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月1日,上海市艾滋病定点治疗机构――公共卫生中心在其门诊部发布了一则《关于VCT门诊部分检测费用收费通知》(请见附件),关于这则通知,我有几个问题不大能理解,还请各位专家和各位感染者同学指教。
1、通知开头说,"根据四免一关怀政策和上海CDC每年转移至本院的实际经费情况",是今年部分检测开始收费的原因。
据我的理解,四免一关怀政策规定了四种可以免费的情况,而这只是最基本的关怀措施,此政策没有规定最多只能有这几种免费的情况嘛,换言之,四免一关怀政策和各地政府其他的治疗减免费政策并无矛盾,把四免一关怀政策作为此次检测收费的依据,是不是荒唐了一点儿?
至于上海CDC每年转移到公共卫生中心的实际经费及经费使用情况,上海市CDC和公共卫生中心并未对外公开,感染者社区对此一无所知,如今公共卫生中心以经费不足为由收取费用,有什么说服力呢?
2、仅仅缺少血常规、肝肾功能、血脂、血糖等指标,能否作为失访的依据而予以断药?查阅国家最新的治疗指南,对于随访时检测的项目,并无硬性规定。那么是国家的艾滋病抗病毒药物治疗信息系统这么设置的吗?据调查,并非如此嘛。那些检测数据,还是可以留空白的嘛。
况且那些指标真的需要每三个月检测一次吗?治疗指南也指出,检测的频次,医生应根据患者的药物组合和身体实际情况而定,有些指标需要加大检测的频次,而有些指标一年只需检测1次或者2次,更有些指标完全不必检测。当然,如果免费检测的话,我没什么意见,但如今既然要收费,那么我想患者有权根据医生的建议,自主选择检测或者不检测。
如今上海市公共卫生中心声称血常规、肝功能、肾功能、淀粉酶、血脂、血糖等是患者每次随访领取药物所必须进行的检测,不知依据何在?或者是国家另有文件这么规定的?本人遍查不得,故此求助各位大贤,亟盼指教。
2012-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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