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9月26日 15:35 许琛 来源:羊 王碧雯目前只能躺在床上,用铁丝撑起被褥 羊城晚报记者 周巍 摄 羊城晚报记者 许琛 实习生 张君宇 本报独家披露"最爱"夫妻(女方是艾滋病毒携带者)妻子烧伤就医难后(详见《羊城晚报》9月14日A3版《谁来拯救这段真爱》及其后续),在社会上引起了巨大反响。羊城晚报记者为了让王碧雯能尽快接受手术救治,与医院和卫生部门多方联系,但截至目前仍未能为患者找到合适的收治医院。不过,在广东省卫生厅副厅长廖新波的协调下,四大医院日前对王碧雯实施了会诊。 回顾前后的曲折经历,这对命途多舛的夫妻透视出最深刻的无奈―――艾滋病毒感染者就医何其难!由于HIV感染者的特殊身份,这个群体在寻求医疗救治时,多少会遭受到医疗机构的歧视。对此,有关机构建议:取消"艾滋定点医院"的设置,将艾滋病治疗纳入常规医疗体系。 治疗渐规范,四周后才能植皮 9月20日,广东省省卫生厅副厅长廖新波亲率专家前往英德看望王碧雯,并展开会诊。自此之后,尽管专家认定王碧雯不具备转院进行手术的身体条件,但其治疗和生活较之前还是有了很大的改善。 据英德市人民医院院长李耀斌介绍,该院为患者提供了经过严格消毒清洁后的单间传染病房,并购置了空调、热水器等生活用品,还特地配备了预防褥疮和压伤的气垫床,为患者提供了免费的营养餐。在治疗方面,则为病人安排专人护理,邓泽润不必再事事亲为。烧伤创面的治疗也渐趋规范。省卫生厅为此专门下拨烧伤药物,患者告别了涂敷草药。 英德市人民医院近日连续邀请烧伤专家对患者会诊,诊断、监测及治疗方案不断调整优化。9月23日晚,南方医院、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广州市红会医院和广东省人民医院四家医院的专家,专程抵达英德对王碧雯进行会诊。会诊结果与之前并没有太大不同,王碧雯现阶段仍以抗感染治疗为主,以期提升其自身免疫能力。植皮手术则要在患者身体机能恢复到一定程度后才能进行。这段过渡时间大约四周左右。 至此,对王碧雯的救治终于走上了正轨。 HIV感染者合法权益应保护 9月16日晚,邓泽润彻夜难眠,深深为妻子及有类似遭遇的HIV感染者的命运担忧。17日一大早,他给记者发了一条很长的短信:"现在我妻子还是没能找到条件好些的医院收治我们,如今我心中的压力也越来越大,因为现在的问题不仅仅是救助我妻子,也许现在正有很多HIV感染者需要做手术而被拒绝。我希望有更多的社会人士和媒体来关注HIV感染者手术难的问题。我们不想做什么风云人物,我们只想HIV感染者的合法权益能得到保护。" 艾滋人士:求医遭拒很普遍 邓泽润向记者透露,9月16日晚清远当地某艾滋病毒感染者团体的负责人曾来医院看望过他和他的妻子,该人士告诉邓泽润,自己以前也因身体健康问题求医而遭到医院拒绝。这位负责人说:"在HIV感染者群体中,这是普遍存在的现象。"他们正与北京的媒体联系,希望改变这个群体备受医疗歧视的现状。 为尊重当事人的隐私,邓泽润没有告诉记者这个感染者团体的联系方式。这位神秘人士的姓名和身份甚至连邓泽润都不清楚,只是说"还会再联系他"。 这位匿名的艾滋感染者团体负责人,或许透露了大多数HIV携带者卑微而无奈的心境。在种种歧视当中,最令人痛心的就是艾滋病毒感染者所遭遇的"就医歧视"。感染者群体在罹患其他疾病后,因为身体状态特殊,本身就面临着比常人更大的风险,亟须治疗之际,反而遭医院拒绝治疗,无异于雪上加霜。 如延误救治可提诉讼要赔偿 王碧雯就医屡遭拒绝的经历经本报披露后,数位公益律师均表示,愿为当事人提供义务法律援助。在公益律师眼中,对艾滋病毒感染者的"就医歧视",是公然无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这个特殊群体应敢于捍卫自己的正当权益。 北京瑞风律师事务所著名公益律师李方平说,医院因为病人感染HIV而拒绝提供医疗救治,毫无疑问是侵权行为。《传染病防治法》和《艾滋病防治条例》都明确规定,医院对于传染病人或艾滋病毒携带者不得歧视和拒收。 