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知行法律援助一路支持 假释人员终获建房补贴款
北京爱知行研究所12月23日发布
张华(化名)找到所属村民小组询问建房补贴款一事时,村民小组的领导对她说:发放补贴的时候你在监狱里,村民小组的代表们认为你犯了事在坐牢,不能给你了,现在是村民自治,凡事由村民代表讨论决定。
张华本是云南某地一村民小组村民,2006年因受一桩拐卖儿童案牵连,获刑被拘,并投入山东某女子监狱服刑,2010年9月因表现良好获假释。在张华服刑期间,该村民小组根据卖地、开发建房等改革之后,决定每位村民按10000元计算,发给建房补贴款,而由于张华此时正在服刑,这笔款项就一直没有发放下来。张华出狱后,找到村民小组领导反映此事,于是发生了篇头介绍的一幕。
北京爱知行研究所以帮助社会弱势群体为己任,在得知张华的问题后,主动与张华取得联系,并详细了解了整个事件的经过,随后立即组织法律人员讨论研究解决方案。最后得出结论,张华所属村民小组存在侵犯张华获得救济救助的权利的行为,决定对张华给予必要的法律援助。
2010年9月30日,爱知行工作人员随张华一同到该村民小组询问建房补贴事宜,接待的是该村民小组的党支部书记,在说明来意之后,该支书回应说:“这事你们要先到司法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此话明显在推诿。爱知行工作人员随即指出,这不属于司法的范畴,没必要找司法机关。该支书无奈,只得说:“这事是村民代表开会讨论决定的,我们现在是村民自治,权力在各位代表手里。”
之后爱知行系统了解了一下所谓的村民自治,并紧接着委派专业法律人员到当地进行实地咨询,最后得出结论:无论什么自治,都必须以党和国家的法律政策为标准,超出这个范围,均属非法行为。在此基础上,爱知行工作人员替张华起草了一份书面申请。在此申请书中一针见血地指出,村民代表对张华的决定,已超出国家法律范围,属侵权行为,并明确表示,假如得不到妥善解决,将保留走司法途径解决的权利。申请书中除建房补贴款外,张华还提出服刑期间这几年的养老金事宜。该申请书一式两份,村民小组一份,所属村公所一份。村公所领导当即表示,愿意把申请书给个村民代表传阅,并责令该村民小组组长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再行讨论,妥善处理。村民小组领导也表示一个月内开会讨论解决。
一个月后,村民小组来电话称由于时间安排的原因,将推迟到下月解决。当事人表示自己初出监狱,生活举步维艰,如不妥善解决,将逐级上访。
11月22日,该村民小组领导电话通知张华去办公室协商,村民小组提出建议,可以考虑发放建房补贴款,但要求张华对养老金问题不再追究。张华顿时不知所措,找到爱知行工作人员征求意见,爱知行工作人员帮助张华分析了实际情况。经过考虑之后,张华同意在一份协议书上签字,保证不再纠缠养老金一事,向村民小组作了最大的让步。
12月21日,爱知行工作人员接到当事人电话,告知10000元建房补贴款已经顺利发放到她本人手中,并对爱知行的帮助连声道谢。张华说,虽然养老金没能获得,但那不足4000元,原本也没抱希望一定能拿到,相比较建房补贴,已经拿到了多数部分,对这样的结果,她本人十分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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