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报道 | 2011.11.29
安徽丙肝疫情疑为不洁注射引起
11月25日,安徽省卫生厅接亳州市卫生局报告,涡阳县丹城镇发生一起丙肝聚集性疫情,截止目前,有56人经初检显示为阳性, 13人为丙肝病毒阳性。且大部分为儿童,该事件发生后,经由中国媒体调查得知,患者曾在安徽与河南交界的河南省永城市马桥镇某诊所接受过静脉注射,此次丙肝疫情疑为不洁注射导致。有当地民众反映该家诊所为患者注射时不更换针头。
事件发生后,安徽省疾控中心对外称采取措施控制传播途径与传染源的进一步扩散并加强对患者的治疗。但目前感染人数仍不确切。
丙型病毒性肝炎呈全球性分布,传染性很强,一旦感染终生很难治愈。据介绍,丙肝传播途径只有三种,性传播、母婴传播和血液传播。上世纪90年代,上海生物制药所生产的治疗血友病的血液制品第八因子,因为血源采自河南艾滋病感染区域,且生产过程中未进行细菌灭活,曾导致中国出现一批艾滋病和丙肝的双重感染者,中国政府当时屏蔽了该事件。
引发对中国安全注射的关注
德国之声采访了长期关注中国公共卫生事件的中国青年艾滋病网络的协调人常坤,他认为此事件最应该为公众关注的焦点应转向对中国注射安全的关注:"中国从政府到企业推动安全注射这么多年来,我们都以为简单水煮消毒、注射器反复使用的现象已经消失,但没想到又出现了,这说明在推动注射器一次性、自毁型注射方面的工作不够,导致通过血液传播的疾病、器源性传播还有存在的可能,当年河南血艾爆发,一部分是通过血液交叉感染,还有一部分就是通过共用针具感染。"
常坤也表示,目前中国政府在此事件上的信息公开还是比较及时,但接下来最困难的应该是如何查找潜在的丙肝感染者,因为私人诊所为自费治疗,基本不对患者存档。有可能随着事件的公开,再确诊感染者。
他认为接下下在追究这家私人诊所法律责任的同时,中国政府部门应该给予该事件的感染者及时的治疗和健康跟踪,并在全国开展注射安全的健康教育和知识普及。
"政府应就公共事件启动应急机制"
上海律师张铮对德国之声表示,此事件如果从法律路径来说,可以依法追究该私人诊所的刑事及民事赔偿责任,但就目前情况来看,该小诊所可能不具备民事赔偿责任。
在具体的法律关系之中,也不能忽视河南卫生部门在其中扮演的角色及应该担当的责任:"如果河南卫生部门和该诊所存在利益关系,或是这个诊所的主管单位,也应该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张铮还认为,于法律路径之外,政府面对公共事件中的受害人,应该履行政府责任,包括启动应急机制等。
作者:吴雨
责编:苗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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