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April 4, 2012

【China AIDS:7233】 Fw: 药物之争(三):替诺福韦来源之谜

 
发件人: 陈诚
发送时间: 2012-04-04 22:09:03
收件人: 嘎嘎邮件组; 孟林邮件组
抄送:
主题: 药物之争(三):替诺福韦来源之谜
 

 现在,这场争论中需要明确的第一个合法性基础已经很清楚了,就是:这批替诺福韦来源哪里?因为整个事情完全是暗箱操作,谁也不愿出来做解释、挑担子,以免惹火上身。所以很多问题,我们只能来推理,来猜,但不要紧,这并不妨碍我们逐渐接近真相的努力。

 我们一个个分析这批替诺福韦可能的来源。

 第一个我想到的可能,就是假药。药监局经常会查处很多的外国进口药物的制假窝点,淘宝上面也经常兜售一些所谓从国外带回来的药品,很多经查都是小手工作坊生产的、完全没有药物成分的假药,或劣质药。考虑到替诺福韦是治疗乙肝非常好的药物,中国又是乙肝大国,替诺福韦应当是一个容易被不法分子盯上的药品。

 第二个从生产厂家购买的药物,这基本不可能,像医院,就是自己招标、采购然后出售,那价格就要到1400元一个月,和200元差距太大,估计连成本价都不够,别提运费,人工等。

 第三个是药厂和国际组织赠送。这个是有先例的,但赠送从来都是赠送给中国政府,没听说过赠送给未经注册的草根组织的,草根组织拿着这些处方药也没有用啊,而且如果赠送可以有案可查,我们去吉利德公司咨询就是了。或者说,外国赠送药品被政府中的部分人套取出来,然后让草根组织去换钱,分成!这个胆子太大了吧?我觉得政府里面没有人有这个胆子的,这应该是犯罪行为。

 第四个可能是药物进口(或走私),因为抗艾药物实在比较特殊,很多生产厂家是和各个国家分别谈判,定价不同,同样药品(在专利保护期内),在美国和在非洲完全不是一个价格。非洲国家可以用很低价格获得药品,但一般都是有附带条件的:除本国使用外,不能出口。即使仿制,也不能大规模出口的。当然,患者个人使用需要在外国购买,是另外一回事。而且药物的进出口在国家海关总署有备案,我们也可以查询。可能进口药品国家还有更严格规定,这个需要再找材料。至于走私,且不说这是违法犯罪行为,就是到岸后,成本也会比较高。所以我觉得这也不太可行。

 第五个可能就是实验用药。一般来说,实验用药的采购、使用、销毁都有明确的规定,从实验室流向市场,是不符合规定的。而且实验用药,没有延续性,抗病毒治疗是维系一生的医疗活动,实验结束了,药品断粮,患者怎么办?我觉得操办者不应该有这个胆子。

 第六个可能就是盗窃当地的国家免费治疗药品。比如国家给南京50人份的替诺福韦指标,被相关部门卡死,一份不发,然后转给草根组织,让草根来卖,造表还把这些人造成领取免费抗病毒药品的表。这就有点过分了。这是赤裸裸的谋财害命,等于需要替诺福韦的穷人获得治疗的门被关上了。这是犯罪行为。

 第七个可能就是收购已经获批使用替诺福韦病人的药品。在国家较早开展抗病毒治疗的地方,很多病人面临一线耐药,需要换药的问题,那里的病人使用替诺福韦相对较多。收购者动员病人拿药以后,推迟治疗,以低价卖给收购者,然后他进行转手倒卖。这是拿穷人的命去为自己换钱,病人肯定需要治疗才获得药品的,病人出问题怎么办?二来这样药品来源的稳定性也是问题;三来这也涉嫌套取国家免费药品。

 除了来源是一笔糊涂账,替诺福韦的去向也是一笔糊涂账。现在很简单,病人只要交200元每月的服务费,就能获得替诺福韦,据说有CD4很高的病人,也被动员购买药物。比如我的CD4800,我购买了替诺福韦,但是我不吃,我再转手卖给乙肝患者,市场价1400一个月,我卖1200一个月总可以吧?我毫无成本,每月坐地收入1000元,等我想吃药,说不定已经是35年后了。整个扰动了国家医疗秩序和药品流通秩序。

 这一笔又一笔的糊涂账,没有一笔说得通。这到底是谁策划的?是谁实施的?是谁纵容的?里面有没有经济利益和私分勾搭?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华东感染者协作网络秘书处      陈诚



--
您收到此邮件是因为您订阅了 Google 网上论坛的"ark of love ―爱之方舟"论坛。
要向此网上论坛发帖,请发送电子邮件至 menglin-plwhas@googlegroups.com。
要取消订阅此网上论坛,请发送电子邮件至 menglin-plwhas+unsubscribe@googlegroups.com。
若有更多问题,请通过 http://groups.google.com/group/menglin-plwhas?hl=zh-CN 访问此网上论坛。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