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滋病感染途径 "性"第一"毒"第二
原标题:艾滋病感染途径 "性"第一"毒"第二
防艾志愿者给市民免费派发安全套。记者卢政摄
全民防"艾"。新华社图
抵制毒品参与禁毒6·26国际禁毒日
●市政府发布的《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指出东莞属艾滋病高流行地区
●艾滋病由吸毒者等向普通人群扩散,相当数量艾滋病人和感染者未被发现
●艾滋病产妇和婴幼儿可免费治疗,艾滋病致孤儿童全面纳入孤儿保障制度
艾滋病与吸毒如影随形。东莞疾控部门指出,吸毒曾是东莞艾滋病感染者的主要感染途径,2009年后性传播才占据首位,吸毒仍排在第二。目前,艾滋病疫情已由吸毒者等高危人群向普通人群扩散。
问题如此紧迫,解救之道何在?实际上,6月8日,东莞市政府已发布《东莞市遏制与防治艾滋病"十二五"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只是,这份文件鲜为人知。《行动计划》坦承,目前东莞属于艾滋病高流行地区,"还有相当数量的艾滋感染者和艾滋病人未被发现"。
不过,《行动计划》最为引人注目的是防治和关怀举措中提出:因艾滋病造成的困难家庭子女读普通高中、大学有救助和减免;艾滋病致孤儿童将全面纳入孤儿保障制度。
文/记者汪万里、吴城华
现状:目前东莞属于艾滋病高流行地区
《行动计划》指出,2006年以来,东莞艾滋病防治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艾滋病疫情快速上升的势头有所减缓,社会歧视有所减少,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的生活质量明显改善。
"当前艾滋病流行形势仍然严峻,部分高危人群疫情较为严重,还有相当数量的感染者和病人未被发现;感染者陆续进入发病期,病人明显增多,死亡病例增加,感染者和病人的流动性增大。"《行动计划》指出,目前东莞属于艾滋病高流行地区。
《行动计划》同时强调,"性传播已成为主要传播途径,传播方式更加隐蔽,男性同性性行为人群疫情上升明显,配偶间传播增加;抗艾滋病病毒治疗耐药增多,加大了治疗的压力和难度。"
而一些镇街和部门对艾滋病防治工作重视不够,防治措施覆盖面不足;现有的防治技术、手段和能力尚不能满足工作需求。防治工作出现的各种问题交织并存,情况更加复杂,防治任务十分艰巨。
目标:2015年底病人和感染者不超7500名
"到2015年底,重点人群艾滋病疫情快速上升的势头得到基本遏制,艾滋病新发感染数比2010年减少25%,艾滋病病死率下降30%,存活的感染者和病人数控制在7500名左右。"《行动计划》提出了具体的防治目标。
对高危行为人群有效干预措施覆盖率达到90%以上,接受艾滋病检测并知晓检测结果的比例达到70%以上;95%的宾馆等公共场所摆放安全套或设置自动售套机;暗娼人群、男性同性性行为人群和吸毒人群安全套使用率达到90%以上等。
孕产妇艾滋病病毒抗体和乙肝检测率达到85%以上,梅毒检测率达到75%以上;70%以上感染者和病人配偶每年至少接受一次艾滋病检测。
能随访到的符合治疗标准的感染者和病人接受规范抗艾滋病病毒治疗比例达到80%以上,治疗持续12个月的比例达到85%以上等。
【防治举措】
"流动人口、青少年、妇女、被监管人群等是艾滋病防控的重点人群。《行动计划》也详细的说明了遏制与防治艾滋病的举措。其中,最为引人注目的是:因艾滋病造成的困难家庭子女就读普通高中、高校有救助和相应减免;艾滋病致孤儿童将全面纳入孤儿保障制度;对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儿童或患儿,适当补助基本生活费。"
举措一:对吸毒人群进行综合干预
《行动计划》要求将艾滋病综合防治知识和政策纳入党校、行政学院、团校等机构的培训内容;人力资源、新莞人管理等部门要将艾滋病综合防治知识教育纳入异地务工人员相关培训。
同时加强对暗娼、男性同性性行为者、多性伴者等高危人群,以及感染者配偶的健康教育和综合干预,提高安全套的使用率。
