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October 4, 2010

【China AIDS:5837】 万延海评论:中国政府信访工作需要注入人民的力量

 

万延海评论:中国政府信访工作需要注入人民的力量

2010-10-04

中国媒体《财经》和《南方都市报》日前先后报道了涉嫌经营黑监狱帮助地方政府拦截访民的"安元鼎"保安公司。据《南方都市报》报道,北京安元鼎公司与一些地方政府签订合同收佣金,在京设立多处"黑监狱",拦截关押上访人员。据悉,目前北京市公安部门以涉嫌"非法经营和非法拘禁"对安元鼎公司立案侦查,刑事拘留该公司董事长和总经理。


安元鼎公司经营黑监狱事件,不仅违法,也违反中国设立信访制度得初衷。2005年1月10日中国总理温家宝发布《信访条例》,自2005年5月1日起施行。条例第一条指出了信访工作的意义,为了保持各级人民政府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信访秩序。

虽然中国政府设立信访制度出于善意,但信访制度近年来一直受到批评。每一天,北京城里都有成千上万的上访人员,很多人遭遇人权困难,露宿街头,被地方政府抓捕,关进黑监狱,被拘留,被劳教,被送精神病院,被强奸,被殴打致死等。

信访制度,非但没有帮助上访人员,反而成为折磨上访者的地狱。究其原因,除司法不公和政府官僚腐败外,主要原因在于信访工作中缺乏公民社会的参与,民间独立的人权工作者或组织,经常受到政府的打压,而不是鼓励。

信访条例第十三条提出信访工作可以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信访工作机构应当组织相关社会团体、法律援助机构、相关专业人员、社会志愿者等共同参与,运用咨询、教育、协商、调解、听证等方法,依法、及时、合理处理信访人的投诉请求。

如果中国政府依照信访条例第十三条,开启公民社会参与信访工作的机制,政府或许就不需要花费巨额的维稳经费来对访民进行拦截,而是化敌为友,通过公民社会建立和访民群体的信任关系,实现"维持信访秩序","有利于迅速解决纠纷的工作机制"。

中国政府不仅需要落实信访条例第十三条鼓励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也可以通过信访工作建立的社会参与机制,建立政府和公民社会组织和志愿者们的广泛联系,从而可以在广泛的公共政策、政府行动、立法和重大社会问题上,建立和公民社会组织或个人交流的机制,推动公民社会组织和个人志愿者,在政府和人民之间发挥桥梁作用。

同时,相关社会团体、法律援助机构、相关专业人员、社会志愿者也不要等待,要先行动起来,积极主动地建立民间的信访工作机制,为上访人员提供专家咨询服务和社会支持,监督政府信访工作,最终实现政府和公民社会共同携手参与信访工作的机制,而不是目前政府和类似安元鼎公司这样的犯罪团伙合作迫害访民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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