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June 22, 2013

【China AIDS:7792】 关于受艾滋病影响儿童生活保障问题:给国务院的建议函

关于受艾滋病影响儿童生活保障问题

民政部(200926号《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受艾滋病影响儿童福利保障工作的意见》落实问题的建议函

北京爱知行研究所 2013年6月24日发布

国务院办公厅: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48号)要求:"民政部门要认真落实受艾滋病影响儿童福利保障政策,确保受艾滋病影响儿童的生活补助及时发放。"《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十二五"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办发〔20124号)要求:"财政、教育部门要制定和落实对因艾滋病造成的困难家庭子女就读普通高中、高等学校的救助、减免政策。民政部门要将艾滋病致孤儿童全部纳入孤儿保障制度;对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儿童或患儿,适当补助基本生活费。"

北京爱知行研究所自201211月以来,为了解我国政府出于对受艾滋病影响儿童的关爱和帮扶目的而制定的《民政部关于进一步落实加强受艾滋病影响儿童福利保障工作的意见》(民发〔200926)(以下简称26号文件)落实情况,向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省级民政部门申请了相关政府信息公开,但根据信息回复情况,我们发现这一政策的落实并不尽如人意。同时,通过民政部福利司对爱知行研究所的约谈,我们发现面临的问题是多方面的。因此,根据各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26号文件落实方面存在的问题,我们特向国务院提交此建议函,希望国务院能够对弱势儿童群体能够予以重视,并将以往制定的政策真正推动、贯彻落实。

首先,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工作,我们发现,多数省份是自2013年才开始对艾滋病感染儿童发放补贴的,但其中存在着大量地、市、县级民政部门不予发放的问题,有些市、县是经感染儿童及其父母(称为感染家庭)申请落实政策之后方才进行落实。而在感染家庭向民政部门询问政策之前,从无任何部门及工作人员开展此类工作。我们认为,如果要落实某项政策,那么主动的统计、政策宣讲是必须的,不应该让感染家庭自身去主动的寻求相关政策的保护。特别是我们所了解到很多的家庭,尤其是农村家庭和欠发达地区家庭,由于获得信息的能力限制,绝大多数是不知道国家相关政策的。如果地方政府、民政部门不做统计、宣传的话,那么他们是无法获得相关信息的,而国家的福利政策也将落为一纸空文。救助对象得不到救助,那么即使国家已经制定了再好的政策也是无用的,令不行则民怨起。

其次,通过信息公开我们发现,受影响儿童中,感染儿童或患病儿童、孤儿在已经落实政策的地区中基本是会予以照顾的,但父母一方感染或双方均感染的健康儿童他们是在绝大部分地区均没有享有任何政策中所述的保障和福利的。此处,按照民政部福利司的解释,是因为26号文件没有相关财政支持,国务院没有安排相关的预算,财政部也没有拨款,因此此政策除感染儿童和孤儿的补贴外,其他受影响的健康儿童补贴、保障,全部受影响儿童的教育、技能培训问题均没有进行落实。

再次,我国将26号文件所记载的内容作为2010年向联合国报告"儿童权利公约"执行情况的重要文件内容,是我国政府向联合国、向世界作出的承诺,如果没有钱来进行执行,使其落空,那么将有损我国国家声誉。同时,我们应当看到,全国受影响儿童数量并不算多,即使每个孩子均按照26号文件来进行补贴和帮扶在总财政上也不会有过多的预算。今年下半年我们又将面临一次关于儿童权利公约执行情况的审议,我们希望我国政府可以、能够真正的落实该政策,我们相信,花在弱势孩子身上的每一分钱都不会白花的,他们一定会为这个社会产生很高的回报,为这个社会带来无限的正能量。

最后,我们在申请各省民政部门信息公开时,发现了很多在信息公开工作当中存在的违法、违规、态度的问题,作为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单位,望国务院办公厅能够予以重视,具体该情况后附于本建议函之后。

同时,爱知行向民政部提交过2次建议信,较为集中的反映了在26号文件实施的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并提出一些解决方法,望国务院能够予以重视。

北京爱知行研究所

2013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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