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维护同性恋人权和力主对男同性恋者
进行健康干预遭受打压何罪之有
20年前,在我任中国健康教研究所所长期间,由于坚持防控艾滋病必须对同性恋和异性恋这两个人群都应进行健康干预的观点,并依此开展了对男同性恋者进行艾滋病健康干预的科研课题。然而这样一个意义重大的研究项目竟遭到卫生部、公安部、国家新闻出版署和中宣部四个部门的联合打压与封杀,令我和我的同事万延海因此受到严重伤害,并蒙冤至今。鉴于我年已八旬,又是肝癌晚期,为讨还公道,赢得"迟到的正义",曾于2012年12月向卫生部、公安部等四个部门进行投诉讨说法,接着又于2013年2月投书卫生部陈竺部长和部党组张茅书记,均无回应。无奈,只能寄希望于中纪委,又于10月初投书中纪委投诉中心,也杳无音讯。为了对我和我的同事遭遇的不公发出伸张正义的心声,只能以公开信形式,将我给中纪委的投诉信公示于众,自己为自己正名,以此鸣冤。是非对错,任人评说,一心向往,以正视听。
我错了还是打压我的有关部门错了
许多人都知道,艾滋病这个当代最具毁灭性的最大瘟疫,首先是在同性恋男人中爆发的。1981年6月,美国疾病控制中心公布的首先发现的全球5名艾滋病毒感染者都是同性恋男子,他们看上去很健康,但因得了这种病后来都死了。一个月之后,又发现26名青年男子也患了这一不寻常的疾病,他们都是男同性恋者,当时美国疾病控制中心发表这份报告时,26人中已有8人死亡。1982年,这种疾病被正式命名为"艾滋病",全称为"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征",英文缩写为AIDS。我国1985年发现的首例艾滋病毒感染者,是一位传入性的到中国旅游的美籍阿根廷青年,发病5天后死于北京。多年来的事实表明,要切断艾滋病的传播途径,除了在异性恋者中特别是输血、静脉吸毒以及性乱等异性恋者中进行健康干预外,同时还应不失时机地在同性恋特别是男同性恋人群中进行这种干预,也就是只有在异性恋和同性恋这两个人群中双管齐下,才有可能达到预防和控制艾滋病的目的。然而不幸的是,对于早期力主对男同性恋者进行健康干预的科研人员,不仅未能受到支持和保护,反而遭受无情打压,蒙受不白之冤。
有鉴于对男同性恋者进行健康干预的重要性和迫切性,我在任职期间,于1990年起组织和主持开展了围绕有关同性恋的成因、性取向、人权状况以及同性恋特别是男同性恋生活方式与遏制艾滋病的关系开展了课题研究,探索在这个人群中进行艾滋病健康教育干预的最佳方式;同时建立了艾滋病求助热线和与男同性恋者进行交流的平台"同性恋文化沙龙";撰写并先后在有关杂志发表了几篇有关这方面的署名学术文章。我们所以要从事由我的同事万延海设计并倾注心血的科研项目,目的在于寻求我国同性恋特别是男同性恋这个高危人群避免高危行为的有效干预措施,以期达到遏制艾滋病的目的。
当然,要进行这样的干预并非易事。首先必须与男同性恋这一人群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并在互信基础上与他们进行广泛的联系与沟通,进而采取一对一交谈、组织小型座谈、发放宣传品以及电话咨询等多种形式,进行有针对性的防控艾滋病的健康教育,并对所做的工作进行评价。一个明显的事实是,我们进行这样一项十分敏感的科研项目,从一立项就有争议。由于视角和理解不同,存在争议无可厚非,但这不会动摇我们坚持这一目标的决心。可是,正当项目进行到与同性恋人群的联系网络有了雏形,主动参与这一活动的男同性恋者日渐增多、社会行为调查也有了眉目、健康干预活动已经有了起色的时候,因高层领导人不做任何调查,偏听偏信个别人关于我们的项目有伤风化,败坏社会风气的举报,做出必须严肃查处的批示,遭到几个部门的联合围攻,1993年5月祸从天降,火爆进行中的课题被查封,我因此被羞辱性地被提前退休,我的同事万延海被强行逐出工作岗位并从单位除名,我们就这样因为进行一项具有划时代意义的科研项目遭遇灭顶之灾。
