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10家媒体违反《预防艾滋病性病宣传教育原则》
涉嫌“将避孕套作为卖淫佐证的报道”
举报信
国务院办公厅、卫生部、司法部、公安部、文化部、教育部、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新闻出版署:
我们是北京爱知行研究所。从2010年开始公安部门加大“扫黄”力度,北京警方先后在全市开展4・11查禁黄赌毒专项行动,开展了针对不同时期的电网系列行动。2011年2月24日,警方启动“电网7号”专项行动,重点打击站街、坐店、卡片招嫖等活动。
北京爱知行研究所分别于2010年3月3日与2010年7月5日举报数家媒体违反《预防艾滋病性病宣传教育原则》,涉嫌“将避孕套作为卖淫佐证的报道”,至今上述部门未作出任何回应。我们注意到,在全国警方如火如荼开展上述扫黄打非活动时,媒体纷纷介入配合报道,但其中媒体违反《预防艾滋病性病宣传教育原则》,涉嫌“将避孕套作为卖淫佐证的报道”,这个问题似乎也愈演愈烈。
法律依据:
根据1998年1月8日,发布的《预防艾滋病性病宣传教育原则》(卫疾控发[1998]第1号)中,明确指出:推广使用避孕套预防性病艾滋病传播的宣传;要避免将避孕套作为卖淫佐证的报道。
《艾滋病防治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公共场所的经营者应当在公共场所内放置安全套或者设置安全套发售设施。
《中国预防与控制艾滋病中长期规划》(1998年——2010年)指出,“支持在高危人群中推广使用避孕套”,“营造有利于艾滋病防治的社会环境”,“中央与地方主要报纸、广播电台、电视台、杂志开展艾滋病预防宣传知识的教育要以中宣部等九部委共同下发的《预防艾滋病性病宣传教育原则》为纲要,以《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知识要点》为主要内容……”。
我们近期再次整理收集到10家媒体涉嫌现向贵部门举报。
以下是收集到的部分媒体报道原文:
1. 东莞千人夜剿“黄赌毒” 搜出大量安全套
(2010-5-25 14:37:07 来源:南方新闻网)
报道内容详见:http://www.sg169.com/html/201005/25/143950821.htm
报道内容节选:
记者在一处刚被查处的发廊现场看见,几名衣着暴露的年轻姑娘被铐着手铐坐在屋内。发廊阁楼上有几间灯光昏暗的房间,里面只有一张床。记者在该发廊内没有看见任何理发工具,警方倒是搜出大量安全套。
2. 警方从美发店搜出20多个安全套 女老板称自己用
(2010年02月03日16:26 来源 西部网)
报道内容详见:http://news.sina.com.cn/s/2010-02-03/162619621896.shtml
报道内容节选:
经过一道门,里面有个隔间,狭小的空间内并排摆了两张床,打开两床之间的床头柜,里面竟然放着20多个安全套;……面对搜出来的安全套,美发店的女老板赶忙解释说:“这东西是我和我老公用的”,这句话让在场的民警和记者都忍不住笑起来了。
拉开门走进去,店内摆设跟之前刚查的那家店差不多。看到民警和记者,一名女子站起身说:“咋了?我们没做啥啊!”而就在她还想说什么的时候,民警已经从她们的房间内搜出了一兜安全套,还有一瓶避孕药。这时,那名女子再也不说话了,低着头,用手遮着脸。
3. 西安警方将开展20天严打行动 对“黄赌毒”零容忍
(2010年9月20日 来源 西部网讯)
西部网(陕西新闻网)厦门信息港 厦门都市报 华商网 中国避孕套网 等多家媒体转载
报道详见:http://news.cnwest.com/content/2010-09/20/content_3516639_2.htm
报道内容节选:
民警在索罗巷一个涉黄美发厅内搜出大量避孕套记者宁峰 摄(带图片)
看到民警进来,该美发厅的女老板慌了神。“我没工作,在这边租的房子”,女老板说,她在更新街内开美发厅已有两三年,并没有办理营业执照,只要有客人,10元钱就可以按摩一次。之后,店内人员被民警带走调查。
随后,民警又来到“紫贝壳”对面的名为“伊甸园休闲阁”的美发厅。3名穿着超短裙、吊带衫的女子坐在直对着大门的小矮柜上。该美发厅的里屋被隔成了两个隔间,在一个小木柜里,民警发现四五盒近百余只安全套。“我昨天刚接过来这个店,这里的人都是原来留下的……”来自安康的30岁女老板委屈地说,她刚花了6000元盘来这家店,一天可以接待一二十个客人,全身按摩半小时收费10元。之后,店里人员被民警带走调查。随后,这些店面招牌和违规设立的隔挡被捣毁。
4.西安警方剑指涉黄发廊
(2010年09月21日 来源 三秦都市报)
报道详见:http://news.sina.com.cn/c/2010-09-21/222018146474s.shtml
