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烈敦促国家项目办官员进驻辽宁
重新进行全球基金项目招标评审工作
我是辽宁省本溪爱蓝健康服务中心负责人沈广东:
一、自
二、辽宁省CBO-SSR自
三、现问题如下;
1. 在项目申请之初,辽宁省CBO-SSR凭什么理由"建议他们将指标压缩一半"?是否考虑了该CBO的能力、经验、以及所在地艾滋病防治工作的客观现状与需求?更为令人震惊的是,在"评审工作结束后",辽宁省CBO-SSR又征求该CBO意见,"满足了他们原来的数量要求"?
2. 辽宁省CBO-SSR通过何种渠道"征求"的CBO意见?为什么只征求该CBO的意见,而未广泛征求全部CBO的意见?为什么只满足该CBO的数量要求?辽宁省CBO-SSR与该CBO是否有不可告人的交易与关系?
3. 辽宁省CBO-SSR为什么根据个人意志,与个别CBO私下联络,推翻专家评审意见,利用艾滋病防治项目"满足"CBO的"要求"
4. 强烈要求辽宁省CBO-SSR公布专家评审结果,对推翻专家评审意见和理由加以说明。
5. 对中盖项目重复原则与全国其他地区执行标准不一,对中盖项目城市沈阳市的CBO,无论是否申请、实施过中盖项目,均按一刀切处理,严禁申请全球基金艾滋病项目同类人群项目,造成辽宁省省会城市――沈阳市缺乏艾滋病防治资源的有效支撑,而其他城市的艾滋病防治资源过于集中。
6.辽宁省CBO-SSR为什么隐匿国家CBO-SR"管理信"的意见,在项目申请与评审期间,未向广大CBO公布国家管理信的存在与指导意见,直到在对复议要求进行回复时,利用"管理信"作为挡箭牌,回应CBO的质疑意见。
以上种种问题存在未得到任何解决答复。
现本机构强烈要求:国家项目办官员进驻辽宁重新进行全球基金项目招标评审工作,遵照国家《申请指南》与"管理新"要求,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重新进行项目招标、评审!
同时也请全国同仁对辽宁省CBO-SSR进行监督!
如果辽宁省CBO-SSR在继续一意孤行,企图蒙混过关的话。本人还将会采用法律手段,将辽宁省CBO-SSR徇私舞弊的情况提交司法机关,并邀请审计机构对辽宁省CBO-SSR进行相关审计;本人也将动员一切宣传手段,利用传统媒体、网络媒体对本事件进行跟踪式报道;同时,本人也将辽宁省CBO-SSR事件译英提交至国际全球基金总部。也会将辽宁省CBO-SSR的一系列违规操作的证据印制成传单,广为散发,以彻底揭露辽宁省CBO-SSR的真实面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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