因为我国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公开场合是不能随意谈论"同性恋",也不能随意谈及"人权"这两个字眼的,当然更不允许既谈论同性恋同时又谈论同性恋人权这个异常敏感的话题了。谁如果胆敢谈论,那就触犯了"禁区",必遭惩处无疑。可是我们的学术活动因为工作性质,决定了我们无法回避这些敏感字眼,而且还要在学术刊物上进行公开讨论与交流,因而遭到卫生部、公安部、新闻出版署(后为新闻出版总署)和中宣部四个部门的联合围攻,强行将我们已取得初步成效的处于世界前沿的课题,一刀下去予以取缔。
当今的研究一再表明,同性恋不是后娘养的"怪胎",同性恋的生活方式与道德无关。同性恋的形成与异性恋者一样,与生俱来,都是由基因决定的,可以说是一种自然生物属性。作为同性恋或异性恋者其中的一分子,你在娘胎里是无法对自己的"身世"做出选择的。正因为如此,同性恋和异性恋者都是一奶同胞,把其中一部分人视为异已或另类,令我国多达三四千万之众的同性恋人群,在一种备受"煎熬"的环境中生存, 显然深深伤害了他们的感情与尊严。在人权得不到尊重和保护的情况下,不难想像,同性恋与异性恋者是不可能携起手来,步调一致地应对艾滋病这个当今世界公共卫生领域最大瘟疫挑战的。
对男同性恋人群进行健康干预迫在眉睫势在必行
据卫生部门数据显示,我国大陆每年艾滋病死亡人数仍大幅度增加,多年来艾滋病死亡病例一直居于传染病死亡榜首。然而,更为严峻的一个问题是,在性传播的这一领域中,男男性行为,特别是男同性恋人群的多性伴和无任何防范手段的高危性行为,在艾滋病性传播中占有越来越高的比例,且逐年上升。据长沙市疾控中心透露,2012年年1-10月份新检测出的HIV感染者中,男同性恋者就占了40%。沈阳市疾控中心2011年12月发布的统计数据,在性传播中男同性恋者感染比例那时就已上升到70%,性伴侣个位数的是少数,多为两位数以上。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疾病预防控制局2013年3月发表的数据,2012年发现的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中,青年学生的感染人数呈上升趋势,当年新发现1700例,较2011年上升24.5%,其中男性性行为传播比例占全部病例的64.8%。再据2013年12月1日媒体报道,年轻人感染艾滋病的人数正在上升,中国青年感染艾滋比例五年升一倍,男男占70%。数据显示,新增病例中,四成为15至24岁的年轻人,95%的感染者为男生,其中70%的感染途径为男男性行为。以北京今年新增的2418个艾滋病病例中,性传播的比例在五年间由41.5%倍升至96.7%,其中男同性性行为病人亦从2006年的22.8%增至69.1%,其次为上海、山东、江苏、浙江及广东,均较之前同比大幅增加,明显超过异性恋感染者。这表明,一个新的高危群体正在迅速增长,那就是15岁至24岁的年轻人即大学生正在成为"受威胁的人群之一"。由于无法坚持使用安全套,大城市中男男性行为人群艾滋病新发感染出现上升趋势已是必然,对男同性恋者进行健康干预已是燃眉之急了。再不改变对同性恋的歧视和打压的做法,问题会更加严重,实现艾滋病零新感染只是纸上谈兵。
同性恋不是病态乃先天形成与生俱来