谈到王碧雯,李方平称,医院拒绝接收而延误治疗,直接造成了当事人病情加重的后果。烧伤四个月后进行植皮手术,成功率比当初大为降低。"当事人经过确切的医疗鉴定后,完全可以向院方提起民事诉讼,请求赔偿损失。如果事实成立,医院领导及烧伤科主管还应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严重的甚至可以吊销医师执业证书。" 深圳的公益律师庞琨也说,医院对前来就诊的病人负有救治的义务,如果由于院方有意拒绝接治,造成患者错过最佳治疗时机,那么就构成了民事侵权。患者有权提出民事赔偿的要求。尤其对于像王碧雯这样的危重病人,在追究相关负责人行政责任的同时,甚至可能追究其所负的刑事责任。庞琨多年来代理过多起乙肝就业歧视案,以及残疾人起诉深圳地铁公司户籍歧视案等许多公益诉讼案。他说,与就业歧视和户籍歧视等相比,就医歧视在危害程度上更甚,属于直接侵犯当事人的生命健康权,所承担的法律责任会更严重。 对策:完善落实相关法规 明确综合和定点医院职责 艾滋病毒感染者为何遭到就医歧视?一个很普遍的原因是,医院惧怕病毒交叉感染。 综合、定点医院各有短板 广东省第二人民医院创伤外科某专家称,对艾滋病毒感染者进行其他病症的治疗,"必须采取严密隔离措施,防止传染病源扩散,确保其他病人和医护人员的安全。"但事实上,并不是每一家医院都具备防感染的硬件设施和人才资源。 在现有医疗资源配置下,具有手术施治能力的综合性医院,很多都缺乏预防感染的经验,甚至可能连专门的传染病房都没有。"艾滋病定点医院"的存在,顺理成章成为了一些医疗机构拒绝为HIV感染者提供常规医疗服务的借口。 而所谓的"艾滋病定点医院",则往往都是传染病专科医院,不具备综合性医院的学科体系和救治能力,甚至缺少进行常规手术的设备和器械,无法为感染者提供综合性的诊疗服务。艾滋病毒感染者患了其他病症,常常就在综合性医院和"定点医院"间被踢来踢去。 反歧视法规没能落实 公益律师庞琨从法律角度指出,当前有关艾滋病毒感染者不受歧视的法规政策,没有得到卫生部门大力落实,这也是医疗机构频频拒收HIV感染者的主因之一。庞琨还提到,在利益驱动下,医院也不愿接收艾滋病毒感染者,因为这样可能会导致"其他病人就医时更谨慎,甚至放弃这家医院而转投他方"。 取消"艾滋定点医院"? 今年年初,由联合国国际劳工组织、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国艾滋病病毒携带者联盟等机构联合发布了我国《艾滋病感染者看病难、手术难现状及其应对策略研究》,提出解决措施:着重于完善并加强政策法规的落实,进一步明确综合医院和"定点医院"的职责,在完善医务人员因职业暴露感染艾滋病的保障基础上,保护HIV感染者或艾滋病人的就医权。 另一份由中国艾滋病病毒携带者联盟和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共同编撰的《关于解决我国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手术难"问题的建议》提出:干脆取消"艾滋定点医院",将艾滋病治疗纳入常规医疗体系,以免出现推诿现象。《建议》称:感染者有关艾滋病治疗的诊疗服务由各医疗机构的感染科(室)承担,感染者所患的其他与艾滋病无关的疾病按诊疗需求由相应科(室)承担;当病人所患疾病确实存在科室交叉时,规定由主要科室牵头开展联合会诊;卫生部门可推出一批"示范"医院,解决感染者"病无所医"的局面。 反歧视人士雷闯: "公务员招聘排除HIV携带者,与法相悖" 反歧视人士雷闯,在微博上为"最爱"夫妻发出呼吁:"若有哪家医院收治,我给它磕头,不食言。"记者与他展开对话――― 羊城晚报:你觉得形成传染病歧视的原因是什么?是否过分恐惧? 雷闯:对。尤其是医务人员,他们对于这方面的知识了解越多,反而越会感到恐惧,这是很奇怪的一点。对于乙肝的歧视,更大程度是由于人们不了解所造成的。 羊城晚报:这方面歧视怎么样解决? 雷闯:国家有很多反歧视的法律法规,一定要加强落实。