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January 8, 2011

【China AIDS:6178】 Re: 开远戒毒所警察带戒毒人员出外抓人 公民上门办事无端被反拷4小时

本文在天涯社区及百度贴吧开远吧的跟帖:
作者:楠梨 回复日期:2011-01-07 22:56:42 
 
  强烈支持楼主!一个人犯一次错误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我们自以为是正义的人始终揪住人家的过往不放,这才是最可恶的!不光是公众的法制意识需要加强,执法者的素质和执法理念更应该高于我们大众,否则执法者谈何正义和公平?楼主虽然有过吸毒史,但他后来的经历告诉我们,他正在从事为大众服务的事业,为啥还要遭受无理的对待?佛说放下屠刀立地成佛,就是告诉我们即使有过错误,只要从善,一样会成为大家尊敬的人。我们国家从来不缺法律,缺的是尊崇法律至上的执法者,他们缺少以人为本执法理念、缺少执法者应该具有的良好素质,这样的执法者和土匪有何区别?仪器作为一种鉴定手段,其准确性还有待定夺,就连被司法界热论的测谎仪也不能说其有百分之百的准确率。希望楼主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权利,同时也向一些粗暴执法的执法者呼吁,希望你们改进执法理念和执法态度,让公众感到你们执法的人性化

作者:梅如花雨 回复日期:2011-01-07 23:10:57 
 
  这样的事件背后隐藏的是什么样子的事实呢?对人的歧视吗?还是什么?
  

作者:KK在飞 回复日期:2011-01-07 23:14:58 
 
  保证法律赋予每个公民的权益,维护我国法律的尊严,我们要求有人站出来说话

作者:马走关西121 回复日期:2011-01-07 23:41:28 
 
  顶起来,一定要顶起来

作者:zhangabc2011 回复日期:2011-01-08 00:00:36 
 
  强烈支持楼主!

作者:用个屁 回复日期:2011-01-07 23:59:32 
 
  力顶楼主, 全力支持

作者:用个屁 回复日期:2011-01-08 00:01:26 
 
  支持

作者:苍蝇拍qhj 回复日期:2011-01-08 00:15:06 
 
  支持楼主。这世上有几个人一辈子不犯错误的?不能一时为盗就一辈子为盗吧????
  
  JC的执法态度。。直接无法形容。。

作者:路易子弹 回复日期:2011-01-08 00:32:42 
 
  天理何在

作者:核子力量 回复日期:2011-01-08 22:33:30 
 
  警察竟然带着戒毒人员出外抓人,知法犯法

 

俺对楼主的遭遇深表同情、并建议到国务院S访!

不过估计没结果!构建和谐社会需要基础、而我国正是缺乏法治、都是R治!你被反拷4小时根

本不算什么!有的在家里面睡都被抓去关了好多年!至今也没听说有那个组织和个人声称对此

负责!嘿嘿!

  • 异形服饰专卖店
  • 3位粉
  •  

    不过你发这个贴可能还是有用呢。上次是谁来这里说他家爹被城管的打,最后政府的人都知道了,还把他的事情解决了,所以希望有政府呢人能看到。。。。。

 

楼主,克找贵哥跟你做主!跟着贵哥走。做幸福呢开远人

 

我觉得现在开远人幸福得很,你都发出贴啊,各种有关领导见着肯定会解决呢,特别是我们贵哥,要相信开远政府啊。

 

对楼主表示同情,这种戒毒所太害怕了嘛,克市政府找市长嘛!不然直接打电话克CCTV

 

表示同情楼主
218.202.4.*

 

之前我在里面工作过,太黑暗了,他们根本就不把戒毒人员当人看。在里面戒毒人员只是他们创造利益的工具,我真的很同情他们

 

新闻零距离,2121000

 

贴吧没人看,红河论坛试试克

 

同情楼主遭遇,不能同情那些当狗的杂碎,你软他硬!弄死他们,炸了那些养狗的地方!现在的狗越来越喜欢乱咬人了!尤其是过年!你那是送人入狗嘴!

 

围观,表示关注

25楼

不知道大家都是以什么心态来看待这个帖子的。楼主既然说了,他是公民,就应该知道公民不只有权利,公民还有义务。现在要过年了,社会治安特别不好,偷的抢的越来越多。配合**执行公务,维护社会治安,让大家都过个平安年。而且,楼主自己也说明白了,自己曾经是吸毒人员,属于重点人口。配合**检查也是应当的。来这里喊委屈,有做贼心虚之嫌!你如果真的戒断,就理直气壮的让**来查啊。还有那些说别人是狗杂碎的人,请你嘴巴放干净点。以后你们家出事了,你有本事别找**自己解决去!维护社会安定,难道做错了?

