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ERSION:3.0
N:;ÖÜÔ¸;;;
FN:ÖÜÔ¸
TITLE:¸ºÔðÈË
ORG:NGO×éÖ¯£º°®Ö®ÓÑ»¥Öú»á
ADR;TYPE=PREF:;µØÖ·£ººþÄϳ»ÖÝÊÐ;;;;;
TEL;TYPE=CELL,VOICE:13617356844
TEL;TYPE=VOICE:×ÚÖ¼£ºÏ໥¹Ø°®¹²ÏíÉúÃü
EMAIL;TYPE=PREF,INTERNET:zhouhunqi1@163.com
END:VCARD
您好!看到您们的报告,感激您们关注吸毒感染艾滋的人员生活状况,我是湖南郴州的一名吸毒人员中的艾滋宣传干预志愿者,早段时间我曾受到一名感染者的求助,他已经是发病期,急需住院治疗,可是,找过所有的部门都无人管,他没地方住,救助站竟然说他们只管外地的流浪者不管本地的,致使该病人无地方居住而睡在天桥下,像他这样的身体这样的情况如何能够抵抗夜晚的寒冷和人间的炎凉,可以说病人已经放弃求生的欲望放弃了生命。在2012年12月15号死于桥下,警察来了,只是用了一句患者身上有吸毒的注射痕迹,疑是吸毒人员,案子便结了。死者一看就是个病人,死因也是因为病发,可就是因为曾经吸毒,就不再调查了,我可以说,病人如果能够得到政府部门的关怀,不会死得这么早,这案件里可以说是因为多少个部门的失职造成了该患者的死。这是典型的渎职啊,病人在找卫生局,民政局,疾控等等部门都是推来推去打太极拳,被迫流浪街头生无可恋不得不死啊!这就是吸毒人员的最后结果。基本上所有的吸毒感染者对未来没有存在一点希望,都是过一天算一天了。政府如果在不重视任其发展,后果的严重我想大家都知道,只是看这后果会影响到谁的身上罢了。
扫描该二维码,可以将电子名片迅速保存到手机 使用帮助 |
--
艾博公益热线(AIBO AIDS Relief Hotline):4000-599-121 致力于改善艾滋病人和感染者的生存状态,专业律师和社群专家365天早8点-晚10点,竭诚为您服务。法律咨询请按1,治疗咨询请按2,心理辅导请按3。欢迎广为宣传,扩大艾滋病权益维护的可及性。
艾博公益邮件咨询:aibolaw@163.com 新浪微博: @艾博公益艾滋病法律热线
-~----------~----~----~----~-
"China AIDS Group中国艾滋病网络"
A:订阅,请发邮件到 chinaaidsgroup-subscribe@googlegroups.com
B:退订此论坛,请发邮件至 chinaaidsgroup-unsubscribe@googlegroups.com
C:既往内容汇总查询(需要翻墙):http://groups.google.com/group/chinaaidsgroup http://chinaaidsgroup.blogspot.com
D:Contact: Chang Kun 13349108944 changkun2010@gmail.com
★ 发送在本邮件组的所有内容信息,将被《青年与艾滋病》《社会工作与艾滋病》刊物自由采用,
★ 凡是挑�、��、非理性、�於情�性、胡�批�和�意�之言�,或是匿名人士之言�,以及所�表意�出�有不雅、粗鄙之文字等,本�件��不予以�示!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