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July 13, 2010

【China AIDS:5565】 万延海7月15日欧洲议会听证会发言稿征求意见:建立和中国公民社会的战略关系

反馈意见可以在北京时间7月14日24时之前给我,wanyanhai@gmail.com
 

建立和中国公民社会的战略关系(征求意见稿)

欧洲议会外交委员会人权分会听证会上的发言

2010715 布鲁塞尔

万延海 北京爱知行研究所 所长

 

尊敬的主席(先生、女士)、欧洲议会人权分会成员、工作人员:

 

首先,我感谢大家邀请我来欧洲议会人权分会发言,听我介绍我和我们机构在中国的遭遇和困难。我将在我的发言中陈述欧洲联盟和中国公民社会建立战略性关系,制定战略性支持中国公民社会和竞争性政治力量发展的重要意义,制定援助中国公民社会的专项预算。

 

我是一名公共卫生工作者。我从事艾滋病防治工作已经有20年历史。遗憾的是,我却不得不再次离开我的国家。我希望我可以再次回到中国工作。虽然法律上我可以回去,但如果我回去,我和我们的机构却不能正常工作,而我个人也可能面临严重的政治迫害。我需要欧洲联盟的支持!我希望欧盟帮我建立回到中国工作的信心!

 

1994年,我在北京创办了一个叫做北京爱知行动项目的民间艾滋病组织。2002年,我们在北京工商部门注册了"北京爱知行健康教育研究所",后在政府要求下更名,我们对外继续称"北京爱知行研究所"。中国政府限制独立民间组织的发展,很多组织不得不在工商部门注册为企业。

 

北京爱知行研究所致力于艾滋病防治、保护公众健康和人权。我们主要在社会边缘和弱势群体里工作,涉及男女同性恋和跨性别群体、流动人口和都市流动的少数民族群体、女性工作者、毒品成瘾者、青年学生、血友病人和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我们在全国范围通过合作伙伴开展艾滋病防治和人权保护工作,建立广泛的社群组织网络。

 

北京爱知行研究所在中国男女同性恋者人权保护、揭露中国血液传播艾滋病问题真相、保护艾滋病感染者权利、保护受到艾滋病影响少数民族群体的人权比如生活在都市里的维吾尔人的权利,发挥重要的作用。

 

2006年底以来,我们遭遇越来越多的政府压力,特别是今年以来,我们受到了来自政府多个部门的打击和骚扰,包括:

1、  117,北京爱知行研究所16周年庆祝活动被北京市公安局取缔;

2、  31-15日,警车24小时停在我的家门口;

3、  31,国家外汇局限制境外基金会给中国工商注册民间组织捐款的规定生效,民间组织得到境外基金捐款需要公证捐款合同书;

4、  33,爱知行关于性工作者健康和人权的会议被北京市公安局取缔;

5、  34,中共中央宣传部下令媒体不得报道爱知行研究所和万延海本人;

6、  318,北京市海淀区工商局来爱知行研究所检查机构名称,认为"北京爱知行研究所"和我们公司法律注册名称不一致;

7、  325,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来爱知行研究所传达税务检查通知,随后检查扩大到要求索取机构注册以来的所有工作文件,威胁艾滋病组织工作中涉及到的人员隐私;

8、  330,我在广州一个大学的演讲被警察中途阻止;

9、  331,广州各个大学得到通知,不得邀请我去讲课;

10、              420,北京市消防局来爱知行检查安全防火工作;

11、              421,北京市八里庄街道办事处派人来爱知行检查安全防火工作;

12、              7月,爱知行收到北京市海淀社保局检查通知;

13、              7月,为爱知行提供印刷服务的厂家受到调查,处罚情况不清楚;

14、              77,爱知行1名法律工作人员被传唤,下令取缔78晚上播放一个艾滋病病人因为输血感染艾滋病及其上访维权的纪录片。

 

爱知行不是唯一受到打击和干扰的机构。20097月,北京市税务部门给公盟法律研究中心严重罚款,随后取缔公盟法律中心,中心负责人许志勇博士被刑事拘留和逮捕,现在取保候审中。

 

2010年以来,中国政府针对广泛的公民组织采取行动。年初,教育部文件点名乐施会,要求各个大学阻止乐施会等机构在大学招募志愿者到维权组织里工作。3月下旬,在教育部要求下,北京大学宣布解除对北京大学妇女法律援助和研究中心的挂靠。3月下旬,NGO发展交流网被关闭。

 

中国政府也针对广泛的公民社会进行打击,包括对宗教团体、维权律师、上访人士、异议人士、网络活跃人士、少数民族活跃人士。中国政府试图控制互联网,禁止媒体发布政府不喜欢的消息。

 

中国政府打击独立民间组织和各种公民社会力量的行动,违反中国宪法和法律、违反联合国人权公约、违反欧盟外交政策的基础。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然是一党专制。中国共产党动员警察和武装力量压制社会反抗运动。

 

