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知行研究所继续遭北京地税稽查局查访
要求调阅2002年爱知行成立以来的各项纳税资料
北京爱知行研究所
2010年5月19日
2010年5月19日上午十点左右,北京市地税局第二稽查局两位税务稽查人员来到北京爱知行研究所通知调取纳税资料,要求北京爱知行研究所于2010年5月21日之前,提供送交如下材料:
1、与经营资金提供方签订的所有合同(包括附件、财务报告、工作报告)及中文译本;
2、2002年至2007年所有账簿;
3、2002年至2007年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
4、2010年账簿;
5、所有地税税种缴纳情况;
6、2005年至2010年2月在地税缴纳税款的税票;
7、2006年至2010年2月的所有银行对账单。
以下为《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第二稽查局提供纳税资料通知书》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提供纳税资料通知书
二稽税稽提通【2010】17号
北京知爱行信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请你单位按所附《提供纳税资料清单》的要求,提供与缴纳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的文件、证明材料和有关资料,并于2010年5月21日前送交核查。
送交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裕民路12号院C3座323室
联系人:李颖 江海泱
电话:(010)82259184
附:提供纳税资料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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