 

回复:25楼
我正因为心不虚,才把我的真实信息发出来。再者,不是怕不怕查的问题,而是该不该查的问题。如果你还有一点点法律常识,应该不会问出这么幼稚的问题。

 

对楼主的遭遇表示同情

 

黑暗的社会!

 

回复:25楼
连最基本的权利都没有,还谈什么尽义务?如果你眼里的义务就是指逆来顺受,那我实在不敢苟同。或者你认为几个戒毒人员就具备执法资格了吗?按照有关规定,就算是正式**,要使用手铐也必须在特定的情况下,这位朋友,我建议你多学习一些法律常识,否则哪天有几个人自称**到你家搜查,你还得尽你的义务把钱都给人家。

 

强烈谴责25楼的狗腿子!难道你官二代?你爹是李刚?叫你爹来关我,


在 2011年1月7日 下午10:06,gq1974@gmail.com <gq1974@gmail.com>写道:

开远戒毒所警察带戒毒人员出外抓人

公民上门办事无端被反拷4小时

高强

 

戒毒所门口办事反被抓,双手反拷带上警车

 

201115下午,应社群人员C某家属的请求,我协助C某及其家属前往云南省开远市强制戒毒所,目的是请求该戒毒所为社群人员C某出具一张在戒毒所戒毒的证明(因为之前C某的户籍等问题是我协助办理,我对情况比较了解),因为这直接关系到C某所在村民小组卖地分钱事宜。

 

我与C某及其家属到达戒毒所的时间是下午1415分,对戒毒所值班人员说明来意后,值班人员看似很认真的记录了我们的请求,随后称办事的人还没来,要我们在大门外等到1430分,我们对此答复深信不疑。

 

可万万没有料到的是,十几分钟后,一辆面包车嘎然停在我们面前,从车上下来五个人,其中一个是戒毒所的一名不知姓名的民警(警号033544),其余四人均为雨露社区戒毒人员,分别是张某、陈某、督某和王某。我一看都是以前认识到社区人员,以为他们是跟随雨露社区民警外出办事归来,心里还在暗暗为他们高兴,毕竟能跟随外出办事,说明他们在雨露社区表现良好,充分赢得领导的信任。C某还很热情地拿出香烟让大家抽,嘴里还在不停的寒暄,说一些最近怎么样,什么时候出来等问候话。可接下来发生的一切,让我们所有人都目瞪口呆。

 

看到我随身的笔记本电脑,民警说:“一会拿进去给大家玩游戏”

 

不可思议的事情在突然之间发生了。几名戒毒人员突然以两个对一个的架势,在众目睽睽之下上来分别扭住我和C某的手,同时对我们的人身进行搜查,并问我随身携带的包里是什么,我回答是笔记本电脑,该民警显得很兴奋:“好,一会拿进去给大家玩游戏!”紧接着几名戒毒人员二话不说,用手铐把我们反铐上,强行塞入面包车内。这突如其来的事情只发生在数十秒之内,以至于我没来得及解释,只能对C某家属说一句:“赶快打电话给我舅舅。”事情来得极其突然,把C某家属吓到了,一时怔在那不知所措,好一会才回过神来打电话。这时,我才明白,我们被戒毒所的民警带着几名戒毒人员强行实施抓捕。

 

面包车径直把我们送到了市公安局禁毒大队所在的街道,在路边把我们带下车,下车的一刹那,街上所有人的目光不约而同的聚焦我们身上,我心里当时的感受找遍了所有中文词汇都无法用文字形容出来。进到禁毒大队院里,几名戒毒人员强行搜去我们身上的所有物品,包括现金,接着强行给我们验尿。在我的验尿结果显示阴性的时候(C某的结果不详),还不罢休,又把我们带回强制戒毒所进行瞳孔检测,一同前往的还有一名禁毒大队民警。

 

仪器准确率问题还是人为暗箱操作?

