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各社区组织强烈反对吉林省全球基金艾滋病项目CBO-SSR(吉林省艾滋病性病防治协会)副秘书长李志和参与艾滋病防治工作的意见
自《2012年中国全球基金艾滋病项目社区组织参与艾滋病防治工作项目申请指南》颁布以来,自2012年5月22日起,吉林省通化市爱之山城感染者组织、吉林省常春藤工作组、吉林省长春市爱心宏联工作组、吉林省吉林市同舟工作组等四个社区组织紧急、公开反映了吉林省全球基金艾滋病项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截至目前,中国全球基金艾滋病项目CBO-SR、吉林省全球基金艾滋病项目CBO-SSR均未进行解释说明,而吉林省全球基金艾滋病项目CBO-SR即将于近日进行项目初筛、评选工作。
为保障中国全球基金艾滋病项目在吉林省公开、公正、公平的顺利实施,经吉林省多家社区组织紧急磋商决定,我们强烈反对吉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艾滋病性病预防控制所工作人员、吉林省全球基金艾滋病项目CBO-SSR艾滋病性病防治协会副秘书长李志和继续参与全球基金艾滋病项目及其他一切艾滋病防治工作。理由如下:
一、李志和长期打压社区组织,遏制社区组织发展:李志和作为吉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艾滋病性病防治所负责社区组织参与的工作人员,以及吉林省艾滋病性病防治协会的副秘书长,几乎从未开展或参与面向吉林省社区组织的能力建设工作;面向国家级项目官员矮化吉林省社区组织形象;长期挑拨离间各社区组织之间关系。
二、李志和对艾滋病感染者、男男性接触人群长期歧视、不尊重、不友好。
三、李志和利用协会职务所负责和参与的艾滋病项目管理混乱。
1、几年来,吉林省艾滋病性病防治协在国家艾滋病防治社会动员项目、中国预防性病艾滋病基金会、中国-默沙东合作艾滋病项目支持下所开展的社区组织参与工作,缺乏透明,李志和常以个人喜好,挑选顺从的社区组织或MSM社区娱乐场所进行项目分包。而即使参与该项目的社区组织,也对项目的具体内容与经费使用缺少了解。
2、李志和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屡次违反项目实施方案,多次并会、缩短会议时间。吉林省常春藤工作组已在之前的公开信中反映类似问题,“我们工作组曾参加过他在梅河口开的一次会议,是培训省内疾控中心工作人员和农村同志工作组的会议,我们都是在外地赶到梅河口市参加会议,结果只开了一下午就结束了,一下午的会议中李志和更换了4次条幅,按四个会议进行结算”。
四、李志和抢占、垄断资源,妄图建立没有其他社会组织、社区组织参与吉林省艾滋病防治的独立王国。
1、吉林省是我国艾滋病的低发地区,而近两年来,在李志和的授意下,吉林省九个地市已全部建立起市级艾滋病性病防治协会,甚至吉林省个别地区,已经建立起区县级艾滋病性病防治协会。吉林省已经成为了全国为数不多的,各地市全部建立起艾滋病性病协会组织的省份。在某些地方条件尚未成熟,疾控性艾科人力资源缺乏的情况下,协会组织如此大跃进式的发展,不得不怀疑李志和与社区组织抢占资源,垄断资源的野心。本次《2012年中国全球基金艾滋病项目社区组织参与艾滋病防治工作项目公开招标以来,为规避项目招标指南中对于各地疾控中心作为托管机构不能收取托管费的规定,吉林省艾滋病性病防治协会硬性规定由各地艾滋病性病防治协会对社区组织项目进行托管。
2、据了解,在吉林省全球基金艾滋病项目支持下开展的社区组织参与项目中,某些艾滋病感染者组织由李志和捏造存在。
3、对于由其他行业协会与学术机构参与的艾滋病防治项目,李志和进行污蔑与打击。李志和在公开场所指责吉林省某部属高校参与艾滋病防治工作,并对项目执行中产生的问题向国家项目办进行挑拨、刁难、歪曲。
五、李志和在项目管理过程中,故意缩短社区组织申报时间,人为设置障碍:
1、吉林省常春藤工作组反映的情况,“吉林省协会副秘书长李志和要求25号以前必须完成交上电子版项目书,逾期不予受理,我们严格按照省里要求25号以前交上了项目申请,可是到了30号下午才给我们回复,说申请不批准让我们再修改,31号中午截止申请,这样弄得我们吉林省的各个小组修改的很仓促,这明显就是故意不给申请项目的时间。
