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中央补助重大公共卫生项目
湖南省社区组织参与艾滋病防治项目招标公告
http://www.hncdc.com/Article/ShowArticle.asp?ArticleID=6644
为发挥社会组织密切联系特殊社会群体、工作方式灵活的独特优势,更好地促进社会组织参与艾滋病防治项目工作,受湖南省卫生计生委疾控处委托,湖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作为2014年中央补助重大公共卫生项目湖南省社区组织参与艾滋病防治项目(以下简称"2014年中转社区组织项目")管理机构,承担本项目招标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目标
探索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模式,扶持、引导社会组织利用自身优势,积极参与防治艾滋病工作,扩大艾滋病预防、治疗和关怀服务的覆盖面。
二、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透明的原则,实行项目招标、专家评审、合同委托的管理方式。
(二)加强2014年中央补助项目与其它艾滋病防治项目的统筹协调,加强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和使用效益。
(三)项目支持活动领域明确,不接受超越机构自身职责和活动领域、科学研究、购买设备和以个人名义的申请。
三、项目执行周期
2014年12月1日至2015年10月31日。
四、项目领域
(一)针对社会组织防治艾滋病能力的培训和指导。
已在民政部门注册且承担过重大艾滋病防治项目的社会组织,针对本次项目中标的社会组织进行防治艾滋病能力的培训,指导社会组织开展中标项目的实施、管理、资料收集和项目总结报告的撰写等。
(二)针对卖淫嫖娼人群的行为干预。
创新卖淫嫖娼人群(尤其是低档暗娼、老年嫖客)的性病艾滋病健康教育和行为干预模式,提高安全套使用率和咨询检测接受率(目标人群协议期内干预2次,并进行HIV抗体检测),尽早掌握HIV感染状况,促使其主动接受生殖健康与性病诊疗等服务,提高健康水平,降低感染和传播疾病风险。
(三)针对男男性行为人群的行为干预。
普及性病艾滋病防治知识,提高咨询检测接受率(目标人群协议期内干预2次,并进行HIV抗体检测),推广安全性行为方式,重点在活动场所和利用网络等新社交媒介开展干预活动,探索有效的干预措施和方法。
(四)针对静脉吸毒人群的行为干预。
开展形式多样的性病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生殖健康教育和生活技能培训,鼓励和支持同伴教育活动(目标人群协议期内干预2次,并进行HIV抗体检测),重点动员社区静脉吸毒人群参与干预活动,探索有效的干预措施和方法。
(五)HIV感染者/病人随访干预及关怀救助。
针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病人的特点,围绕国家"四免一关怀"政策的落实,针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及其家庭的实际问题,开展防治知识、生殖健康和服药依从性教育,促进卫生服务资源的利用,减少二代传播,努力降低艾滋病病死率;开展心理辅导与咨询,帮助其树立积极的生活态度,增强其生产自救信心与能力,提高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的生存质量。感染者/病人每两个月作一次随访,每个干预人数需在项目协议期内随访3次,每个感染者/病人做一次CD4检测。
五、工作指标及经费分配
项 目 | 工作任务 | 任务数 | 金额(万元) |
领域一 | 针对社会组织防治艾滋病的能力培训 | 4个 | 16.0 |
领域二 | 卖淫嫖娼人群的行为干预 | 3000人 | 24.0 |
领域三 | 男男性行为人群的行为干预 | 6500人 | 52.0 |
领域四 | 静脉吸毒人群的行为干预 | 2400人 | 19.2 |
领域五 | HIV感染者/病人随访干预及关怀救助 | 900人 | 16.2 |
项目管理 | 组织中标评审 | 1次 | 12.6 |
举办项目管理培训班 | 1个 | ||
督导 | 2次 | ||
组织项目验收、总结 | 1次 | ||
总计 | 140.0 |
六、申报要求
1、申请单位所在地为湖南省辖区内"社会组织"。
2、"社会组织"指承担与艾滋病预防相关工作的协会、学会;高危人群或HIV感染者社区等自发组织的民间小组,小组必须由3名以上成员组成社区组织和其他非政府组织,其中必须有受益人群参加。
3、申请经费额度在1万元以上的社会组织必须要有一年以上在湖南省内相关目标人群中开展艾滋病防治活动的经验;注册的社会组织必须提供注册资质及财务等相关信息。
4、未注册的或不具备独立完善财务制度的社会组织,须选择当地有完善财务制度的独立法人单位作为经费托管机构,项目资金不能直接拨到个人账户中。经费托管机构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管理制度,监督和指导被托管机构按项目预算合理使用经费,双方协商可收取适当管理经费(不超过项目经费总额的5%)。
5、投标项目必须有明确的负责人,由其直接负责实施项目活动。
6、每个社会组织申请项目的上限数量为2个。
七、项目申报
(一)项目申请单位填写《2014年中央补助重大公共卫生项目湖南省社区组织参与艾滋病防治项目申请书》,A4纸打印一式3份,由负责人签署意见和签名,已注册的机构需加盖单位公章,未注册的需有托管机构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托管机构的公章,于2014年11月7日12:00前将项目申请书纸质版提交到湖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性艾科,邮寄件以邮戳日期为准,同时提供项目申请书电子版,逾期不予受理。
(二)递交项目申请书同时请一并提交的下列材料复印件:申请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情况简要介绍、单位法人证书(未注册组织可不提供)。
八、项目评审
(一)依据"公开、公平、公正以及利益规避"的原则,湖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将组织专家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申请书及实施机构进行客观、科学的评价。根据专家组提出的评审意见,确定中标单位、支持项目及经费额度。需要进行修改的申请单位,评审组织单位将及时与申请单位联系修改。
(二)项目中标结果将在11月22日前在湖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站(www.hncdc.com)上公布。如无重大争议,湖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将在5个工作日内与中标单位签订项目执行协议,同时下拨70%项目经费。
九、联系地址和联系人
联系人:覃莎莎 丁林
电话及传真:0731—84305906
电子邮件:hunangf@sohu.com
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一段450号(邮编410005),湖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性艾科新办公楼403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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