欧盟中国政策致力于通过政治对话和中国保持接触、推动中国在法制和尊重人权的基础上向开放社会转型、鼓励中国进入世界经济并推动中国社会经济改革。

 

我欣赏欧盟致力推动中国在法制和尊重人权基础上向开放社会转型的立场。我支持欧盟继续通过政治对话和人权对话,保持与中国政府的接触,推动中国政府接纳公民社会和开放社会的理念。同时,我们需要注意到,和中国的接触包含和中国人民的接触,特别是正在兴起的公民社会的接触,包括接触那些受到政府打击的维权人士和异议人士。遗憾的是,中国政府拒绝中国公民社会参与人权对话,甚至拒绝在海外的中国人权组织通过国际组织参加到人权对话中。

 

我认为,欧盟需要发展和中国公民社会的战略关系,建立接触和扶持中国公民社会发展的策略,帮助中国公民社会参与到人权对话中。建议通过下列途径推动中国公民社会参与到人权对话中来:

1、  人权对话两个月前,欧盟委员会中国代表处网站发布人权对话的消息,征集中国公民社会和维权人士的意见和报告;

2、  人权对话前夕,欧盟委员会公布意见征询的情况和欧盟对上述问题的回应,欧盟在本次人权对话中的立场;

3、  人权对话一个月前,欧盟委员会中国代表处协调成员国领事馆,在各地组织一次中国公民社会和维权人士的圆桌会议,听取公民社会和维权人士对人权对话的意见;主要邀请那些不能通过中国政府渠道参加人权对话的组织和人士;

4、  邀请圆桌会议代表选举2名公民社会代表,欧盟负责推荐给中国政府,邀请参加人权对话;2名被推荐代表也可以公民社会代表名义,致信中国外交部,要求参加人权对话;中国政府是否接受欧盟推荐的中国公民社会代表,作为评估人权对话效果的指标;

5、  人权对话一个月后,欧盟委员会中国代表处协调成员国领事馆,在各地召集人权对话信息分享会,介绍人权对话的情况和相关问题的进展;主要邀请不能通过中国政府渠道参加人权对话的组织和人士;

6、  建议通过欧盟参加人权对话的国际组织,通过至少一个位于中国国内的公民社会组织或维权人士代表,提前两个月向中国公民社会和维权人士发布意见征集的消息,通过中文收集公民社会的意见;

7、  建议通过欧盟参加人权对话的国际组织,人权对话前夕公布该组织参加人权对话的文稿,对话后发布该组织参加人权对话提出来的主要问题和立场声明;

8、  欧盟组织评估中国公民社会参与人权对话的意义和效果,制定下一步行动策略。

 

欧盟认识到,人权对话不能代替中国(中国人)自己的行动。欧盟委员会通过合作项目支持中国的人权工作,但是遗憾的是,合作项目主要通过中国政府或政府选定的团体或大学开展工作。鼓励中国政府尊重人权和法制改革,是中国人权保护行动的重要方面,但考虑到中国政府经常侵害人权,仅仅通过政府工作是不够的,也非常危险。为此,我建议如下:

1、  欧盟委员会把合作项目分为两个部分,一部分通过中国政府及其选择的团体或大学,一部分通过独立的公民社会组织;

2、  鉴于中国越来越活动的公民社会及其对人权行动的需求,欧盟委员会需要增加给公民社会开展人权行动的合作项目预算;

3、  开展能力建设活动,帮助中国公民社会组织和维权人士,了解欧盟人权工作机制和项目基金的管理能力;同时,简化申请程序,接收通过中文的资金申请书;

4、  欧盟委员会协调成员国政府合作项目或援助基金,推荐中国独立的公民社会组织和维权人士;

5、  欧盟委员会协助中国公民社会组织和维权人士参加申请欧盟全球民主和人权项目;欧盟全球民主和人权项目,给中国国内工作的公民组织设定专项经费预算;

6、  欧盟鼓励国际非政府组织和中国国内工作的公民组织或维权人士建立合作伙伴关系,参与人权对话、人权行动和能力建设工作;

7、  欧盟委员会建立或支持一个中国人权工作公民社会组织和人士的研究机构,每年发布中国公民社会和维权人士参与人权工作的报告,分析维权人士面临的威胁和挑战,为欧盟提供政策建议;

8、  欧盟委员会支持为中国人权工作的组织和人士提供服务的机构,包括信息分享、项目策划和项目书起草、能力建设、安全防护工作;

9、  欧盟对其支持的联合国机构在华人权工作,需要评估其独立公民社会参与情况;

10、              欧盟委员会并协调成员国政府、国际非政府组织,设立帮助维权人士处理紧急情况的救援基金,保护人权工作者的安全;

11、              鉴于中国政府可随意打压公民社会组织和维权人士,中国需要发展竞争性政党,保护公民社会和维权人士;如果缺乏政党竞争,中国政府打压公民社会在国内政治上没有后果,公民社会依然是一盘散沙;国际社会应该支持中国竞争性政党的出现和发展;

12、              欧盟协调成员国在华领馆,为维权人士及其家庭处理危机情况提供签证便利。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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