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December 16, 2011

【China AIDS:7027】 关于性交易非法,除罪,合法三种观点的比较与分析

文:叶海燕

首先我认为,是时候讨论这个问题了。我们经历了一个痛苦的过程,那就是从虚伪走向真实的过程。这得感谢互联网,它开放了话语权,使普通人的表达变得便捷,使得权威无法掌控舆论,再也不能粉饰做假,人们开始严肃地面对性工作者的存在,大量同情与理解的声音散播出来,逼迫当局不得不将卖淫女称之为"失足妇女",肯定她们的妇女地位与公民权利。

在这二十年内,一直就有三种观点存在着。这三种观点分别是:非法,除罪,合法。官方把握着话语权,污名化性工作者,强迫人们接受非法观点,除罪化与合法化的声音,一直被排斥。

可能有一些朋友不理解这三种观点之间的区别,我做了一个简单的表。

非法化

不合法,实施经济处罚,拘留,劳教

 

健康?

安全?

除罪化

免除处罚,给予自由

不缴税

保障?

合法化

认可权利,法律保障

缴税

立法,成立工会

 

最近李银河有一篇博客,其中有一句话:"从社会学角度看,针对一般老百姓的卖淫嫖娼非罪化加上针对公务员的禁止卖淫嫖娼规定,或许是最合理也最具可行性的政策。"

方刚针对她的这一句话做了回应,有网友把方刚的观点转发给了我,我更认可方刚的观点,他是支持公务员买春的。他说,如果允许性工作者卖淫,却不允许公务员嫖娼,那不等于变相的反对吗?没有顾客,性工作者如何生存?

前段时间,有一个在中国名校任教授的朋友告诉我关于一个教授嫖娼的悲惨故事,我很替这位教授愤愤不平。这位教授只因为在出租屋里,与一个小姐发生了性关系,被开除党籍。好像还同时并处了别的处罚。

我觉得这是非常不人性的。

我同意中央对公务员的道德要求严于普通老百姓,但不包括性的问题,只要双方愿意,且是隐私的事情,性无关工作。应把私生活与公生活分开。

我们还是回到正题,我来分析这三个观点:

一、非法化的问题

A,性工作者与顾客的权益得不到保障

B,性工作者无法得到有效的健康服务,

C,扫黄使性工作者失去生存的依靠,变得更加贫困。

D,非法环境滋生了警察的腐败。

 

二、除罪化的问题

A、性工作者与顾客的权益无法保障,嫖客飞单怎么办?性工作者期诈怎么办?

B、雇佣者剥削性工作者,是否可纳入劳动纠纷?

C1618岁的少女从事性工作者,是自愿的,我们该不该约束?我认为在这个年纪,她应该在学校完成义务教育,或者谈恋爱,去享受女人一生中最美丽的时光,而不是从事性工作。

E,双方的健康谁来保障?

D、自由的交易,必然带来恶意的竞争。谁来保障性工作的价值。

 

三、合法化的问题

A、当局是否能接受?我们是否应该做一点让步,以推动在这个领域的社会进步?

B、在没有实现真正的民主,在政权还没有完善监督机制,没有完全开放话语权的时候,适不适合谈合法化?

C、什么时候才是最好的时机?十年,二十年?

 

大家知道,我一直是提倡合法化的,其实我心中已经有两个方案:

一、不讨论合法与不合法,免除对个人从事性交易的处罚,如果一定要加以约束,改为口头教育。只需要修改其中一条就行了。对个人出于生存需求,就业需要的一种自我选择,给予除罪。

二、三个观点并存。

对于强迫性交易,与未成年人性交易严历处罚。(非法)

对于成人,迫于生存压力,或贪图享乐的个人行为,实行除罪。

对于五人以上,十人以上,规范管理的作坊或场所,包括洗浴中心,会所,进行合法管理。

我算是抛砖引玉了,希望听听大家的意见,也希望大家转播给身边的法律人士或政策制定者。性工作者在中国女性中占据一定的比例,性工作者的问题,其实就是一个女权的问题,我期待着中国女权,有一个大的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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