暨“2004宪法修正案与反就业、职业歧视在中国”研讨会
会议简讯
2011年7月3日,由中国艾滋病病毒携带者联盟(CAP+)与中国艾滋病防治协会法律政策工作委员会联合发起,与北京大学人民代表大会与议会研究中心、中国政法大学宪政研究所、清华大学卫生法研究中心、清华大学公共健康中心合作举行的“2004宪法修正案与反就业、职业歧视在中国”研讨会在北京西郊宾馆会议室召开。此次会议共有68人参会,包括民间组织、国际组织、政府相关部门、新闻媒体、学术机构、政政协委员等多方代表。
会议包括两大单元,第一单元由中国艾滋病防治协会秘书长沈洁女士主持。CAP+秘书处协调人孟林首先表达了艾滋病感染者平等就业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同时也强调了除制度性障碍以外,社会文化因素对感染者就业产生的负面影响也不容忽视。随后,CAP+高级顾问,卫生部疾病控制专家委员会性病艾滋病分委会委员李�教授在会上就艾滋病职业歧视问题提出了相关法律建议。卫生部艾滋病预防控制中心吴尊友主任在发言中指出,我国每年报告300起左右职业暴露情况,经药物干预后,没有发生一例由于职业暴露而造成的感染。所以,作为公务员、作为教师,从事一般的工作,都不会造成艾滋病的传播。联合国艾滋病规划署驻华代表马克先生在也会场表达了国际社会保护感染者就业权的基本立场,即“艾滋病体检不应该作为入职的必要条件”,并从司法、政府、感染者等角度提出了五点建议。
第二单元由清华大学卫生法研究中心主任,原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王晨光主持。来自北京大学法学院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副主任张千帆教授、中国政法大学宪政研究所刘晓楠教授分别从宪法、法律的角度分享了对反就业职业歧视的看法和建议。其中张千帆表示,除了感染者是否能胜任工作,在担任工作中是否对社会产生负面影响这两个理由外,其他因素都不能作为拒绝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就业的依据。天津海河之星负责人李虎建议艾滋病宣传方面要去污名化,避免恐吓性的宣传。中国经济时报记者王克勤对围绕会议主题提出了5点参考意见:“1.自助而不是他助,全国各地有很多的NGO领头羊需要扶持,需要社会的支持;2.媒体要保持持续的关注;3.我们切实要推进影响型诉讼;4.要持续影响政府和鞭策政府,推动政府对该议题的关注;5.要整合所有的社会力量,形成合力。”
研讨会期间,艾滋病反歧视第一案原告小吴通过电话连线与全国政协委员、艾滋病宣传员濮存昕老师进行了交流。濮存昕在回答小吴提问我们这个群体有什么不能做的说:我们所有人不能做的事情你们也不能做,我们能做的事情你们都能做的。
另外,还有来自各领域的专家进行了精彩的发言,展开了热烈的讨论
CAP+将继续展开相关活动,推动解决我国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就业难”问题。欢迎大家来电来函,积极参与,提出宝贵建议。
中国艾滋病病毒携带者联盟(CAP+)秘书处
2011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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