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October 30, 2013

【China AIDS:7912】 民政部应该公布2012年和2013年受助艾滋病感染儿童预算及其分布信息

民政部应该公布2012年和2013年受助艾滋病感染儿童预算及其分布信息
公民依法要求民政部公布政府发放给感染艾滋病儿童的福利资金信息,被要求去派出所提供"合法公民"证明
北京爱知行研究所 2013年10月31日发布
 
新闻采访:
云南公民袁某:13888917264
李仁兵律师:18901084618
王秋实律师:18710011156
 
北京爱知行研究所很震惊地获悉,民政部工作人员要求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公民去派出所提供"合法公民"的证明,才能向民政部申请公开受助感染艾滋病儿童的分布情况信息。我们认为,我国民政部应该积极主动和无条件地公布2012年和2013年获得政府发放的基本生活补贴金的感染艾滋病儿童在全国各省份的分布情况的信息,特别是我国政府给联合国儿童权利委员会报告中所称的2012年7119名领取每人每月600元基本生活费的感染儿童分布情况信息。
 
为进一步加强受艾滋病影响儿童福利保障工作,民政部先后出台了《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受艾滋病影响儿童福利保障工作的意见》(民发〔200926号)和《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发放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基本生活费的通知》(民发〔2012〕179号)。受艾滋病影响儿童包括艾滋病致孤儿童、父母一方感染艾滋病或因艾滋病死亡的儿童、携带艾滋病病毒或感染艾滋病的儿童。
 
《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受艾滋病影响儿童福利保障工作的意见》要求:"各级民政部门要采取资金保障与服务保障相结合的方式,满足受艾滋病影响儿童的基本生活以及教育、医疗、技能培训等多方面的需求,切实保障受艾滋病影响儿童和其他儿童一样健康成长。"提出:"要制定艾滋病致孤儿童的基本生活不低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的养育标准。要坚持儿童利益优先的原则,根据受艾滋病影响儿童发育成长的需要,科学核定养育标准,制定不低于当地居民平均生活水平的基本生活保障金发放标准,分类给予保障。其中,艾滋病致孤儿童全额发放基本生活保障金,最低养育标准为每人每月600元,并创造条件对孤儿监护抚养人给予一定的补贴和支持。父母一方感染了艾滋病或因艾滋病死亡的儿童可参照艾滋病致孤儿童标准执行福利补贴。携带艾滋病病毒或感染艾滋病的儿童在发放基本生活保障金最低每人每月600元的基础上,给予适当的营养医疗补贴。"
 
《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发放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基本生活费的通知》决定:"自2012年1月起为全国携带艾滋病病毒及患有艾滋病的儿童发放基本生活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根据城乡生活水平、儿童成长需要和财力状况,按照不低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的原则,合理确定感染儿童基本生活费标准,具体标准参照当地孤儿基本生活费额度,全额执行。 "
 
上述两份文件精神,充分体现了我国党和政府对受艾滋病影响儿童,特别是感染艾滋病儿童福利和权益的保护,极大地改善了我国儿童权利状况。为此,就艾滋病和儿童权利问题,我国政府递交给联合国儿童权利委员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儿童权利公约>执行情况的四次合并报告》强调:"33.  2009年民政部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受艾滋病影响儿童福利保障工作的意见》,要求采取资金保障与服务相结合的方式,满足受艾滋病影响儿童的基本生活以及教育、医疗、技能培训等多方面的需求,引入专业社会工作者制度和联系人制度。""34.  2009年中国建立了受艾滋病影响儿童数据系统,目前系统设计、安装以及培训工作已完成,各地正在采集录入数据。该系统将全面、客观地掌握全国受艾滋病影响儿童基本情况和动态变化,量化地统计分析全国受艾滋病影响致孤儿童救助工作的状况。"
 
随后,《中国政府关于《执行<儿童权利公约>第三、四次合并报告》问题清单的书面答复材料》提出:"2012年,按社会散居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每人每月600元的标准为7119名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发放了基本生活费。"
 
同时,今年7月初,民政部对外宣布:"近日,中央财政再次下拨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补助资金3.7亿元,全年共下拨专项补助资金22.6亿元,用于保障57.4万名孤儿和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基本生活。"
 
为进一步帮助我国政府做好加强受艾滋病影响儿童福利保障工作,河南公民李某于今年7月初向民政部和财政部递交信息公开申请,要求"依法申请公开以下信息:122.6亿人民币分配到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的金额;2、222.6亿人民币分配到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孤儿福利的金额、感染儿童福利的金额;322.6亿人民币分配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所要提供福利保障的孤儿数、感染儿童数。"至今,民政部没有回复公民李某的信息公开申请,而财政部就资金信息做出回答。
 
云南公民袁某于今年10月23日向民政部提出申请,鉴于中国政府给联合国儿童权利委员会提供的下列信息,"2012年,按社会散居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每人每月600元的标准为7119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发放了基本生活费。"根据以上信息我们依法申请公开以下信息:"17119名儿童在各个省、市、自治区、直辖市的分布情况。"
 
2013年10月30日下午4点,民政部信息公开工作的一名女士给云南公民袁某致电,电话号码:010-58123254来电。对话要点如下:
 
女士说:你是不是申请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有没有其它的能够证明你身份的证件?因为一个身份证看不出什么。比如说:1、单位证明;2、工作证件。等。
袁某说:我是以个人申请的,单位做不了证明。假如要证明我申请这个东西和我的关系,我可以提供名片。
女士说:名片能证明什么呢?要不你去派出所让出个证明什么的?证明你是合法公民。
袁某说:我去派出所出什么证明?意思是我去派出所,让派出所给我盖个章,证明我是合法公民?这是一个很搞笑的证明。
女士说:直接跟你说吧,我们害怕很多信息公开之后被坏人利用。只有你出示证明,我们才能证明你是一个合法公民,也才能证明你的政治立场。假如人人都像你一样,想要什么信息就向我们申请,我们工作人员工作量太大了。你们既然关心艾滋儿童就应该去社区,找艾滋儿童,看哪些人还没领到每月600元。即使我们跟你们公布了这些信息,你能有什么用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条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九条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确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具体内容,并重点公开下列政府信息:(四)财政预算、决算报告;(九)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第十三条规定:"除本条例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行政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还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国务院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部门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民政部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指南》(http://xxgkht.mca.gov.cn/n1360/n26526/26681.html)明确:"对于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应根据《民政部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包括数据电文形式)向民政部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或业务主管部门提交申请,可登录民政部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下载、填写《民政部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内容应当包括: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或证明文件;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内容描述;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和用途。"
 
《民政部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暂行办法》(http://xxgkht.mca.gov.cn/n1360/n26526/26677.html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民政部机关政府信息,是指民政部各部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享有获取民政部机关政府信息、要求公开民政部机关政府信息的权利。
 
第三条  民政部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 

第九条  民政部各部门应当主动公开下列政府信息:(七)民政事业发展的规划、计划及其完成情况和统计数据;

第二十二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要求民政部向其提供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证明文件,向民政部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或业务主管部门提交书面申请。书面申请应当有对所需政府信息的内容描述,并签名或者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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