 

进入戒毒所之后,我们被带到医务室的一个窗口前。窗台上放着一个类似望远镜的检测仪器,窗口里面,一个工作人员在用一台电脑操纵着这个仪器,当那个类似望远镜的仪器戴上我的眼睛,我便什么都看不到了,一连好几次,检测人员都说不成功。好一会,才说可以了,并让我进入房间里面看电脑上的检测结果。让我惊讶的是,经过瞳孔检测,负责检测的人员告知我说,接连为我检测了三次,三次的结果都显示阳性。我看不懂那些所谓的阳性结果,我只看到一些我不认识的字母和符号。面对这样的结果,我当场表示愤慨,坚决不认可这个结果,提出要求到卫生部门做进一步鉴定,并要求有我们信得过的第三方在场,同时说明保针对戒毒所所采取的行为保留行政诉讼的权利。我已经戒断毒品好几年了,从未复吸过,这样的结果无论如何都让我不能接受。接下来,周围的工作人员和民警轮流来到我面前做我的思想工作,目的大同小异,都是让我接受这样的结果,安心戒毒。真是天大的笑话,我已经多年未使用毒品,居然接连三次结果为阳性,这只有两种可能:1、该检测仪器准确率有问题;2、存在人为的暗箱操作嫌疑。

 

双手反拷4小时后被放

 

之后就把我晾在一边,一直到下午6点多(估计,因为那时很多工作人员都已经吃完饭了),才由禁毒大队民警把我们重新又带出戒毒所,带回禁毒大队,进行笔录询问,一直到从戒毒所出来之时,戒毒所也没人为之前发生的事给我作出任何解释。直到此时,我的手铐才得以解除,造成的后果是,我右手拇指指背呈半麻木状态。禁毒大队大队长态度很客气的亲自给我做笔录,其间我们也在很融洽的气氛中相互交流讨论了一些关于戒毒工作中的问题,对于禁毒大队文明执法及友善的态度,我个人表示很欣赏。一切结束,到我们离开禁毒大队的时候,天已经黑了,估计晚上在2000左右。

 

此事件中暴露出的问题

 

我不知道戒毒所今天此举意欲何为,但从事情发生后,我注意到以下问题:

1、戒毒所是否有权随便抓捕公民?

2、在毫无根据地情况下怀疑我吸毒,并在没有出示有效证件和说明来意之下,强行使用手铐对我进行限制。

3、执行人员只有一名穿警服的戒毒所民警,其余均为戒毒人员,根本不具备执法资格。

4、在我没有对几名戒毒人员的强制措施表示任何反抗的情况下,使用手铐把我反铐长达五个小时。

截至本信息发布之时,我的右手拇指的情况还没有任何好转。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三令五申,一再强调要尊重公民权利,构建和谐社会必须以法治为基础。开远强制戒毒所此次的行为,公然违背了党中央国务院构建和谐社会的路线方针侵犯公民权益,严重影响法治社会的进程,藐视公民权益,无视法律的存在。对此,我们保留进行行政诉讼维护公民权益的权利,并同时呼吁社会各界关注,要求上级有关领导部门对此事件的直接行为人及相关责任人作出严肃处理,以此来保证法律赋予每个公民的权益,维护我国法律的尊严。

 

 

附录——

本人简历及近年来参与的公益活动简介

姓名:高强

籍贯:云南省开远市

文化程度:初中

近况:吸毒多年,于2007年彻底与毒品决裂

参与的公益活动:

20082月加入当地一成瘾者草根组织,从事减低毒品伤害志愿工作

20083月在“开远市讯”发表文章《新生活从这里开始》

20086月参加哈尔滨“中国全球基金第四轮/克林顿基金项目培训会”

20088月在北京起诉海淀分局非法尿检,成为中国首位状告警察侵权的过往吸毒成瘾者

200810月参加西安“全国第十届药物依赖性学术会议”

200810月加入北京禁毒教育基地成为北京市禁毒委禁毒志愿者

20091月参加昆明“中国全球基金换届选举综合类别意见征询会”

20093月参加武汉“中国全球基金非工委换届选举会议”,并担任大会观察员

20094月获世界卫生组织资助参加泰国曼谷WHO“亚洲IDU/HIV交流研讨会”

20094月获世界获世界减低毒品伤害大会奖学金并应邀出席泰国曼谷“第20届世界减低毒品伤害大会”

20097月参加广州中山大学“中国NGO组织web2.0网络技术培训”

20098月应邀参与对德宏州成瘾者草根组织技术培训

20099月协助德宏州某成瘾者寻求公益律师,使一桩成瘾者房屋侵权案在多次败诉后获终审胜诉

200910月应邀参加越南河内“维护健康、发展与权力国际会议”

200910月应邀参加“亚洲成瘾者网络协商会议”,并为该网络章程提出建设性意见

20101月应邀参加“第二届亚洲IDU/HIV大会”

20106月应邀参加“亚洲成瘾者丙肝研讨会”

201010月在“携手”杂志发表文章《病友,请擦亮你的眼睛》

201010月在国际知名医学杂志“THE LANCET”发表文章《惩罚不是治疗》

201012月应邀参加吉隆坡马来西亚大学“IDU/HIV国际研讨会”

