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March 17, 2013

【China AIDS:7688】 关于建议民政部门继续做好已成年且正在接受中等教育、高等教育学生救助工作的建议信

关于建议民政部门继续做好已成年但正在接受中等教育、高等教育的受艾滋病影响学生救助工作的信

 

河南省洛阳市民政局:

河南省汝州市民政局:

我们是和而不同中心艾博公益项目(AIBO AIDS Relief),致力于维护人类生命健康和尊严,改善艾滋病人和感染者生存状态。主要开展艾滋病宣传教育、法律咨询援助、治疗心理辅导、社区支持和反歧视等工作。开始有艾博公益热线4000599121,专业律师和社群专家为受艾滋病影响人群提供法律、治疗和心理辅导等服务,协调缓和矛盾,同时推动中国艾滋病防治事业的法治建设和保障。

近日,我们从当地艾滋病毒感染者获悉,你处参照《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受艾滋病影响儿童福利保障工作的意见》(民发200926号)的文件精神、严格执行《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发放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基本生活费的通知》(民发〔2012179号)的有关规定,对本地区的受艾滋病影响儿童给予了以及时有效的救助,即每人每月发放600元生活救助费用,保障了贫困艾滋病家庭的儿童及时享受到包括就学等基本权利,对此我们表示欢迎!但因为部分受艾滋病影响家庭的孩子即将成年,但已经正在接收中等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等),他们向我们表达了担心。

关于受艾滋病影响儿童的生活救助费用,《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发放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基本生活费的通知》(民发〔2012179号)文件中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根据城乡生活水平、儿童成长需要和财力状况,按照不低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的原则,合理确定感染儿童基本生活费标准,具体标准参照当地孤儿基本生活费额度,全额执行。依照《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受艾滋病影响儿童福利保障工作的意见》(民发200926)的规定,受艾滋病影响儿童包括艾滋病致孤儿童、父母一方感染艾滋病或因艾滋病死亡的儿童、携带艾滋病病毒或感染艾滋病的儿童。该意见中规定“科学核定养育标准,制定不低于当地居民平均生活水平的基本生活保障金发放标准,分类给予保障。其中,艾滋病致孤儿童全额发放基本生活保障金,最低养育标准为每人每月600元,并创造条件对孤儿监护抚养人给予一定的补贴和支持。父母一方感染了艾滋病或因艾滋病死亡的儿童可参照艾滋病致孤儿童标准执行福利补贴。携带艾滋病病毒或感染艾滋病的儿童在发放基本生活保障金最低每人每月600元的基础上,给予适当的营养医疗补贴。”

虽然我国的艾滋病相关救助政策中,对受艾滋病影响儿童的入学问题也给予了特别规定,均要求对处于义务教育阶段的受艾滋病影响儿童免收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并补助寄宿生生活费。对被公办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学校录取的受艾滋病影响儿童,纳入现有资助政策体系,给予教育救助,联系孤儿所在学校优先为其提供勤工俭学机会。特别是对于孤儿,儿童成年后仍在校就读的,继续享有相应政策

但是,我们注意到,我国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中规定“儿童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然而《河南省教育厅财政厅关于在高中阶段就学的艾滋病家庭子女进行救助的通知》(教财[2005]156号)中规定对处于高中阶段的艾滋病致困人员每人每年补助800元资助金(不发给个人,主要补助所在学校,用于减免杂费和课本费);将被公办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学校录取的艾滋病致困人员纳入现有贫困生资助政策体系;对已经完成9年义务教育但未能上高中的未成年人提供职业技能教育补助。

故对于已成年且正在接受中等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等)、高等教育的受艾滋病影响学生,我们建议当地民政部门继续采取以下措施,以保证他们的受教育权和正常的生活:

一、对于未完成中等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等)的受艾滋病影响的学生,建议继续做好对他们每人每月补助600元基本生活费用,直到他们完成中等教育;

二、对于能够继续高等教育的,每人每月适当给予生活补助,把资助金的使用范围也扩大适用,继续相应的救助政策,直到完成高等教育。

 

此致

 

敬礼

 

                                          和而不同中心艾博公益

2013318

电子邮箱;aibolaw@163.com

联系电话:18697332373

--
艾博公益热线(AIBO AIDS Relief Hotline):4000-599-121 致力于改善艾滋病人和感染者的生存状态,专业律师和社群专家365天早8点-晚10点,竭诚为您服务。法律咨询请按1,治疗咨询请按2,心理辅导请按3。欢迎广为宣传,扩大艾滋病权益维护的可及性。
 
艾博公益邮件咨询:aibolaw@163.com 新浪微博: @艾博公益艾滋病法律热线
-~----------~----~----~----~-
"China AIDS Group中国艾滋病网络"
A:订阅,请发邮件到 chinaaidsgroup-subscribe@googlegroups.com
B:退订此论坛,请发邮件至 chinaaidsgroup-unsubscribe@googlegroups.com
C:既往内容汇总查询(需要翻墙):http://groups.google.com/group/chinaaidsgroup http://chinaaidsgroup.blogspot.com
D:Contact: Chang Kun 13349108944 changkun2010@gmail.com
★ 发送在本邮件组的所有内容信息,将被《青年与艾滋病》《社会工作与艾滋病》刊物自由采用,
★ 凡是挑�、��、非理性、�於情�性、胡�批�和�意�之言�,或是匿名人士之言�,以及所�表意�出�有不雅、粗鄙之文字等,本�件��不予以�示!
---
您收到此邮件是因为您订阅了 Google 网上论坛的"China AIDS Group |中国艾滋病邮件组"论坛。
要退订此论坛并停止接收此论坛的电子邮件,请发送电子邮件到 chinaaidsgroup+unsubscribe@googlegroups.com。
要查看更多选项,请访问 https://groups.google.com/groups/opt_out。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