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情况,请见附件。
4月23日,职业暴漏感染HIV的医务工作者当事人 和常坤 通话近一个多小时,其中谈到 2012年4月24日,她将与驻马店卫生局等部门有个协议,鉴于其恐惧和忧虑心理,提请驻马店艾防所正确处理与职业暴漏感染HIV的尹晓莉的协议问题,提请艾滋病社区同仁关注和支持!
常坤
驻马店艾防所放屁,当事人今天和我电话将近一个小时。提请驻马店卫生局等部门正确处理与她的协议解决问题,如果有任何形式的构陷,欺负一个弱小女子,我们不会轻易放手!//@万延海微博:如果真有这个人 @哥伦比亚大学包蓓蓓 可能也涉及违犯《艾滋病防治条例》第三十九条关于保护感染者隐私权的规定。"
艾博公益(AIDS Relief)艾滋病法律热线
平等就业就医和隐私保护权专线:155 0113 7876 (刘巍律师)
——针对就业、就医和隐私保护权益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旨在指导被侵权人通过法律的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性工作者药物依赖者咨询专线:186 3922 8639 (蔺其磊律师)
——针对性工作者、药物依赖者其权益受到侵犯问题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旨在指导被侵权人通过法律的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婚姻家庭和生命财产安全咨询专线:150 3718 6255(姬来松律师)
——针对因艾滋病的原因导致的婚姻家庭和生命财产安全问题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艾博公益法律热线邮件咨询:aibolaw@163.com
新浪微博: @艾博公益法律热线
艾博公益法律热线服务监督投诉:
常坤 电话:13349108944 电子邮件:13349108944@189.cn
l 咨询人员:专业律师
l 工作方式:通过热线电话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并在必要时提供法律援助。
Ø 工作时间:每天8:00-22:00,周六日及其他节日正常工作。
Ø 隐私保护:咨询律师将严格尊重咨询者的个人隐私,不得公开咨询者的相关信息。咨询者可以自由选择是否告知咨询律师个人相关信息(包括姓名、单位、住址、电话等),也可以采取匿名方式咨询。
Ø 咨询记录:咨询律师为咨询者提供服务后,会对咨询内容进行"去隐私化"记录,仅作为资料保存,不用任何他用。
"艾博公益"系目前包括艾博公益艾滋病法律热线、艾博公益治疗倡导行动、艾博公益青年小额资助、艾博基金、爱行马拉松俱乐部、艾滋病艺术和新媒体创作组、艾滋病活动家子女成长辅助计划、《青年与艾滋病》《社会工作与艾滋病》刊物等;
--
新浪微博 @艾博公益艾滋病法律热线 (China AIDS Relief AIBO Law Hotline):
15501137876 ——受艾滋病影响人群就业、就医和隐私权保护法律咨询专线
18639228639 ——性工作者药物依赖者法律咨询专线
15037186255——受艾滋病影响人群婚姻家庭和生命财产安全咨询专线
新浪微博: @艾博公益艾滋病工作者常坤
-~----------~----~----~----~-
"China AIDS Group中国艾滋病网络"
A:订阅,请发邮件到 chinaaidsgroup-subscribe@googlegroups.com
B:退订此论坛,请发邮件至 chinaaidsgroup-unsubscribe@googlegroups.com
C:既往内容汇总查询(需要翻墙):http://groups.google.com/group/chinaaidsgroup http://chinaaidsgroup.blogspot.com
D:Contact: Chang Kun 13349108944 changkun2010@gmail.com
★ 发送在本邮件组的所有内容信息,将被《青年与艾滋病》《社会工作与艾滋病》刊物自由采用,
★ 凡是挑釁、謾罵、非理性、過於情緒性、胡亂批評和無意義之言論,或是匿名人士之言論,以及所發表意見出現有不雅、粗鄙之文字等,本郵件組將不予以顯示!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