 

新闻采访电话:13649635121
 
附:历次尿检盘查经历

我戒断之后的尿检经历

高强

在所有的成瘾者尿检故事里,我的故事没有什么与众不同的地方,而且在其他成瘾者眼里也是见怪不怪了。但那一次次的羞辱,一次次的钻心之痛,却始终令我刻骨铭心,难以忘怀,至今每每回想起来,心里的痛感总是那么强烈。往事历历在目,总在某个不眠之夜,在我的脑海里上映那令人难忘的一幕幕……

200712月,我劳教期满从戒毒所出来了(我的劳教是在戒毒所执行的),从戒毒所出来的第三天,也就是1224,我就遭遇了出所后的第一次尿检。那天我正好在表妹的小旅馆帮她照看生意,突然来了几名警察,自称是110巡警,说是接到举报,有人在吸毒,所以来看看。在四处查看没有发现什么可疑的人之后把目光射向了我,并且强行把我带到派出所,用手铐把我拷在一棵树上之后,就再也没人过问。3个多小时后,我实在支撑不住了,强烈要求给我一个解释,最后在我的抗议声中,给我做了尿检,结果没什么问题,才让我走出派出所。

第二次尿检是在第一次尿检之后的第三天1227日,我和一个朋友在街上走着,突然从后面来了几个陌生人,一左一右扭住我的双手,随即用手铐把我反拷上,用一辆面包车把我们带到了派出所。尿检之后的结果证明我们没有什么问题后,才打开手铐,然后告诉我可以走了,希望我继续保持。从整个事件的开始到结束,我都处在不明不白之中,最后在糊里糊涂中梦境般的走出了派出所的大门。

大约一个月后,时值20091月,全国统一执行身份证的换代。因为办理户口及身份证,我又一次来到派出所,在我说明我的来意后,工作人员让我稍等一下,就自顾出去了。可是万万没想到的是,我等来的却是两个态度冰冷到极点的警察,在问了我的名字之后,就告诉我要对我进行尿检。我是来办身份证的,也要尿检?我懵了。接着,我被像黑白无常押解冤鬼似的带到了厕所,神思恍惚地被迫接受了强制尿检,尿检结果确定我确实没有任何问题之后,才给我办理了身份证。

之后,平静了一段时间,转眼到了095月,我的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已经递交了3个多月了,但却如石沉大海,渺无音讯。万般无奈之下,我只好到社区询问原由。在我百般追问之下,社区干部才跟我说了实话:我必须要到派出所进行尿检,证明我确实没有再吸毒了才能给我办理。无奈之下我只有再次走进派出所,要求给我尿检,派出所的警察听说我自己来要求尿检,立刻用那种看火星人的眼光看着我:“你是不是疯了?你没病吧?”在他们眼里,成瘾者看到警察,避之唯恐不及,哪有自己来要求尿检的?我只有细致的向他们解说了办理低保社区要求我尿检的缘由。在明白了我的来意之后,他们勉为其难的给我做了尿检,并在尿检之后给我出具了一纸证明。因为这次是我自己主动找他们给我尿检,所以他们的态度没有以往那么恶劣。申请了3个多月的低保,终于在尿检之后得以批准。我虽然不明白为什么总是要我尿检,但是从那天起,我的脑子里已形成一种概念:我不管去政府部门办什么事,都会面临尿检。

200865,我因为到哈尔滨参加一个会议,中途路经北京在宾馆休息的时候,突然闯进几个陌生人,什么话也没说就把我和同事强行戴上手铐,并对我们的人身、物品和房间进行搜查。完了之后在众目睽睽之下,连衣服也没穿就强行把我们带到派出所,做完询问笔录之后对我们进行尿检。事实证明我们没什么问题后,才打开我们的手铐,让我在那张事后才开具的传唤证和询问笔录上签字。因为传唤证上的开具时间不符,以及询问笔录上的记录与我的口述有出入,所以我拒绝签字。可是我不签字他们就不让我走,为了不影响第二天的行程,在同事的劝说下,我极度违心的在传唤证和询问笔录上签了字,才让我们离开派出所。这次我认为警察严重侵犯了我的人身权益,因此一纸诉状把他们告上了法庭,并于8月由北京海淀区人民法院正式受理此案。