关于同性恋形成的原因,学术界历来有两个学派。一派认为同性恋是天生的,还有一派认为是后天形成。目前,已有越来越多的学者支持同性恋先天说。在1960年代以前相当长的历史长河中,包括西方发达国家在内的绝大多数国家,和我国多年来所持的主流观念几乎相差无几,是容不得同性恋存在的。但工业化和城市化的迅速发展和现代科学的长足进步以及突破宗教束缚,加快了对同性恋由污名化和罪恶化向着非污名化和非罪恶化方面转化的进程。到1970年代,大多数发达国家可以说基本完成了这一转变,对同性恋形成的原因和无罪化做出了理性回答。这就是国内外专家学者普遍认同的同性恋性倾向是先天形成、与生俱来、由基因决定而且是无法改变的人类的一种自然生理现象。
基于这样的共识,在对同性恋非罪化的基础上,越来越多的国家认同了同性恋与异性恋者一样具有健康的人格,同性恋应与异性恋者一样享有同样的人权。歧视同性恋,打压少数族群,已被视为一种不文明的或者说野蛮落后的社会表现。对同性恋现象的认识在观念上的重大转变,更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是,诸多国家纷纷通过立法确保同性恋的合法权益。这种立法不仅仅限于确认同性恋合法化,确保他们享有充分的人权,而且还对有固定的同性伴侣关系和同性婚姻合法化也分别通过立法加以确认。从此,同性恋这个历来遭受贬损的族群,由于这些国家的国民在歧视同性恋的迷惘中觉醒过来,同性恋者生存的社会环境才得以改善,为他们享有新生活翻开了新的一页。
在维护同性恋权益和同性婚姻合法化方面,走在前面的是欧洲和北美。目前全球已有荷兰(2001)、比利时(2003)、西班牙(2005),加拿大(2005)、南非(2006)、挪威(2009)、瑞典(2009)、葡萄牙(2010)、冰岛(2010)、阿根廷(2010)、丹麦(2011)、乌拉圭(2013)、新西兰(2013)、法国(2013)和巴西(2013)等15个国家通过了认可同性婚姻的立法,承认以往已登记盟誓的同性伴侣关系。2013年11月7日,美国国参议院通过历史性的同性恋权利法案,禁止根据性取向或者性别认同的职场歧视。在这个关键的社会议题上,参议院显示了罕见的两党团结。11月5日伊利诺伊州议会通过了一项同性婚姻合法化的议案,成为美国第15个有此立法的州,华盛顿特区也加入了这个行列。反对岐视和尊重同性恋者的人权,已是不可逆转的历史潮流。
随着同性恋和同性婚姻合法化进程的发展,同性恋中的精英人物在政界以及其他领域纷纷公开性倾向已呈常态,欧美等国家同性恋者担任外交部长和内政部长与市长者大有人在。柏林市长是德国一名同性恋者,他坦然公开同性恋性取向,经常出入同性恋酒吧。冰岛前总理就是一位女同性恋者并和同性伴侣完婚。比利时首相是公开性取向的男同性恋者,他是世界上第一位男同性恋者国家领导人。他说:"步入政坛15年来,我并没有受到任何歧视。这是一个宽容的国家,只要你做好自己的工作,没有人会来干涉你的私生活。"又有最新报道,卢森堡正副首相于2013年12月5日同时宣誓就职。由于这两位政府首脑都对外公开了同性恋身份,因此他们的就职颇受关注。担任卢森堡首相长达18年的容克4日将一把象征权力的钥匙交给继任者贝特。容克称赞贝特具备首相素质,是一个充满"能量和智慧的人"。电台评论说,"容克时代已经结束,卢森堡迎来新时代"。
从国际发展的大趋势看,同性恋和同性婚姻合法化在大多数国家和地区的实现,只是或早或晚的时间问题,让同性恋者走出地下,走向公开,实施同性婚姻以及给予同性伴侣与异性配偶平等的权利,不仅有助于社会婚恋文明建设,而且它的现实意义还在于有助于同性伴侣专一化,这无疑有利于遏制艾滋病在该人群中的传播,这就为降低艾滋病的发病率,实现艾滋病"零新感染"的目标创造了条件。还由于同性恋者从地下走到地上,人权受到尊重,他们可以无拘束地参加到艾滋病的教育中来,同时还可以发挥同性恋社区自我教育和互助功能。所有这些,其意义显而易见。由于欧洲和北美等国家先行通过立法确认同性恋者的合法权益和同性婚姻合法化,困扰这些国家的艾滋病高发病率已明显下降,实现"零新发感染、零歧视和零死亡"的目标已指日可待。这与我国艾滋病仍呈上升趋势和艾滋病患者受歧视的状况形成了鲜明对照。为了掩蔽遭受歧视的同性恋身份,我国男同性恋者不得不与异性恋女子结婚生子,这让三千万左右嫁给男同性恋者的配偶深陷无性爱的现实之痛,可又谁能解其中味。