报道内容节选:
一美发厅内查获大量“安全套”
昨日下午,在召开了动员部署大会后,“清扫”行动领导小组在西安市公安局副局长孟宗林和西安市公安局治安局局长周秦生的带领下,来到西安市碑林区的索罗巷,在一家名为“紫贝壳”的美容美发店,店门口写着“美发”字样,但在店内执法人员连个剪刀都没找到。并在美发厅内的隔挡内发现一对正在按摩的男女。经周秦生询问,这家美发厅并没有营业执照,随后,领导小组成员叫来当地派出所处理,并将相关人员带回公安机关审查。在这家美发厅的对面有个名叫“伊甸园”的美发厅,门口写着“按摩十元”的字样。推门进去,两个穿着暴露的女性捂着脸,在美发厅的包间内同样发现正在按摩的顾客。民警查到了大量的“安全套”。随后,民警将这家美发厅的招牌拆下,并砸毁了美发厅内的不正当设施。围观群众拍手叫好。
5. 南宁扫黄查获178人 按摩女裸奔逃避清查
(2010年09月02日 来源 广西新闻网)
报道详见:http://shehui.ccvic.com/shehuiwx/20100902/208812.shtml
报道内容节选:
金湖路酒店内暗藏涉黄场所
这家位于金湖路金X宫酒店三楼的桑拿中心是警方此次行动的清查点之一,执行任务的民警敏锐地将清查范围扩大到该酒店的其他楼层和经营区域,在该酒店八楼3间连着的客房内,当场抓获3对正在进行色情交易的男女,并在房间垃圾桶里查出了一批作案工具。
“这些都是什么服务,是全套的吗?”在清查该桑拿中心时,民警指着一本账本质问该楼层的总台服务员,该服务员说不知道。随后记者跟随警方进入桑拿中 心688号房,看见房内一对年轻男女抱着头坐在地板上,衣衫不整,脸深埋于双臂。床头柜台上摆放着红酒和装有冰块的高脚杯,放在床上的化妆包内有几个安全套和一包杀菌液。
该发廊约15平方米,用木板隔成三个类似 “胶囊公寓”的隔间,隔间宽约40厘米,长约1.8米,只用布帘遮挡着,里面摆着一张小床。一名看起来20多岁的男子坐在其中一个隔间,已被民警控制和取证。一名女子坐在床上仓促穿衣,坚称自己的工作只是按摩,但是面对枕头底下搜出的作案工具,女子没有办法再狡辩。
6. 西安警方连夜扫黄 涉黄美发厅挂毛巾招揽生意
(2010年8月27日 来源 华商网讯)
报道详见:
http://news.ifeng.com/photo/bigpicture/detail_2010_08/27/2341090_0.shtml
报道内容节选:
在发廊的一间休息室,十几个化妆包随意摆放在沙发上。民警打开几个化妆包,几乎每个包里面都装有几个至十几个安全套,有的甚至装有电动自慰器。民警称,这些东西多为卖淫女卖淫使用。
民警在检查中从涉嫌卖淫人员包中搜出的避孕套
7. 西安“天上人间”整顿14天 色情服务链成型扫黄难
(2010年7月13日 来源中国山东新闻网)
报道详见:http://news.sdchina.com/show/302853.html
报道内容节选:
讯7月12日,西安市公安局对辖区内的大众舞厅召开一系列的扫黄检查,发现在西安市居然有赶超北京 “天上人间”的色情服务歌舞厅。西安警方在“天上人间”发现该歌舞厅有涉嫌卖淫、脱衣舞等色情服务,而在扫黄的现场,舞厅里安全套随处可见。
8.横县清查酒店、发廊等场所 居民希望扫黄一扫到底
(2010年08月12日 来源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
报道详见:http://www.gxnews.com.cn/staticpages/20100812/newgx4c632551-3178501.shtml
报道内容节选:
见民警到来,“技师”们纷纷从楼上走下来。在二楼,民警打开一个包房,发现一对男女坐在床上,那名男子称,他刚进来一下,什么都没做;女子则称,他们只是在按摩。但在这个房间的垃圾桶里,民警找到一只用过的避孕套。
随后,民警将这对男女带回公安机关进一步审查,同时传唤该场所的老板到派出所接受调查。据民警介绍,该中心是在10多天前才开业的。
9. 兰州警方夜查高档娱乐场所 重拳扫黄抓获百余陪侍女
(2010年09月29日 来源兰州晚报)
报道详见:http://news.xinhuanet.com/legal/2010-09/29/c_12620590.htm
报道内容节选:
根据安排对场所周边、大门口、电梯口、场所内出入口以及各楼层几十个包厢进行了全面控制。检查民警在向场所内工作人员及消费者讲明清查的有关事宜后,对各包厢内人员身份情况逐一展开核实调查,并对异性陪侍者携带的物品及住宿地进行突击检查。民警经过2个多小时的搜查,发现除有异性陪侍人员随身携带的避孕套等物品。
10. 南昌��有後台放生
(2010年8月26 日 来源东方日报)
报道详见:
http://orientaldaily.on.cc/cnt/china_world/20100826/00178_008.html