要将艾滋病和性病检测纳入重点公共场所服务人员健康体检,对检出的艾滋病病人、性病患者及时提供治疗服务。
对吸毒人群要进行综合干预,依托戒毒药物维持治疗门诊,建立延伸服务点,提高服务的可及性。建立强制隔离戒毒、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和戒毒药物维持治疗之间的衔接机制。
举措二:艾滋产妇和婴幼儿免费治
扩大预防母婴传播工作覆盖面,有效减少新生儿感染。对感染艾滋病、梅毒孕产妇及其所生婴幼儿免费提供治疗、预防性用药、随访等系列干预服务。
卫生、检验检疫等部门要完善艾滋病、性病和丙肝综合监测和实验室检测网络。
逐步推广艾滋病新发感染识别检测、病毒感染窗口期检测和婴幼儿感染艾滋病病毒早期诊断技术。加强医疗卫生机构检测和病例报告的管理,对可能发生的疫情进行早期预警,定期公布疫情。卫生部门要合理设置和调整自愿咨询检测点。
举措三:艾滋病致孤读书生活有保障
《行动计划》要求根据感染者和病人的具体情况,按照就地治疗的原则,及时开展抗艾滋病病毒治疗。在继续落实免费抗病毒治疗和医疗保险报销政策的基础上,民政等部门要针对合并机会感染的病人实际情况,通过医疗救助解决抗机会性感染治疗费用。
镇街政府要对生活困难的病人提供帮助,切实减轻其医疗费用负担;财政、教育等部门要制定和落实对因艾滋病造成的困难家庭子女就读普通高中、高等学校的救助和费用减免政策;民政部门要将艾滋病致孤儿童全面纳入孤儿保障制度,读书以及生活都有保障。
对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儿童或患儿,应适当补助基本生活费。
链接
艾滋病流行3个时期
1991~1994年期间为传入期,所有感染者均为香港和台湾来莞人员。
1995~2000年为扩散期,在吸毒者、献血员、性乱人群中均发现HIV感染者。
从2001年开始,东莞市的艾滋病流行进入快速增长期,艾滋病疫情迅速由吸毒者、职业供血员等高危人群向普通人群扩散。
男男同性恋居感染艾滋病高危人群首位
去年12月1日国际艾滋病日时,东莞市疾控中心公布数据称,1991年至去年10月底,全市历年累计报告感染者2845例,现住在东莞的有1721人。
目前东莞艾滋病感染者中,2009年后,性途径传播是感染的主要途径,比例则由2006年的24.26%上升至2012年的80%多;2009年前,则以静脉吸毒为,比例由2006年的51.48%下降到2011年的23%。这意味着艾滋病开始由高危人群向普通人群扩散。
性传播包括了异性性行为传播和同性性行为传播。感染人群中,男男同性恋所占比例逐年增高,已成为了感染艾滋病高危人群的首位。
"据悉,东莞属于艾滋病高流行地区,将每年进行艾滋病综合防治工作考核,艾滋病流行区根据不同的指标进行分级。
高流行地区是指:当地报告存活的感染者和病人占常住人口的比例超过0.1%,或报告存活的感染者和病人超过500人,或辖区内某类高危行为人群艾滋病病毒感染率超过5%。
《行动计划》特别指出,东莞报告存活的感染者和病人占常住人口的比例虽然低于0.1%,但报告存活的感染者和病人超过500人,且男男同性性行为人群的艾滋病病毒感染率超过5%,属于艾滋病高流行地区。
为此,《行动计划》要求东莞各镇街要全面落实各项综合防治措施,重点加强病人的治疗、管理、关怀救助和预防二代传播,减少新发感染,降低病死率,尽快遏制疫情上升的势头。"
【政策保障】
镇街防"艾"不合格,追究领导责任
《行动计划》提出,各镇街政府对辖区内的艾滋病综合防治工作负总责,要充分认识当地艾滋病疫情的严峻性,落实政府一把手负责制,将防治工作纳入政府工作重要内容,每年进行艾滋病综合防治工作考核。
各镇街政府要制定符合本镇街实际的防治工作规划,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任务。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对考核不合格的镇街,依法依规追究主要领导以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市艾滋病防治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作用,加强统筹协调;各有关部门要利用部门优势,将艾滋病综合防治纳入本部门日常工作,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建立考核制度。