新闻出版署和中宣部合力围攻
1993年5月间,国家新闻出版署抓住我在《中国健康教育》发表的《艾滋病.同性恋.健康教育》和我与我的同事万延海共同署名的《发展中的艾滋病求助热线》及《发挥非政府机构在艾滋病控制中的作用》三篇文章,因为涉及到"同性恋"和"人权"这两个敏感字眼问题,特别是我那篇文章主题词就是"艾滋病、同性恋与人权",被认为错误严重,必须深刻检查。当时据卫生部政策法规司新闻出版处对我讲,新闻出版署期刊司近一月来多次打电话给卫生部,先是让报送刊登有问题的中国健康教育杂志;之后又不断催促,最近几天几乎天天催促,问卫生部对有关文章是什么态度,怎么还不处理?并说,公安部和中宣部都过问了,都在催。还说,如果杂志社不好好认识,就派工作组,不然就把杂志社给封了。卫生部法规司希望我能有个认识,检讨几句也就过去了。我认为,围绕有关文章这件事,确是一个十分严肃和原则性与政策性都很强的问题,我坚持对《中国健康教育》发表我和我与万延海共同署名的文章没有错误。并建议,我的文章是白纸黑字发表在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不妨请几位"高手"找出我文章中的"死穴",可他们始终没有说出一个"不"字,既没有说明错误的性质,也未表明错误之所在。这种仅仅抓住"同性恋"和"人权"五个字以威胁口吻对待我,明眼人一看就知道,如不"上纲上线",不承认是政治性的重大原则错误是过不了关的。然而,这样过关我坚决不干,因为那是时代的悲剧。对于学术问题应本着"双百"方针,允许有不同观点,允许申辩,不能扣帽子,打棍子;对于政治问题,也要通过摆事实、讲道理、以理服人的原则来办,有不同见解可以在报刊上公开发表,但不能无限上纲。
此时,中宣部也插手此事,在新闻通气会上,对我指名道姓批评和中伤,说我们的科研活动伤风败俗,毒化社会风气,是精神污染,指令新闻记者不得再参与我们的活动,更不能对这一研究项目进行报道。从此我们的学术活动和言论在新闻舆论中被彻底封杀。
公安部向全国通报无理取缔科研活动项目
在对我们研究项目的围攻中,公安部于1993年下令无理取缔作为我们科研项目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即健康教育人员与同性恋人群进行健康干预的活动的平台"同性恋文化沙龙"。这样的平台许多国家都存在,而且这样的活动场所其性质和功能,与后来云南省大理市政府资助、卫生部认可的"同性恋酒吧"完全相同。然而公安部在争得卫生部同意的情况下,于1993年7月采取极不寻常的做法,在为此专门发出的公通字[1993]62号文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关于取缔在北京出现的同性恋活场所文化沙龙'男人的世界'情况通报》中说:"同性恋活动扭曲人性,违反社会公德,败坏社会风气,破坏家庭和睦,诱发刑事犯罪,危害社会治安…"。总之,这一通报把同性恋完全罪恶化了。该通报的发出,把封杀和取缔我们的科研课题一下子上升到由卫生部和公安部两个部共同采取行动的高度,其问题性质的严重性对我和万延海的冲击,犹如天塌下来,五雷轰顶,太可怕了,其压力难以言状。
后来,抓住我的言论不放又继续"追杀"。1995年国际艾滋病日前夕,我应邀参加在北京召开的一次防控艾滋病座谈会。在多位著名专家发言后,我照例依我一贯的观点,强调只有尊重和维护同性恋者人权,并在这一前提下对男同性恋者进行健康干预,也就是对异性恋和同性恋者的健康干预双管齐下,遏制艾滋病的传播才能有望取得成效,否则要想真正达到控制艾滋病的目的,只能是事倍功半,无法达
