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过往吸毒成瘾者的呐喊
提起笔到时候,我感觉份量很沉重,我真不知道该从何说起。埋藏在心里十年的故事又逐渐在我脑海里回放,痛苦也随之开始在慢慢吞噬我的心灵……
按平常人说法,我那些都是见不得人的龌龊事,整整十年了,我远离了那段受尽折磨的日子,那段只有在戒毒所和劳教所度过的日子。这十年来,也许是我人生当中最快乐的日子,因为我在亲人和政府的帮助下戒断了那传说中极其可怕的毒品,也是在这十年里,我知道了自己在这个社会还有些许价值,我远离家乡来到一个谁都不认识我的城市,开始我新的生活,在这个陌生的城市,我经过自己的努力,我有了自己事业,人生也有了新的希望,但我和许多吸毒者一样摆脱不了艾滋病的感染,
之所以把我的故事与大家分享,是希望我的故事可以给还没有戒毒的人提个醒,让他们能尽快摆脱毒品的困扰,不要再做毒品的奴隶,也给已经戒毒的人一点勉励,希望他们再接再厉,用事实告诉人们毒品是可以戒断的,同时也请政府给我们曾经有过吸毒史的人一点生活的尊严。
我出生在云南的一个小城市,由于年少轻狂吸食上了毒品,与很多吸毒者一样几进几出劳教戒毒所,在吸毒期间也做了好多伤害别人的事情。我承认,我曾经因为吸毒偷过,骗过。
2002年解除劳教后,我远离家乡,到了一个谁都不认识我的城市,我想重新开始自己的生活,我不想在那样过下去了,因为毒品给我带来伤害太多了。在这个陌生的城市里我努力工作,别人不愿做的我愿做,别人嫌脏的我不怕脏。皇天不负有心人,我的努力得到了公司领导的赏识,我从一个普通的员工一年连升两级,当上了部门经理,我的生活也随之走上了正轨,我想我应该可以过正常
人的日子了。
俗话说,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也许是因果循环吧, 2005年的时候我身体突然一直发烧,我立刻想起在劳教所里管教曾经给我们上课时说过艾滋病人最初的症状就是持续发烧,可心里还是抱着侥幸的想法,我应该不会吧?但我还是不敢怠慢,立刻动身回到老家去检查,结果是我真的已经感染艾滋病了,我想这应该是上天对我的惩罚吧。我第一个想到了正在恋爱的女朋友,该怎么办啊,她大学才毕业分到我们公司,由于我在公司的业绩吸引了她,所以我们恋爱了。之后我骗她去医院检查身体,结果还好,她没有被感染,者是上天给我最好的眷顾。虽然惩罚了我,但我女朋友没有感染那实属万幸了。我果断的向她提出了了分手,但没有说明原因,我只记得当时她哭的好伤心,说我玩弄她。由于不得已的苦衷,我也只能顺势装出一副就是玩弄她的样子,尽管我被所有朋友不理解,所有朋友都认为我负心,但没办法。
这是我自己造成的,我愿意接受,但就像濮存昕大哥说的一样,“到我为止!”我非常愿意艾滋病到我为止。之后我的生活也开始有了变化,我开始做一些有意义的事情,有时间的时候我会随公益组织到敬老院,会把自己的钱不留名字捐给爱心组织或是希望工程。我希望我做的这些事情可以稍微弥补一下我吸毒时直接和间接伤害过的人,希望可以得到社会和亲人的原谅,我不希望心灵在背上任何包袱,我想找种方式来解脱。所以我决定,在职场再打拼几年就去做戒毒志愿者。
可是好景不长,不久之后,我这小小的理想就被现实无情的击碎了。
2010年我到一个城市出差,刚住进酒店不到半个小时,不知道从什么地方来了两个警察问谁是黄云波(化名),我回答说我是。有个警察就问你是不是吸毒的啊,我说没有啊,那是多少年前的事情了啊。那警察叫我把袖子拉起来,我照做了,由于感染了艾滋病皮肤不是很好,一个警察就问你是不是还在注射啊(当时还有同事在边上),我立刻说没有,你们要做什么我配合你们,请不要在房间里说,我们出去说。有个警察说让我到派出所做尿检,我就跟他们去了。结果是阴性,证明我没有吸毒。天啊,警察怎么知道我的历史啊?!后来我多方找人打听才知道我是被列入国家吸毒人员动态管控名单里,只要我住酒店都会被当地警察带去做尿检,这还不算,如果开设公司,我们这样的人也无法做法人代表。
天啊,我今后的生活该怎么过啊?那是不是贼的儿子永远是贼,法官的儿子永远是法官了?难道有过吸毒历史的人都要永远生活在社会的下水道里吗?难道由于我们过去的历史就得永远做一只见不得人的蟑螂吗?首先我对国家的制度是支持的,吸毒人员危害社会,毒瘾发作时候的人更是没有人性,我是过来人,知道戒毒是必须的。但问题是戒断的人也要遭受这样的待遇吗?历史上也有戒毒成功的人啊,爱国将领张学良将军也曾经吸食大烟,可后来也戒断了啊。温家宝总理不是也说过,要让人民活得更有尊严吗?
可是戒断毒瘾后该怎么消除管控啊?我戒断10年了,要是一住酒店就被警察带去做尿检,那我的同事、老板知道我是个曾经吸毒的人会接受我吗?虽然社会一直在呼吁消除歧视,但其实那只是个口号,有几个人可以真正消除歧视呢?我今年回老家动用了所有的关系,花费了自己所有的积蓄,但还是没有结果,到底国家应该怎么来鉴定戒断毒品,就连当地禁毒办也不知所然,只知道录入不知道消除。最后找到的答案是3年的尿检第一年一个月一次,第二年两个月一次,第三年三个月一次,还必须是按时间录入,要是少了一次就没有办法消除,不过最后一句话我的理解就是按时做3年尿检,也不知道是什么结果,这个要等3年后。天啊,政府啊,我知道我的过去是给社会带来过危害,但我已经戒断毒品,并且受到了应有的处罚。
上天把艾滋病也给我了,我得病后我一直都是按濮存浠大哥说的一样,抱着“到我为止”的态度,我没有在做过危害别人的事情了,我并不奢求按温家宝总理说的那样让人民活得更有尊严,我只希望活得有点尊严,像个正常人一样度过我剩下的几年。法律是否可以健全点?让我可以像个正常人一样去住酒店,自己的的隐私不会因为警察的尿检而暴露,我实在不想再回忆那段阴暗的过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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