公安等防"艾"人员要加强职业防护
《行动计划》要求加强基层防治能力建设,全面建立以镇街医院、社区服务中心为主导的基层艾滋病防治服务体系。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设立独立从事艾滋病防治工作的科室,建立艾滋病确证检测实验室。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市人民医院要具备艾滋病相关免疫细胞检测能力。
卫生部门要加强防治队伍建设和各级、各类艾滋病防治人员的培训,将艾滋病防治知识纳入执业医师考试内容,强化学术带头人和创新型人才培养。
卫生、人力资源、社保、财政等部门要落实国家对艾滋病防治工作人员的工资政策,完善收入分配激励机制;开展公安、司法、检验检疫等部门防治人员艾滋病自我防护培训,加强职业防护。
防"艾"社会组织可在民政部门注册
各级各部门要将社会力量参与艾滋病综合防治工作纳入整体防治工作计划。
动员和支持企业开展与艾滋病相关的社会宣传、捐赠款物、扶贫救助等公益活动。鼓励志愿者积极参与防治工作。充分发挥社区组织在艾滋病防治中的重要作用。
开展社区组织的管理及防治技术培训,支持其提高防治能力。对艾滋病的综合防治相关社会组织,民政部门要支持注册登记,卫生部门要认真履行业务主管单位职责。
艾博公益邮件咨询:aibolaw@163.com
新浪微博: @艾博公益艾滋病法律热线
l 咨询人员:专业律师
l 工作方式:通过热线电话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并在必要时提供法律援助。
Ø 工作时间:每天8:00-22:00,周六日及其他节日正常工作。
Ø 隐私保护:咨询律师将严格尊重咨询者的个人隐私,不得公开咨询者的相关信息。咨询者可以自由选择是否告知咨询律师个人相关信息(包括姓名、单位、住址、电话等),也可以采取匿名方式咨询。
Ø 咨询记录:咨询律师为咨询者提供服务后,会对咨询内容进行"去隐私化"记录,仅作为资料保存,不用任何他用。
艾博公益热线(AIBO AIDS Relief Hotline):4000-599-121 致力于改善艾滋病人和感染者的生存状态,专业律师和社群专家365天早8点-晚10点,竭诚为您服务。法律咨询请按1,治疗咨询请按2,心理辅导请按3。欢迎广为宣传,扩大艾滋病权益维护的可及性。
艾博公益邮件咨询:aibolaw@163.com 新浪微博: @艾博公益艾滋病法律热线
-~----------~----~----~----~-
"China AIDS Group中国艾滋病网络"
A:订阅,请发邮件到 chinaaidsgroup-subscribe@googlegroups.com
B:退订此论坛,请发邮件至 chinaaidsgroup-unsubscribe@googlegroups.com
C:既往内容汇总查询(需要翻墙):http://groups.google.com/group/chinaaidsgroup http://chinaaidsgroup.blogspot.com
D:Contact: Chang Kun 13349108944 changkun2010@gmail.com
★ 发送在本邮件组的所有内容信息,将被《青年与艾滋病》《社会工作与艾滋病》刊物自由采用,
★ 凡是挑釁、謾罵、非理性、過於情緒性、胡亂批評和無意義之言論,或是匿名人士之言論,以及所發表意見出現有不雅、粗鄙之文字等,本郵件組將不予以顯示!
---
您收到此邮件是因为您订阅了 Google 网上论坛的"China AIDS Group |中国艾滋病邮件组"论坛。
要退订此论坛并停止接收此论坛的电子邮件,请发送电子邮件到 chinaaidsgroup+unsubscribe@googlegroups.com。
要查看更多选项,请访问 https://groups.google.com/groups/opt_out。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