到预期目的。我的这些言论遭到"潜伏"于会场"线人"的注意,将我发言的内容迅速上传给了有关部门。公安部第二天以我的发言危害社会稳定和治安为名,在内部通报中对我闯入"禁区"点名进行严厉指责。我晓得公安部已经将我列入黑名单了,他们的这种警告无疑是让我"闭嘴",今后不许再发声了。
再后来,警方于2010年7月突然到印刷厂查禁由我撰写并印出的关于披露几个部门无理封杀和取缔我们科研课题的《尘封的抗争与呐喊》、《代价沉重肝肠断、蛰伏冷宫诉衷肠》和《维护同性恋者权益、实现同性婚姻合法化》三本书稿,以未经批准为名,对该厂进行罚款,查封了厂内我的印刷品并责令该厂今后不得再为我印刷任何材料。这是我在上次座谈会上呐喊为同性恋者争取人权又一次"因言获罪"。之后我又写的第四个书稿即《令人胆寒的"因言获罪"和血腥的"文字狱"》,在朋友的帮助下另择渠道才得以印出。
危急关头紧急向卫生部党组呈送三个报告进行抗争
鉴于卫生部对我们从事的科研项目持否定态度和其他三个部门围攻的风口浪尖上,我于1993年5月起的两个多月内先后向卫生部党组紧急递交了三份报告,说明我们进行已两年多的科研项目的重要性和极端必要性,对四个部门的无理指责进行申辩,推倒不实之词,以便在科研领域能为开展对男同性恋者进行健康干预研究赢得一席之地,但被拒绝了。
一是我在三次报告中反复申明我们开展的科研项目是健康的,没有错误。因为这是预防和控制当今人类面对的非同一般的健康问题需要进行的一项很有意义的项目。对诸多高危人群,特别是对男同性恋人群采取不歧视和宽容的态度,取得他们的信任并同他们接近,是研究这个人群知、信、行等相关因素和对他们进行有效的健康干预,帮助他们从根本上避免和改变高危行为所必须。但未能理解被卫生部否定了。做为一种活动形式的"同性恋文化沙龙",由于这一活动寓教育于交友和彼此信任的情感交流的氛围中,使得一些同性恋男子愿与我们健康教育人员接触和联系,从而有利于基线调查和知识传播,有利于艾滋病教育的针对性和可接受性,并能取得高危人群把高危行为降至最低限度提供有价值的依据。因此可以说文化沙龙是在同性恋这个特殊人群中开展健康教育的良好形式。但令人痛心的是,这一活动因公安部在卫生部同意下,被一纸通报给取缔了。
二是我在报告中一再申明,一定要应分清学术问题与政治问题的界限,两者不能任意混淆。我们研究所围绕预防与控制艾滋病开展的有关活动和发表的几篇文章,均属于学术范围,不管有什么和有多少错误与不妥之处,可以采取与人为善和心平气和的态度展开争鸣或批评,对问题要实事求是地进行分析和谨慎定性,绝不允许不分清红皂白地给贴政治标签,上纲上线。我特别强调的一点是,几个部门一开始就把调子提得老高,当成政治问题让我来认账。似乎今天的社会只要一挥舞权力棒,找个茬,就能压服想要压服的人,那太欺负人了。我深知,任何一个部门均可以一个重要理由,在政治上置我于死地。我认为只有把混淆了的是非澄清,才能得出令人信服的结论。然而这种学术与政治界限的混淆未能避免。
三是为了防止错案,我建议在处理我们科研项目决策前,卫生部可派工作组到中国健康教育研究所实地调研,以事实为依据,绝不能只凭一二个人的举报和高层领导不做调查的一纸批示的"尚方宝剑",作为判断是非和决策的依据,以一面之词武断地给问题定性。我对部党组剥夺我应有的发言权和对科研项目误判情况下,不按决策程序而主观臆断的决策方式表示强烈不满。为了坚持自已的观点,我在给部党组的报告中曾做出宁肯辞职,而且"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表示。但这种抗争于事无补,到头来只能自吞苦果。