2、 为应付国家项目办项目管理要求,吉林省艾滋病性病防治协会5月21日才发布《吉林省全球基金艾滋病项目招聘启事》,而该《启事》的截至日期居然就在5月23日!(详见http://www.jlcdc.com.cn/jlcdc/html/html/news.jsp?typeId=k9&name=艾滋病性病预防控制&id=116282)
基于以上理由,吉林省各社区组织认为,李志和完全不适合负责包括吉林省社区组织协调与管理在内的一切艾滋病防治工作,特别是全球基金艾滋病项目的相关管理工作。李志和的行为,已造成恶劣影响:
一、 由于其个人行为,严重破坏吉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艾滋病性病预防控制所、吉林省艾滋病性病防治协会的形象与公信。
二、 严重遏制了吉林省艾滋病防治工作中社区组织的参与和发展,为政府卫生部门与社区组织之间人为设置障碍,造成吉林省社区组织能力水平严重低于全国其他地区,引起吉林省社区组织公愤。
三、 垄断资源,排斥其他社会组织、社区组织、学术机构参与艾滋病防治,严重破坏了国家关于艾滋病防治“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方针政策。
四、 将其个人对艾滋病感染者、男男性接触人群歧视、不尊重的态度带入工作之中,对以上人群造成心理伤害。并影响到疾控与艾协其他工作人员对待上述人群的友好态度。
因此,为了促进吉林省艾滋病防治工作深入开展,推动中国全球基金艾滋病项目顺利实施,维护吉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形象,吉林省各社区组织经协商,我们建议:
一、一致强烈反对李志和继续参与吉林省艾滋病防治工作,由吉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委派适合人选负责社区组织参与工作。
二、立即暂停吉林省全球基金艾滋病项目社区组织参与项目招标评审工作。
在我党十八大即将召开之际,政府加大扶植民间组织发展,全球基金重拾对中国信心的大背景之下,李志和公然破坏艾滋病防治工作。在此,强烈建议国务院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中国卫生部疾病预防控制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国性病艾滋病防治协会、中国全球基金艾滋病项目办、吉林省卫生厅疾病预防控制处、吉林省民政厅民间组织管理局、吉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针对李志和个人问题进行调查、处理。
强烈建议中国全球基金国家协调委员会两工委代表孟林先生、马铁成先生、慕容枫先生、李虎先生,中国全球基金艾滋病项目国家级社区组织咨询小组组长王晓东先生、副组长蔡凌平女士、罗玫老师、王龙先生、袁文莉女士、张煜女士、陈海龙先生履行职责、介入调查,以促进中国全球基金项目顺利实施。
并请孟林先生、李虎先生将信转发至:
中国卫生部部长 陈竺先生
中国卫生部党组书记 张茅同志
联合国艾滋病规划署驻华办事处 马克先生
世界卫生组织驻华办事处 兰睿明先生
七个工作日之内,如若无法尽快解决问题,吉林省各社区组织将向全球基金日内瓦总部以及国际社会反映情况,并邀请社会公众、国内外新闻媒体进行监督。
吉林省通化市爱之山城感染者工作组
吉林省常春藤工作组
吉林省吉同网工作组
吉林省五朵金花工作组
吉林省四平市阳光工作组
吉林省岭城春天工作组
吉林省吉林市心灵彩虹工作组
吉林省白山市长白山下感染者工作组
2012年6月3日
新浪微博 @艾博公益艾滋病法律热线 (China AIDS Relief AIBO Law Hotl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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