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取消将传染病医院作为艾滋病感染者主要医疗定点医院的建议
北京爱知行研究所 2011年5月23日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国际劳工组织最新调查显示,中国综合性医院经常对艾滋病患者进行歧视,拒绝提供治疗,艾滋病感染者手术难的问题相当普遍。
中国《艾滋病防治条例》第三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属。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属享有的婚姻、就业、就医、入学等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也就是说,医院拒绝给艾滋病感染者进行手术是违法的。那么,问题究竟出在哪里呢?
上述情况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其中我国卫生部门把传染病医院作为主要的艾滋病治疗定点医院是重要原因。这也给了其他医院推诿、拒绝为艾滋病感染者提供医疗帮助的借口。
1989年2月21日,中国颁发《传染病防治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医疗保健机构、卫生防疫机构发现传染病时,应当及时采取下列控制措施:对…..乙类传染病中的艾滋病病人……,予以隔离治疗。"这是中国艾滋病早期隔离治疗的法律基础,随后卫生部门指定的艾滋病医疗机构也多是当地的传染病医院或是综合医院的感染科病房等。
但是2004年8月28日修订后的《传染病防治法》取消了艾滋病隔离治疗的规定,而且我国感染者人数越来越多,卫生部现在需要根据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人医疗的实际需要来选择为艾滋病感染者提供医疗的医院,并重新合理布置艾滋病医疗相关预算和其他资源。
尽管有医学工作者和病人要求取消艾滋病医疗定点医院,但我们认为,是否设置定点医院?设置在哪里?这些都是复杂的问题。我们建议卫生部可以就此组织专家和病人代表研究一下此事,提出切实可行的方案。
但我们坚持认为,将定点医院主要设置在传染病医院是错误的政策,理由如下:
1、 艾滋病病毒感染者,除艾滋病及其相关病症需要治疗外,面临更多的却是和其他人一样的多样化疾病和医疗需要。
2、 传染病医院主要擅长传染病防治,而不具备提供综合医疗服务的能力,于是,艾滋病病毒感染者面临需要手术治疗时不能及时得到手术治疗。
3、 艾滋病虽然是传染疾病,但并不通过日常生活接触传播,不影响感染者日常生活和工作,所以艾滋病防治其实和传染病医院关系不大。一方面,艾滋病的预防主要在于个人行为安全和阻止医院传播艾滋病,并不需要对感染者进行隔离,另一方面,传染病医院并不能提供特殊的医疗服务。
4、 把传染病医院作为艾滋病治疗定点医院,加深公众对艾滋病感染的恐惧和歧视心理。
5、 目前,我国传染病医院面临越来越多新型传染病的挑战,如果再次出现类似2003年春天非典流行的情况,将会严重影响艾滋病感染者的医疗。
6、 很多地方把传染病医院设置在郊区,这些医院作为艾滋病治疗定点医院,不方便病人就医。
为此,北京爱知行研究所向卫生部提出下列意见:
1、 就艾滋病感染者就医歧视问题,以及艾滋病治疗定点医院问题,成立专题工作组,调查研究此事,提出解决方案。工作组应该包含医学和病人的代表。
2、 取消主要把传染病医院作为艾滋病治疗定点医院的做法,做到艾滋病医疗资源合理分配,方便感染者们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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