四是鉴于我和与我的同事发表在中国健康教育杂志上几篇有争议的文章,我建议由杂志编辑部召开一次有文章作者及卫生部、新闻出版署、公安部和中宣部有关方面负责人及相关学科的专家和新闻记者参加的座谈会,请到会人士就有关文章的是与非,通过摆事实,讲道理,不扣帽子,不打棍子,以理服人的原则,开诚布公地发表意见。如果我错了绝不回避任何批评乃至批判,但不能利用职权乱上纲,以势压人。我还提出,座谈会上就学术和政治问题得出的结论,应连同有关文章一起,在报刊上公开发表,增强透明度。但这一建议未被理睬。人微言轻,我的这些申辩最终未能阻止悲剧的发生。
悲愤的结局
一、关于我的离去。我因无法容忍部党组无视我的申辩,强行封杀科研项目的做法持严重保留态度提出了辞职请求,但部党组最后宣布的决定是让我提前退休,"解甲归田"。很显然,这是卫生部在新闻出版署、公安部和中宣部等单位压力下做出的一种姿态和交待,是对我人格的羞辱。我认为,我们这个社会本应多一些宽容才是,然而,竟让一位不求功名,壮志未酬,也可以说是一廉如水,只是持不同学术观点的人毫无立锥之地,以不可接受的羞辱性方式,让我提前退休,以至于不得不感慨万千地离开自己为之奋斗一生的舞台。"枪打出头鸟"。卫生部党组1993年8月关于免去我职务决定的文件下达后,我当天即愤然离开了中国健康教育研究所。
当时卫生部有官员评价并感慨道:"有些事本应该做,但你对形势判断有误,吃亏在于想入非非,太前卫了。"卫生部还有一位退休副部长携夫人,还带来礼物,到我住的地下室看望我这个不深谙人情事故被淘汰出局的人。
大地处处有芳草,天涯海角有知音。
孟子曰:"贤者以其昭昭使人昭昭,今以其昏昏使人昭昭。"
二、我离开中国健康教育研究所后,美联社、法新社、法广、英国BBC和香港等有关媒体,纷纷播发消息,"中国健康教育研究所所长陈秉中因组织和支持开展同性恋科学研究和艾滋病求助热线与同性恋文化沙龙活动,已被大陆卫生部撤职";"陈因积极呼吁对同性恋者要采取宽容态度和维护他们的人权,受到了大陆有关当局最严厉的警告,中国健康教育研究所开展的围绕同性恋者进行的艾滋病干预活动因此夭折"。
三、我离开中国健康教育研究所后,该所奉上级之命,勒令我的同事万延海从中国健康教育研究所宿舍搬出,同时对他停止该所员工享有的一切福利待遇并停发工资。当时,万延海曾对上述做法义正词严,据理力争,但终因"胳膊拧不过大腿",最终沦为既无经济来源,又无栖身之地,只能靠朋友资助度日,后来成为一位长期自谋生计的民间从事艾滋病教育工作者和维权人士。"出头的椽子先烂"。他就是这样被中国健康教育研究所净身出户,扫地出门,满含悲愤地离开了自己所热爱的工作岗位。然而,我至今也不清楚对万延海的这种处置,依据的是什么政策?但一个不争的事实是,由于万延海这样被"问罪",对一些也想在同性恋这个"禁区"跃跃欲试的人士来说,确实起到了一种"杀一儆百"的震慑作用。
四、我被宣布退休后,中国健康教育研究所根据上级指令,要求限期将刊有我那篇《艾滋病.同性恋.健康教育》文章的《中国健康教育》1993年第8期收回并立即销毁,然后重新编辑出版新的第8期,以防有毒有害文章信息的扩散。中国健康教育杂志社随即向全国各地发函紧急回收所谓我那篇有问题的第8期杂志,随后又迅即发行了面目一新的第8期。真可谓"斩草除根"、"除恶务尽"。据我所知,对于一篇所谓有问题的学术文章的这种追杀和讨伐行动,除了与古代秦王朝的"焚书坑儒"有相似之处外,在近代学术期刊史上恐怕可以说是极为罕见。然而奇怪的是,尽管卫生部等几个部门兴师动众,联合封杀,把我的文章视为"凶神恶煞",却没有一个部门直面而且负责地向我阐明我的文章到底错在哪里,对社会的危害是什么,其罪责何在?!不平则鸣。当今的大量事实证明,我们当时从事的科研项目是正确的,没有不妥之处,也无所谓"前卫",可是却遭到残酷打压,冤屈至今。每当忆记起这一不堪回首的那段风风雨雨的不平经历时,曾数度情不自禁地仰面问苍天,我究竟何罪之有被"鞭挞"?问题的孰是孰非又何日才能拨云见日得答案,以至于今天仍令我感同一种无形的永远也卸不掉的千钧覆盆之冤强压在项背之上,令人终生难以昂首挺胸,这其中确有一种难以言说的别样滋味在心头。