报道内容节选:
南昌警方周日(廿二日)晚上��多�一百六十多名警力,展�大�模��行�,直�市�不同地段多家��、酒店和按摩洗浴�所,共搜查�八十�包�,��查�四十五人涉嫌�行�淫嫖娼活�,��大量避孕套、�本等物品,其中三人被刑事拘留、三十一人被行政拘留,其�十一人被治安警告。
作为长期关注公共健康,并多年从事艾滋病防治工作的公益机构,北京爱知行研究所对此表示遗憾和担忧,这些报道中都出现了关键词汇“安全套”或“避孕套”,这种表述,有将安全套作为卖淫证据的嫌疑,更不利于艾滋防治事业在高位群体中的开展。
对于此类报道的宣传口径,我们认为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一、根据现行法律,警察在没有证据支持有金钱、财物交易的情况下,不能仅凭安全套认定有卖淫嫖娼行为而进行处罚。
卖淫嫖娼行为是指不特定的异性之间或者同性之间以金钱、财物为媒介发生不正当性关系的行为。如果只是发生性关系,没有金钱、财物的交易,则不构成卖淫嫖娼,使用过安全套最多可以作为发生性关系的证明,而不能作为有卖淫嫖娼行为的证据。因为证据要讲求“合法性”、“真实性”和“关联性”,警察在没有其他证据支持有金钱、财物交易的情况下,不能仅凭安全套就认定有卖淫嫖娼行为而进行处罚。
就收集到的媒体报道信息显示,部分执法人员以及媒体从业人员依然没有意识到这一问题。我们注意到,由于多种原因,现实执法中,警方将安全套作为卖淫嫖娼行为认定的证据,这种情况依然存在。我们也呼吁公安部及时出台相关配套规定,规定在执法中,公安机关不得将安全套作为卖淫嫖娼的证据。
二、我国推广使用避孕套预防性病艾滋病传播,并规定推广使用避孕套预防性病艾滋病传播的宣传。
1998年1月8日,发布的预防艾滋病性病宣传教育原则(卫疾控发[1998]第1号)中,明确指出:推广使用避孕套预防性病艾滋病传播的宣传,并要避免将避孕套作为卖淫佐证的报道。
《艾滋病防治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公共场所的经营者应当在公共场所内放置安全套或者设置安全套发售设施。
上述两点是具体说明此类媒体报道所存在的问题,它们所带来的不利社会影响如下:
一、此类报道有损警方执法形象,并降低了政府公信力。
此类媒体报道中安全套均未能“置身事外”,而媒体也很看重安全套的数量,采用纰漏安全套的具体数量或是强调“查获大量安全套”。这种表述和报道,使警方的行为显得不合法且逻辑荒谬,试想,社会公众看了这样不具有说服力的报道,对于警方所开展的执法行为定会心存质疑,这实在有损警方执法形象,并大大降低政府公信力。
二、此类媒体报道,不利于在高危行为人群中开展艾滋病防治工作。
此类报道的表述,给艾滋病防治事业带来了极大的阻力,性工作者和顾客这一高危行为人群会因为害怕承担法律后果,而在性行为中不使用安全套,从而发生不安全性行为。近年来艾滋病逐步由高危行为人群向一般人群渗透,同时经性传播途径感染艾滋病的比例逐年上升。考虑到这一严峻态势,我们有必要在防治艾滋病的公共政策下,加大对有高危行为的性工作者与顾客这一群体的行为干预,在娱乐场所发放安全套是一个很好的途径,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大大降低高危行为人群感染艾滋病的风险,降低艾滋病在人群中的传播速度,我们呼吁公安部门负责协助卫生部门召集各类宾馆、饭店等场所的业主或负责人参加安全套推广工作培训,并保障安全套推广工作人员以及防治艾滋病志愿者的人身安全,并全力避免将安全套作为卖淫佐证的报道。
我们认为,扫黄严打这种“雷阵雨式”的专项整治行动,不能成为权力机关作为的表现题材和面子工程,更不是政绩秀。对于这些错误地将安全套作为卖淫佐证的媒体信息,北京爱知行研究所于2011年3月3日举报给各贵部,今天距离北京爱知行研究所初次举报涉嫌“将避孕套作为卖淫佐证的报道”多家媒体已时隔一年,我们期待贵部门正视该问题,并及时作出回应,一起为中国艾滋病防治事业而努力!
因此,我们恳请:
1. 贵部门对此及早介入调查,并及时告知北京爱知行研究所2010年3月3日、2010年7月5日及2011年3月3日三次举报的调查结果;
2. 为避免类似报道的出现,向广大媒体呼吁,避免将安全套作为卖淫佐证的报道;
3. 及时制定出台相关规定,规范媒体报道,使艾滋病防治社会干预中,政府与公众更好地互动,使教育、预防、救助、倡导相结合,从而让艾滋病防治事业走得更远。
举报人:北京知爱行信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爱知行研究所)
2011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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