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September 30, 2010

【China AIDS:5837】 关于卖淫:大多数人的利益和少数人的利益(流氓燕博客)

关于卖淫:大多数人的利益和少数人的利益

文/叶海燕

那天公安对我说,我代表的,始终是一小部分,在他的理解里,小部份人的声音和利益,是可以忽略,他是为大多数人服务的。但做为一个社会工作者,我认为,每个人的声音与表达,都应该受到尊重,这才是一个平等的社会,而每一个人的利益,都应该得到合理合法的保障,才称得上是一个健全的社会。

佛家所说的:众生平等,是一种很高尚的境界。虽然脱口可出,但真正领会,并能透彻,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特别是当我们身在其中。

我们一直习惯一种决定方式,即少数服从多数。比如我们用投票的方式,来决定哪一方将是受益方,甚至用抽签的方式来产生胜利者。在这种规则中,少数服从多数,无规则的机会,被视为公平,公正。

而我认为,真正的公平与公正,是不需要任何一方被牺牲。真正完美的结局是保证了所有人的权益,不被忽略。

在一些小利益面前,这个规则完全没有问题,大家都能接受吃这样的亏。可有一些事情,是不能有这样的方式来决定的。比如一个人的命运或者一个团体的利益。

整体来说,更大化的保障多数人的需求是没有错的。

但社会进步到了一定的阶段,当大多数人的基本需求已经满足,少数人的根本需要仍然得不到满足,这时候,大多数人的更高需求出现时,就不应该要求少数人继续为大多数人牺牲。而应该是大多数人来包容少数人。

这用马斯诺的基本需求图来解释比较容易。




当主流社会的基本温饱问题已经解决,这是马斯诺理论的第一层需求,他已经跃向了更高层次的精神需求时,比如道德需求,所以,政府提倡扫黄,他们需要用道德来美化自己。但民众的需求还停留在第一层,他的生存问题没有解决,这个时候,作为大多数人的利益团体,就不能要求少数人牺牲他们希望能卖淫的权利!

因为他需要生存,那是他的最根本利益。

这是回答,某天李同志跟我聊到,如果在社会进行公投,大多数人会反对性工作者合法化问题的根本。

另,我认为,正在社会的进步,正是在大多数人的利益得到一定满足的时候,应来考虑一下少数群体的利益,让已经富起来的大多数,服务于贫困的少数。变成大多数服从少数的形式,而不是一味地要求少数人牺牲!

当你们在扫黄的时候,其实就是一直在要求少数人牺牲,现在经济发展快了,人们除了要好的物质环境,还需要好的生存环境,便又再一次要求,少数人为了多数人牺牲自己的生存空间!

事实上在中国经济发展中,一直在牺牲某一部份人,成就另一些人的物质欲望与需求,这我们都是知道的。

而最后这一点生存的空间也容不下,这是一种赤裸裸的野蛮,你们不仅不感到羞愧,还理直气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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