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
五、卫生部、新闻出版署、公安部和中宣部对我和我的同事万延海的打压导致的冤假错案,对我们的精神和声誉造成了严重伤害,污名在身至今无法洗刷,我可能将背着这个沉重的包袱去西天了。为此,要求四部门和中纪委,因错误打压给我和我的同事万延海造成的声誉毁损能实事求是地予以彻底纠正和平反。原中国健康教育研究所(现为中国健康教育中心)根据上级指令对于万延海"扫地出门",令其不得不浪迹天涯的残酷做法和对人材的摧残,于法不容,应恢复他原有单位的身份以及享有的工资和一切福利待遇,并赔偿多年的经济损失。
六、坚持和保护学术自由,是科技兴国的重要保证。为了国家兴旺发达,一定要确保学术自由,不能任意把本来可以开展的项目变成"禁区"。对于同性恋问题的认识和与遏制艾滋病关系的研究,很明显是属于公共卫生领域的学术范畴,它与意识形态有着严格的界限,是两个完全不同的体系。把学术问题混淆为意识形态问题,动辄上纲上线,扣政治帽子,被扼杀的则是科研人员的创造力和想象力,更不用说放飞梦想,其危害和代价可想而知。要让科研人员从心理上真正消除生怕说错话、做错事的那种诚惶诚恐的阴影,对于误判的应还原本来的面貌。只有坚持实行学术自由的开明和开放政策,努力创造一种宽松的社会环境,卸掉禁锢学术自由和因言获罪的两个枷锁,才能激励科技人员敢做敢为,义无反顾,意气风发地投入到他们所热爱的事业中去,从而做到有所发明,有所创造。
天大可容万物,海阔可纳百川。可是,我们的科研领域竟容纳不下几个持不同学术观点的人,以至于让这些人报国无成,荒度年华,只因为直言不讳,不隐瞒并坚持自己的观点,竟成了给我"治罪"的把柄,最后竟被无情地打入"冷宫"。悠悠苍天,何薄于我!
疾风知劲草,智者必怀仁。
我相信历史总会有一天做出不偏不倚的公断,还蒙冤者以清白。既使那时我已西归去了天国,但当得知这一讯息时,也一定会感到无比慰藉可以瞑目了。
人之将死,其言也善;鸟之将死,其鸣也哀。
只企盼学术自由的曙光能早日普照中国大地,也期盼我国由约三四千万人构成的同性恋"芸芸众生",能得到全社会更加广泛的关注与宽容,从而促进遏制艾滋病的健康干预更上一层楼。
时过境迁,20年了,孰是孰非已黑白分明,该给摘掉冤屈的帽子了。因此,特渴望中纪委秉承公理,为我和我的同事洗冤。然而为了保住四个部门的面子,我的伸诉被拒绝令人绝望了。以公开信形式鸣冤,乃不得已而之。60年的共产党员生涯,有泪只能往肚子里咽,哭也无声,委屈自己撑。
原中国健康教育研究所所长 陈秉中
2013年12月15日
电子信箱:chbzh2012@gmail.com
附件:
1、给卫部党组的三个报告:
报告之一 关于我对几个问题的态度和请求辞职的报告
报告之二 关于中国健康教育杂志有关文章问题的紧急报告
报告之三 关于推倒不实之词妥善处理中国健康教育研究健所有关问题的报告
2、公开发表的三篇文章:
文章之一 艾滋病.同性恋.健康教育
文章之二 发展中的艾滋病求助热线
文章之三 发挥非政府机构在艾滋病控制中的作用
3、公安部(公通字[1993]62号)《关于取缔同性恋文化沙龙"男人的世界"的情况通报》
4、致卫生部陈竺部长和张茅党组书记投诉信
5、万延海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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