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的执行情况
缔约国根据《公约》第十六条和第十七条提交的第二次定期报告
[2010年6月30日]
积极参与全球卫生发展进程,支持世界卫生组织、联合国艾滋病规划署、全球抗击艾滋病、结核病和疟疾基金的工作,推动南南合作。
第60段关于防止艾滋病传播
中央财政用于艾滋病防治工作的经费逐年增加,地方财政投入也大幅提高。5年来,中国在加强艾滋病预防控制和保护艾滋病感染者、艾滋病病人的权益方面采取积极措施,加强疫情监测,严格疫情报告;全面落实"四免一关怀"政策;积极推广使用安全套、开展社区药物维持治疗和清洁针具交换等干预工作;建立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探索符合各地实际的艾滋病防治机制和模式;积极开展基础研究和应用型研究。国际社会交流与合作进一步加强,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在艾滋病防治工作中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截至2009年10月31日,历年累计报告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319,877例,其中艾滋病病人102,323例;死亡报告49,845例。截至2009年底,估计中国现存活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约74万人。
在艾滋病防治方面,受艾滋病影响人群对防治工作的参与度不高,歧视感染者和病人的现象仍然存在,降低了他们接受防治服务的主动性等。
在艾滋病防治方面继续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全民艾滋病防治知识的知晓率,减少社会歧视,营造良好的艾滋病防治社会环境。
2、联合国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委员会会前工作组第五十一届会议(2013年5月21日至24日)通过的与中华人民共和国(E/C.12/CHN/2)、包括中国香港(E/C.12/CHN-HKG/3)和中国澳门(E/C.12/CHN-MAC/2)的第二次定期报告有关的问题清单,参见:http://www2.ohchr.org/english/bodies/cescr/future.htm。在涉及"歧视"和"身心健康权"部分均提及艾滋病感染者的权利,如下:
第二条第二款
不歧视
6. 请说明已采取哪些措施,防止和打击对艾滋病毒/艾滋病感染者的歧视,包括拒绝医院治疗、学校拒收艾滋病孤儿、争取福利金困难重重等等。
第十二条
身心健康权
34. 请说明经医院输血感染艾滋病毒/艾滋病以及乙型和丙型肝炎的人数,尤其是农村地区的这类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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