20081017,我接到北京海淀区人民法院的传唤,通知我上北京出庭,我立刻启程前往北京,中途路经昆明的时候,在昆明东站宾馆入住。当夜2点时分,当地派出所的两名警察在宾馆经理的引领下,径直打开房门来到我的床前把我叫醒,说我有吸毒的嫌疑,要带我到派出所进行尿检。到了派出所,我强烈抗议他们这种毫无法律依据和理由的做法,并严厉指责他们的扰民行为。由于我的抵触情绪太大,坚决不予配合,最终他们以没有尿检试纸为由,让我离开了派出所。

北京庭审完毕之后,我于2008112日凌晨和同事一起回到昆明,再次入住东站宾馆,因为一路舟车劳顿,我们一直躺在床上休息。大约11时的时候,当地派出所的警察又一次径直打开房门来到我们床前,而且态度非常强硬的说我们吸毒,要我们到派出所尿检。到了派出所,我和同事极力争辩,指出他们在执法中的一些不当之处,并且声称保留起诉他们的权利。后来可能他们意识到理亏,慢慢软化了先前那种强硬的态度,最后同样以没有尿检试纸为由让我们离开了派出所。

1218,我因到昆明参加一个培训,又在东站宾馆入住。当晚,又是半夜2点多,又是警察,又是尿检。前后才一个多月的时间,同一家宾馆,同一个派出所,已经第三次扰乱我的工作和休息了。我从法律的角度对他们提出了很多疑问,但是得到的回答却始终只有一个:我们是按规定办事,这是我们的职责。最后终于告诉我,因为我是公安部门内部在册登记的网上预警系统吸毒人员,所以我无论走到哪,一但使用身份证,用不了多久警察就会不期而至,对我进行尿检或盘查,不然他们将被视为失职。那一刻,我终于明白了,我就像二战时期的犹太人,已经完全被身份化、标签化,无论我走到哪,都将不得安宁,感觉我的整个世界都已经崩塌了。最后也是没有尿检试纸所以没有对我进行尿检,但是还是打电话给我的户籍所在的派出所、社区片警,经多方了解,证实我近段时间确实没有吸毒的迹象,才让我离开派出所。完事之后已经是凌晨4点多了,回到宾馆后,我辗转反侧,却怎么也没有了一丝睡意。

200928,我接到朋友一个邀请电话,去赴一个饭局。刚走出没几步,就从后面上来两个陌生人,强行扭住我的手,掐着我的脖子,因为当时是在大街上,这种举动立刻引起路人的围观。这两人只说了一句:我们是派出所的。然后强行把我带到派出所,什么也不说,就对我进行尿检。结果呈阴性,很快证实了我没有吸毒,继而告诉我可以离开了。从在街上把我强行带到派出所,到我可以离开派出所的那一刻,这两名所谓的警察连我叫什么名字都还不知道,这也叫执法?还是在显示他们对吸毒成瘾者的严厉打击程度?我实在忍不住了,在派出所大骂一通,可是任凭我如何叫骂,那两名警察始终没有再出来对我的叫骂作任何的回应。但我明白,那时我除了发一下牢骚之外,唯一还能做的,就只有一声无奈的叹息了……

20097月,在昆明火车站验证身份证时,被强行盘查,并搜查随身携带的所有物品。

20098月,在云南省腾冲县入住宾馆。只一会的时间,便有三名警察开门而入,问了姓名之后就要求我现场做尿检,并且所用检测试条还是已经过期了的,但结果仍为阴性。

200911月,在云南省红河州蛮耗边检站,验证身份证时被强行搜查随身物品。

200910月,在昆明入住宾馆,被当地警察强制尿检,结果为阴性。

200912月,在砚山县平远镇入住宾馆,被当地警察盘查,并搜查随身携带物品。

20109月,在昆明入住宾馆,被当地警察盘查。

20111月,在开远戒毒所外被戒毒所民警带几名戒毒人员强行带到禁毒大队尿检,结果为阴性。

回想以往的历次尿检,每次都让我深感切肤之痛,这一连串的尿检,使我至今还没有在别人眼里建立起信任,让我始终游离在社会的最边缘。抛开尿检对我个人的影响不说,就警察而言,每次传唤我尿检都没有出示过有效证件,也没有正常传唤的法律程序,而且是在毫无根据的怀疑下对我使用手铐等强制手段。中国是讲法制的,中国公民是受法律保护的,我相信法律可以保护每一个公民,同时也能制裁每一个违法犯罪的人。我不知道他们为什么会有这个权力剥夺宪法赋予我的合法权利,作为执法人员,不可能连最基本的法律常识都不懂,那为什么会屡屡出现这种情况呢?这个问题一度困扰着我,至今也没人能够正面解答这一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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