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July 17, 2013

【China AIDS:7813】 女性性工作者声讨易延友不当言论

            女性性工作者声讨易延友不当言论

7月16日13点整,清华大学法学院证据法中心主任易延友通过微博为李天一案的辩护律师进行辩护,其中一句“强奸陪酒女危害小一起网络热议。易延友在7月17日18点发微博表示道歉,但是从其语言表述中没有看到他对自己观点的改变。在此,我本人作为一个女性性工作者,一个妇女权益的坚持者和维护者,我要代表我个人对易延友主任的这一说法提出严重抗议。以下是我的几点具体看法。

1法律最基本的原则就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每个人都应享有尊严的生活的权利。作为一个法学院证据法中心的主任这最基本的知识应该懂。

2任何对女性的侵犯包括性暴力都造成了对其生理和心理的伤害,无论这个女性是谁。任何强奸行为都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有什么依据强奸陪酒女和良家妇女是不一样的伤害。

3易延友语言中带有明显对女性的歧视性,他有什么权利把女性分成了不同的等级。

4易延友作为法学家的言论可能会给公众带来不必要的误导,容易给伤害女性的罪犯找到了脱罪的借口,无形中促进了罪犯对女性的暴力侵害。

5易延友作为法学家说出“强奸陪酒女危害小”的这一言论没有任何法理依据。

从易延友作为法学家的些言论表现出发他对性工作者和女性严重的藐视。更表现出对女性性工作者的仇视和轻蔑。这种表达也是一种语言暴力的体现。易延友的这一言论给人的感觉是一种带有仇恨和极端主义色彩的。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2010国际非暴力日致辞中说到:我们为此促进人权、寻求以和平手段解决冲突、发起消除对妇女的暴力行为的运动、努力实现千年发展目标、建造跨越文化的桥梁,以及反对任何地方出现的仇恨和极端主义”.请问一个在文明社会里的清华大学法学院证据法中心主任是什么样的心态才能说出如此的言论?

如果易延友坚持他的观点,我希望能和他对话。因为我认为他的观点修要更正。否则我怀疑持有这种极端观点的人是否合适继续从事清华大学法学院证据法中心主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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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蓝
Lanl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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