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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