我之前接触到很多企业,他们明知不能够以乙肝病毒携带者为由拒绝求职者,但还是冒着被处罚的风险违规检查乙肝,这说明政府检查落实的力度太小。 甚至有时政府部门的规定与法律是相悖的。《就业促进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不得以是传染病病原携带者为由拒绝录用,但现在的公务员招聘,直接把HIV携带者排除在外了。 另一方面,政府部门必须做好传染病的宣传普及,让公众对此有科学的认识,消除恐惧。大家都参与,拒绝歧视。 羊城晚报:像"最爱"夫妻遭到就医歧视,医院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雷闯:在传染病这方面国家有完备的规定,医院是不能拒收的,它现在不作为,那肯定是违法行为。 传染病相关法律法规条文 ●《艾滋病防治条例》 第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属。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属享有的婚姻、就业、就医、入学等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四十一条 医疗机构应当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提供艾滋病防治咨询、诊断和治疗服务。医疗机构不得因就诊的病人是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者艾滋病病人,推诿或者拒绝对其其他疾病进行治疗。 ●《侵权责任法》 第五十七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传染病防治法》 第十六条 国家和社会应当关心、帮助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使其得到及时救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注:艾滋病属于乙类传染病) 明确综合和定点医院职责 许琛、张君宇 HIV烧伤女获8000元善款http://news.gd.sina.com.cn 2011年09月24日04:22 大洋网-广州日报【摘要】: 本报清远讯 (记者曹菁)备受社会关注的英德HIV烧伤病人昨天喜获英德市民政部门提供的8000元善款,广东省卫生厅副厅长廖新波也专程前往处理。 今日导读 就医医疗环境也得到改善 本报清远讯 (记者曹菁)备受社会关注的英德HIV烧伤病人昨天喜获英德市民政部门提供的8000元善款,广东省卫生厅副厅长廖新波也专程前往处理。 据热心律师庞琨透露,此前曾专程代理女患者去英德市民政局申请大病救助。昨天英德市红十字会告知已去医院了解邓先生妻子烧伤求医的事实和目前的状况,称将发起一个募捐活动,让社会更多的人向邓先生妻子伸出援助之手。 据女患者的丈夫称,因无力再支付高昂的治疗费用,唯有希望获得政府和社会的帮扶,比如获得免费的艾滋病药物,才可能让妻子得到更好的救治。 由于媒体的关注,英德医院方面及时改善了HIV烧伤女病人黄女士的就医环境,专门为其购置了气垫床,转移到了有空调的病房,并为其提供了医院的烧伤药及免费营养餐等。 同志哥 不合时宜、不受欢迎的独立评论家 邮箱:tongzhige@yahoo.cn 手机:15267169160 QQ:1241841592 日志楼:http://www.cc98.org/dispbbs.asp?boardID=144&ID=3145462&page= 邮件组论坛: 为一个没有性倾向歧视的世界而奋斗,同运、防艾、民权、NGO 事事关心,马克思、恩格斯万岁,真理万岁,自由万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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