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顾一年前爱知行给中共18届三中全会关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和特殊人群专项组的建议
北京爱知行研究所 2014年10月18日发布
2013年11月6日,北京爱知行研究所公开致信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关于取消政法部门"特殊人群专项组"及其对艾滋病患者的管控、以及废除传染病医院制度以保障艾滋病患者医疗的建议"。全文参见附件。
相关建议如下:
中共中央和国务院修改成立"中央社会管理和综合治理委员会"的决定,恢复原"中央社会治安和综合治理委员会"主要处理社会犯罪问题的宗旨,而不是管辖应该由国务院及各级人民政府、社会组织来处理的事务。
中共中央和国务院要求中央政法委、"中央社会管理和综合治理委员会"(以下称"综治委")取消综治委下设的、司法部牵头领导的"特殊人群专项组"及其对艾滋病患者的管控制度。艾滋病是一个疾病,而不是犯罪。
对我国《艾滋病防治条例》、《传染病防治法》的实施进行评估,并适时修改完善《艾滋病防治条例》和《传染病防治法》,确保传染病防治确实有法可依,确立传染病防治,特别是艾滋病防治的人道主义原则、人权原则、群众路线,来面对传染病特别是艾滋病带来的医疗和公共卫生问题、社会问题、治安问题和政治问题。
2014年10月10日,在中共18届四中全会前夕,《检察日报》刊登了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7月15日在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孟建柱在文中提到,"中央决定,将中央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恢复为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目的是为了集中精力抓好平安建设"。下一步,中央政法委、中央综治委、中央维稳办、中央联席办要会同各地政法、综治、维稳、信访部门,研究提出创新社会治理、深化平安建设的意见措施。1991年,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成立。2011年,改名为中央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
北京爱知行研究所欢迎中央将中央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恢复为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的决定,我们认为,我国政法部门应该集中精力处理治安和打击社会犯罪,以及维护国家安全的工作,而不是插手广泛的社会管理事务,更不应该把原本属于民政工作、社会工作、教育工作和卫生工作的事务以维护社会稳定之名纳入政法系统管制,出现警务部门任意干涉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的情况。
北京爱知行研究所特别呼吁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取消原本在"中央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下的特殊人群专项组,取消对艾滋病患者和精神疾病患者的管控,消除对疾病患者的歧视和污名。我们认为,中国政府需要加强疾病防治的健康教育工作,增加疾病防治和社会关怀的工作经费,保障疾病患者的权利,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疾病防治、教育和关怀工作。
2011年7月,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发布《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社会创新管理的意见》。"社会管理创新"成为中国政治事务中重要的名词。这是"维稳"的代名词。
2011年9月16日,前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前中央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主任、前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在北京主持召开中央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会上宣读了中办、国办关于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更名为中央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的通知。
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下设特殊人群专项组,包括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和所谓"易感染艾滋病危险人群"的管控。特殊人群专项组把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易感染艾滋病病毒行脆弱人群等相关人群被称之为艾滋病危险人群,并且把艾滋病和精神疾病、吸毒、刑事犯罪人员等合并管理。
随后,全国各地,乃至乡村小镇,普遍建立了"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及其下属"特殊人群专项组",牵头单位为各级司法部门或综治委办公室。
中央综治委委员特殊人群专项组组长司法部部长吴爱英提出:特殊人群专项组以及下设的4个专项工作小组和各成员单位要"采取有效措施抓好四方面工作切实加强特殊人群服务和管理",包括:切实加强社区矫正人员监管教育和帮扶工作、切实加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切实加强吸毒人员强制隔离戒毒和戒毒康复工作、切实加强有肇事肇祸倾向精神病人和艾滋病危险人群防控工作。
自从2011年7月份以来,北京爱知行研究所一直关注中央社会管理综合委员会、特殊人群专项组及其对艾滋病患者、精神疾病患者的管控,并相继发表多份研究报告和呼吁函,呼吁尊重疾病患者隐私、尊严和保障病人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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